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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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费用定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目录

总说明………………………………………………………………………………………1

第一章建设费用项目的组成及计价程序…………………………………………………2

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2

第二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程序…………………………………………………………8

第二章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适用范围和计算规则………………………………………11

第一节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工程费用适用范围…………………………………12

第二节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费用计算规则…………………………………13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14

第一节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14

第二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五项税(费)取费费率……………………………………16

总说明

1.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7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2.本定额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与我区颁发的相应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执行。

3.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4.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环境保护费用和临时设施不能低于费率区间。

5.规费、税金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纲的费用,应按本定额规定执行。

(1)养老保险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劳动保险费机构统收统支,调配使用。

(2)定额编制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税前工程造价的0.13%向施工单位收取。

6.费用的计价程序和计算规则应按本定额规定执行,取费费率除规定以外均属指导性范畴,具体费率按有关规定取定。

7.本定额中凡注意“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括其本身;“XX以外”或“XX以上”者,均不包括其本身。

8.本定额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及计价程序

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

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和五项税费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基本工资:

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资。

(2)工资性补贴:

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辅助工资:

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福利费:

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劳动保护费:

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生产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

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

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

(5)检验试验费:

对建设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有资格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有特殊要求需要检验试验的费用。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应由以下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

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

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

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件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

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技术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

(一)技术措施费

1.通用项目

(1)脚手架费:

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混凝土泵送费:

泵送混凝土所发生的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

为确保工程的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6)二次搬运费:

因施工场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场及安拆费:

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专业项目

(1)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

垂直运输机械费:

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

(2)安装工程

1)组装平台;2)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3)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4)焦炉施工大棚;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6)管道安装后的冲气保护措施;7)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照明及通讯设施;8)现场施工围栏;9)格架式桅杆。

(二)其他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种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我区有关补充规定。

(2)文明施工费: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我区有关补充规定。

(3)安全施工费: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我区有关补充规定。

(4)临时设施费:

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场)以及在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5)雨季施工增加费:

在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

包括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6)缩短工期增加费:

因缩短工期要求发生的施工增加费。

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周转材料加大投入量所增加的费用等。

(7)夜间施工增加费:

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8)特殊保健费:

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9)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

(10)停工窝工损失费:

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进入现场后,由于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不包括周期性停水、停电)以及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因造成的、现场调剂不了的停工、窝工损失费用。

(11)机械台班停滞费:

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机械停滞所发生的费用。

(12)交叉施工补贴:

建设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进行交叉作业而相互影响的费用。

如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时,影响工日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估算。

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运力、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及其他机械等设备。

(13)暗室施工增加费:

在地下室(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降效费。

(14)其他施工组织措施:

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三、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控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工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

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长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客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

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

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

企业按规定缴纲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四、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盈利。

五、其他项目费

(1)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总承包服务:

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该费用根据招标人和总承包人约定一般包括总为包管理费和总分包配合费。

总分包管理费是指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统筹管理而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

涉及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直辖市、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总分包配合费是指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现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

一般包括:

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使用,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与工作内容可参照本定额的规定约定,也可以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实际发生计算。

(3)优良工程增加费:

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4)预算包干费:

对一些投资不大,建设周期不长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期在一年左右完成的工程,可根据工程大小考虑一定的风险包干系数,通过招、投标(或议标),签订合同,一次包干。

(5)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的,工程暂估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

六、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一)工程排污费

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技术经济标准的制定和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等。

(1)养老保险费:

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七、五项税费

五项税费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广西防洪保安费等。

第二节建设工程费用计价程序

表1.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程序

1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其中: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2

2.1

2.1.1

2.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其中: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2.1>+<2.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1.1>+<2.1.1>)×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3

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

按有关规定计算

4

4.1

4.2

4.3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其他

<4.1>+<4.2>+<4.3>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5

税金

(<1>+<2>+<3>+<4>)×相应费率

6

工程总造价

<1>+<2>+<3>+<4>+<5>

7

扣除养老保险费后的工程造价

<6>-<4.1>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1.2.2建设工程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为计算基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程序

