高层住宅小区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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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03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03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05

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05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07

第六章、工程质量控制…………………………………………………………………………………20

第七章、工程造价控制…………………………………………………………………………………32

第八章、工程进度控制…………………………………………………………………………………39

第九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44

第十章、合同与信息管理………………………………………………………………………………54

第十一章、组织协调……………………………………………………………………………………59

第十二章、监理工作设施………………………………………………………………………………59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地质勘查单位:

6、监理单位

7、施工单位:

8、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所有施工图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监理工作的内容:

1)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2)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4)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的数量及质量;

5)协同业主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

6)监督承包方施工行为,做好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7)协同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

8)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9)组织每周每月的监理例会,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督促协调。

10)对业主投资的监控、工程款拨付的控制。

3、监理工作目标

1)工程进度监理目标:

通过科学的工程监督管理,运用检查、督促、协调和帮助等手段,使得施工单位科学安排施工顺序,从而确保工程进度控制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范围内。

要求施工方制定周计划,月计划,审核施工方进度计划,对于不符合项目进度目标的计划要求其进行合理调整,根据总工期制定切合实际的进度计划,在保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催促施工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通过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合理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整体建设时间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并投产使用。

2)工程质量监理目标:

按照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依据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或规定,通过有效的监理手段、措施,确保监理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和满足规范要求。

设备、管材、管件进场前对其合格证、材质证明、质量证明文件等严格检查,确保使用材料全部合格;坚持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制度。

3)工程投资监理目标:

在监理范围内,公平运用自身技能,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超量进行核实签认;配合业主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核,积极提出优化方案,减少不必要投资;控制施工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浪费情况,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浪费采取经济手段进行管理;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将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

4)工程安全监理目标:

工程建设期间控制和杜绝因公负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无重大设备、火灾和中毒事件;无环境污染事件和严重扰民事件。

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改率控制在100%,定期开展工地安全检查活动,隐患整改达到“五定”要求,即:

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扬尘、噪声、职业危害作业合格率控制在100%。

作业现场要求各参建单位实现全员安全教育,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生产合格率100%。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依据

1.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正式合同或协议;

2.经图纸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地质勘察等相关资料;

3.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4.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第四章、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监理组织结构图

2、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见附表)

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3)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六章、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有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要督促、协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有关部门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12小时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现场监理人员要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进行监督,现场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操作、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证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2)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3)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多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4)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相应的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5)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6)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组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公司咨监部,由咨监部主任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1、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2、投资监督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组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3、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监理部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4、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

(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5、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将逐日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月度生产会议每月29日召开一次,监理工作小结会每月29日召开一次。

3)工作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4)工作例会一般由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参加,同时邀请建设单位的代表参加;在特殊情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加。

5)工作例会一般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主要目的是:

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

6)当工作例会上对有关问题有不同意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作出决定;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不宜在工作例会上详细研讨,而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时间举行专题会议研究。

7)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由施工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8)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外,还可以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9)会议决定同其他指令性文件一样,具有等效作用,须存档备案。

10)会议纪要要求记录真实、准确。

第七章、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

组织方案论证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功能符合业主要求、计算合理、经济适用;确保本工程施工安装质量优良,达到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实现质量目标的手段:

在监理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两个重点、三个阶段、四个手段。

1)两个重点:

重点抓好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监理工作。

2)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实行开工许可证制度。

单项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首先编制施工措施和计划报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审批后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2)施工阶段:

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实行验收签证制度,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巡视检查或抽查。

(3)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日常监理工作评定工程是否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

3)四个手段:

巡视与旁站、测量、试验和指令性文件。

(1)巡视与旁站:

这是驻地监理人员经常采用的一种现场检查形式。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随时都可能发生,有的质量问题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也有的是由于设计图纸各专业配合不一致造成的,尤其以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为多。

为此,监理人员要不断地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无效时发出现场通知甚至停工指令,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作形象记录。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项目和某些关键部位,必要时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2)测量:

施工前先规划出要测量的部位、项目和选用的仪器和测量方案,施工中按照既定方案实施。

(3)指令性文件:

它是监理工程师运用指令控制权的具体形式。

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或有文字记载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

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施工单位,但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3、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和方法

监理工程师事前控制应注意下列三点:

一是对承包商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控制;二是应做好有关组织管理工作,如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处理设计变更、开工条件的核实等;三是对工序活动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

1)对承包单位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1)检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2)督促承包单位配备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

(3)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1)总承包单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承包商进本省施工许可证。

(3)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4)经审查合格,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检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使用的测量设备应进行标定。

(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报监理部查验。

(4)对承包商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4)签认材料的抽验

(1)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合格证、出厂证明等资料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抽验单》报到项目监理部签认。

(2)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3)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业主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5)、签认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1)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材料、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2)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订货厂家的考查、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订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3)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4)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1)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对需要定期标定的设备仪器,承包单位应有标定证明。

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技术保证及工艺措施是否科学、完善、可行,采用的规范、检验标准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能否满足质量要求。

2)特殊专业操作人员是否有上岗证,其上岗证载明的项目,范围是否与本工程一致。

3)现场组织机构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项目经理是否有上岗证。

4)施工机具、检验仪器设备、劳动力安排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5)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

6)施工进度计划的起止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是否吻合,如何调整;

7)施工用水、电、气解决方案是否合理,有无计量装置;

8)安全防护措施等。

8)监理工程师应做的事前质量保证工作

(1)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A.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总体和分专业交底,对规模大、施工周期长的工程,可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

B.至少在设计交底两周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将图纸中影响施工、使用及质量的问题和图纸差错等汇总,待设计交底时(或提前)提交设计单位,协商研究解决。

C.图纸会审应注意以下几点:

D.是否无证设计或超越资质等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E.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F.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G.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H.总平面图与施工图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是否一致。

I.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J.施工图所列各种标准图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图中所列院标设计单位是否提供。

K.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有无问题。

L.图中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

M.工艺管道,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N.设计中有无不便操作或易导致误操作问题。

O.施工安全,环境卫先有无保证等。

P.强制性条文执行程序如何。

Q.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由施工单位分专业整理出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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