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管理统计报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农机化管理统计报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机化管理统计报表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不包括已经调离教学和教学管理岗位的人员。
农机化管年2表
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
辖区内农机化管理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从事农机化作业服务、农机修理、农机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组织,不论其所有制类别和组织形式如何,均应在本表统计,包括从事农机作业、修理和供销等农机化服务的个体户,也包括表一所列农机化系统机构兴办并管理的各种经济实体,但表一中所列的机构和人数在本表中不得重复统计。
具有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的单位,如其专业分工明确,应将其农机化作业服务、农机修理、农机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各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统计在本表有关栏目之内,不可混合统计。
各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也应分别统计。
如分工不明确,应以其主营业务进行统计,不得重复统计。
1.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
指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农田作业、农业工程施工、农副产品加工及运输等服务的单位和组织,包括县以上(含县)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乡(镇)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村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和其他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也包括归口管理的排灌站、植保站、航空站等。
农机户:
指拥有或承包(租赁)2千瓦以上(含2千瓦)的农用动力机械,自用或为他人作业的农户。
两户或多户联合购置、经营农业机械的,只作为一户统计。
农机作业户兼营农机修理、农机经营的应分别统计,但人员不能重复计算。
其中农机化作业服务专业户指农户用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提供作业服务,其服务时间(一般定为300天)在60%以上;
服务收入占全家收入的60%以上。
农机化服务专业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
2.农机修理厂及修理点:
指辖区内从事农机修理的修理厂、修理车间、修理门市部和主要从事农机修理的个体户。
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和专业修理点是指经农机化管理部门审核定级的农机修理厂(点)。
已开展农机修理业务但尚未审定的修理厂(点)也应统计在内。
农机修理人员指实际从事农机修理工作的人员,其中持证上岗人数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相应等级农机修理的人数。
3.农机经营机构:
指主要从事农业机械、零配件和农机油料供销业务的商业企业及供应网(站)点。
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组织为企业,只有营业执照,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为供应点。
4.其他企业组织:
指由各级农机化系统机构和服务组织(不包括个体户)兴办的经济实体(在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农机修理厂及修理点、农机经营机构中均未统计过的经济实体)。
例如饮食服务、房地产、期货交易以及非农机产品、商品的生产经营等实体。
5.乡村农机人员合计:
指县以下(不含县)从事农机化管理、生产和经营服务的人员。
个体中的农机人员,指该户中主要从事农机服务工作的人员。
同时,表列单位外的乡村零散农机人员也应该统计在内。
拖拉机驾驶员:
指持有正式拖拉机驾驶执照的拖拉机驾驶员。
农用运输车司机:
指持有正式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驾驶员。
同时持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驾驶执照的人员,以其主要驾驶车种统计,不可重复统计。
农机修理人员:
指县以下农机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机修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修理厂(点)中的农机修理人员、其他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中主要从事农机修理的人员以及零散农机修理人员。
6.农机供油站(点)贮油能力:
指农机供油站(点)符合贮油技术标准的油罐的容量。
农机化管年3表
