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集团质量安全管理系统文件及规定考试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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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集团质量安全管理系统文件及规定考试用

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文件及规定汇编

系统管理“三五三”内容

(三)三大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生产管理体系、质量技术管理体系

(五)五项实施细则(【2014】15号):

关于下发《天元集团质量安全生产

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2014年5月下发《关于专职安全员配备及信息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2015年2月下发《工程前期方案论证与优化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施工现场样板层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考核办法》

《关于工期管理实施细则》

2016年2月下发《关于15号文件工期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细则》

2016年9月下发《天元集团生产管理相关要求及办理流程》

2017年4月下发天元发【20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期管理的通知》。

制定原则:

认真贯彻集团“三层九中心”的战略思想,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以工期为主线,切实做好质量安全基础工作的管理思路,真正实现“预案先行、样板开路、过程控制、一次成优”的管理目标,增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前预控性,不断推进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性建设。

涵盖内容:

前期施工组织设计论证和优化、网络进度计划、项目经理样板层和基层单位分管领导观摩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后期常见质量通病问题的预防等五项工作。

(三)三项管理:

【2015】9号《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细则》

(2017年2月下发《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2016】4号《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2016】5号《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过程管理的规定》

2017年下发文件及通知:

2017年2月下发:

天元发【2017】3号关于印发《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的通知

《2017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暂行考核办法》

《质量安全部2017年工作要点》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2017年4月下发:

天元发【20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期管理的通知》。

文件及规定相关内容:

1、天元发【2017】3号奖罚规定: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所有开出的罚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具体责任人承担,不得变相报销。

2、2017系统考核办法:

(1)综合检查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系统A、B系列单位考评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化考核85%、科室工作考核15%两部分。

其中: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化考核85%:

涵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70%,包括《施工现场检查70%、安全资料20%、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体系与安全管理体系资料10%(百分制)》;工期管理20%;安全员管理10%。

科室工作考核15%:

科室安全管理55%,包括《安全资料70%、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体系与安全管理体系资料30%(百分制)》;工期管理30%;安全员管理15%。

(2)专项检查考核:

三项管理内容。

其中,《进一步强化施工质量过程管理的规定》纳入年底系统管理考核。

抽样检查:

采用全年不间断式开展,全年按单位施工数量,抽取一定比例检查,原则上集团按照施工数量不少于40%,检查科室2次。

检查规定:

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基层单位每月上报危险源状态,集团做好登记管理,每月监督管控。

分公司负责工程全覆盖不间断检查并留存检查记录,每月上报专项检查情况,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查,留存检查记录备查。

分包公司负责全部大型机械的验收检查、月巡检、季度性专项检查,并将没有巡检情况上报质量安全部,使用单位对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满足配备且持证上岗,并做好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2017年工作要点:

(1)质量安全部认真贯彻践行“三层九中心”的战略定位,强化各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以集团“三、五三”系统管理规定为依托,深化质量安全生产系统化管理,廉洁高效的为集团经营发展服务,为基层生产管理服务,为项目施工组织服务,以适应市场和集团快速发展的需要,实现在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突出以工期为主线,强化质量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实现“预案先行、样板开路、过程控制、一次成优”的管理目标,加快施工进度,提高企业履约率,杜绝常见质量问题的发生,实现质量安全生产好的结果性效果。

(2)“三五三”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安全管理、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天元发【2014】15号文及五项实施细则,并依据重大危险源、绿色施工管理规定、质量员管理要求等,开展好各类专项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推进质量安全生产系统化管理。

(3)工作要点:

注重工作细节,务实求效,不断推进质量安全系统性管理

加强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推进集团标准化管理体系

管理深入项目,服务面向基层,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基层性工作

正视工作不足,全面学习提升,兢兢业业做好集团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有关的天元文化:

天元经营理念:

以质量拓市场、以安全作保障、以管理创效益、以品牌促发展

天元环境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绿色节能。

天元质量方针:

塑精品,创一流。

天元愿景:

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建筑品牌企业。

(品牌化、多元化、国际化)

天元宗旨:

塑时代精品,建美好家园。

天元目标:

建自强和谐天元,筑百年长青基业。

天元精神:

自强、创新、诚信、奉献。

天元战略定位:

三层九中心集团:

战略决策中心、资本运营中心、企业文化中心;子(分)公司:

