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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可测,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我方实在是不能苟同这样的做法。

在这里,我想大家扪心自问一下,电视征婚到底是相亲,还是娱乐!

自古中华名族以婚姻为子女的头等大事,不经过磨砺的感情是不能受的起磨难的。

古代指腹为婚侵害了多少家庭,酿造了多少悲剧,而电视征婚无异于指电视为婚,变向的蒙蔽当事人的眼睛,在自己完全不知道对方底细的情况下,由电视台方面一手撮合就等于强制性的让两个人在一起。

这种媒妁之言是极为不可取的!

在闪婚日益成风的现实社会中,这样的电视征婚无异于是在为自己炒作,可信度,真实度几乎为0.,更不用谈真心实意,情真意切。

没有 一个真正想结婚的人会去电视上找,那样的做法在我方看来是极为不负责的行为。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于娱乐性质的节目上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所谓电视征婚无非是炒作,更甚者是欺骗。

是对社会的不负责,对感情的不负责,对家人朋友的不负责。

没有谁能保证不经过自己长时间考验的爱情是长久的是真实的,更不用说在电视上这短短的几十分钟了。

因此我方坚定的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节目的推出是为了什么?

它里面邀请的嘉宾是否都是有婚姻需求的人?

电视征婚节目播出以后,有没有达到它预期的目的?

注意一下,电视征婚节目推出的目的,要尽量从这类节目自身的宣传资料中找依据,这样对手就不容易将其推翻了。

2电视征婚节目的实际意义是什么?

是推动了社会上婚姻关系的发展(或者说是和谐),还是推动了有婚姻需求的男女双方建立正确的婚姻观念?

这里注意:

要明白正确的婚姻观念是怎样的,然后对比电视征婚产生的实际效应,来确定它对于婚姻生活的实际影响。

3除了婚姻方面的利弊外,还有没有其他方面的影响?

比如说找人编造婚姻中的经历,就是找个托,是不是对社会诚信有影响?

婚姻一般都是那种比较隐私的东西,主持人的深入挖掘,会不会对于当事人造成心理伤害?

有人会喜欢自己的求偶过程在电视上被展出吗?

 顺便说个笑话:

孔雀对人类说,你们人类真不要脸,就爱看我们发情时的表现……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单身男女提供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婚介平台。

请大家注意“娱乐性”“营利性”等字眼。

首先,我方想从动机方向阐述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婚姻大事从古至今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不能儿戏。

我们并不否认正常的征婚方式,但是主办方以商业目的作导向,以爱情婚姻为噱头进行发起,可见其真正目的并非解决男女单身问题,而仅仅是以大家敏感的话题来提高收视率,娱乐大众,获取盈利而已;

对观众而言,不过是抱着猎奇的心理在观看,以做无聊的谈资;

至于参与者,我方不否其有婚姻目的,但是在电视征婚极大曝光力的诱惑下,当事人有名人心理而起的自我炒作与出售.因此,我方认为电视征婚在动机上就违背了“征婚”的目的,先天不足。

电视征婚过程中,我们看看来的“剩男剩女”,“拜金女”“富二代”频频亮相,我们看看所体现得男女信息:

金钱,权利,社会地位,还是仅仅外表?

短短的时间,无法体现当事人内在品质,甚至于,这些信息甚至也具有其不真实性.因电视征婚而起的诈骗事件也有发生.再看看节目中人们的行为,主持人对男女隐私深入挖掘时,有没有想过会对当事人产生不良影响,会对观众产生不良的影响,这是急功近利的媒体人毫无责任心和缺失道德底线的表现!

虽然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征婚者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通过电视广泛恶意传播其拜金,享乐的错误价 值观念,并将其刻意和无限放任,违背了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

如大家冠以&

quot;

拜金女”的马诺,“我还是坐在宝马车里哭吧”

[pre] 

 

对于其结果,我方认为它不能带给男女双方一份有质量的婚姻,不能促进社会上婚姻关系的和谐反而会导致错误的择偶观、婚姻观,甚至导致闪婚的社会性流行,推动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大范围夸大,更会误导年轻人以貌取人、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

(同时它也会给某些真心想征婚的年轻人以打击,会让他们感觉绝望,觉得这个社会已经“真爱难寻”!