农业机械拥有量
辖区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实际拥有的农业机械。
包括借出、租出、封存、在修和待修的机械。
不包括已经报废的,以及专门用于农场工业、森林工业、远洋捕涝、非农业运输、科研教育、乡镇企业的机械和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机械。
一机多用的机械,只能按其主要用途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
1.农机总动力:
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
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用运输和农田基本建设等活动的机械及设备。
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
柴油发动机动力:
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汽油发动机动力:
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电动机动力:
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其他机械动力:
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2.拖拉机:
(1)大中型拖拉机:
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14.7千瓦(含14.7千瓦即2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有链轨式和轮式两种。
其中36.78千瓦(50马力)以上的专门统计。
变形拖拉机:
指对拖拉机进行改造设计,外形、功率等指标仍属于拖拉机规格的农用拖拉机。
(2)小型拖拉机:
指发动机额定功率在2.2千瓦(含2.2千瓦)以上,小于14.7千瓦的拖拉机,包括小四轮与手扶式。
(3)拖拉机配套农具:
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例如:
机引犁、机引耙、机引播种机、旋耕机等农具。
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农具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与小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农具称小型拖拉机配套农具。
但是,旧式农具与半机械化农具改为拖拉机悬挂或牵引的,不能统计为拖拉机配套农具。
3.种植业机械:
(1)耕整机:
指自带发动机驱动,主要从事水田耕整作业(有的也可从事运输、加工等作业)的机械。
统计为耕整机的,不再统计为手扶拖拉机。
(2)精量半精量播种机:
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精量或半精量播种的播种机。
免耕播种机:
指不需要进行土壤耕翻,直接进行播种作业的播种机械。
(3)机动水稻插秧机:
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的水稻插秧机械。
(4)机动水稻浅栽机:
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的水稻抛秧、摆秧、播秧的机械。
(5)专用水稻直播机:
指专门用于直接进行稻种田间播种作业的机械。
(6)化肥深施机、机引铺膜机和秸秆粉碎还田机:
分别指由拖拉机带动,进行深施化肥、地膜铺放以及作物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的机械。
4.农用排灌机械:
(1)排灌动力机械:
指用于农用排灌作业的配套动力机械,包括电动机和柴油机。
(2)农用水泵:
指离心泵、轴流泵、深井泵、潜水电泵、混流泵、水轮泵、水锤泵等。
与喷灌机械配套的水泵不统计在内。
(3)节水灌溉类机械:
包括微灌、喷灌、滴灌、渗灌机械。
计量单位为套,一台水泵不论配多少喷头,均作为一套统计。
利用天然水流或水利工程落差的压力进行自流喷灌的自压喷灌系统,也应统计在内。
5.植保机械:
机动喷雾(粉)机:
指自带动力或与动力机械配套作业的喷雾(粉)机。
包括机引式、担架式、背负式。
6.收获机械:
(1)联合收获机:
指能一次完成作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机械。
自走式联合收获机的功率是其发动机额定功率。
联合收获机按用途又统计稻麦联合收割机和玉米联合收获机。
稻麦联合收割机包括小麦联合收割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稻麦两用联合收割机。
(2)机动割晒机:
指一次仅能完成收割和禾秆铺放的机械,包括割捆机。
自身带动力驱动和行走的称自走式割晒机。
该项统计仅指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割晒机。
(3)其他作物收获机械:
指小麦、水稻和玉米收获机械之外的大豆、油菜、棉花和马铃薯及甜菜等作物的收割或果实收获机械。
7.脱粒、烘干机械:
(1)机动脱粒机:
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进行农作物脱粒的作业机械。
(2)谷物烘干机:
指专门用于干燥粮食或种子的机械。
8.种子加工设备:
(1)种子清选机:
指根据种子的物理特性进行种子清选的机械。
(2)种子包衣机:
指利用种衣剂包裹种子外表的机械。
9.设施农业设备:
(1)水稻工厂化育秧设备:
指从种子处理到起秧的整套设备,一条播种流水线统计为一套。
