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交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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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分项、子分部或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监理规划;
监理实施细则;
承包合同;
监理委托合同。
施工过程中,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
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控制直接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公益利益、环境保护重要部位。
不论有任何困难,必须执行强制性条文。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必须达到规范标准。
主控项目的所含各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一般项目符合规范要求,主控项目进行全检验收,一般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观感质量争取好,但必须达到一般及以上。
四、施工前准备工作
1、搞好图纸会审:
开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机构的各专业监理必须仔细熟悉审查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诸如平面和结构尺寸矛盾,专业相互干扰施工困难。
重要部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以及不明或设计遗漏的尺寸、数据等问题,做好记录。
由建设单位联系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意见、建议和看法,及时与设计单位洽商解决,并做好洽商记录,由施工单位整理,并及时由各方签认。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报审:
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总包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总工批准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监理机构重点审查:
2.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必须符合要求,有签字有公章。
2.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等配置位置。
2.3工期安排及劳动力配置计划。
2.4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2.5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方案和施工工艺流程。
2.6安全生产包括各种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用电、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与拆除的专业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
2.7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
2.8冬、雨季施工方案及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
监理机构在审查中提出审查意见,施工单位应及时补充完善后重新报审。
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部审查确认后,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作为监理依据和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必须符合工程实际,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编制。
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全面细致。
监理要进行审查,如内容不全或方案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不能有利于质量控制,监理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补充意见,退回重新补充编制,直至确认符合要求给予签认。
施工单位重新编制时,监理留上次提交一份,暂时作为监理依据使用。
3、重要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鉴于新的验收规范,没有明确的施工工艺和工法,被确定为企业标准,各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施工工艺和工法,来指导整个工程的施工,且保证达到验收标准,操作和施工工艺必须是经实践证明一致认可,可参考老规范施工方面的内容或移用其它相关工艺文件,企业标准一旦编制完毕,必须编制文档编号,有利于资料填写。
3.1以下分项工程或子分部、分部工程必须提交施工方案进行监理审查:
地基排降水、挖土方工程、土石屑回填工程、砖砌体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包括模板支设拆除、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内外抹灰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
对于直接影响主体结构质量和成品保护等,如控制支模减少承重墙脚手眼随意留置,施工堆载、模板拆除、砂浆存放等应有明确的控制方案或措施。
3.2施工方案的内容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原材料的进场验收、施工工艺和工法;
施工质量自检和职检程序方法;
作业顺序;
操作人员的投入及现场安排;
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计量控制);
混凝土浇筑方案包括养护方法和措施,试块留置等及工程质量达到的验收标准。
在每一重要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提交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确认后实施。
无施工方案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审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4.1施工管理人员:
包括项目经理,一长四员的资格证。
4.2施工过程中,涉及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4.2.1钢筋连接工
4.2.2防水工
4.2.3电工
4.2.4电气焊工
4.2.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
4.2.6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和拆卸人员
4.2.7起重信号工
4.2.8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要求承包单位所报资质证件,必须人证相符,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人员变动,必须重新资格报审,未经资格报审的人员不得参与工程管理工作。
4.3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包括资质证书、上岗证书、安全培训证书。
4.4项目经理部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报监理部。
并附有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及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证件均审原件,监理部留印件。