[/pre] 

总之,我方认为,电视征婚只是由电视台发起的,以盈利和娱乐为目的的,违背征婚目的的作秀而已,其弊远大于其利。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1、电视征婚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同时还能扩大自己的交际面,提供一次展示自己的机会。

 2、电视征婚反映了当代大众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不同形色的人会引发一些社会人的思考

3、电视征婚能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为城市大龄青年提供一次重要的机会

1.电视现在仍然是主流媒体。

电视征婚涉及人群多,范围广征婚嘛就是要广撒网,能有较多的人士供选择

2.敢上电视的都有一定的个人修养以及素质,不像小广告之类的什么人都有

可显著的挑选叫成功的人

2.对广大观众看别人的求婚和相遇的过程时候会联想到自己的婚姻,通常这样的节目都是一家一起看、、珍惜现在促进家庭和谐

给你这个辩词你看看自己修改下这是对方的

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些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注意:

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不是羞于表达,羞于表达的人很可能不会走上电视征婚的道路);

而电视征婚,给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她/他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照葫芦画瓢,或者根据对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

而且,就算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参与者并没有令其心仪或对其心仪的,还有广大观众这一个平台,说不定某位正 在观看电视节目的异性就很欣赏她/他呢。

第二,商业角度。

对此,我个人不太赞同“商业”这个定位,因为“商业”往小了说贴近“个人”,往大了说贴近“社会”,不太容易给它找到一个合适、准确的定位,并且容易在场上出现混乱。

对此,我想能不能改成“电视台”或“节目制作方”等等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

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例如, 如果一位单身女士,仍然以为能够把饭菜做得很好、把家收拾得很好就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资本,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并不十分在意这一点、很多女士也并不擅长这一点,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觉得只要老实、本分、顾家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浪漫情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及经济基础,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而这些则是一个社会信息的传递,电视征婚栏目向广大大众传达了当前人们思想的一个潮流,让人们可以对于正确的部分予以认识、接受,对未必正确的部分进行争议和讨论,至少开阔了大家的思维和眼界。

第四,政策方面,我国政策从来就不禁止征婚,也不禁止电视征婚,而是禁止一切违法行为,例如在征婚栏目中出现少儿不宜的话题或是对参与者个人隐私的无休止追问。

其实,这些不是不可以问,而是应该在电视征婚栏目提供了两人认识的平台之后,两个人以后私下里相互讨论。

说到这里,顺便说一下:

当前的电视征婚栏目可能存在弊端和争议,但这并不说明电视征婚本身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而是说明我们应该选用更好的方式予以改进。

第五,道德方面,同第四点,只要我们予以足够的方向引导,便可以解决这个问 题。

例如,对方男士主张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而前来参加节目的女士觉得不乐意与老婆婆一起生活,那么没问题,大家心里有数就好了,默默地把对方给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张嘴说出来。

这样,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将会予以减少。

第六,舆论方面,舆论方面表现的是争议,即当前电视征婚栏目存在着一些争议。

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

可以试试将利弊的对象分离 电视征婚本身也是征婚的一种手段。

 那么电视征婚只是多了一个手段,对有需求的人当然利大 没有需求的人无所谓了.这种多的手段,

 1:

能给一些有需求的人需求

2:

电视征婚给非参与者的影响又是什么?

3:

电视征婚的成功率不高是不是就是没有成功对那些成功者来说利弊关系如何?

我不太喜欢两方同时考虑,正方比较有难度,所以我想了一下正方。

1、电视征婚一定要除了节目现场就结婚吗?

不也是彼此先认识人后进入相处的过程吗?

2、说电视征婚物质化,难道在现实世界中不是物质化而是理想化吗?

你会告诉我现实世界中少得多,为什么?

没有论据,只是凭空猜测吧。

3.、说成功率低,但试问有多少人一次谈恋爱就会有正果?

成功率仅是一个概率,这要看参与统计的主体是怎么样的,成功率并不是价值的衡量尺度、4、的确有炒作现象,但电视征婚的目的是找到合适的另一半,炒作,并不会对这一主要目的造成太大影响,如果是真心实意,自然不回去炒作;

如果不是真心实意,是以炒作为目的,那有不符合什么事电视征婚中征婚这一目的,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5、至于什么事电视征婚?

