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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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4.2报名地点:
舞钢市财政性资金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舞钢市发改委三楼)4.3报名时须携带:
勘察招标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报名地点报名。
未按以上方法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设计招标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报名地点报名。
4.4资格审查:
报名投标企业不超过七家(含七家)时,则全部参加投标;
报名投标企业超过七家时,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七家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舞钢市财政性资金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舞钢市发改委三楼)
5.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常丽娟联系电话:
传真:
第二章投标须知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招标
综合说明:
本项目近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排放标准为GB198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本次是对该项目污水厂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
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资金。
3
招标内容:
舞钢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
勘察现场时间: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进行。
5
投标质疑时间:
2012年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代理人。
6
答疑时间:
2012年6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
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日历天90天
8
投标文件及设计方案文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平顶山市未来商务快捷酒店7楼会议室(平顶山市联盟路市委党校门口)。
10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6月26日上午9:
00
1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2
发放时间:
2012年6月4日-8日(不含节假日)
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1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人民币)。
递交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到的下列帐户:
开户行:
建行平顶山新城区支行
帐号:
41000633
收款单位: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退还保证金:
成交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单位误转或投标保证金未交至指定帐户,一切经济损失和投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4
中标服务费:
依据国家发改办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该中标服务费将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15
招标人设拦标价,拦标价为70万元,超出拦标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1.2为提高上述工程的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评选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2名中标候选人。
1.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已获得。
1.3.招标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3.2.《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3.3.立项批文;
1.3.4.本招标文件;
1.3.5.国家设计规范和规定等;
1.3.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只发给资格满足要求的投标人。
1.4.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1.4.4.近十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
1.4.5.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1.4.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1.5.招标范围
按照前附表第3项规定执行。
1.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的第一章至第五章以及所有第2.2条发出的补遗书及其它有效函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5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2.2.由于该澄清产生的对本须知第2.1条款中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改,由招标代理人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投标人对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代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3.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及其它有关部门。
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和设计方案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3.项目说明书
3.1设计内容
本次是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附用地红线图。
3.2设计要求
3.2.1.原则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计;
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运行管理方便;
3.2.2.总体设计:
应符合城市规划、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城市建设各方面的要求。
从实际出发,设计中应做到在合理范围内,合理设计、节约用地,符合可研报告及批文确定的原则。
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政策,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规定。
3.3设计进度及范围
本次通过投标方案的比选确定中标设计单位后,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周期不超过20日历天;
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复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范围:
总平面图设计、室外附属工程及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总平面上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自控、采暖、消防等的设计。
3.4其它
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资料、规范和批准的规划,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创造性,投标时只能提供一套最优的设计方案,不接受多套设计方案。
4.投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内容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于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4.2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内容
4.2.1投标文件装订规格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
其中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A4装订;
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A3装订;
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多媒体演示盘1套(演示盘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单独密封后再与商务标书文件密封在一起。
4.2.2投标文件的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下述内容)。
(1)商务标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参加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
◆服务及优惠条件承诺书;
◆企业概况;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设施;
◆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投标人认为与本设计方案可能有关的其他资料。
(2)技术标
◆设计方案图纸;
◆设计说明书;
◆投资估算书。
4.3投标有效期
4.3.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的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4.3.2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
4.4勘察现场
4.4.1勘察现场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材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勘察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3)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2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表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不能擦去的方式打印或书写。