5、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
工程中凡是出现分包单位,必须提前进行资质报验。
分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证明和业绩材料,由总包单位填写报审表格。
对屋面防水工程、不锈钢焊接工程还必须提交个人操作上岗证的审查。
工程中分包单位需要资质报验有:
屋面防水、室外门窗、防盗门、不锈钢扶手、配电箱制作组装厂家等、委托实验室按分包对待。
经监理审查确认不具备施工资质,且业绩考察不佳的分包单位,不准参与工程施工。
批准的监理留资质印件。
5.1项目监理部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如下项目:
5.1.1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证书
5.1.2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5.1.3安全施工资格证书
5.1.4外地企业在津施工的备案证明文件
5.1.5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1.6分包单位的业绩资料
5.2项目监理部对供货单位资质审查项目:
5.2.1生产企业资质等级和营业执照
5.2.2特种行业施工许可证
5.2.3供货单位或厂家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产品安全认证证件。
5.3项目监理部对委托试验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试验范围进行审查。
工程中不论是总包单位确定分包、供货和试验单位,还是由建设单位确定,都应在进场前将上述资质文件报审。
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填报。
未经监理机构审查确认或经审查确认不符合进场施工和供货的单位,一律不得进场分包施工和供货。
6.计量、测量设备器具的年检和报验:
6.1工程中使用的计量磅必须进行专业部门的检验,且必须在受检期限之内。
6.2工程中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测量器具必须经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且必须在受检允许期限之内。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7定位放线及技术复核的报验:
7.1定位放线与标高控制桩
根据施工总平面设计图的布置,进行定位放线,绘制实际定位放线平面图,向监理报验。
监理组织有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参加的验线工作,监理同时审查《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经过记录》表和《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确认符合设计和规划要求后,签署《技术复核记录》,由建设部门通知规划部门进行验收。
水准点必须根据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引至在施工现场相对永久的建筑物上或自制固定标桩。
其位置便于引测和测量。
定位控制标桩一旦验收合格,必须及时固定,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开槽阶段破坏标桩。
7.2地基验槽前,土石屑回填及垫层支模后,底板放线,±
0放线及每层砌筑前的放线等,施工单位自检后应及时报验线,同时填写《技术复核记录》。
不经监理验线,不得进行施工。
8、开工申请和签署开工令
承包单位在动工开工前必须对以下各项落实完成,并检查核实后填报《开工申请令》报监理部审查批准,检查开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准开工,签署监理意见,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8.1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
8.2承包单位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和保证体系已获审查确认
8.3设计文件已到位,存在的相关问题已获得解决
8.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审查确认
8.5分包单位的资格已审查确认
8.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8.7主要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
8.8场区及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在工程申请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把上述工作落实完成后,并填写相关管理资料报监理审批。
五、施工过程监理质量控制
1.1现场监理例会制度:
确定每周三下午3:
30分为工地例会时间,地点在监理办公室,参加人员: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工长等现场管理人员;
监理机构成员,由总监主持,及时邀请建设单位人员参加。
1.2对于其它相关专业组织的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例会内容主要是质量进度情况总结和通报,提出质量要求及改进措施,总结上次例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和今后注意事项,同时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1.3例会日期确定,参加人员必须届时参加,不在另行通知。
1.4例会内容由监理总结会议纪要,各方签认,下发各施工单位作为质量控制依据,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到位。
2.工程报验、报审与质控资料:
工程中的检验批和工序必须填写津监表格进行报验程序,必须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各种相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两份表格一同提交监理进行报验,监理经现场验收确认后给予签认,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承包单位的资料员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本工程所用表格进行统计用表报监理核准。
本工程全部采用新的试用表格,不得用老表格代替,各施工单位及时购置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表格和各种津监报审报验表格。
3.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工程中所用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检查验收,建筑物资采取两次报审程序。
填写好相关质控表格和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交易登记存档凭证,向监理机构进行第一次报审,由监理对材料的外观进行验收和审查。
材料的外观质量抽查必须合格,且核实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必须与建筑材料相符。
对于主要建筑材料,核实出厂日期、编号,必须于质量证明书一致,包装及标牌齐全。
外观检验经监理确认后,第一次报验签认,承包单位必须设专人对要求复试的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样,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样,进行按规定的代表批量取样,取样的方法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送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第二次向监理报验,提交复试报告原件报监理审查。
复试报告各项子项目审查合格后,给予签认,允许用于工程。