这是一个时代产物,可以根据现在诸多背景进行阐述,我的总结是:

在一个公共平台,即电视平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找到一个合适自己的伴侣进行相处。

注意,到这里就结束了,结婚与否不应该在这里讨论因为目前所有的电视征婚节目都没有涉及到成果问题。

希望这些能对你有用。

正方一辩我方认为第一:

网络征婚之所以弊大.是因为网络的人杂,存心闹着的不少. 而且,网络征婚,都是听其言而难观其行.说的东西夸大其词,难于相信.第二婚姻是神圣的事情需要一个权威正式的途径而网络的欺骗性和不确定性往往造成双方感情的伤害第三、网络管理的不规范也会给许多不良行为造成滋生空间0

[公告]感谢正方一辩的精彩陈词,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开篇,有请

反1 

 

主席,各位,大家晚上好。

今天的辩题是“网络征婚利大于弊”与否的问题。

而对方一直和我们谈网络的不良影响,请问土地长出粮食和杂草,我们在讨论粮食好坏时要归罪于土地吗?

下面我方就这一辩题进行分析.

首先,不难看出我们要讨论的主题是网络征婚,它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以法律为依托,以公民道德为底线的条件下所发生的征婚行为。

所以我们可以排除如骗婚,戏婚,或网络犯罪等在征婚幌子下进行的一些非征婚行为。

因为正如挂羊头卖狗肉的只能是说他在卖狗肉而不能说他在卖羊肉一样,打着征婚旗号来骗财骗色或开国际玩笑的行为也并未构成征婚事实,也就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围之内了。

其次,我们讨论利大于否,要看的是,比较的双方是什么,显而易见,今天我们双方只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网络征婚,所以就不能用网络征婚和现实征婚进行比较。

而应当本着尊重 辩题的原则来讨论有网络征婚和无网络征婚的利弊问题,而实际上,网络征婚为我们在现实征婚之外又搭建了一座沟通彼此的桥梁,让银汉迢迢不在成为牛郎织女的催泪源,让相隔千里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可谓功于网络,利在天下。

也许对方辩友会说,网络的虚拟性让参于的双方的盲目性大大增加,但需要指出的是,网络征婚的参于者必需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有行为能力的人否则构不成征婚的必要条件,他的所谓“征婚”也就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了,而一但合乎条件,那他只要花现实征婚的1%时间这一些小小的弊处就可以得到大于其现实生活百倍不只的选择,也就是说网络征婚只是在你的选择之外又多提供一条可行之路,它不会对现实生活造成排斥,正所谓双桥好走,独木难行。

多一种选择,多一次机会,人难道不该让自己活得更好一些吗?

不可否认网络征婚有一定的弊处,它在对行为双方身份的验证和时间以及情感精力的投入上给施为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我们也明显可以看出它所带来的利要远远大于它的弊处。

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别为了省一粒种子就放弃了一棵大树;

别为了恋惜几滴播种汗水就失去了整个收获秋天吧,朋友。

[公告]感谢反方一辩的精彩陈词。

 [公告]下面是2、攻辩盘问(各方用时为8分钟):

由双方二辩提出准备好的攻辩问题,可指定对方一或三辩进行正面回答,盘问问题为3个,双方在提问或者回答完毕后打“0”,盘问结束由双方三辩进行攻辩小结。

(单方总攻辩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公告]有请正方二辩展开攻辩,问题为三个

正方二辩 

1\请问对方辩友,你们所引用的&

网络征婚&

引自何方?

2\有何根据与说服力?

3\判断利弊的标准是什么有请反方一辩0

1对方辩友此问有失偏颇,我们来讨论网征利弊,当然就要有个约定俗称的定义了,而对方辩友非要数典行教,多此一举嘛,我方一辩程辞已经说明了什么是网征,而对方不知什么是网征就来大谈网征利弊,这不是哭了半天不知道死的是谁吗?

2同上.

