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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增收的助推器

近年来,偃师市从本地实际出发,以主导产业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提高了农户生产经营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一、基本情况

偃师市位于洛阳市区东部,现有14个乡(镇)、1个工业区管委会,280个行政村,总人口7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8万,耕地面积63.3万亩。

近年来,该市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入手,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完善服务等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至目前,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38家,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农机等领域10余个行业,入社农户4600多户,社员出资额达11124万元,数量和质量居洛阳市第一位。

经过近几年的规范和发展,偃师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整合生产要素,形成群体优势,较好地解决了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2008年偃师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950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2496元。

偃师市鑫科禽业专业合作社年实现销售收入达1.2亿元以上,入社社员已达400多户,建设种鸭养殖厂200多个,在内部结算时实行最低保护价制度,农民养鸭收益得到保障,据调查入社养鸭户比散养户年平均收益高出10000多元。

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已达到450余户,建设标准化葡萄基地1.3万余亩,年产葡萄3万多吨,通过统一选择品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施肥标准、统一供药用药、统一品牌包装、统一价格销售等“六统一”,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标准化组织模式,农户每亩葡萄收益由入社前的1500元增加到6000元以上。

大口乡韩村致富能手韩会民创办的会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基地700余亩,入社农户亩均年收入达到8000多元。

偃师市西银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依托城关越启银条种植专业合作社,向种植户实行合同定价回收,提供技术等优质服务,2008年合作社社员种植的银条优质率达到95%以上,销售率达98%,比没有加入合作社的种植户增收15%左右。

(二)提升了产品影响力。

偃师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质量立市、名牌兴业”发展战略,使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名牌、争名牌的意识明显增强。

合作社在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同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要求,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加快了农产品商标注册步伐,有效提高了偃师农产品的形象和档次,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目前,全市拥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洛阳市级6家,偃师市级10家;形成了佃庄春茄、邙岭黄杨等知名品牌。

如银条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城关西银”原产地域保护认证并获成功,洛阳西银、辛丰食业等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缑氏葡萄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唐僧寺”牌葡萄,被誉为“冰糖葡萄”,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口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番茄、甘蓝、芹菜、黄瓜、豆角等获得了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地方品牌认证,并申报注册了“大口”牌无公害蔬菜商标。

(三)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统一销售成员的产品,使成员的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大大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顾县镇富兴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两配送、四统一的运作模式,实行订单养殖、合同收购,在市场价格下滑的情况下,农户每头生猪销售价仍然保持比市场价高出0.1元,保证了农户的利益。

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利用社内公积金,大力发展冷藏库,有效解决了成熟期果品不能存放而腐烂的问题,大幅度减少了农户的经济损失;会民蔬菜专业合作社由于生产规模大、质量好,形成了自己稳定的销售渠道,解决了菜农卖难问题,尤其是去年以来因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其它地方出现卖菜难,而该合作社却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菜农的经济收益得到了保障。

城关镇豫兴养猪专业合作社为每位社员建造了一个化尸洞,统一对病猪、疫情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了疫情传播,切实保护了社员的利益;同时,他们还与洛阳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等多家签订了供货合同,低成本购进兽药和饲料,仅此两项就能使社员比没有入社的养猪户增加利润5%左右。

(四)提高了产业化水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孕育催生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或联合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加工大户、技术专业户、购销大户等,按自愿、民主原则组织起来,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真正将产、加、销诸环节有机衔接,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

如缑氏葡萄专业合作社联合农业龙头企业,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年加工能力300吨的葡萄酒加工企业——唐僧寺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使种植业实现了向深加工业的转变,进一步提升了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积极扶持。

2001年以来,偃师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来抓,按照“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的发展方针,率先在全市推行农民专业经济协会。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该市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农民专业经济协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7年,偃师市出台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明确规定:

凡是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较好、年终考核验收合格者,每个合作社奖励3000元,引办单位奖励2000元;凡当年达到“有章程、有登记、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成员名册、有组织制度、有二次返利”标准的,且年终考核验收合格者奖励2万元,引办单位奖励5000元;凡获得洛阳市级示范性合作社的,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示范合作社的奖励1万元等,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极大地促进了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偃师市注重在原有协会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并选择了几家基础较好、运作相对规范的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扶持和引导,有力地带动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至2008年底,该市鑫科禽业专业合作社、缑氏镇向民葡萄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洛阳市政府授予“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

其中,缑氏镇向民葡萄合作社因为管理规范,葡萄不仅产量高而且品质好,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无公害产品”、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葡萄之乡”、省农业厅命名为“无公害葡萄基地”。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

