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789514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小海子一号井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罗平县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构建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防治体系,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职责

1、矿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治理研究、规划、方案措施制定、瓦斯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整改验收等工作。

组长:

李斌

副组长:

梁老家、熊炳聪

组员:

张应华、殷昆华、汪洋、刘加友、刘必米、王来方、朱任良、梁华祥、梁书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李斌,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布署工作。

2)、梁老家,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及隐患整改验收。

3)、熊炳聪,负责瓦斯综合治理的技术规划、指导、方案措施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

4)、张应华、殷昆华、汪洋,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实施工作,刘加友、刘必米、王来方、朱任良、梁华祥、梁书德全面配合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

四、矿井基本概况

(一)、概况

我矿现有主井、副井、平硐、风井四个井口,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现主采煤层三层(M16、M17、M23),工作面为走向长壁式、炮采工作面,目前开采标高为2008米至1943米。

矿井现开采采区为C16南翼、C17北翼、C23南翼三个采区。

采煤工作面为C23煤层12304采煤工作面、C16煤层11605采煤工作面,备采工作面为C17煤层11701备采工作面,准备工作面为C17煤层11703准备工作面;

现在两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6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2m3/min,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二)、井田范围和煤炭储量

罗平县小海子煤矿一号井经曲靖市罗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530324100004914,法人代表桂宝伟,持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编号为:

5300000630480,以及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滇)MK[2009]0001号。

矿井于2004年建矿,矿区面积1.36平方公里,开采标高+2085—+1700m,煤炭资源储量460万吨,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开采煤层三层,分别为C16、C17、C23。

(三)、煤层

(1)C16号煤层

C16煤层位于龙潭组第二段中部,煤层厚1.5—3.0米,平均2.2米,煤层层位稳定,属较稳定型中厚煤层,煤层结构单一。

煤岩类型主要为粉状半亮型煤,顶板为褐黄色细粒岩屑砂岩,底板为深灰泥岩。

(2)C17号煤层

C17号煤层位于龙潭组第二段中部,距C16煤层约50米,煤层厚1.0—1.8米,平均1.5米,煤层层位稳定,属较稳定型薄煤层,煤层结构单一。

煤岩类型主要为粉状半亮型煤,块状半暗型煤,顶板为深灰色泥灰岩。

(3)C23号煤层

位于龙潭组第一段下部,距C17煤层约200米,煤层厚1.2—2.5米,平均1.4米,煤层层位稳定,属稳定型薄煤层,煤层结构单一至简单。

矿区范围内23煤层由南向北,煤层夹矸增多的趋势,矿区北部煤层中夹1—2层灰色泥岩夹矸,煤岩类型主要为块状半暗型煤,顶板为深灰色泥灰岩,含少量腕足类动物化石,底板为深灰色泥质粉砂岩。

(四)、煤质特征

C16煤层:

粉状半亮型煤,呈暗黑色,断口不规则,内生裂隙较发育,具玻璃光泽,质较松软。

C17煤层:

为块状、半暗型煤,呈深黑色,断口较平坦,内生裂隙不发育,具沥青光泽质坚硬。

C23煤层:

为块状、半亮型煤,呈深黑色,断口较平坦,内生裂隙不发育,具沥青光泽质坚硬。

(五)、矿井通风与瓦斯

(1)、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新鲜风流由主斜井、副斜井、平硐进入,乏风通过回风斜井排出。

回采工作面采用全负压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矿井现用主扇为2台FBCZNO12/45型对旋轴流风机,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单台主扇功率为45KW,采用电压10KV双回路供电。

通风机采用电机反转反风,反风量达到正常风量的40%以上。

(2)、瓦斯、煤尘、煤的自燃倾向性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Ⅰ、矿井瓦斯

根据2012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我矿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6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2m3/min,矿井为低瓦斯矿井,无瓦斯突出危险性。

Ⅱ、矿井煤尘及自燃性

根据煤样化验,我矿三层煤层煤样均不具有自燃倾身性,煤尘具有爆炸性倾向。

五、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一)从采掘布署上治理瓦斯

1.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和采区设计必须包括瓦斯治理的内容,生产系统和布局必须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并贯穿于新井建设、水平延深、采区设计、生产准备到工作面移交的各个环节。

2.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严格按从上至下逐层煤开采顺序开采保护层,并开展好效果检验,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3.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4.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按本矿核定生产能力认真编制年度采掘计划,并按年度计划详细制定月度生产计划,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超定员组织生产。

5.坚持正规壁式采煤。

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实现均衡生产。

6.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2个安全出口,1个通到回风巷,1个通到进风巷,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杜绝“以掘代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二)从通风管理上治理瓦斯

1.矿井必须确保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矿井的开拓部署及采掘布置必须形成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并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目前我矿主要通风机已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况且我矿正着手进行通风井技术改造,将进一步提升矿井通风能力。

2.结合本矿实际,认真编制矿井年度通风设计及供风标准,按通风设计要求,完善井下通风设施及通风构筑物,并确保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质量达标,确保矿井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分风量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3.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杜绝违反规定的扩散通风、串联通风;

确保风向、风速、风量稳定;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4.风门、密闭、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建立日常检查和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可靠。

5.根据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断面,确保巷道满足采、掘、运、通风、行人需要;

加强日常巷道维修,特别是对我矿总回风巷的维修,确保巷道断面达标;

废弃巷道、采空区、盲巷和暂时不用的巷道要及时封闭,并保证密闭质量。

6.采煤工作面坚持采用“U”形通风方式;