3判断利弊的标准就看它对人民对社会,对人性的发展是积极的还是有害的,显而易见,网利有利于人类的通沟,有助于社会的良性运行,虽然有一点点时间和精力上的小 BI,但正所谓瑕不掩瑜,利大于BI.0

[公告]本轮攻辩结束,谢谢,下面有请反方二辩展开攻辩,问题同样为三个

反方二辩 

请问对方辩友网络的资源难道成为了你们的负累吗?

[公告]请反方辩手指出有请正方一辩,或者三辩任意一人,哪一位来完成盘问环节!

~

[公告]本轮攻辩结束,谢谢,有请正方三辩进行攻辩小结

正方三辩 

谢谢主持下面我来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首先,对方说到“粮食好坏时要归罪于土地”

我方认为,这个例子不合适

所以,也就不能排除对方的第一个观点。

(首先,不难看出我们要讨论的主题是网络征婚,它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以法律为依托,以公民道德为底线的条件下所发生的征婚行为。

所以我们可以排除如骗婚,戏婚,或网络犯罪等在征婚幌子下进行的一些非征婚行为。

第一个观点的不成立也导致对方的第二个观点难于立足,因为,看不出对方所说的,所谓的:

 弊大于刘在驳斥对方的观点的后面,我再次说明我方观点:

网络征婚,弊大于利

也许网络婚姻里的人享受的就是那份心情,那份所谓的浪漫,甚至于那份快感。

看过电视上采访过一个人,他在网上有四个妻子,说:

网络让他享受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各个网上老婆有各个不同的分工,且没有那么多的家务是非,不必面对很多东西,他们的爱纯粹而简单。

没结婚,你在网上相恋了,你大可以见面,在现实中发展你们的爱情,那也是很美好的。

我不反对网恋,我觉得网只是一个载体,通过网的恋爱也是一种正常能见光的恋爱。

但绝不赞成就在网上先结婚,你们是把爱情当儿戏,还是本就没有爱情。

只是过家家?

你们不觉得这种事很可耻很无聊吗?

在中国,网络存在的意义似乎被太多的人理解错误,他们认为网络就是供人们娱乐、消遣的。

所有我说这个理由是最能说的过去的了,如果对待这件事情每个人都这么想,到也无可厚非,无非是大家哈哈一乐了之,可是偏偏有那么多涉世不深的少男少女,甚至人过中年的先生、女士把这个活动看的是那么认真,那么严肃,孰不知,在网络另一段你所深爱着的他(她)却把你当做了玩物,这有是多么的可恶、可悲,对戏弄他人感情的人的憎恶,对那些上当受 骗却付出太多感情人的悲哀

如此多的真实案例,无一不证明我方观点:

网络征婚弊大于利0

[公告]谢谢,有请反方三辩进行攻辩小结

反三 

谢谢,对方辩手一直从立论到现在为至所指出的种种观点,是因为网络不好,还是网络征婚不好,在此我一不明白,科技发达的今天网络是一个好的手段,为何不可以用做征婚?

就因为网络的不真实感?

不真实感和不现实感是有差别的,所以是针对信息量过大,人缘过于复杂,在滤除掉不少复杂的人际之外,可以大量的筛选合适的人员,为什么不是利?

可能这种觉新的征婚方式,会引起某种不适合的社会舆论,但是不介意在其中我们看到的利处。

1、信息量大,不同的人在世界各地的,可能在网络征婚上接触的人远比你在现实上多。

2、更具有现实性,现在的人时间精力有限,虽然我们要学习,但是在有限的人中,选择合适的人,那么网络可以帮我们滤除掉不适合的人。

3、以前有报纸征婚,再前面有媒人的绅士名册,淑女名册,为何更新,更方便有网络数据库的方法,不是更有利于管理?

更在此提到一点的是,我们今天的辩题是网络征婚,不是网络结婚,有个时间先后,有个顺序差别,所以,我们想要结婚的浪漫还是经先去注册,我们想要看到更多的钻石王老五,可 以选择网络征婚的手段!