管理中心、效益中心、联结中心;项目部:

品牌中心、形象中心、成本(控制)中心。

安全管理

集团安全管理工作业务范围(6项):

专职安全员配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评比、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安全许可证管理、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管理等。

一、专职安全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一)分公司管理职责、管理要求及考核

1、负责建立专职安全员配备及备案、监督及奖罚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负责本单位专职安全员的备案、审查、监督和调整管理

2、负责采集专职安全员数据信息,并协助集团建立专职安全员档案数据库。

负责落实档案人员信息,确保档案真实有效(人员虚报,经查实已备案不在岗的罚项目部1万,分公司5000元;信息录入滞后-人员变更不及时-录入数据错误未及时变更的罚分公司500元)。

将合同工信息录入“新中大”模块管理系统“专职安全员档案管理模块”

在建工程选定专职安全员,书面上报审批合格后,随时录入,录入信息审核合格后归“人员信息数据库”。

持证不在岗人员不得建档人员增加、调岗、晋升、离职的,由安全科书面申请,集团批准,变更、调整管理档案。

3、负责专职安全员信息变动情况,并根据实际及时变更档案数据。

负责专职安全员与工程对接、调整、工程专职安全员如有变更,及时提出申请,并调整系统内工程列表中人员配备,确保与现场对应一致。

档案信息一经确立,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由项目部书面申请,安全科审核,集团批准。

(未经集团同意随意变更岗位的,罚分公司经理500-1000元,项目经理2000元)

4、负责督促项目人员及时考取专职安全员岗位考核证书。

工程所配专职安全员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新上岗无证人员给予一个考核取证周期调整;预期不取证者按在岗不持证处理。

(安全员未取证的、无证(含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的、未统一着装的,罚分公司500元)

5、工程人员配备数量符合集团要求。

非土建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千万(含1千万)以下时,按专业岗位配备安全员,至少1人;

1千万-5千万(含5千万)时,不少于1人;

5千万-1亿(含1亿)时,不少于2人;

1亿以上时,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设置。

(未按以上规定配备安全员的罚项目部30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双倍处罚)。

6、负责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配备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集团利用专项检查、巡查、年度考核评比,对专职安全员信息进行检查落实,人员配备不齐-未持证-虚报-备案-变更信息录入滞后的-录入数据错误未及时更正的,一经查实,均采取处罚措施并纳入年度考核评比。

分公司通过综合检查、巡查,发现工程所配专职安全员不在岗或兼职或调岗,或调入其他工程或晋升或离职,而未及时书面上报变更申请的给予处罚(处罚同集团),并限当日变更专职安全员,上报集团审批。

(二)项目部职责及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各级专职安全员配备管理制度;配合集团及分公司建立专职安全员档案数据库;确保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持证情况等符合集团要求;专职安全员信息如有变动,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二、安全教育培训

(一)集团职责及管理要求

1、负责制定集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培训和考核,对分公司及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每年年初组织三类人员学习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

(二)分公司职责及管理要求

1、根据国家标准和集团安全培训制度,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培训和考核;组织各施工工程开工前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项目部全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并对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2、每年组织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和科室负责人学习一次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对项目部新进场工人做好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三)项目部职责及管理要求

1、配合集团和分公司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并制定项目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在工程施工中,严格做好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季节性、节假日、经常性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新进场工人项目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组织新进场工人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并做好考核。

2、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做好项目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工作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项目经理每月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4、项目部安全员按照项目工地安全培训计划,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月培训一次经常性教育;每年在季节性、节假日施工时对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并留存资料和档案备查。

5、班组长每周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一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天班前会向操作人员做安全讲话。

6、对所有培训考核资料进行建档保存,对所有教育均需有详细文字记录,并符合上级对安全教育课时的规定。

三、安全检查评比

(一)集团管理要求及考核奖罚

1、集团开展专项检查(文明工地验收检查、隐患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巡查、年度检查考核评比,以验证分公司管理效果为主。

2、集团检查内容以《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主,紧紧围绕15号文件及各项细则要求,涵盖安全员配置、安全样板层的设置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检查时按照隐患严重程度分别留存:

一般问题《安全检查记录》、普通隐患《隐患整改通知单》、重大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3、2017年安全生产系统综合检查(5个工程)

检查内容

涵盖内容

施工现场及科室安全管理百分制100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系统化管理考核(8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70%)

