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交叉施工作业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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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交叉施工作业方案2.doc

交叉作业与防污染专项施工方案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是嘉绍跨江公路通道北岸接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目前路面单位、绿化单位均正在进行施工,后续房建、机电施工单位也即将进场施工,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交叉作业、互相干扰的情况,为保证交叉施工安全及预防对已完工的路面工程造成污染或者损坏,根据嘉绍指挥部、监理办及与路面施工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的要求,结合交安施工实际情况及特点,我项目部特制定交叉作业与防污染施工专项方案,以指导、规范、监督、检查交叉施工作业。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主线起点桩号为k31+100,终点桩号为k43+261.5,主线长12.1615km(含袁花互通、尖山互通、袁花连接线),主要工程内容为:

护栏(中分带活动护栏除外)、隔离栅、标志、标线、百米桩、声屏障等设施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工期为10个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交通安全法》

2、与路面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3、招标文件及嘉绍指挥部、监理办相关文件要求

4、路面施工单位编制的《路面施工交通管制方案》

三、工作目标

做好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和预防施工中产生的油污、扬尘、噪声、垃圾等,对路面及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施工环境安全、文明、整洁、有序。

四、组织机构设置

为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项目部成立了交叉作业安全及防污染领导小组,对本方案的实施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组长:

刘伟,项目经理

副组长:

许云峰,常务副经理;李霞,总工;薄焕松,副总工。

组员:

周俊杰,安全负责人;黄磊,陈春华。

联络员:

李霞

联系电话:

0573-86872029

五、交叉作业与防污染管理措施

1、上路作业五天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路申请,填写《上路施工申请表》,经路面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能上路施工。

2.施工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根据已批准的交叉作业及防污染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项目施工时,由班组长给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前,确认作业环境,做好防护措施,方可作业施工。

4.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负责施工作业区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三违”现象及时指出,并开具整改通知单,督促其整改。

5.但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队在同一作业区进行作业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6、交叉施工安全与防治污染要结合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在日常监督检查上,要做到方案审批到位、日常教育到位、技术交底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措施防范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有序。

六、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①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及安全警示路锥;

②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穿反光背心,统一着装;

③五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作业;

⑤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⑥对上路的机械设备提前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我单位与绿化、路面单位存在交叉施工影响的施工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打桩机护栏板立柱施工;②门架式标志及杆件吊装作业;③标志基础开挖;③路面标线涂敷施工;④隔离栅施工。

针对以上施工项目,项目部将针对性的采取不同措施,确保双方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①针对打桩机护栏板立柱施工与其他单位的施工车辆(设备)、人员产生的相互干扰,项目部计划在护栏立柱施工作业时,封闭单幅四车道的两个车道,在施工段前后必须设置“前方施工”和“向左/右改道”标志,并在施工段放置安全警示路锥,确保打桩机在封闭的区域进行作业。

②门架式标志及标志上部结构安装吊装作业时,在起重设备前后30米范围内设置“前方施工”和“向左/右改道”标志及其他警告、警示标志,并用安全警示路锥对作业区进行临时封闭,派专人指挥临时交通,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待吊装完毕方可恢复通行。

③对于标志基础开挖,应做到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路面、绿化及监理三方有关施工桩号、位置、时间等信息,与上述单位达成共识;基础开挖前先划出安全区域,设置施工警示标志及安全警示路锥,并派专人看管,提醒往来施工车辆;挖掘完成的基坑外围应设置警戒线及警示标牌,并在基坑前后50米处分别设置“前方施工”、“车辆绕道”等警示标志。

基坑能够当天浇筑的原则上当天浇筑。

基础浇筑时,混凝土运输车应遵守施工区域内的限速、限重等交通管制措施,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运输及浇筑时混凝土无泄漏、无撒泼,确保路面无污染。

④路面标线涂敷施工时,提前五天与路面单位沟通协商,并书面提交上路施工申请,经许可后先封闭单幅四车道的两个车道,在施工段前后设置“前方施工”和“向左/右改道”标志,并在施工段放置安全警示路锥,确保划线车在封闭的区域进行作业,从而保证施工后的标线在未凝固冷却前不被其他车辆污染。

⑤需要临时放置的施工材料,如立柱、护栏板、标志牌的杆件等,在路面上要注意放置的方向,尽可能放在路肩上并于车道平行,尽量少占用车道,以减少对过往车辆的干扰。

施工时排专人对施工路段进行巡查,对现场发现的乱堆乱放及时进行纠正。

七、防污染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防止扬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

堆放前在路面上铺设彩条布或土工布,防止金属构件对路面的刮碰,并在四周设置警示标识牌或安全锥;对路面易产生污染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覆盖防护。

3、基坑开挖应选择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原则上应随挖随运,对需要临时堆放的土方下面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污染新路面;如果造成污染,要派人及时进行清扫或水冲;临时存放的土方要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防止产生扬尘。

4、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施工现场产生的包装物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并保证日产日清,严禁随意倾倒。

5、对于打桩机和混凝土振捣产生的噪音,项目部将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

③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的时间,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与周边居民事先沟通协商一致,方可进行施工,防止扰民事件的发生。

八、方案的修订、补充及完善

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逐步的完善,并再次上报嘉绍指挥部和监理办批准,同时随着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及时准备相关安全标志标牌、防污染物质及各种应急救援物质,并组织全体人员对相关预案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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