1

1.1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计价合计

其中: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2

2.1

2.1.1

2.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其中: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2.1>+<2.2>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子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1.1>+<2.1.1>)×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3

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

按有关规定计算

4

4.1

4.2

4.3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其他

<4.1>+<4.2>+<4.3>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5

税金

(<1>+<2>+<3>+<4>)×相应费率

6

工程总造价

<1>+<2>+<3>+<4>+<5>

7

扣除养老保险费后的工程造价

<6>-<4.1>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1.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程序

1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其中:

∑人工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

2.1

2.1.1

2.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其中:

∑人工费用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2.1>+<2.2>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1.1>+<2.1.1>)×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3

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

按有关规定计算

4

4.1

4.2

4.3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其他

<4.1>+<4.2>+<4.3>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5

税金

(<1>+<2>+<3>+<4>)×相应费率

6

工程总造价

<1>+<2>+<3>+<4>+<5>

7

扣除养老保险费后的工程造价

<6>-<4.1>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1.2.4建设工程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程序

1

1.1

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计价合计

其中:

∑人工费用

∑(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

2.1

2.1.1

2.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其中:

∑人工费用

其他措施费用计价小计

<2.1>+<2.2>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子目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定额子目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消耗量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1.1>+<2.1.1>)×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

3

其他项目费计价合计

按有关规定计算

4

4.1

4.2

4.3

规费

养老保险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其他

<4.1>+<4.2>+<4.3>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5

税金

(<1>+<2>+<3>+<4>)×相应费率

6

工程总造价

<1>+<2>+<3>+<4>+<5>

7

扣除养老保险费后的工程造价

<6>-<4.1>

注:

“<>”内的数字均为表中对应的序号。

表1.2.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表

分部分项工程及技术措施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组成

内容

计算程序

费用

项目

计算方法

以人材机费用为

取费基础时

以人工费为

取费基础时

A

人工费

<1>÷清单项目工程量

1

人工费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含量×相应人工单价)

B

材料费

<2>÷清单项目工程量

2

材料费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材料含量×相应材料单价)

C

机械费

<3>÷清单项目工程量

3

机械费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的工程量×相应的消耗量定额中机械含量×相应机械单价)

D

管理费

<4>÷清单项目工程量

4

管理费

<4>=(<1>+<2>+<3>)×管理费费率

<4>=<1>×管理费费率

E

利润

<5>÷清单项目工程量

5

利润

<5>=(<1>+<2>+<3>)×利润费率

<5>=<1>×利润费率

小计

A+B+C+D+E

表1.2.6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组成表

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

序号

组成内容

计算方法

以人材机费用为取费基础时

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时

A

人工费

∑(消耗量定额子目人工含量×相应人工单价)

B

材料费

∑(消耗量定额子目材料含量×相应材料单价)

C

机械费

∑(消耗量定额子目机械台班含量×相应机械单价)

D

管理费

(A+B+C)×管理费费率

A×管理费费率

E

利润

(A+B+C)×利润费率

A×利润费率

小计

A+B+C+D+E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适用范围及计算规则

第一节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费用适用范围

一、建筑装修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烟囱、水塔、水池、站台、围墙、场地平整、附属的土石方工程等。

但建筑工程中的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费用单列,厂(矿)区、生活小区道路、车间铁路、停车场、球场、地坪等参照市政定额执行。

2.大型土石方工程

大型土石方工程是指适用于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超过5000m3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土石方工程。

属于下列情况者不能采用:

(1)以工代赈、义务劳动、动员民工、利用劳改单位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水利、公路、铁路等专业的施工队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3.桩基础工程

桩基础工程是指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桩基础工程。

4.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是指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装饰装修工程。

5.点工借工

点工借工是指适用于经建设单位签认的预算外用工。

第二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建设工程费用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或“人工费”为计算基数的程序计算。

人工费、材料、机械费是直接工程费及施工技术措施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中不包括机人工,机械费中不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分部分项项目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水泵量根据消耗量定额确定。

编制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等时应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组价,使用定额的机械台班含量时机械台班单价的一类费用不得调整;企业投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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