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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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隧道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隧道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编制说明

.编制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⑶《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隧道)。

⑼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现场踏勘和实地调查资料等。

.编制目的

编制目的是指导宁德屏古高速公路建设工程A5标段沽洋隧道、棋盘山隧道、重阳山隧道工程夜间施工,为现场施工提供参考依据;确保现场夜间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为隧道工程顺利施工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为实现既定的工期目标和安全管理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适用范围

本专项方案仅适用于本标段隧道工程夜间施工。

2.工程概况

A5合同段位于宁德市古田县境内,起点位于古田县大桥镇沽洋村,桩号K42+600。

路线从沽洋隧道穿山至天坪丘设翠屏湖服务区,经建兴建棋盘山隧道至新华再建新华隧道至长基厅,合同段终点位于古田县泮洋乡松丰村,与本项目先期工程(泮洋互通)起点相接,桩号K51+340。

合同段路线全长公里(含断链缩短里程米)。

本合同段分离式隧道两座:

分别为棋盘山隧道(隧道左洞长1460m,右洞长1146m)、重阳山隧道(

隧道左洞长1111m,右洞长1162m);小净距隧道一座,为沽洋隧道(左洞长648m,右洞长650m)。

3.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夜间施工组织保障措施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小组组成为:

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并建立各级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制定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和落实。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与"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项目部各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在项目经理部与各施工班组签定的经济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指标,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做到赏罚分明。

在施工过程中,将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

⑴项目部配齐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管理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文件,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在安全管理中得以贯彻落实,使得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⑵严格执行专职安全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本工程严格按省、市安监部门要求配备足量的安全员,对特殊工种加强管理,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⑶由项目经理牵头,专职安全员具体实施组织,用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鼓励办法,开展经常性的、内容丰富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

⑷建立并保存在施工中所开展的安全性评价与风险性分析、技术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活动记录,为纠正不合理措施和改进安全管理方式、方法提供重要信息。

.职责分工

⑴组长(项目经理):

刘兵

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

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职责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

⑵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

刘迪

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分管责任;是施工生产组织和指挥系统负责人。

对项目经理负责;对现场副经理、技术主管和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职责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

⑶工程部负责人:

党东

负责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

⑷安全负责人:

黄金初

负责施工时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

⑸计划合同部:

王旭东

做好施工计划、材料计划、资金计划、救援物资设备计划,为安全施工提供基础保障。

⑹物资设备部:

龙茂

按计划提供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⑺财务部彭记德

做好资金的管理和筹划,确保安全资金的落实。

⑻隧道负责人:

俞卫星

负责技术和安全措施的实施和现场监督。

⑼专职安全员:

田绍存

全面负责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隧道夜间施工人员安全要求

⑴夜间操作工人必须进行专项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⑵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

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⑶检查所用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⑷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

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

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

公尺以外。

⑸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板架上,不准打闹。

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⑹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⑺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⑻超过3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⑼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

.夜间施工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对爆破器材在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火工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对炸药库、雷管库房,除按规定设于远离住宅区之外,还应安排专人看守,并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

.夜间施工洞身开挖安全管理

⑴进洞必须戴安全帽,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洞前由洞口值班人员进行登记。

⑵工作面施工时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清除。

⑶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机电设备。

⑷洞内运输应有专人指挥,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车辆抢道,车辆行驶中不得随意超车。

⑸洞内严禁堆放柴油、汽油、煤油、变压器油。

⑹火工品临时存放点设3人轮换值班看守,防止火工品外流。

⑺隧道开挖严格按设计进行开挖,严禁欠挖,避免超挖。

⑻钻眼:

钻孔台车的安全:

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②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

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

③检查有无瞎炮:

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④高压风、水:

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⑤供电线路:

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⑥防止机械伤人:

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

⑼装药

①爆破器材加工必须在专用加工房里进行,加工房要远离洞口不少于50m以外适合的地方,当洞口距开挖面大于一定距离后,可在洞内附属洞室等适当地点设临时加工房,严禁在加工房以外任何地方加工爆破器材。

加工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合格的专用雷管钳连接。

加工好的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②清除炮眼内杂物:

在清除炮眼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

③分工划片装药:

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④应用木棒装药:

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

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

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封堵好装药炮孔:

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

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⑥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

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

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⑦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⑧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⑽起爆

①隧道爆破作业必须统一组织指挥,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起爆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独头巷道撤离不少于200m;

、相临的上下坑道撤离不少于lOOm;

、相临的平行道、横通道及洞与洞之间撤离不少于50m;