(2)温室:
通过固定的棚架设施,对室内作物生长所需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进行控制的农业生产设施。
包括塑料连栋温室、玻璃连栋温室、塑料大棚温室、日光温室等。
(3)田园管理机:
指主要用于温室、果园等地作业的小型田园耕作机械。
包括微耕机。
10.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农副产品加工动力机械:
指主要用于为农副产品加工作业机械提供动力的机械(包括柴油机和电动机)。
农副产品加工作业机械:
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以种植业的主、副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的作业机械。
其中粮食加工机械指利用水稻、小麦、玉米、豆类和薯类等粮食为原料进行加工的机械。
棉花加工机械指棉花采摘后的清选、轧花、清花(籽)、脱绒、弹花等加工机械。
油料加工机械指以花生、油菜籽、芝麻等为原料进行油料加工的机械。
11.畜牧业机械:
指专门用于畜牧业生产的机械,包括青贮饲料收获机、饲料粉碎机、牧草收割机、机动剪毛机和机动挤奶器等。
牧草播种机指专门用于牧草播种的机械。
牧草收割机是指专门用于牧草收割的机械。
草籽收获机是指专门用于牧草种子收获的机械。
牧草翻晒机指专门用于牧草翻晒作业的机械。
牧草打捆机指专门用于牧草收集、挤压、成形和捆绑的机械。
青贮饲料收获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青饲料或作物秸秆收获、粉碎,并制作青贮饲料的机械。
饲料粉碎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饲料粉碎作业的机械。
机动剪毛机、机动挤奶器指由动力机械驱动进行剪毛和挤奶作业的机械。
12.林业机械:
指专门用于造林、营林的机械,主要包括挖坑机、植树机、割灌机、除草机等,但不包括森工部门机械。
13.渔业机械:
指专门用于渔业生产的机械,主要包括渔用机动船、增氧机、鱼塘清淤机等。
14.运输机械:
农用运输车:
指在拖拉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性能和结构介于汽车和拖拉机之间,动力为柴油机,速度在每小时50公里以下的,载重量为1.5吨以下的农用运输机械。
包括四轮和三轮两种。
15.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推土机:
指自带动力并配有推土铲,专门用于推土作业的机械。
凡统计为推土机的,不能再重复统计为拖拉机。
(2)挖掘机:
指自带动力并配有挖掘铲,专门用于挖掘土石方的机械。
(3)装载机:
指自带动力并配有铲斗,专门用于装载土石方的机械。
(4)平地机:
指与行走机械配套,专门用于土地平整的机械。
(5)开沟机:
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开灌溉渠或排水沟的机械。
16.其他机械:
农用飞机:
指在农业生产中用于播种、植保喷药等作业的飞机。
17.农业机械原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农业机械拥有总量,是指购买和安装农业机械(设备)时所实际支付的金额,以及以后进行各项改造时所增加的价值的合计。
具体按以下规定计算:
(1)购入的机械,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确定原值;
(2)自行制造的机械,按照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原值;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机械,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原值;
(4)对原机械进行改造,按原有机械账面原价,加改造工程中所发生的净支出;
(5)接受馈赠的机械,按照同类机械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原始凭证计价,接受设备时发生的有关费用应计入原值。
净值是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农机化管年4表
农机化作业情况
辖区内一切具有表列农机化作业项目的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户,不论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形式如何,均应统计。
不包括人畜力及半机械化农具的作业量。
1.机耕面积:
指本年度内曾经利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如机耕船)耕翻或旋耕、深松过的实有耕地面积(自然面积)。
其面积不能重复统计,如在一公顷耕地上,当年不论耕翻几次仍做一公顷统计。
机械深耕深松面积:
指深度在25厘米(包括25厘米)以上的机耕机松面积。
机耕面积占实际总耕地面积比例:
指当年机耕地面积占到实际需要耕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实际需要耕地总面积等于全国实际耕地面积减去当年未进行耕作作业的耕地面积和免耕作业的耕地面积。
2.机播面积:
指用农用动力机械驱动播种机、移栽机、水稻插秧机等在本年度内播种、栽插各种作物的实际作业面积。
机播面积占总播种面积比例:
指机播面积占到全国各种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百分比。
机播水稻面积:
指使用专用水稻直播机或其他播种机直接播种水稻的面积。
机插水稻面积:
指使用水稻播秧机进行插秧的稻田面积。
