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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习《英美文学选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如果掌握了以上内容,就掌握了细节,之所以把细节单列出来,是因为多数考生只记得大概情节,考试中不能用具体的细节进行人物或思想分析、评述,空话太多。

劳伦斯小说《儿子与情人》(SonsandLovers)里,成年的保罗是如何仍然生活在他母亲的掌控之下的细节,是分析这部作品里的人物和主题的关键,不能引用相关细节作为根据,分析就失去了基础。

阅读文学作品一定要在一般性的了解情节的基础上,尽量记一些细节,细节显示考生对作品的熟悉程度。

主题是对作品思想的高度概括。

教材里作家作品概述和作品简介(斜体部分),对作品主题已有简明准确的表述,考生不可不读。

对这些表述的理解,又是以考生对作品内容、细节的掌握为基础的。

作品内容、细节、主题是考生学习的重点。

两点说明:

(一)这里我们姑且不讨论新批评对作者和作品关系的观点,也不去讨论接受美学和读者反映理论,本科阶段没有开设文学批评理论课,没有必要进行那样的讨论,教师也不要引入类似的话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惑。

(二)从历年考题来看,作家的生卒年月、家庭背景、接受教育情况、作品发表年代等都不在考察范围,考生不必在这些方面浪费时间。

目前市场上有一些英美文学教材和辅导材料在作家生平上花费了相当的篇幅,有的甚至远远超过了对文学作品本身的介绍和分析,这类书籍对考生复习没有多大帮助。

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的现行教材尽管可以再修改、完善,但它的最大好处是它给考生提供了学生最需要的作品概要和精确而恰当的分析(教材里作品前的斜体部分),对考生从作品全貌理解文学作品很有帮助。

二、文学作品与文学史的关系关于文学作品和文学史哪个在先、以及哪个更重要的问题,我们还是留给专门的学者去争论,我们要搞清楚的是考生学习过程中应该以哪一个为重点的问题。

前面讲选读课的性质时已经讲过,《英美文学选读》课的重点是作品,以往考试所包括的内容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似乎没有争论的必要。

但我们不得不考虑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如何对待教材中每个文学阶段前对该时期影响文学作品的经济、文化、社会、思想思潮,以及文学作品的题材和主题等的较全面概述的部分?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或哪个是或不是重点的问题,而是如何看待二者之间关系的问题。

从整体上说,文学作品是基础,没有文学作品这个基础,就不可能有文学史。

文学作品是个体、个性的表现,文学史是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某一段历史时期内整个文学整体的共性的概述。

作为一门课程,哪一个是考查重点,取决于最初设计这门课程时对课程要达到的目的的考虑。

既然是“选读”,重点当然是作品,无疑,文学史部分起辅助作用。

还是让我们举例说明为好。

华兹华斯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他有一首题为《孤独的刈禾者》(TheSolitaryReaper)的诗。

这一首是讲诗人曾经经历的一件事(我们姑且这样理解)。

诗中说有一次他看见河谷里一位姑娘(Lass;

Maiden)孤独地收割庄稼(Aloneshecutsandbindsthegrain)。

也许是要打消孤独、或是排遣心中的郁闷,那位姑娘一边收割庄稼一边唱歌(Reapingandsingingbyherself)。

在前两节里,诗人写她的歌声的美妙和给听者的感受:

Beholdher,singleinthefield,YonsolitaryHighlandLass!

Reapingandsingingbyherself;

Stophere,orgentlypass!