[公告]下面进入最精彩的3、自由辩论(总用时15分钟),阶段:

由正方开始,双方交替进行,一方发言需先打1获得发言权,然后进行发言,1不得和发言同时打出,发言需一次结束,不得分多段发表,单人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1min,不得抢答,承让请打2,违反规则首次进行警告,两次警告则禁言5分钟

[公告]有请正方发言

正方一辩 

1

另外,网络征婚虽然在某些方面给人速度。

但是也不例外地给人一种盲目发展。

况且没有任何保障。

 正方二辩 

1

网络是一个工具给征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是如果这种工具不适会合婚姻这种神圣的事情怎么办还如何说他弊大于利

1,

那是因为我们在使用便利手段的时间,会有一些小小的副作用,就好像是你在吃药的时候的副作用,这说明,一网络还没有健全和完美,另一方面就是,我们在使用手段的时候还有一个程度问题

网络是一个工具给征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是如果这种工具不适会合婚姻这种神圣的事情怎么办还如何说他利大于弊

忧忧 

自由打1发言,1不得和发言同时打出,发言需一次结束,不得分多段发表,单人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1min

我有一个网友在网上征婚征来征去被骗了6000元 

请问征婚如何对他利大于弊

不是说如果不适合就不适合的

那就请正二同学具出不适合中亵渎神圣的不利指出来!

`

我们想问婚姻的基础是什么我网络的特性是什么 

 反三 

你的网友被骗的,不是网络征婚这个手段骗的,是有人骗他的

是有人利用网络征婚这个平台骗人。

婚姻的基础,不一定要爱情,但是一定要有负责,不过婚姻就直接等同与征婚,未免有些快了吧

所以说网络征婚给了坏人一个骗人的平台。

第一婚姻的基础最重要的是诚信而网络最大的弊端在于不可信两者一匹配正好说明网络不适合于征婚因而弊大于利

1不否人因为法律的不完而造成有人在破坏网络这个手段的美好!

抓紧时间还有12分钟

品味人生反 

有利有弊

谁要我

公告]品味人生反请注意比赛秩序,不要干扰比赛进行,第一次警告,谢谢配合;

1、

刚才反方说网络征婚不能和现实征婚相比,但是大家要明白征婚本就是建立 在现实上。

法律对于网络的不完善本身就是网络的问题啊我们为何不选用更为完善的地方来完成我们神圣的事情呢

那么以前有媒婆骗人,有报纸骗人,呵呵,为什么我们独独对着网络有这些同样有的问题要放大了来看?

1

其实今天要辩的不是网络好不好 

就像两个人谈恋爱因为不合适所以弊大于利

我们不能见人骗人还要跟着来吧。

我们现在说的是网络征婚的利弊,不是说其它,请对方辩友不要转移话题

所以,提及媒婆是不能说明问题的。

1、那想请问正方二辩,呵呵,今天讨论的就是网络结婚,还有网络使结婚的神圣性全无?

正方一辩 

我们今天讨论的也只是这个。

 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错了

我从来没说网络使婚姻神圣性全无只是婚姻是一个人尤其是女人最为神圣因而最需小心谨慎可靠无比的途径来完成 

而网络恰恰不合适不合适就是不利于事物发展

请问反方当你谈恋爱的时候已经感觉对方不合适了她和你的性格超级不和的时候你是否还认为她对你是利大于弊呢

我说的也是网络征婚谢谢

所以说要正视它的平台啊。

所以说当这个平台不合适的时候它就是弊大于里

请双方抓紧时间还有6分钟

1、对于利弊,对方辩手一直在看,有一个人受骗,就看到全网络的人都在受骗,为什么不看看那么多通过网络征婚而进走现实婚姻殿堂的

1那想请问正方二辩,呵呵,今天讨论的就是网络结婚,还有网络使结婚的神圣性全无?

 正方一辩 

1正方二辩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对方是一条狗 

当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女孩和一条狗谈婚论嫁的时候是否很滑稽

网络是一个工具给征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是如果这种工具不适会合婚姻这种神圣的事情怎么办还如何说他利大于弊

应此句而出

1、对的,没有人知道对方是什么,所以,不是要在网络上结婚,而只是征婚,只是把你想找的人的条件列出来,一方面找到这些合条件的人,一方面看是否有进入现实中恋爱结婚过程的可能

我更觉得大家不能冲着网络的快捷方式来考虑问题。

在这个寻找过程中,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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