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导思想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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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基础建设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6、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四、规划总体思路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应该遵循的总体思路是:
----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置于突出位置,大力解决湘潭市民关注的环境问题。
推动人与环境相协调的和谐社会的建立,保证湘潭市民的生活环境安全、饮用水安全。
----实现工业污染源控制和推广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齐头并进,巩固“十五”期间污染排放全面达标的基础,继续抓好污染源头的治理,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战略基本模式,实现经济发展高增长,资源能源消耗低增长。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湘潭来指导城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把创建文明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湘潭阶段性指标体系中的预期环境保护指标,作为未来几年环保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以此部署城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工作。
----将环保工作提升至政府宏观决策的高度上来,将环境保护指标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经济建设管理体系。
----以提高生态安全水平为目标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我市生态环境功能较脆弱,“十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有所退化,因此“十一五”期间要遏制生态退化的趋势。
----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在保证政府对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实现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多元化,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探索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的新思路,由于长株潭一体化已获实质性进展,我省提出加入泛珠三角经济圈的构想,预计“十一五”期间区域内产业结构面临新一轮调整和转移,要从大区域的角度看待我市环境保护的发展,研究探索通过区域内城市间的环境保护合作实现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
第二章“十五”环境保护的回顾和小结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积极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改善与提高环境质量为中心,狠抓污染治理,努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环保工作成绩显著,具体体现在:
1、城市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我市坚持以改善与提高环境质量为中心,通过狠抓新污染源控制与老污染治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质量恶化得到有效的控制,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省排名稳中有增,“十五”期间获得了省级文明城市的称号。
2004年,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1.82%,湘江湘潭段水质年均值基本达到国家Ⅲ类标准;
空气质量优级天数占全年天数69%,全年二氧化硫达标率91.7%,氮氧化物达标率10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优于二级标准,全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7.9分贝,低于国家70分贝标准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工业污染治理成绩显著
在2000年完成“一控双达标”任务的基础上,我市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工业污染源巩固达标、全面达标和再提高工程。
一方面加强了污染源达标后续管理,狠抓污染源的限期治理,2001年至2004年共下达限期治理项目280多个,这些限期项目的如期实施,有效减少了工业三废的排放。
另一方面突出工作重点,对重点污染区域、流域,开展了整治工作:
竹埠港地区环境污染整治、涟水河综合整治以及湘江镉污染专项整治。
取缔、关停了一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治理无望的企业,整改验收多家企业,重点污染区域、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削减,环境整治取得了较大成效。
3、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十五”期末,我市森林覆盖率达45.9%,森林面积达277万亩,动植物种类有所增加,我市大力建设生态工艺林,推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的措施特别是农村能源结构调整以来,山丘岗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农村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亦有起色,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逐步推进。
4、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落到实处
在积极治理老污染的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2001年至2004年期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60多个项目实施了环保否决。
5、环保监管力度日益加大
2001年至2004年,环保110共接处警1300余起,调处环境污染纠纷300余起,处理铁合金硫磺爆炸事故、涟水河大面积死鱼事故等五起特、重大污染事故。
4年间累计达完成市级排污收费任务1亿余元。
开展清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80多人次,对510余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立案查处违法排污案件104件。
6、环境管理自身建设明显进步
“十五”期间,我市新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空气质量24小时连续监测;
环境信息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统计监察监测信息收集整理基本改变了手工录入数据的状况;
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满足了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7、环境宣传教育日益深入
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力和宣传普及环境保护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取得市民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发动群众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推动了污染治理。
抓好环境警示教育,宣传了先进典型,揭露和批评了违法行为,通过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解决问题紧迫感,促进一批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十五”环境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对环境保护“十五”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具体见表2.1,全市基本实现了《湘潭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确定的城市环境考核指标和生态考核指标,但总量控制指标8项仅完成1项。
“十五”规划重点项目共26个,建成项目17个,在建项目5个,尚未动工项目1个,取消项目3个,项目完成率为65%。
序号
指标类别
项目
单位
“十五”规划要求
“十五”末实际情况
距目标值的差距
1
城市
环境
考核
指标
烟尘控制区面积
平方公里
51.96
69
已完成
2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
%
62
78.96
3
污水集中处理率
60
1.15
58.85
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100
5
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3.6
7.97
6
生态考核
森林覆盖率
45
45.95
7
总量
控制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年
4.83
7.70
2.87
8
烟尘排放量
4.35
5.62
1.27
9
工业粉尘排放量
5.99
2.99
10
COD排放量
3.37
6.00
2.63
11
氨氮排放量
0.68
0.72
0.04
12
镉排放量
吨/年
1.14
1.74
0.6
13
铅排放量
8.27
6.96
14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9.5
10.48
0.98
表2.1“十五”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十五”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环境保护在宏观决策中相对滞后
2004年全市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为1.09%,距控制环境恶化所需的1.5%-2%还有较大差距,环境保护投资在经济决策中所占比例不高。
湘潭的城市性质和地理位置决定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制定城市发展、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建设项目决策等方面应把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作为实施的基础性条件。