②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

线路所有连结接头应相互扭紧,明线部分应包覆绝缘层并悬空。

b.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若必须在同一侧时,母线必须挂在电缆下方,并应保持m以上间距。

c.母线应采用具有良好绝缘性和柔软性的铜芯电缆,并随用随挂,严禁将其固定。

母线的长度必须大于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

d.必须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e.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电雷管在同一串联网路中使用。

③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工作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④在低瓦斯工区和高瓦斯工区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遇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工作。

夜间施工出渣安全管理

⑴装碴前和装碴过程中应观察围岩状况,发现松动危石或塌方征兆应通知领班人员,处理过后再行装碴。

支护结构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⑵装碴机械在操作中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辅助人员应随心留意机械运转,防止挤伤碰伤。

⑶严禁超量装载,车箱边的危石应立即除掉,避免途中落石伤人。

⑷装碴时发现碴堆中有残留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

⑸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车,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⑹在机动车辆行驶频繁的地段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⑺通过较大坡度地段、洞口、以及前面有障碍物时,必须减速鸣笛。

⑻设置安全标志。

在洞口、横通道口、狭窄的施工地段、道路危险地段、弃碴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突出“减速”、“小心”警示,必要时有专人指挥。

⑼洞内交通严禁超车。

会车时,两车间的安全间距应大于50cm;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两车间的安全距离应大于20m,洞内能见度较低时应予加大。

⑽保证车况良好。

在进洞前应对电路系统、刹车系统、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修理排除。

同时每一辆车应携带适当的灭火器。

⑾严禁混装。

洞内所有运输车辆严禁人员和料具混装、人、碴混装。

⑿所有进出隧道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严禁扒车、搭车和与司机攀谈嬉闹。

⒀卸碴应有专人指挥,在指定的地点卸碴,不得随意倾倒。

车辆卸完碴以后,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检查车斗是否放下,确认放下后再行驶,防止车斗撞坏电线等建筑物。

夜间施工初期支护安全管理

⑴支护应定期检查,若损坏或变形严重时,应将人员撤离现场,再加临时支撑,随拆除随支护;

⑵临时支撑立柱应放置于基岩上,不应放在活动的石块上;

⑶喷锚支护时,注浆管严禁对人放置;

⑷量测数据速率突然增大,或掌子面后有连续不断的响声,或工作面上干燥岩石突然湿润时,均应视为塌方的信号,人员应立即撤离;

⑸开挖支护衬砌电压不得超过110v;

⑹已施工好的初期支护突然裂开时,立即打设锚杆并架设临时支撑喷射混凝土。

地表起鼓时,在墙角打设锁脚锚杆,必要时在起鼓地段压重或向地表下打设锚杆;

⑺钢拱架架立应控制好6个方面的问题:

a、钢拱架的标高;b、钢拱架的横向尺寸;c、钢拱架的垂直度;d、钢拱架的连接螺栓;e、钢拱架各单元连接处松散物及虚碴的处理;f、钢拱架的间距。

各洞口安装钢拱架必须做到标高、宽度尺寸标准,上中下导钢拱架连接弧度圆顺,架立后技术干部要反复核对,确保各项数据符合设计要求;

⑻钢拱架应与围岩紧密相贴,如不能紧贴时,应按规范要求,用高标号混凝土预制块填塞顶实,其点数单侧不得小于8个接触点,以确保其整体受力。

掌子面附近的钢拱架外露(钢拱架处的喷射不能喷满,可留5cm厚左右,以便随时检查钢拱架、锚杆的作业质量及数量)数米,最大不超过2m;钢架之间的纵向连接筋应设于拱架内缘;连接筋环向间距及长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便于与下一榀钢架连接,同时要求钢拱架的纵向安装间距误差不超过±4cm。

.夜间施工二次衬砌安全管理

⑴钢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做,不得降低规格和标准,焊缝长度以10倍直径双面焊接为标准,仰拱和钢拱架的连接以刚性连接为准,不得漏焊和缺焊;

⑵衬砌厚度严格按照设计厚度要求,鼓出部分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且衬砌厚度不得超过允许值;

⑶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b.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c.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

d.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泵送前应向料斗加入10L清水和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e.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

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

液压系统应卸载。

⑷台车安全操作要点:

a.轨道敷设要满足要求,不能弯曲和隆起;

b.台车要定期检查其制动装置、防溜滑措施,以保证台车稳定性;

c.台车的走行要慢速、稳定,切忌强行推进;

d.台车润滑装置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夜间施工辅助作业安全管理

⑴空压机压力罐必须定期标定,高压风管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防止爆裂。

⑵高压水管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完好,防止爆裂。

⑶供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实施。

洞内变压器和配电柜必须放置在设计指定的地点,变压器洞室需做好防水、防潮措施。

所有供电设备和线路必须定期检查维修维护。

用电设备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接地”,防止漏电起火或漏电伤人。

⑷供电线路和通风管分侧挂设,防止电路起火引起火灾。

⑸排水沟要通畅,防止积水损坏道路。

反坡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⑹道路必须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平顺、畅通