Aloneshecutsandbindsthegrain,Andsingsamelancholystrain;

Olisten!

fortheValeprofound18overflowingwiththesound.NoNighingaledideverchauntMorewelcomenotestowearybandsoftravelersinsomeshadyhaunt.AmongArabiansands;

Avoicesothrillingne'

erwasheardInspringtimefromtheCuckoo—bird.Breakingthesilence0ftheseasAmongthefarthestHebrides.摘录部分的前两行是说整个河谷(Vale)都充满了姑娘的歌声。

“overflowing”巧妙地把河谷写成唱歌者的歌声的载体和传播者(就象今天的歌星使用的扩音话筒)。

如果把“overflowing”改成"

overflowed”,河谷就仅仅成了一个被动的听者、接受者,它的放大、传播姑娘歌声的功能就会失去,那读者(听者)对姑娘的歌声就会有另外一番感受。

在第二节里,诗人一开始就以夜莺的歌声作比,衬托出姑娘歌声的美妙。

困顿的远行者(wearybandsoftravelers)对家和亲人的思念是不难理解的,而忍受极度疲劳、饥渴、孤独,穿行在无垠沙漠里(AmongArabiansands)的远行者猛然听到夜莺的婉转那一刻,其感受绝不是一两句话能讲清楚的,我们读者只能凭想象揣摩远行者心灵上经受的慰藉和振奋。

本节其余诗行,进一步说姑娘的歌声远不止远行者急切的归心和家里的亲人思念亲人的痛苦,所以诗人在说完夜莺的鸣叫后,就紧接着说那叫声”是从未在春天里杜鹃的叫声里听到过的令人振奋/肃然的声音”Avoicesothrillingneverwasheard/InspringtimefromtheCuckoo—bird),这样诗人就让姑娘歌声的意义超越了“闺怨”诗的狭隘,赋予它更加宽广的内涵。

那位姑娘到底在唱什么呢?

这也正是诗人想要知道的。

诗人写到:

Willnoonetellmewhatshesings?

PerhapstheplaintivenumbersflowForold,unhappy,far-offthings,Andbattleslongago;

Orisitsomemorehumblelay,Familiarmatter0ftoday?

Somenaturalsorrow,loss,orpain,Thathasbeen,andmaybehappenagain?

显然没有人会告诉他姑娘到底唱什么,因为除他和远处的唱歌者以外,再无别人。

于是诗人只有想象姑娘歌唱的具体内容:

她是在抒发昔日的忧愁?

或很久以前战争给她的精神创伤?

还是眼下一令她伤心的事?

是她为一位亲人亡做而伤心?

还是为将要失去另一位亲人而悲伤?

由于是想象,结果当然就会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样性,诗人无法得到一个确定的答案,诗的最后一节说明,其实诗人也无心一定要找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诗人说:

Whate'

erthetheme,theMaidensangAsifhersongcouldhavenoending;

Isawhersingingatherwork,Ando'

erthesicklebending;

Ilistened,motionlessandstill;

不管她唱什么(Whate'

erthetheme),歌的内容并不重要,她可以无休止地唱下去(Asifhersoncouldhavenoending)。

重要的是我亲眼看见她弯着腰(o'

erthesicklebending)一边收割一边唱歌、并亲耳听到了她的歌声,而且听得很专注(Ilistened,motionlessandstill)。

诗的结尾诗人继续无意听下去,因为姑娘仍然在唱,而诗人“我”已经向山坡走去(Imountedupthehill)。

这到底为什么呢?

因为ThemusicinmyheartIbore,Longafteritwasheardnomore.(最后两行诗可以改写成“IborethemusicinmyheartlongafteritWasheardnomore”而不改变它的意思。

)诗人虽然已经远去(或者说歌声离诗人远去),诗人的心中依然回响着姑娘的歌声。

最后一行里“longafter”两个词说明歌声对诗人心灵冲击的程度。

现在我们要做的是理解诗人通过这首叙事诗传达给我们的思想(idea;

theme)并把我们的理解表述出来。

我们先尝试着把我们详细阅读后的情节概括为:

(一)这一首诗表达诗人对普通劳动者疾苦的关心;

(二)诗人通过这一首诗向读者展示想象的魅力。

究竟哪一个可取?

或者都可取、或者都不可取,为什么?