监理审原件留印件,不经报审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监理对建筑材料质量控制有如下具体要求:
3.1进场的建筑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国标现行质量标准,其外观质量必须由施工单位认真检查和验收,索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核实无误后进行报审。
3.2进场的钢材、水泥、机砖等结构工程建筑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证明书,以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复试报告合格,对于连续进场的材料,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材料进场数量,进行随机抽检并取样,由施工单位进行复试,发现不合格材料,必须退场。
3.3对于砂,石粗细骨料其质量必须符合JGJ52-92,JGJ-53-92的质量标准。
进场后监理见证取样,由实验室进行复试,合格后报审。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粗细骨料出现明显粒径变化,必须重新进行复试,重新由实验室出具配合比通知单。
否则不得使用,确认质量不合格及时退场。
3.4对于要求复试的其它建筑材料,必须进行两次报验。
3.5对于门窗型材、不锈钢型材、防水材料、各种面砖、水电用管材、卫生器具、配电箱体等,在进场前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样品,报监理审查,认为符合要求后,按样品质量标准组织进场,并进行两次报审。
3.6凡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必须符合相关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3.7材料检验批按进场批次划分,及时填写报审。
3.8对于材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文件子项目内容不全,数字不清的,对材质本身有怀疑时的任何建筑材料,监理有权令其抽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9对于采用新材料的,应按规定必须经市建委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方可使用。
监理会同建设单位对部分材料采取厂家考察方法,优先批准使用优质产品。
4、施工过程的中间检查与监理通知及回复:
4.1对于分项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和监理员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操作工艺不合格或随意变更施工技术方案,严重违反规范的施工行为,违返强制性条文,达不到主控项目合格标准的质量问题和缺陷,以及出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口头指令,限期整改和改正。
施工单位接到指令后,应及时采取整改和改进措施,把影响质量的苗头和即将形成的质量缺陷消灭和整改到位。
整改后自检认为合格,填写回复单申请复检,不经监理复核不准该部位继续施工。
4.2对重要工程部位,在监理进行旁站时,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工长和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一旦发现上述人员不到位的,停止施工。
5、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与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签认:
5.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由负责该项目的专业监理组织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其质量符合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加大自检力度,争取一次验收通过,保证质量有利工期,控制返工率。
5.2施工单位自检确认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和相关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内容要切合实际,严禁闭门造车,定质项目语言简练内容全面,定量项目应填写具体数据或实测值大和小范围。
报验时报验单质控表格一并提交监理验收后审批签认。
5.3严格控制减少返工率,一次验收不合格的,4各小时后二次报验,二次不合格的当天不予验收,如出现三次返工时,将停止其施工进行整顿,证明此施工班组不能继续进行施工和保证质量。
6、工序交接检的确认:
每一道工序检验批完成后,下道工序凡涉及到工种不同、专业不同、施工班组不同或施工单位之间,必须严格按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工序交接检确认,做到各负其责,并有利成品保护,分清施工质量责任。
交接检确认后必须及时填写交接检验收记录,交接班组签认。
7、分项工程相关检验批和工序报验收:
7.1工序报验:
本工程构造柱清理必须作为一道重要工序进行自检和报监理验收。
地面工程楼板基面的清理,抹灰工程混凝土基面、拉毛及结合层处理,冲筋、打底灰均分工序进行自检报验。
填报工程报验单。
7.2技术复核的报验:
从定位放线开始,工程中每一部位放线后,均应进行自检和报验,提供放线单线图,并有累计相加轴线尺寸标识。
7.3分项工程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的报验
7.3.1各分项工程按检验批划分,施工完毕经自检后进行报验。
7.3.2构造柱的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分项工程检验批,必须单独报验。
7.3.3阳台栏板的模板、钢筋、混凝土浇筑分项工程相关检验批,必须进行单独报验。
7.3.4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的外观质量,每层拆模后必须及时报验并及时核实缺陷类别,制定方案,处理和复核。
7.3.5现场混凝土构件的制作,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分项工程相关检验批应进行单独报验,每个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次。
分项工程检验批和工序报验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
8、图纸变更与钢筋代换:
8.1工程中出现的任何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手续,其责任由设计单位负责。
承包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时,应填申请表格,经监理核实后,由建设单位联系出具变更手续。
8.2钢筋需要代换时,必须征得设计同意并有设计单位出具代换手续,方可进行钢筋代换。
9、质量缺陷及其处理:
分楼层混凝土拆模后,存在的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或超规范允许偏差的部位,施工单位不准私自掩盖和处理。
必须按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及相关检验批质量标准进行全面自检,做好记录,及时报监理进行验收。
对外观质量缺陷的几种现象,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严重缺陷部位和一般缺陷部位,绘制缺陷部位平面简图。
根据缺陷的实际情况,由施工单位编制整改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审查批准后,按方案进行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申报复验。
对于质量缺陷发生在结构构件重要受力部位,严重影响结构性能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方案或整改方案。
结构工程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大质量控制力度。
现浇结构作为一个分项工程,每楼层拆模应及时自检、记录、报验、编制方案、报批、整改、报复验,把质量缺陷处理完毕。
