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和设备维修保养操作实施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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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和设备维修保养操作实施管理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公共设施和设备维修保养操作实施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加强全省各级公司机关大楼公共设施设备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规范维修保养操作流程,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各专业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职能

第二条省公司公共设施和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各级公司公共设施和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班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和运行管理,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二)负责制定班组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对设备运行和日常维修保养及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集班组例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整改。

(三)负责对外承包维修项目管理,督促设备厂家按合同规定要求和专业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四)负责班组维修材料和工具的申请领用,负责公用工具、各种仪器仪表的保管、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五)负责班组各专业相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和设备维护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常识和消防紧急处理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根据主管部门的计划,负责班组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部室绩效考核办法对班组员工进行考核,并对员工留用和辞退提出建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电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强、弱电系统和各类电器设备的巡视、检查与维修工作。

(二)熟悉辖区内一切照明设备和照明线路,并对照明和照明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与维修。

(三)负责电气设备、线路及动力配电盘、动力配电箱的检查与维修工作。

(四)负责配合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对公共场所的消防监视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实验。

(五)按规定做好日常值班和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录。

(六)负责保管好个人领用的工具、公用工具、检测仪表和电器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七)熟悉和掌握触电急救常识及消防安全紧急事故的应急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条水暖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生活给水、排水、消防水系统设备、设施的巡视、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

(二)负责定期对生活水池进行清洗和管线的检查。

(三)负责化粪池、排污(水)沟的检查和清理工作。

(四)负责对消防(污)水泵系统进行监测、检查和维修工作。

(六)按规定做好日常值班和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七)负责保管好个人领用的工具、公用工具、检测仪表和电器材料,不得丢失和损坏。

(八)负责完成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机房、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熟悉和掌握触电急救常识和消防安全紧急处理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电梯维护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电梯、扶梯等设备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并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工作。

(二)负责日常电梯、扶梯运行操作,及机房设备、轿厢井道、井坑的检查和清洁工作。

(三)负责对电梯、扶梯设备、器材的巡视检查,并填写每日检查记录。

(四)发现电梯、扶梯不正常现象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通知维修承包单位进行处理。

(五)负责对电梯、扶梯定期检测维修以及临时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签证工作。

(六)负责电梯机房空调机,轴流风机运行操作和巡查工作,控制温度低于40℃。

(七)履行对违规违章及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的职责;负责因电梯故障停电拉闸及解救被困人员工作。

(八)负责保管好电梯、扶梯机房门、电梯门、电气盘箱门专用钥匙以及机房消防器材。

第七条空调维护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所管的空调主机、冷却水泵、冷冻水泵、电动闸等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工作。

(二)根据空调设备技术规范和标准,按合同规定监督检查承包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定期检测维修记录。

(三)负责空调管线及配套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工作,并了解对空调的要求,调整空调设备的运行方式,努力节约能源。

(四)负责保管好个人工具、公用工具、检测仪表和电器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

(五)负责完成所管辖范围内的中央空调设备及机房的清洁卫生。

(六)熟悉掌握触电急救常识及消防安全,紧急事故处理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配电室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学习设备技术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安全供电。

(二)负责设备管理,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上报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妥善保管。

(三)认真进行设备巡查和检查,发生事故时要正确、迅速的进行倒闸操作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四)认真做好日常值班和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按时抄表、核算表单,并做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五)负责各种工具、仪表、钥匙和物品备件的管理。

(六)熟悉掌握触电急救常识及消防安全紧急事故处理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绿化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共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二)负责公共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

(三)负责为花、草、树木除虫和除草。

(四)对缺株、死株进行补载。

(五)负责绿化区域的清洁卫生、灌木丛中的枝条、落叶的清理。

(六)对损坏花木、践踏草坪要进行劝阻,情节严重的报主管部门处理。

(七)妥善保管好使用的各种工具、肥料等,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记录。

(八)按时参加班组例会,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第四章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十条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空调、电梯、供水、供电设备进行巡察、保养和维修。

(二)值班期间如遇特殊事故,应按突发应急事故处理,一般故障按业务规程进行处理,当班故障处理记录填写率达100%。

(三)值班员要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串岗,特殊情况要调班时,事前向班长申请,同意后方可调班。

(四)交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搞好值班室和设备卫生工作。

(五)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首先认真仔细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进行交接班程序。