对于有较深文学功底的读者来说,认真阅读概括出作品的主题不会有太大困难。

对于多数考生来说,特别是没有老师指导的考生来说,就要借助教材里文学史部分的内容,以那里对华兹华斯诗学的简明论述为标准,衡量我们的理解,以便做出正确判断。

这就是教材里文学史部分要起的作用。

换句话说,对教材里文学史部分的理解.是理解作品细节为基础,文学史是对作品的高度概括。

其实以上两种表述都可取。

为节省篇幅我们略去重述文学史部分,请同学们自己阅读那一部分,并试着解释为什么两者都可取。

有几点要简单说明一下。

(一)文学史是以文学作品为基础的,文学史不可能先勾勒出不同的框图,然后让文学作家去填充;

(二)一部文学作品可以有多种不同解释:

(三)文学史只提供对一小部分作品的一、两种可能的解释,大部分作品的解释还需要由读者做出;

(四)先读作品再去到文学史里找答案的学习方法只适用于学生。

第二部分阅读文学作品读取什么信息?

文学学习的基础是文学作品阅读。

下面就阅读文学作品读取的信息,谈谈我的看法。

一、熟知作品情节(plot)以现行教材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印第安人营地》(IndianCamp)为例,这篇短篇小说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一个叫尼克Nick)的小男孩随他的乡间外科大夫父亲去印第安营地给一立难产妇女接生。

尼克的父亲在没有麻醉药物的情况下做剖腹产手术,在妻子惨痛的呼喊声中,难产妇女的丈夫割颈自杀,年幼的尼克平生第一次目睹了生与死的瞬间。

在回家的途中,父亲抱歉地向儿子说不应该带他来,而尼克相信他自己是不会死的。

在现行自学考试中,考察考生对情节的了解的试题,往往是以试题第一部分选择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试题以简单的文字概述一个作品的情节,选择项目则列出四个(部)作品名,考生必须准确选择与上述情节完全相符的选项。

要做出正确选择,考生必须熟知教材里所选作品的内容。

根据我多年的教学经验和我对考生答案的分析,考生对作品情节不甚了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有些考生没有阅读作品原文,而在评价性的参考资料上下太大工夫,忽视了对作品本身的阅读。

评价资料对考生理解作品是有帮助的,但评价文字往往是高度概括性的,它把对作品具体内容当作考生已经了解了的部分而略去,或简单提及(有些参考资料包括作品内容简介,当然不在此列)。

还有一种原因与参考资料使用文字有关。

目前市面上有一些英美文学参考书籍,除原作是英文外,其余文字是用中文表述的。

《英美文学选读》课程考试明确要求用英文作答,如果考生完全依赖中文参考,一定会有诸多不妥之处,譬如人物名字出现汉语拼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用英文表述的原本已经了解的作品内容有陌生感,进而影响了选择的正确性。

我不反对考生查阅中文资料,在了解了英文作品的基础上,再借助中文资料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是有很大益处的。

既然是英语专业学生学习英美文学,首先是阅读原文文本。

掌握原文文本是学习外国文学的基础之基础。

二、对场景(setting)的了解不可缺少场景是指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阅读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戏剧)时,一定不要忘记对场景的关注,因为场景给我们提供理解作品的一些十分有用的信息:

作品所反映的时代和社会文化现实、作品中人物所处的物质环境或精神状态、作者所处的物质环境或精神状态,等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揭示作品的主题。

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ARoseforEmily)一开始就给读者勾勒了一幅在美国南部逐渐走向工业文明的进程中,爱米丽小姐居住的那幢老房子在人们心目中(或日在作者心目中)形象。

福克纳这样写道:

It[MissEmilyGriersson'

shouse]wasabig,sqearishframehousethathadoncebeenwhite,decoratedwithcupolasandspiresandscrolledbalconiesintheheavilylightsomestyleoftheseventies,setonwhathadonceourmostselectedstreet.Butgaragesandcottonginshadencroachedandobliteratedeventheaugustamesofthatneighborhood;

onlyMissEmily'

shousewasleft,liftingitsstubbornandcoquetishdecayabovethecottonwagonsandthegasolinepump-aneyesoreamongeyesores.AndnowMissEmilyhadgonetojointherepresentativesofthoseangustnamewheretheyhyinthecedar—bemusedcemeteryanlongthemankedandanonymousgravesofUnionandConfederatesoliderswhofellatthebattleofJefferson.黑体是我加的。