主体工程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的处理不及时,直接影响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是目前本地区的通病,为此在主体工程验收前,现浇结构分项工程检验和处理必须全部到位,对缺陷全部处理合格。
涨模部位剔凿完毕,阳台栏板浇筑完毕且外观质量缺陷和尺寸偏差整改到位,才算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全部完成。
否则不予主体验收。
10、工程暂停工令的签发与经济处罚:
10.1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隐患或违章施工,项目总监下达《工程暂停工令》,根据监理规范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总监可下《工程暂停工令》。
10.1.1未经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
10.1.2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管理人员参与管理的。
10.1.3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分包队伍参与施工的。
10.1.4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未经检验的材料或未经审查的代用材料。
10.1.5前道工序或检验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10.1.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而擅自隐蔽的。
10.1.7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监理工程师提出未及时改进而继续施工的。
10.1.8质量事故处理不利或隐蔽不报私自处理的。
停工令下达前,总监应事先向建设单位通报,施工单位整改后,应申请复工。
10.2凡属工程暂停令情况之一的或严重野蛮施工,指出不改的,故意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的行为,根据建设单位授权,给予经济处罚。
对于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诸如发生如下行为,监理在开工前提出经济处罚额度范围,由承包方与监理共同签字认可,作为处罚依据,监理在监控过程中一旦发现,按双方确认数量进行现金处罚。
10.2.1计量、测量设备未有年检,不经报验私自用于工程。
10.2.2建筑材料,不按规定两次报审,并未经审批确认,或明知不合格私自使用。
10.2.3分项工程检验批、工序、隐蔽验收未经报验或经验收认为不合格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10.2.4检验批、隐蔽工程连续报验三次不合格的。
10.2.5施工堆载过大,对结构质量有损害。
10.2.6施工中出现面积范围较大的严重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
10.2.7监理下达监理通知涉及质量和安全,应整改而不整改继续施工的。
10.2.8监理下达工程暂停令,承包单位不停工整改,扩大质量缺陷的。
10.2.9质量缺陷私自填补的。
10.2.10安全隐患不配和监理发出整改指令的。
10.2.11私自拆模
11、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报告制度
凡在施工现场有下列质量及质量行为问题,监理工程师报告建设单位后,有关责任方应整改而不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应在向本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或监督员
11.1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步施工的。
1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验收,擅自隐蔽并拒绝监理要求检验或重新验收的。
11.3建筑材料、构配件未经监理签字认可或未经报验擅自使用于工程的。
11.4工程主体结构出现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质量事故的。
要求承包单位项目部应积极配合监理工作,加强自检、自查,从本身提高质量控制意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
12、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解决和处理:
12.1承包单位无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措施存在严重缺陷,安全生产无保障的。
12.2承包单位拒绝监理的安全管理,对于安全整改要求和指令据不服从,不予整改或擅自继续施工的,且安全隐患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可能。
12.3施工现场发生了必须停工的安全紧急事件。
12.4施工中出现极大安全隐患,监理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
上述问题出现之一监理应及时上报,否则承担该上报而下达《工程暂停工令》。
采取监理措施不当的责任,要求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配合。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加强自检,加强管理力度,消除隐患,防止出现安全事故,配合监理,提出整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尽量内部杜绝营造安全生产环境。
13、工程施工的检验和试验:
本工程施工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对于砼工程试块取样,承包单位应按要求设专人负责,监理进行见证,试块制作数量必须符合实际检验需要,对拆模用试块和实体检测的养护必须放置取样及施工部位,同条件养护,对于标养试块和砂浆试块必须拆模后及时送试验室标养。
当砼和砂浆试块试压结果不合格,或强度值高于设计强度等级200%以上者,监理要求由试验单位作实体检测。
对于卫生间防水措施,在砼找平层全部完成后,或地面完成后,再增加一次蓄水试验,来检查施工过程可能对防水隔离层的损坏而影响使用功能。
对于其它项目工程施工检验不按要求进行,不经专业监理签认,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本工程施工检验和试验包括以下项目:
14、砼开盘令申请审批制度
在砼开盘浇筑前,承包单位对上道工序、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确认。
砼材质、计量已校准,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机具全部到位,经质检员核实无误后,方可向监理申报砼开盘。
开盘申请同时注明砼厂家和设计强度等级,检验砼用量,未经开盘申请经监理确认,私自开盘按严重违章对待,对于隐蔽部位监理要求剥离检验,并给予经济处罚。
15、模板拆除申请审批制度
承包单位要拆除模板,砼同条件试块试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100%及以上,另外还必须保证符合楼板防裂的措施和工艺要求,坚持隔层拆模的原则,即在本层承重墙体(施工段)全部砌筑完成下一层模板不得拆除,再下一层模板方可拆除。
为此承包单位必须准备足够的两层半使用的模板和支柱。
在模板计划拆除前,确认符合上述条件,填报工程报验单,申请拆模申请,不经监理批准或不经报验私自拆模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并强制恢复,由承包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对可能形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本工程设计规定上料堆载时砼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以上,施工高载不得大于2.5KN/m2)
六、本工程监理对下列工作提前安排及监理采取的措施:
1、根据设计规定施工上载砼强度规定,可能无法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