但在实际工作中,环境保护滞后于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环境保护部门介入各种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和乡镇发展规划的时间相对较晚。
另一方面,对可持续发展的理解还存在差距,地方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仍然存在,缺乏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全盘考虑,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搞投资,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同时,也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2、工业污染形势严峻
我市工业由于历史原因,受当时生产技术水平的限制,环保历史欠账太多,给我们现在的环保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老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新的污染源又不断出现,特别是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十分突出。
沿海发达地区的污染项目向内地转移、城市工业污染项目向农村转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少数重污染项目,不经法定审批,盲目建设,增加了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普遍较低,水资源、能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使得工业污染更加突出。
3、流域污染问题严重
湘江湘潭段部分污染因子经常超标如:
镉、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总氮。
在枯水期间,镉因子出现超标严重现象,直接影响湘江两岸人民的饮水安全。
涟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重,大量制革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是主要原因。
4、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
我市的工业污染主要集中在岳塘、湘潭县易俗河、湘乡城区。
形成了以湘钢为代表的冶炼废水污染,以竹埠港化工区、湘潭县吴家巷为代表的化工废水污染,以及湘乡市城区制革行业为代表的制革废水污染的区域性环境污染特点。
5、环境容量不足
随着湘潭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污染物的排放量也随之增长,2004年部分因子的排放量已超过环境容量: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70万吨,超过环境容量1.26万吨;
COD排放量6.00万吨,超过容量1.14万吨/年;
NH3-N实际排放量7200吨,超过环境容量4000吨/年。
6、企业环保意识淡薄
一些企业在破产、改制、租赁、承包经营过程中不注重环境保护,逃避环保责任,致使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
7、开发区环境管理相对滞后
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相继建成了一批工业园区。
有的在立项建设时没有进行环境评估,区域规划不规范,忽略产业定位与区域规划布局的要求,开发园区环境管理脆弱或缺位。
8、城市生活污染日趋严重
城市人口的高度密集,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其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增了加对环境污染的程度,现在已由过去工业污染为主变成了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并重的格局。
工业粉尘、城镇建设所产生的扬尘、交通尾气的大量排放,导致湘潭市2004年城市空气质量PM10指标达标率仅60%。
9、环保自身能力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不相适应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体现在:
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短缺,机构设置不完善,部分县级环保机构工作经费落实难以到位,环境安全隐患监管手段不强,县级监测站监测能力严重不足,现场环境监察的取证设备、交通工具的配置与标准化建设尚有一定差距,环境信息化水平有待加强。
第三章“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背景
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总量迅速增长,工业化进程大大加速,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但不可忽视的是,过去长期坚持的以GDP增长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在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制造了经济社会环境越来越多的不平衡,难以持续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概念,引入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关注经济与社会,人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理论基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也成为检验各级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从湘潭的具体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城市与农村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发展,积极实施“强工富市、开放带动、科技兴市”战略,进一步突出工业化的核心作用和主导地位,把“强工富市”作为核心战略,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园区经济,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
湘潭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增长,在“十一五”期间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将比“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势必加大对资源的需求和消耗,对环境容量施加更大的压力,对我市脆弱生态环境提出挑战,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进一步扩大。
“十一五”期间乃至中长期,湘潭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阶段,这样一个阶段对于保持目前我市环境质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全社会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公众通过各种媒体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高涨,环境管理的任务更重,对环保工作的要求更高了。
一、社会经济将步入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需要一个过程,污染物排放量有可能持续增加
按照加快发展工业,大力推行强工富市,“十一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2%,预计到2010年全市GDP达680亿元,全市工业增加值达300亿元,实现工业品销售目标1000亿元,工业比重上升到将近50%。
2010年,由于煤炭用量的增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话,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可能超过8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可能达到16000万吨。
另一方面,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也需要较长时间,以资源投入、资金投入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尤其是一些污染型、资源消耗型企业有从沿海地区向我市的县域和乡村转移的趋势,如不有效控制,可能给当地环境带来严重影响。
二、城镇化步伐加快,环境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加大
“十一五”期间,预计湘潭市人口自然增长率达到5‰,到2010年,全市人口总数为289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2%,城镇人口急剧增加,预计达150万,这些增加的人口将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区、各工业区,市区面积也会随之扩展。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这些区域滞后的问题将更为突出。
尤其是城市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投资需求增大,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已远不能满足需求,如何实现有效的环境治理,促进投资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投资渠道多元化是“十一五”期间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全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较低,建设任务任重而道远
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推广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是未来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尽管重点污染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已明显减少,但是无论在单个企业层面实施清洁生产,还是在工业园区、行业或社会层面发展循环经济,都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体现在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较低、清洁能源使用率较低等方面。
全市通过ISO14000认证等清洁生产措施的企业屈指可数,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计,也没有在工业园区、行业或社会层面开展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相关工作。
在“十一五”期间,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第四章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排放总量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