我们从这段描写里可以得到这些信息:

(一)作者要讲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部(杰弗逊市是南部城市)。

凡对美国社会发展有个大概了解的读者都会联想到这样一个事实:

美国南部是个贵族气很浓的地区,与北方相比,南方工业化步伐要慢的多,因而南方人较之北方人有更多的传统观念。

(二)作者将要讲的故事与住在那幢被描写成“最扎眼的”(“theeyesoreofeyesores”);

老房子里的人有关。

这里值得注意的就是那个看起来很简单的描写:

最扎眼的。

这样的描写不仅让读者感到住在那皇的人与当时的时代是如何的不和谐,也让读者一下子意识到作者可能对故事中主要人物所持的批判态度。

但作者没有很快把那幢房子内部的格局和陈设展示给读者,这就增加了读者对那幢房子和住在那里的人的神秘感。

而神秘感正是小说中邻居们(也包括读者)对爱米丽小姐的感觉。

由于感到神秘,人们才猜测,由于种种猜测,爱米丽小姐的真实生活、内心感受才愈加扑朔迷离。

读者和小说中的邻居们一样,只有在故事结束时才恍然大悟其中缘由,不得不重新细读原文,重新梳理思路,重新建构一个“通顺”的故事,才能对发生的事件做出合乎情理的解释。

这也正是作为一位成功作家的福克纳的高明之处。

戏剧和小说在许多方面是相通的,而其场景的意义比起小说来表现的更加直接,它可以一下把观众带回到几个世纪前的帝王宫廷,或现代人蛰居的地下卧室,观众仿佛置身其中成为剧中人物的一员,感受到的冲击也就更强烈。

诗歌也不例外。

柯勒律治的名诗《忽必烈汗》(“KublaKhan),根据他自己的说法,追述的是他在神志恍惚中看到的,或者说是发生在他头脑里的事。

当我们把他的这首诗看是关于梦境的诗时,就只能在象征意义的层面上理解诗中的人和物,于是高坐在王宫()里发号施令的忽必烈汗就是个象征:

无视客观现实和事物发展规律(譬如艺术创作规律)的主观愿望。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以下的诗行里寻找与主观愿望相对立的东西,进而理解全诗最关键的、重复了两次的词语“Asunnypleasuredomewithcavesofice”为什么是主观愿望和客观规律的调和折中了。

场景在爱略特的名诗《TheLoveSongofJ·

AlfredPrufrock》(普鲁夫洛克的情歌)中显得尤为重要。

诗人是这样在最开头几行里概括场景的:

Letusgothen,youandI,WhentheeveningissupreadoutagainsttheskyLikeapatientetherizeduponatable;

Letusgo,throughcertainhalf—desertedstreetsThemutteringretreatsOfrestlessnightsinone—nightcheaphotelsAndsawdustrestaurantswithoyster—shells;

StreetsthatfollowlikeatediousargumentofinsidiousintentToleadyoutoanoverwhelmingquestion...这里的黑体是我加的,以引起大家注意。

第一行告诉读者,说话人“我”要“你”(可以理解为和“我”的一个朋友,或读者)和他一起去一个地方(往后我们发现他是要去拜访一位女士并表示他对她的爱)。

“傍晚”(evening)一词点明了时间。

诗人选择一天里这个时段是有特别含义的。

傍晚既不属于白天(day),也不属于晚上(night),而是处于二者之间。

“傍晚”一词首先指那段特定的时间,也就是说,“我”邀请“你”在傍晚时分一同去一个地方。

但如果说比喻是诗歌语言的一大特征(不同学者会有不同看法,这里姑且不去争论),“傍晚”一词就不仅仅指实际时间。

第三行以一个明喻(like)挑明了“傍晚”的性质:

“傍晚”象“一个被麻醉后躺在手术床上的病人”(天空就是手术床无疑)。

“一个被麻醉后躺在手术床上的病人”不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要想清晰的思维亦不可能。