为了使合作社建立之初就步入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偃师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办事原则,做到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献策而不决策,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优惠政策推动、扶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在工作中,农业部门积极帮助各专业合作社起草《章程》,制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在规范合作社运作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盈余返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合作社运行机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

鑫科禽业专业合作社按照“一人一票制”方式,使会员享有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大口蔬菜专业合作社制定了比较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建立了合作社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制度及社员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三个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了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顾县镇鸿发养殖合作社以服务社员、谋求全体社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机制,实现合作社和社员两者利益紧密结合。

(四)宣传造势、强化培训。

偃师市农业部门、各乡镇通过办宣传板报、悬挂横幅、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养农民的合作参与意识;偃师市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法规、成功典型、经验做法等,积极引导农民创办和加入专业合作社。

同时,由偃师市农业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互助合作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007年以来,先后举办培训班17期,免费培训分管农业的乡镇长、村两委干部、种养殖大户、合作社法人400余人次,培训社员1800人次,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水平。

此外,专门印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南》1000册、社员证2万个,统一免费发放,为农民群众组建合作社提供便利。

(五)部门联动、优质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偃师市树立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始终把提高服务水平放在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位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搞好全方位服务。

农业部门实行分包责任制,定期深入合作社,加强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技术推广、产品营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商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零等待”服务制度,做到了办证立等可取或上门办证,办证时间由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一个工作日。

同时积极实施以“登记便农、品牌富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红盾护农”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兴农工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省著名商标等,增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效益;金融部门坚持合作社贷款优先原则,及时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截止2月底,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极为7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信用档案,帮助解决1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信用贷款,支持金额达198.8万元;交通部门优先安排“村村通”工程,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努力解决农产品运输难题。

三、发展经验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选准产业。

只有从各地实际出发,选准主导产业、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才能真正形成“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的局面。

偃师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蓬勃兴起、快速发展,根本就在于他们立足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选准了主导产业。

比如,偃师市缑氏镇气候温和、土壤含钾量高,产出的鲜食葡萄粒大、色艳、含糖量高,该镇唐僧寺村党支部书记郭向民发起成立了缑氏葡萄专业合作社,目前已成为全国闻名的鲜食葡萄产销基地之一,入社农户亩均利润5000元以上。

再比如,偃师市佃庄镇属于伊洛平原冲击区,各类蔬菜种植面积近2万亩、品种达21个,2006年由蔬菜经纪人和种植户共同成立了佃庄绿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帮助菜农解决生产和销售中的问题,带动农户近5000户,年均创造效益6000万元以上。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尊重民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是农民群众为维护自身利益、实现自我发展而作出的现实选择。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不仅要顺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更要顺应广大农民群众的主观意愿,始终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偃师市会民蔬菜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而建立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了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真正做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

目前,该合作社已发展蔬菜面积2000余亩,亩均效益超过8000元。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能人”领办。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和发展壮大,一般都有一个或数个“能人”在其中起着极为重要、至为关键的核心作用。

偃师市发展比较规范、规模比较大、效益较好的农民合作社都是由广义上的农村能人牵头领办的,如鑫科禽业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鲍幸福,是洛阳市优秀农村经纪人;缑氏镇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郭向民,兼任缑氏镇供销合作社主任、唐僧寺村党支部书记。

正是这批能人利用他们的专业技术或销售渠道优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才使偃师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助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政府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随着实践的发展,其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但是,目前条件下,单纯依靠合作社自身的力量和农民群众的自觉参与,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还有一定的难度,也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形势。

发挥政府的资源优势和调控职能,积极加以引导,大力予以推动,对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非常必要。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偃师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合力推动的原则,注重在环境上创造条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在服务上提供保障,不管是在决策部署、宣传造势,还是在典型示范、服务保障、规范管理方面,都高度重视、精心运作,积极作为、狠抓落实。

正是有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组织保障,偃师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蓬勃发展、充满活力。

四、几点建议

(一)适时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现场会,认真总结推广偃师的发展经验。

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9000家。

但从整体上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发展初期,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能力不强,市场运作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建议在偃师组织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现场会,交流总结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大力推广“偃师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机制,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发挥集约经营效应,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我省还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

建议尽快出台我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条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从财政、税收、信贷、用地、工商管理等各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更加放心、省心、安心。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有一支专业人才队伍。

建议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普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管理运营知识,培养一大批懂合作社、会办合作社的专业人才。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人才使用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和农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工作,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人才缺乏问题。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级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和省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思路、新典型、新经验、新模式,努力营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创办和加入合作社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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