“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完善和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且要由目标型总量控制向容量型总量控制转变,根据环境质量目标要求确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相应的污染防治工程,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改善环境质量紧密结合。
“十一五”期间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五项指标的“十一五”削减任务分别为11000吨、10800吨、1900吨、24000吨和4000吨。
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湘潭为依托,实现湘潭市城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十一五”城市建设的主要目标,“十一五”又是我市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实现湘潭市城区环境质量是这两者的必然要求。
以湘江保护为重点,确保湘江干流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各功能区的要求;
湘江在湘潭市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湘潭市民的饮水安全;
保证河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抓紧河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开展湘潭市第二水源的前期论证工作。
到2010年,地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要达到95%,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
在市区范围内执行《湘潭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PM10指标;
市区内积极利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变能源结构,提高城区天然气普及率,推进压缩天然气汽车工程;
城区内继续开展取缔1吨以下燃煤锅炉的任务;
大力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削减SO2排放量;
到2010年,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达到80%,使市民们呼吸清洁的空气。
加大对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力度,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措施,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确保“十一五”期间,湘潭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重点提高粉煤灰、炉渣、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对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的废弃物排放实施专项整治,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
三、努力遏止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提高生态安全水平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现有水平,抓好重点生态项目建设,遏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把城市环境功能区划作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开展区域内生态保护工作。
从防止局部生态破坏、减轻规模化养殖污染、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等方面,开展农村生态保护工作。
落实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加强水府庙风景区的湿地保护工作,争取成功申报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恢复昭山风景区的自然原貌,重现昭山八景,把昭山打造成为长株潭地区的生态旅游中心。
四、政府牵头、齐抓共管,确保三年环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湘潭市2005年-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是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建议,组织相关部门,经过周密调查、多次讨论研究精心编织而成,是本届政府任期的环保目标任务,显示着我市政府将环保工作提上关系国计民生的高度来。
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从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城市噪声控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规划了19个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22亿,计划的实施将很大程度上解决我市人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大幅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三年环保行动计划的目标明确到项目完成进展、时限,责任具体到单位、个人,强化环境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定期协调,以期保障项目计划的按时、按质完成。
五、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提高群众环境满意度
加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监察和环境管理自身能力建设,落实好建设资金;
继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大力发展信息化、自动化的监测手段,建设韶山市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湘潭县县城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对部分重点企业实行在线自动监控。
“十一五”期间将建设和完善各级环境信息数据库和环境信息应用系统,开发和优化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业务软件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提高环境管理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大环境信息共享和环境信息的加工利用工作力度(如MIS、GIS和RS),提高环境信息的使用效率,发展集网络应用、系统应用、数据共享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使环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建设达到现代化水平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和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处理、控制核污染事件、化学危险品事故、重大工业污染事故、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自然灾害后的次生环境灾害等环境突发事件,提供日常咨询服务。
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确保及时、快速、高效的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第五章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根据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和湘潭市全面建设小康湘潭2010年预期目标,经过对我市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和“十五”资料的统计分析,确定湘潭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5%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酸雨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低于“十五”平均水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
2、污染防治指标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达到100%
——城市集中污水处理率达7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大于85%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大于90%
——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80%
3、循环经济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65%
——三废综合利用产值达5.6亿元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大于70%
——单位GDP化学耗氧量排放量降至9.0千克/万元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5千克/万元
——单位GDP综合能耗降至2吨标煤/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上升至1.5%
4、环境管理指标
——增加城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4个
——建成城市环境信息网络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达50%
第六章总量控制规划
一、总量控制指标
遵循对环境危害大的、国家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严格控制的原则,结合湘潭市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十一五”期间我市对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五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对于未列入总量控制计划的其他污染物质,继续按照相关排放标准严格控制。
二、总量控制目标
2010年,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4年排放水平有所下降,并基本符合我市环境容量要求。
我市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以省环保局正式下达给我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为目标,在该目标总量尚未下达之前,按照2004年的排放水平,并结合湘潭市大气和水环境容量制定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