⑺钻孔台架、喷锚台架、衬砌台车、压浆修补台架等必须留有足够的净空以利车辆通行,设置明显的限界标志,车辆通行时,机具材料及人员不得侵入。

夜间施工安全用电要求

⑴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⑵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⑶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⑷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

洞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洞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

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⑸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

在台车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⑹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⑺施工现场电源线路,必须按“三相五线”制,TV-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分级”分段保护。

⑻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

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

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

⑼电箱一律采用铁质电箱,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进出线整齐,拉线牢固,熔丝不得用金属代替,箱内不得放其它物品;

⑽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机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

夜间照明措施

⑴隧道洞内照明一律使用36V安全电压。

⑵照明灯具须具备足够亮度,间距布置合理,以满足夜间施工需要。

⑶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应急救援措施

⑴触电紧急措施

①如遇触电事故时,在现场的项目人员要立即向安全长及项目经理汇报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迅速进行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②项目经理立即带领抢救指挥组成员赶赴出事现场。

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③首先要查明险情:

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抢救组提出救护方案;然抂商定抢救方案。

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

④抢救组电工负责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

其方法:

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不即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杆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⑤脱离电源后的救护。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先救后搬;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a.如触电者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未失去知觉,或触电时间较长,则应让他静卧,保持安静,再旁看护,并召请医生。

b.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脏跳动,应使他舒适地静卧解开衣服,让他闻些氨水,或在他身上洒些冷水,摩擦全身,使他发热。

如天冷还要注意保温。

同时,迅速请医生诊治如发现呼吸困难,或逐渐衰弱,并有痉挛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复心脏跳动和人工呼吸互相配合的作用。

c.如触电者呼吸、脉搏、心脏均已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必须立即进行人工氧合,进行紧急救护。

同时迅速请医生抢救。

⑥人工氧合基本内容和步骤

工人氧合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

工人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即心脏按摩两种方法)。

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这两种方法可单独应用,也可以配合应用。

a.口对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骤:

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下鄂尖部与前胸大体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触电者颈部下方可以垫起,但不可在触电者头部下方垫枕头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触电者鼻孔(或口)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靠触电者的口(鼻)向内吹气,为时约2S。

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鼻),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让他自行呼气,为时3S。

b.心脏挤压的操作方法、步骤:

如果触电者呼吸没停而心脏跳动停止了,则应进行心脏挤压。

施行胸外挤压是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或地板上,仰卧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势同。

操作方法如下:

1)救护者脆在触电者腰部一侧,或者骑跪在他的身上,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两乳头间略下一点,胸骨下三分之一处。

2)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

对成人应压陷3~4cm。

以每秒挤压一次,每分挤压60次为宜。

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

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廓。

触电者如系儿童,只用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些,以免损伤胸骨,而且每分钟挤压100次。

3)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很快就会停止;呼吸停止了。

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

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则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交替进行,每吸气2~3次,再挤压10~15次。

急救过程中,如果触电者身上出现尸班或身体僵硬,经医生做出无法救活的诊断后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⑵物体打击紧急措施

①当施工人员发生物体打击时,急救人员应尽快赶往出事地点,并呼叫周围人员及时通知医疗部门,尽可能不要移动患者,尽量当场施救。

如果处在不宜施工的场所时必须将患者搬运到能够安全施救的地方,搬运时应尽量多找一些人来搬运,观察患者呼吸和脸色的变化,如果是脊柱骨折,不要弯曲、扭动患者的颈部和身体,不要接触患者的伤口,要使患者身体放松,尽量将患者放到担架或平板上进行搬运。

②物体打击事故预防

a.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

b.正确使用“三宝”

c.合理组织交叉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d.拆除作业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

e.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f.加强安全检查,严禁向下抛掷

g.材料堆放控制高度,特别是临边作业

h.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抛物

j.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交底,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撬落。

4.防扰民施工

⑴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村委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⑵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①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c.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②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

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③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a.车辆进入现场要禁止鸣号。

b.

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

c.夜间22:

00~06:

00施工须经批准;经批准的夜间施工须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强光照明灯不得直接照射居民窗户;施工单位应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

并适当给予周围居民经济补偿。

d.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及时妥善处理百姓投诉。

5.质量与安全管控体系与措施

夜间施工基本要求

⑴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通常在22:

30前结束。

⑵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

3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⑶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⑷对于工期不紧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⑸对于工期较紧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⑹夜间施工的地点工程部必须及时安装充足的照明,安排人员隔时检查。

⑺夜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动火点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着火事故,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有没有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⑻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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