现场检查(70%)

安全资料(20%)

环安资料(10%)

安全员管理(10%)

工期管理(20%)

科室工作考核(15%)

科室安全管理(55%)

安全资料(70%)

环安资料(30%)

安全员管理(15%)

工期管理(30%)

4、检查奖罚情况

(1)年度综合考评上半年、下半年检查评比中,奖(罚)分公司前两名5000元(8000元),3000元(6000元),奖(罚)工程前两名5000元(2000),3000元(3000)。

(目标责任书):

B序列最后一名,罚分公司20万元,罚行政负责人2万元,第一名奖励行政负责人2万元。

(2)被集团下达“停工令”并限期整改的工程,罚项目5000-20000万元,凡不按期整改的加倍处罚,并通报。

不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集团检查整改指令的,下达的《整改通知书》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罚项目部2000元,罚分公司1000元

(3)年度检查评比,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罚项目部1000元/项,罚分公司500元/项。

(4)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以下问题的,罚项目部200-1000元/项,罚分公司100-500元/项。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未按规定配发,所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配电箱的“三证一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准用证或推荐证、原始发票)不齐全;

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持体系、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设施等出现不符合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和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未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保护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外电防护不到位、照明及单相用电设备使用“花线”,未使用五芯电缆,漏电保护七失灵、未做保护接地的;

施工安全生产等内页资料不按规定整理,严重缺项、脱离现场实际编制资料,资料整理跟不上工程进度;

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组织施工、或未按专家论证或未按专项方案审批要求施工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或班前活动开展不及时,无故缺席集团组织的安全会议或安全教育培训的;

安全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强令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可靠、防护用品有缺陷、隐患未解除的情况下施工的;

出现光脚或穿拖鞋等进入施工现场,酒后作业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或质量不达标的;

出现任意攀登脚手架、乘物料提升机上下的;

电焊机未使用专用开关箱、专业人员未经转岗培训进行非本工种作业、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机械和电气设备的,随意拆改或挪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安全标志的;

出现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特种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的;

自高处随意掷抛物料或垃圾至地面,在建工程坠落半径内或塔机覆盖半径内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交叉作业防护措施不严密的。

临时设施规划方案未审批、临设布置完成后补办审批手续、未按照审批后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材料堆放混乱的;

临时设施布置间距、材质不符合要求,宿舍内未设置卫生责任人或管理混乱、卫生差、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私拉乱扯或采用花线的,宿舍区外洗浴、厕所管理不力,卫生条件恶劣的。

(二)分公司职责、管理要求、考核和奖罚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监督机构。

分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罚分公司2万元,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双倍处罚。

2、制订分公司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及实施细则,指导项目部建立健全检查、奖惩制度。

分公司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不全、落实不到位的,罚分公司或项目200-500元。

《消防公司2017年施工现场检查通知》、《消防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考核及奖罚办法》、《消防公司2016年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对项目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分公司制度及实施细则落实到位。

4、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检查覆盖全面。

5、开展专项检查、巡查等,下达检查记录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部监督整改落实,取保消除安全隐患。

分公司以本单位制度和实施细则为依据,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指导、监督,开展检查活动,检查记录留存形式和集团一致,对留存的检查记录在整改期限内复核项目反馈记录,将整改合格记录存档保存。

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通报奖惩。

分公司月检查、周检查、巡查的次数不足,检查内容不全面,对检查出的一般问题等不符合集团要求的,罚分公司500元。

6、对集团各类检查查出的问题,按照“三定一验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验收)”措施监督整改,并备案待查。

对集团下达的检查记录或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落实,督促项目部整改到位,确保消除隐患,整改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三)项目部职责、管理要求、考核和奖罚

1、制订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严格落实;严格执行分公司的实施细则要求,做好施工过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对各级检查留存的问题,隐患按“三定一验收”要求执行整改并及时反馈;做好日常检查、巡查工作,监督班组整改并执行奖罚。

2、项目部结合集团和分公司检查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管理,对上级单位在检查中下发的记录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并及时反馈,整改期限一般为3-5天,日常检查工作记录要清晰完整并存档,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班组及人员要进行处罚通报,并确保处罚落实到位。

3、集团检查提出的一般问题整改不到位,罚项目部500元,反馈不及时的,罚项目部500元,罚分公司200元。

(四)重大危险源

1、重大危险源:

是指施工现场存在的如不进行整改,将有极大概率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隐患,具体涵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季节性施工要求及隐含在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安全管理环节。

2、重大危险源管理:

是安全管理重要内容,要通过不间断的开展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有计划的实施技术控制,防止或消除不安全状态,达到消除现场安全风险的目的。

应与前期施工方案论证和优化相结合,在论证和优化阶段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控。

(否则罚5000元)

应进行全过程的安全预测、跟踪及控制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每时每刻、每个环节都得到保证。

3、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职责,按照如下条款:

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基层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经理是基层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与。

技术负责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和处置措施,安全负责人参与重大危险源的过程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前期方案论证和优化的内容,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梳理、登记、建档,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控制,要从分包队伍选择、分包合同签订、过程控制、相关方协调等方面着手,做到事前预控。

项目部负责: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上报;负责管理流程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实施,做好技术交底、措施配备;开展自查并留存检查记录;负责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

进行整改与回复。

4、基层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对本单位工程全年不间断、地毯式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并留存检查资料,跟踪落实整改资料,每月通报专项检查情况。

(否则罚10000元)。

基层单位应充分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进行记录,采取措施,有时间节点控制要求。

(否则罚5000元)。

基层单位要建立切合实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

要制订上报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明确管理要求,检查计划和管理措施等内容。

负责本单位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汇总建档、方案审批,验收整改措施,并于每月15日、27日网络上报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

(否则罚5000元)。

5、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实行方案论证、现场旁站制度。

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专业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手续齐全。

吊装作业时,应由基层单位专业人员和现场技术、安全、设备及专业分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现场吊装旁站小组,进行现场全天候旁站管理。

否则罚项目部10000元。

吊装前,基层单位要对项目部的方案编制、论证、设备设施准备、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工作流程进行检查。

吊装作业中,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要全过程现场监督,基层单位要对吊装施工进行安全检查。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作为施工单位,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7、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其中吊装工程;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五)绿色施工

1、绿色施工:

是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

绿色工程是国家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在建筑行业的体现,绿色施工是绿色工程在工程全寿命周期施工环节的集中体现。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贯彻实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目的,规范和有序推进集团绿色施工管理。

2、项目部新开工工程,应根据设计文件、合同条件及施工现场情况等,进行绿色施工整体规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绿色施工独立成篇或单独制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明确绿色施工内容、指标和措施,并经评价、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

绿色施工应与前期施工方案论证和优化相结合,工程设置单独的绿色施工创建目标,论证和优化时,对创建目标的可行性及绿色施工的具体措施进行论证。

3、集团是推行绿色施工管理的组织和领导机构,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集团各项绿色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下发。

各基层单位是绿色施工的“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创建和申报。

项目部是绿色施工的执行单位,具体负责集团、基层单位关于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推行和贯彻工作。

4、各施工工程应在项目经理样板层和样板展示区,集中设置、展示和张挂绿色施工标准做法和详细的施工措施标牌。

在施工现场醒目处或与集团“八牌三图”相结合,设置绿色施工公示牌,公示内容应包括:

绿色施工创建目标、绿色施工措施、管理责任人及电话。

现场还应在会议室、办公室等重要位置设置绿色施工宣传牌等,宣传绿色施工理念,营造绿色施工氛围。

四、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集团职责及管理要求

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制度、统计分析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分公司上报的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出调查报告、按规定对分公司进行处罚。

2、每月对收集上报的《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做好统计分析,并根据事故发生类别和几率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进行预控;年底统计上报分公司事故,按照事故发生类别对发生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在巡查、专项检查、年度检查中检查分公司及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统计情况,预防事故瞒报和漏报,检查时重点查看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以及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二)分公司职责及管理要求

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和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制度;事故发生时负责进行应急救援;负责第一时间向集团上报;负责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展开的调查,并做出调查报告;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经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两级签字后,上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根据项目部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协调项目做好应急救援演练。

(三)项目部职责及管理要求

1、制定相应的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时间上报;配合分公司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月底上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工作;对没有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填写上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四)发生安全事故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目标责任书》: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重伤罚分公司15万元/人,罚行政负责人绩效年薪的5%/人;死亡罚分公司30万元/人,罚行政负责人绩效年薪的10%/人;导致安全许可证被暂扣的,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天元发【2017】3号:

发生死亡事故的,罚项目部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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