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工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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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

2.2

工期要求

工期为:

12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1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

1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请凭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到桃源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或桃源县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网址:

),时间为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本(售后不退)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

1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0年2月26日上午10:

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桃源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桃源城投公司一楼)

16

评标办法

参照湘政改办发【2007】5号文件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17

项目部

项目部拟报组成人员名单

18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19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

20

合理定价

合理定价为人民币2765919.24元

须知

1、综合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定义

1.3.1“招标人”系指桃源县动物防疫站

1.3.2“招标代理人”系指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企业。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发办857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格式,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起约束作用。

8、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二);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资质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部人员证件复印件(包括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证复印件);

(8)企业财务状况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9)拟用于本工程机械设备所有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关键设备自有出具购买发票或所有权证明,租赁出具租赁协议及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购买发票或所有权证明);

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9)项所需资料,不应缺项,如有缺项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合格,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公开抽取程序。

9、工程量变更及变更计价。

9.1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0年2月8日上午12:

00时,逾期不予认可: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建设路支行

帐号:

43001520968050000746

10.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0.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开标后10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0.5.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1、开标

1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11.2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时,应带齐投标文件。

11.3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弃权。

12、投标文件的提交

12.1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不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于截止时间前提交。

12.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3.评标

13.1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详见第六章

14合同的授予

1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3.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14.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采用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合同通用条款(略)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八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九条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办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范围内与工程施工有关临时用地手续,负责规划范围内涉及的青苗补偿、房屋拆迁,并会同当地政府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向乙方现场交验施工范围界线、施工测量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明确施工中需保护的地上、地下管线、古树、文物和其它设施;

3、对施工中的有关情况负责记录、签证

4、对乙方施工人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等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乙方代表(项目经理)。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一条乙方工作。

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

1、向甲方按月提供工程进度表、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2、按工程需要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工程内所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负责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罚款;

5、保护好甲方明确的地上、地下管线、古树、文物和其它设施,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及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

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提供各类人员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查;

8、按照工程验收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材料试验、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测量和竣工图件、文字材料等技术性资料,在竣工验收前并装订成册,达到甲方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要求;

9、配合甲方协调处理周边关系,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施工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其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及复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停止施工,并在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工期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并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十五条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验收部位,在隐蔽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六条乙方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经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价款的10%罚款,由甲方在工程款内扣除。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十八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与设计和有关标准不符,或者使用前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清退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定额为:

元,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相应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设计变更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认可的;

3、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第二十条本工程采用按工程进度支付形式支付合同价款: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2、经甲方核定,工程量完成%以上,再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3、剩余价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审计,扣除元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

4、质量保证金将在工程完成一年后如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5、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确需变更设计的,应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由甲方报有权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施工中因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经审核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件。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申请验收。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15天内将竣工决算报告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提交甲方。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工程尾款结算手续,乙方在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竣工后,自甲乙双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一年。

具体保修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工程保修合同。

第九章争议与仲裁

第二十六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首先提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二十七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应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八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预算批准文号:

4、设计单位:

5、监理单位:

6、资金来源:

7、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工期总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TD/T1013-2000)和规则设计方案的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金额:

¥:

第五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

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终验合格付清工程尾款时终止,有关保修条款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五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三份,由甲乙双方分别送有关部门备案。

发包方:

承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其他条款具体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管理与预算定额编制实用手册》。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第四章技术规范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土地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4.农、林、畜牧、水、环保、交通、城镇(村镇)建设等相关行业标准。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7.《混凝土强度控制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8.《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及验收规范》(GBJ301—88);

;

第五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六章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按照湘湘政改办发【2007】5文件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指导意见进行评标。

1、招标代理人主持开标仪式。

2、初步评审:

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公开随机抽取投标人名单,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公开随机抽取。

(附表一)

3、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并要求所有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人参加,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

通知并要求参加的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附表二)

3.1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机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

3.2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附表三)

3.3将投标人的对应号码,再次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其中的三个号码;

3.4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5随机抽取的第二、第三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附件一

投标函

致:

桃源县动物防疫站

1、根据你方桃源县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CDZX2010-0126),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须知和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贵方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人民币2765919.24元承包,并按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且承诺发包价不低于我公司的企业成本价。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即12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保证。

如果不提交,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且可拒绝退还投标保证金。

6、我方报招标人审查备案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必须在现场工作;

特殊情况,经建设单位批准,方可更换和离开现场。

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发现我单位有挂靠、转包、出卖资质的行为可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如果我方中标,在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时,我方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果不提供,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三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

加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部主要人员组成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二、现场

1.注册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

3.质检管理

4.材料管理

5.计划管理

6.安全管理

7.预算员

项目经理部包括注册建造师、主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函

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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