(六)交班员工向接班员工介绍本班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结果和经过,如接班人员有疑问可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七)接班员要认真查看上班值班记录,检查仪器仪表和各种工具是否齐全完好。

(八)交接班双方认为各种设备运行正常无误后共同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交接班完成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九)凡有下列情况,交接班停止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班长到现场处理:

1、当巡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

2、交接班人数不齐或不在场时;

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倦怠、醉酒和伤病等时;

4、设备有故障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

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

第十一条设备维修管理

(一)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故障处理要严格按业务规程进行操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严禁喝酒,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收到设备报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派遣人员前往修理,并于当日返回派工单,如不能修复应填写原因。

(四)一般性维修项目24小时内完成,维修人员接到派工单10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除外),维修完毕清理施工现场后,维修人员请使用单位在试用、验收合格后在派工单上签名,维修单上记录要全、准确,维修人员将签好的派工单交班长确认并备查。

(五)对设备要定期巡视巡检、做到每季度对水泵加油一次,电机摇测绝缘一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对所管辖的上下水、采暖设备、消防栓等各处节门分布、走向应做到心中有数。

需要停水、停机检查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请示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七)电工在进行换灯、装接触器开关和故障处理等工作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八)保证所管辖地区的污水系统畅通无阻,遇有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

(九)夏季要对各管道口的杂物进行彻底清除和疏通,在雨季期间应经常检查,做好防汛工作。

(十)每月定期对楼内外共用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

(十一)对于紧急维修的项目,应急事急办,事后填补维修单。

(十二)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维修项目,要及时上报。

(十三)维修结束及时回访,并有回访记录。

(十四)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十五)定期学习专业知识,总结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建筑物巡检

(一)由班长指派一名巡检人员,每半月巡检一次。

(二)检查外墙有无裂纹、变形、倾斜,外墙皮有无脱落。

(三)检查所辖区域内地面有无较大裂纹。

(四)检查内墙墙皮有无脱落。

(五)检查大理石内墙面有无脱落、松动。

(六)检查内部楼底地面有无裂缝,有无地下水溢出现象。

(七)检查楼顶屋面有无裂纹。

(八)检查楼内地面有无损坏。

(九)检查屋面有无渗水现象。

(十)巡查时,检查人员必须随时将巡检情况详细记录在巡检记录表中。

第十三条机房卫生管理

(一)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各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三)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四)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过滤网。

(五)机房内电器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六)维修班长负责制定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设备机房防火规定

(一)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二)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

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三)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人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

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四)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装置,并指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五)值班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六)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七)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八)发生电气火灾时,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九)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十)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业务主管,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

第十五条设施设备巡回检查

(一)值班人员应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设备,并且随身携带通讯设备或对讲机。

(二)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和结果记录。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签到。

(三)在特殊情况下(事故后、雷雨时、过载运行时、气候突变时、新设备投运后、设备运行不稳定等)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和进行重点巡视。

(四)巡视检查设备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单人进行任何其他工作。

(五)发现设备登记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温度表等有异常,设备运行指示灯有损坏,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六)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温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七)维修班长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设备发生接地时巡视设备应穿绝缘靴,并保持与接地点有效的安全距离和不得触及设备外壳。

(九)雷雨中不得巡视设备,必须巡视时出应穿绝缘靴和不得触及设备外壳外,并不得接近避雷设备。

(十)发现设备异常,应作好记录。

若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必须立即报告业务主管,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十一)每月要汇总巡视记录,对各类设备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

(一)定期对各种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

(二)维修班巡查空调系统记录表每日记录一次,供暖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每小时记录一次,由班长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交主管部门存档。

(三)设备月度检查保养表由检查员填好后交班长,业务主管审查后签名,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交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四)水泵房巡查签到表、电梯机房巡查签到表、每日由值班员巡查设备后签名,由班长抽查监督,月底汇总后交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五)防火巡查表每日由值班员填写,每周经维修班长签名后月底汇总交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六)设备检查必须认真、仔细,记录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

(七)所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

(八)按照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及时分解落实。

(九)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的种类、分布、安全运行要求。

熟悉地上地下管线分布、走向、位置。

(十)设备维修人员按时巡检,掌握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暂时不能维修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明确修复时间,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按照维修申报规定,填写维修申报单,实施维修并记录,按时存档。

(十二)建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事务部。

第十八条本规范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各级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一电梯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二给排水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三供暖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四供电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五空调系统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六绿化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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