机浅栽水稻面积:
指用机动水稻浅栽机进行的机抛、摆和播秧作业面积。
3.机电灌溉面积:
指在当年有效灌溉面积中,使用机灌和电灌的耕地面积(自然面积)。
4.机械植保作业面积:
指当年曾经利用机动植保机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面积(播种面积)。
在一公顷农作物上不论喷药几次,均按一公顷统计。
但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机械植保,则按二公顷统计,种植多茬作物的类推。
5.机械收获面积:
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和收割(割晒)机等机械实际收获各种农作物的面积。
不论什么农作物,机械收获一公顷就统计为一公顷。
机收面积占总收获面积比例:
指机收面积占到全国各种农作物收获总面积的百分比。
跨区机收面积:
指联合收获机在外县收获小麦、水稻或玉米的面积,县以下乡镇之间不作统计。
6.单项农机化作业:
(1)机修梯田面积:
指利用推土机在荒山坡地上,沿水平线逐层修筑宽度和隔坡距离适宜的梯田。
统计时修筑一公顷算一公顷。
(2)精量半精量播种面积:
指年内按照精量、半精量播种对播种量的要求,使用机械化精少量播种机械进行播种的面积。
(3)免耕播种面积:
指不进行土壤耕翻,直接使用专门播种机进行耙茬播和原垅播的播种面积。
免耕覆盖播种面积:
指不进行土壤耕翻,直接对农作物秸秆粉碎铺撒在地表,并同时进行播种作业的面积。
(4)机械铺膜面积:
指当年使用机动铺膜机为农作物铺塑料薄膜的面积(作业面积)。
一年之内在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农作物,并且铺盖两次塑料薄膜,则统计为机械铺膜二公顷。
(5)水稻工厂化育秧栽插面积:
指当年使用水稻工厂化育秧育出的秧苗所栽插的稻田面积。
(6)机械深施化肥面积:
指年内使用化肥深施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的深度,对农作物深施化肥的作业面积,不包括人畜力半机械化作业面积。
(7)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
指年内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或其他秸秆切碎机械将农作物秸秆粉碎后或整株机械深埋直接还田的作业面积。
(8)农田机械节水灌溉面积:
指在农田作物播种及田间管理环节,利用管道喷、滴、渗灌及用拖拉机节水箱和喷、滴、灌设备进行节水灌溉的面积(播种面积)。
不包括防渗渠道的灌溉面积。
(9)机械脱粒粮食数量:
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脱粒机、动力打稻机以及农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碾压(打场)等脱粒粮食的数量。
(10)机械烘干粮食数量:
指利用有热源装置的设备和谷物烘干机进行粮食干燥处理的粮食数量(不包括粮食收购部门的烘干数量)。
(11)机械加工农副产品数量:
指当年使用各种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以及饲料粉碎机加工农副产品的实际重量。
不论加工何种农副产品,均按加工前原料重量计算。
(12)农机运输作业量:
指当年使用农用载重汽车、农用机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农用机动运输船和农用拖拉机进行田间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的总吨公里数。
包括为本单位和农户自身服务的运输工作量。
(13)机械播种牧草面积:
指当年使用牧草播种机播种牧草的面积。
(14)机械收割牧草数量:
指当年使用牧草收割机收割牧草的数量。
(15)机械剪羊毛量:
指当年使用剪毛机所剪的羊的只数。
(16)机械化青贮秸秆数量:
指把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氨化调质贮存的数量,以机械化青贮秸秆青贮前的重量计算。
(17)机械采棉花量:
指当年使用棉花采摘机采摘棉花的重量。
(18)机械收获大豆、油菜面积:
指当年使用大豆收获机械、油菜收获机械分别收获大豆、油菜的面积。
(19)农用飞机作业面积:
指利用农用飞机进行播种、植保等作业的面积。
7.当年农机作业实际耗用柴油量:
指所有农机化作业服务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农用柴油数量。
农机化管年5表
农机化管理情况
辖区内农机化管理部门及其所属归口管理的从事教育培训、农机修理以及安全监理的单位和组织。
农机事故统计数字来源于农机事故统计月报表。
1.培训农机人员:
指农机化教育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培训,当年结业的农机人员总数,包括新训农机人员、复训农机人员以及委托大中专院校代培的农机技术人员,但是不包括大中专(含农机中专、农机成人中专)按国家统一的招生计划招生的毕业生。
其中培训农机管理人员指各级农机部门中的国家干部,包括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
培训农机技术人员指农机化技术推广和应用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农机修理人员等;
培训农机监理人员包括培训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
培训农机操作人员包括培训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或操作人员。
2.农机修理:
指农机修理厂和修理点年内修理农用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动机、内燃机及其他农机具的数量,包括机械加工修理和换件修理。
一次性修理产值在100元以下不作统计。
一台机械修理一次统计为一台,修理二次统计为二台。
3.农机事故:
指农用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联合收获机、脱粒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在作业和转移时发生的各种事故。
包括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1)特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
(2)重大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3)一般伤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直接经济损失:
指农机事故现场造成的机具、物资、人员伤亡及死伤牲畜的损失费。
(5)违章操作:
指无证驾驶、未换证、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未年检、操作失误以及违反其他交通管理法规的操作。
(6)机件失灵:
指农业机械的机件磨损、断裂、调整不当和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等原因引起的事故。
农机化管年6表
农机化投入情况表
辖区内中央、地方(省、地、县、乡)各级财政,行政事业性经费投入,单位自有资金投入,乡村集体和农民投资以及利用银行贷款和引进外资等用于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
包括人员、机构等行政办公费用。
1.财政投入:
指各级财政下达农机化管理部门用于事业发展的农机事业费、行政经费、专项资金投入、预算外资金投入等,包括人员、机构等行政办公费用。
2.单位和集体投入:
指农机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入及乡镇集体农机化服务组织等单位的投入。
3.农民个人投入:
指农民个人用于机械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培训等投入。
4.其他投入:
指财政投入、乡镇集体投入、农民个人投入之外的捐赠、援助等其他投入。
对于银行贷款投入以“谁贷款为谁投入”的原则进行统计。
5.一般行政事业支出:
指主要是用于人员、机构等行政办公费用。
6.基本建设支出:
指各级计划部门下达的用于农机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7.农业机械购置:
指除基本建设、科研推广培训等项目之外单独购置农业机械的费用支出。
8.科研推广培训:
指各项资金中用于农机化机具研制、技术推广、示范演示及人员培训等费用。
农机化管年7表
农机化经营效益情况
辖区内农机化管理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各级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及农机户经营农机的全部效益。
包括表一和表二所列的所有机构和组织开展经营服务的全部经营效益,其中个体户只计算其经营农机化服务的经营效益。
此表不包括渔场、林业机械化经营效益。
(二)本表效益资料的可通过以下方法得到:
1.国有和集体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效益从本单位的财务年终报表取得;
2.个体户的效益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取得。
在个体总户中随机抽取5-10%户数作为样本进行总体推算,并用工商、税务部门和农机化信息点掌握的资料加以验证。
(三)指标解释:
1.总收入:
指各类农机化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含兴办实体)当年的全部生产经营服务收入和个体户经营农机化服务的收入。
但不包括属于借贷、暂存性质和国家或集体投入的各项资金。
2.农机化作业收入:
指利用各种农业机械从事作业服务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其中运输收入是指利用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从事运输作业所取得的收入。
3.农机修理收入:
指农机修理厂及农机修理点从事农业机械修理的收入,包括农机站(队)的农机修理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经营业务以外的各项经营收入,如多种经营收入等。
5.成本与费用:
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际支出并应当由当年负担的费用,包括生产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6.服务成本与费用:
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实际支出并应由当年负担的生产费用(即生产成本),应包括工资及工资附加费、燃料及辅助材料、固定资产折旧、大修理基金等生产费用。
个体户的生产费用,也应参照计算。
7.管理与财务费用:
指当年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含车间经费)和财务费用。
如办公费、行政差旅费、行政人员工资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