4.5.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字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人的书面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其代理人印鉴。
4.5.4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必须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加印鉴,投标文件和其他文件可由委托代理人签章。
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与标志
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封袋正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正面均还应写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5.1.2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地点。
5.2投标截止期
5.2.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5.2.2招标代理人可以按投标须知第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日后的投标文件,不得撤回或修改。
6.开标
6.1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人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参加开标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6.2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6.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6.2.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7.评标
7.1评标机构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依法组建。
7.2评标原则及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按照下述原则和标准进行评标。
7.2.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7.2.2招标人和专家将根据方案设计及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功能性、科学性、经济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方案的构思、造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取方案设计;
7.2.3反不正当竞争;
7.2.4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7.3评标内容及保密
7.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介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7.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7.5.1招标代理人将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评价与比较,对出现第6.2条情形而无效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价。
7.5.2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是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以技术方案先进可靠、经济适用、设计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7.6定标原则
通过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2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
7.7评标办法及细则(综合评估法)
7.7.1形式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7.7.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7.7.2响应性评审标准
7.7.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7.3资格审查
7.7.3
资格审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需提供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以上原件缺少一项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7.4详细评审
7.7.4.1、商务部分(满分50分)
(1)投标报价(满分20分)
评标基准值: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时得满分20分;
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1%,在满分20分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10分;
每高1%,在满分20分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10分。
(2)投标人实力评定(满分22分)
①投标人获得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项:
国家金质奖2分/项,最高2分;
国家银质奖1分/项,最高2分;
国家铜质奖或省部级一等奖0.5分/项,最高2分。
三项合计最高得6分。
(以证书原件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2万吨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的(以合同原件为准),2分/项,最高得6分。
(以合同原件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获得工程设计奖项1分/项,最高2分。
④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次0.2分,最多2分。
具有教授级高工职称的,每人次1分,最多2分。
此项最高得4分。
⑤专业工程(至少有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和经济专业,每专业应有高级职称和国家注册资格)配套齐全的得2分;
缺1项扣1分,缺2项及以上不得分。
⑥投标人获得省部级工程设计AAA级荣誉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
以上所有涉及到评分的原件,投标人必须携带原件备查,开标时无原件的不得分。
(3)设计周期(3分)
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服务承诺条款(0-5分)。
①有设备招标时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的承诺(0-1分)
②向现场派驻常驻施工代表的承诺(0-2分)
③其他有实际意义的服务承诺(0-2分)
7.7.4.2、技术部分(满分50分)
(1)设计文件编制计划(10分)
①提出的设计基础资料清单全面、清晰,各专业应遵循的设计规定和规范(1-2分);
②设计进度控制、各专业衔接计划,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措施有效(1-2分);
③设计方案的比较、论证、优化方法合理科学(1-2分);
④概算编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2分)
⑤工地地质方案图准确(1-2分)
(2)设计方案(就图纸和设计说明)比较(40分)
①设计方案总体说明清晰、全面,符合招标人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4-9分);
②总平面布局,建筑环境协调(4-9分);
③工艺说明和保证工艺指标符合招标要求的措施,主要设备表和设备选型说明(4-9分);
④附属建筑、附属设备的选择经济合理(4-9分);
⑤投资估算和分析合理(2-4分)
(3)评分汇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按评分办法进行。
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7.8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9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任何评审情况。
7.10评标过程若遇到有争议的问题,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又无明确规定时,由评标委员会民主表决,超过半数同意的即为通过;
未超过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争议问题按表决结果处理。
7.11未中标的投标文件的处置
对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8.授予合同
8.1合同授予的条件
根据本须知第8.2条,招标人将与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本须知7.5条的规定,和具有有效实施合同的能力和资源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8.2招标人的权利
8.2.1尽管本须知第8条有规定,但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招标人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8.3中标通知书
8.3.1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5日内,应派代表前往招标人所在地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
第三章、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GF—2000—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
内容:
阶段: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发包人在设计人开始设计前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设计开始前提供如下主要资料:
1、污水厂厂址规划红线图、地形图及最新批复的总体规划的文本、说明书、图纸;
2、地质勘探报告;
3、公用专业外部接口资料;
4、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开始前提供);
5、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
6、当地有关经济概算资料(包含当地最新建材信息价等)及甲方的其它要求及资料;
7、发包人及政府等对本项目有关的要求;
8、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开始前提供);
9、选址意见书、卫生防疫、供水、供电协议、文物、消防、土地、资金等证明文件及资料。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发包人按上述第五条提供有关资料齐全后20天内,设计人交付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10套。
初步设计批复后,发包人按上述第五条提供有关资料齐全后30天内,设计人交付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8套。
递交书面资料同时,递交一份word和cad电子版资料。
交付地点:
郑州。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