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7981388 上传时间:2023-05-1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建筑行业诚信登记备案.docx

事项名称

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登记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第五条至第九条

所需材料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化申报材料内容:

以下资料全部以扫描件的方式按照顺序对应上传提交(也可以支持word、pdf、图片等电子化格式)。

一、市内企业(包含所有类别)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审查认定资格)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提交);

5.企业计量认证证书(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深基坑第三方监测机构提交)。

二、市外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6.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持A或B证)、技术负责人(持A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

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8.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市外园林绿化企业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4.企业派驻佛山机构应配置驻佛山机构负责人,并出具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

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5.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四、市外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6.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持A或B证)、技术负责人(持A或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持A或B或C证)的任命书;

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8.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市外招标代理机构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4.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5.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六、市外工程监理单位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5.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七、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5.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八、市外勘察单位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4.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5.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九、市外设计单位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网上请填写证书有效期);

4.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5.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十、市外深基坑第三方监测单位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建筑测量CMA计量认证书;

4.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5.企业派驻佛山机构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和相关负责人的资料(身份证、社保台账、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其中技术负责人(职称按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提供,如提供满足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亦可);其他注册执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不再作强制规定;

6.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交以本单位(含其分支机构)或佛山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申报月份前3个月,加盖社保或税务部门公章,社保台帐应包括:

单位名称、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码、缴费期限等);

7.企业派驻佛山的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十一、市外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1.《诚信登记承诺函》、《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在“广东省散装水泥发展应用监管信息平台”统一颁发的备案证书;

4.企业在佛山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工程序列(包括:

建筑材料、水泥、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年以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工作经历;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佛山市内,企业自有物业名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办公楼、写字楼或商铺,不得使用住宅类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到期后,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内容: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网上收件:

申请企业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地址http:

//218.13.12.85/cxpt/)在线申办,并上传该事项办事指南要求的全部电子化申报资料,按信任优先原则,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二、网上受理:

资料齐全受理;需要补正资料的,一次性发出网上补正意见,企业自行登录查阅并及时补正。

三、网上审核:

受理通过后,企业可自行登录查询审核进度。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网上2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

0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机构地 址

建筑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城门头西路4号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  

 

园林绿化: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城门头西路4号

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高明区荷城街道永安街15号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城街道永安街15号 

咨询电话

建筑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82553524、82294065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3879650、83879690、83301512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1213139、86237810、86286071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2836600、22836612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8266202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7719236、87780221   

 

园林绿化: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82626317 

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82809990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6393781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7336471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88988763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87720187、87772516

 

管理平台技术咨询:

82326766

监督电话:

8228178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