这就是说话者讲述自己感受时的心境,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场景”。

所摘录的其余诗行则浓笔重墨描写“街道”,说它象反反复复、试图把人引向无法回答的险恶的争论。

这里的“街道”也有两重含义,一是指“我”和“你”去那个地方要经过的绕来绕去的、最终要把他们两个引到那个女士面前(那时“我”不得不表白)的真实的街道,即使如此,在说话人(或诗人)的看来,“街道”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存在,而是思前想后、反反复复、犹豫不决的思维活动过程的物化。

诗中重复出现的两行(Intheroomthewomencomeandgo,/TalkingofMichelangelo)一再解释为什么“我”忧心忡忡:

“我”始终明白门户差异的意义,而一句“我不是哈姆雷特王子”(No!

IamnotPrinceHamlet)则彻底打碎了“我”对自己犹豫不决的百般掩饰。

对场景在这首诗里的意义的理解对理解这个作品的意义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三、理解人物(cllaracters)是理解文学作品思想的关键人物在文学作品里的重要性不用多讲。

文学首先是人学,即便是一部讲述动物故事的作品(如杰克伦敦的关于狗和狼的故事),都与人有密切关系,甚至“纯粹”以动物为题材的作品(如《动物农庄》)都是讲人的故事。

阅读文学作品时,首先要注意的当然是故事里的人物,包括人物的姓名,人物之间的关系,各个人物说了些什么话,做了些什么事,如何做的,为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下面还要比较详细地讨论,这里就以下几个问题谈一下。

(一)学会识别正面人物(protagonist)和反面人物(antagonist)。

正面人物也叫主人公,或英雄(hero)。

“反面人物”是中文翻译的一种,其实“protagonist”也可以是除人以外的事(譬如一场灾难),或物(譬如一头白鲸),或一种抽象的存在,如精神状态(哈姆雷特的过于理性;

普鲁弗洛克的神经质),或一种思想(譬如霍桑小说里的好人布朗的完美主义思想),等等。

我们在前面讲情节(plot)时,只提到事件(event),而事件又要涉及到人物,离开人就不成其为事件。

有事件就有冲突(conflict;

tension),没有冲突就没有故事。

有冲突就会有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较量。

至于何为“正面人物”、何为“反面人物”,我们暂不讨论,我们就按传统价值观念判断就可以了。

(二)学会表述作品的主题结构(thematicstructure)。

判别正反面人物是很关键的一步,这不仅仅因为在一些文学作品里,“正”与“反”之间的界线并不总是清楚的,不同的读者对孰“正”孰“反”会有不同的判断,还因为二者之间的冲突决定作品的主题结构。

所谓主题结构是指正、反两种力量冲突的性质(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冲突的发展(冲突是如何向前推进并达到高潮的)、以及解决冲突的方式和结果(如相互妥协、一方受惩处、不了了之等)。

这里要强调一点:

人物之间的冲突是主题结构的具体化,如果把冲突仅仅看成是两个人(或一个人)的私事,文学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换言之,主题结构是“正”、“反”两方面人物冲突的抽象和概括,没有人物冲突的具体化,主题结构就失去了基础。

以麦尔威尔(Melvile)的小说《白鲸》(Moby—Dick)为例。

首先我们可以判定船长艾哈伯(Ahab)是主人公,与他作对的是白鲸。

如果我们因此就认为这部小说讲了一个因被一头白鲸咬掉一条腿而向那头白鲸寻仇最后丢了性命的故事,我们就会失去很多很多值得汲取的东西,作者本人也会扼腕叹息。

但如果我们把艾哈伯船长和白鲸的冲突看成自私、傲慢的人类与大自然的冲突,我们就可以在一个更高层次欣赏作品的美学价值。

船长艾哈伯与白鲸的冲突是表象的,符号性的,浅层的,而人类与大自然的冲突才是本质的,深层的。

冲突的深层结构才揭示冲突的本质。

作者对解决冲突采取的手段表达了作者自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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