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供风量达到作业规程要求,杜绝循环风及随意停、开局扇。

7.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施工永久通风设施,确保风流稳定,控制可靠。

8.井下密闭必须挂牌,编号管理,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位置。

9.启封密闭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查同意后实施,严禁无措施启封密闭。

10.严格矿井测风分风管理,根据工作面的需风量及供风标准,在采掘系统变化时及时调整通风设施,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速符合规定。

11.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杜绝循环风。

12.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掘进面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双风机能力必须匹配。

13.局部通风机要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并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

局部通风机安装和拆除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经通风、机电等部门审查并共同实施。

14.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15.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6.巷道贯通前,必须按实际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管理

1.由机电科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维护,中心站实行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确保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监控有效。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3.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时能及时断电;

由专人负责对监测设备进行定期送检、调校,确保其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矿井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器,对井下瓦斯变化情况能够明确掌握,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5.安全监测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功能进行测试。

6.尽快完善我矿生产信息调度中心,按规定安排矿领导值班,确保信息调度及时,指挥灵敏有效,迅速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并由调度人员24小时监控,及时处理瓦斯报表及监控管理台账。

(四)落实好瓦斯治理管理责任制

1.建立健全以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体系,以矿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落实瓦斯治理责任。

2.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办公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完善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

3.矿每月四次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必须以“一通三防”为重中之重,及时解决“一通三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用于瓦斯专项治理,确保瓦斯治理设施设备投入资金正常运行,并做到专款专用。

5.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复训工作,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复训合格,持证上岗。

6.加快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7.加强重点环节实时监控。

在进行瓦斯排放、巷道贯通时,必须由带班矿领导现场指挥,值班安全员、瓦检员监督执行。

8.加强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开拓开采审批备案制度,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严格执行采掘作业点开口和密闭启封审批制度,严禁随意开掘巷道和开启密闭;

9.加强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或现场检查发现瓦斯涌出异常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撤离井下人员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六、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1)认真组织第年一次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矿生产技术科必须根据鉴定结果编制有针对性的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井下所有巷道净高低于1.6米或巷道内有杂物堆积时,必须及时安排巷道扩断面维修及杂物清理。

3)矿井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交替使用,以确保备用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

主扇操作司机必须时刻看管,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

主扇房按要求安装负压传感器、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机电科负责完善。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时,必须由生产技术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审批,方可实施。

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抹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可靠的连锁装置,其工作由通风科负责。

7)通风科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10天一次的测分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采掘工作面布置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存在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掘进面必须采用一次串联通风时,矿技术科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管所审批备案方可实施。

2、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和电工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三)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四)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五)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六)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

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七)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技术科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八)停风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九)当班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

导风筒拐弯要用弯头,不能转直角,以确保工作面风量。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相距20m前,由通风科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安装好通风设施或构筑物,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

2)双向贯通掘进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其中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矿通风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在通风系统尚未调整好之前,必须停止矿井受系统影响范围内的一切工作。

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安装于矿信息调度中心,设置专职监控员,24小时实施监控管理。

信息调度中心由矿领导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监控系统突发情况。

2)进一步完善瓦斯监控系统设施设备,井下各类安全监测传感器按《规程》相关规定设置,并由机电科进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3)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均由机电科负责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井下风门设置风门开闭传感器。

4)监测监控系统产品,必须具备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5)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设置。

6)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

对瓦斯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每7天必须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7)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5、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及维修作业点由专职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瓦斯,每班巡回检查3次。

同时实现“瓦检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

3)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

8)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通风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9)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0)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

11)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人工启动局扇。

12)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

6、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长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

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3)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全”、“三坚持”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7、安全培训

由矿安全科定期组织对煤矿职工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所有从业人员均熟练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由于我矿C16、C17、C23三个煤层同时生产,C16煤层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C17煤层布置有两个掘进工作面,C23煤层布置有一个采煤工作面。

由于工作面比较分散,通风设施较多,通风系统比较复杂,导致风量分配困难。

基于C17煤层瓦斯涌出量较低,经我矿安全办公会议决定,C17两个掘进工作面采取一次串联通风,其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已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必须加强串联通风措施的落实及现场安全巡回检查。

必须确保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筒开闭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断电仪等正常工作,各班瓦检员必须巡回检查串联局部通风机进风流瓦斯、串联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采区回风巷瓦斯,时刻掌握瓦斯变化情况。

当工作面停电、停风,局扇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人员至进风巷,由当班矿领导或安全员、瓦检员现场监督,恢复供电时按《瓦斯排放安全措施》逐级排放工作面瓦斯,待工作面正常供风后方可恢复作业。

(二)由于我矿C16煤层11605工作面煤层较厚,煤壁容易片帮,在回采过程中,由于采动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高,工作面上偶角瓦斯偶尔会出现超限现象。

针对此情况,我矿设专职瓦检员蹲点监测管理,通过设置采面上隅角挡风帘,采取上偶角风障导风法稀释上偶角瓦斯,同时增大采煤工作面供风量至600m3/min,在处理不理想的情况下增设局部通风机处理工作面上偶角瓦斯。

工作面回柱放顶时,由于上偶角回柱放顶后经常形成较高的空顶,顶板垮落不充实,导致空顶区聚积瓦斯,针对此现象,我矿对上偶角采取超前回柱一排,让上偶角区域的顶板能充分垮落,充填空顶区,从而避免了上偶角局部聚积瓦斯的空间。

通过上述综合措施处理,我矿11605采煤工作面上偶角瓦斯已得到控制,瓦斯浓度均已稳定控制在0.8%以下,确保了安全生产。

罗平县小海子煤矿一号井

2013年5月2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