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复习背诵讲义《政治生活》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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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依法治国;
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等等。
考点—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重要提示】并非所有人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同时具备国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年)、政治条件(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个内容:
第一,公民的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的权利;
第二,公民的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有依法被选举权为各级人民代表的权利;
第三,公民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
(2)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
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主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考点—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
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另一方面,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
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要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考点—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考点—公民应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一)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二)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区别
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三)有序政治参与的实现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职责、程序、要求,就能确保有序地参与。
能否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我们能否真正享受民主生活,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
考点—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一)选举方式的选择
1、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比较: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含义
选民直接投票选举
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代表去选举
优点
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
便于组织,适合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
不足
受限制条件较多
无法保障每个选民对代表的认可
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的比较: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
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被选举人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
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
如果不加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贿赂选民
3、制约选举方式选择的因素
①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选举方式。
②选举方式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③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二)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1、行使好选举权利的重要性
①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②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③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
2、如何才能行使好选举权利
公民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
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考点—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意义
方式:
在我国,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以及重大事项社会听政制度等方式参与民主决策。
【重要提示】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意义:
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是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①有助于决策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④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
考点—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1、发展基层民主的必要性
发展基层民主,是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2、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
3、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
城市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管理机构,是城市居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重大意义:
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考点—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和方式,公民应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民主监督的方式和渠道:
①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这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②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地落实,得到切实的保障。
③通过舆论监督制度行使监督权。
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④监督听政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是民主监督的新形式。
实施民主监督的要求:
①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
②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2.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考点—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担负着四个方面的职能:
第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第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
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第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职能。
一方面,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全体人民中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弘扬和培育民主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提高文化软实力。
第四,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
提高医疗保健水平;
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
保护公共环境,防治污染等。
考点—我国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
2、怎样做到对人民负责:
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考点—政府依法行政的含义和意义
1、依法行政的含义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2、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
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考点—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1、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原因
权力是把双刃剑。
政府权力运用的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
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关键
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具体来说,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
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3、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只有接受监督,
①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
②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③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考点—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行政复议、形状诉讼等)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考点—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人大代表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法:
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3、人大代表的义务:
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
4、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利: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具体表现为提案权、质询权、议案权、表决权。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①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
②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去直接办,而是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体去贯彻执行。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角度)
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
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考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
(1)地位:
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2)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党的性质决定了她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了共产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
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
才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考点—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含义
(1)科学执政,是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民主执政,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3)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
(4)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
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考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3、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
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考点—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越性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容:
A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B政治基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C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D根本准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
E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3)优越性:
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4)不能实行西方多党制的原因:
①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基本经济制度决定我们绝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
②主张在我国实行多党制,实质上是要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其后果必将是人民政权的丧失、社会主义制度的颠覆。
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绝不允许的。
考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是我国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考点—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民族平等。
①原因:
我国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
我国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②地位:
坚持民族平等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首要原则。
(2)民族团结。
①形成:
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②原因:
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③地位:
坚持民族团结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
(3)共同繁荣。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
(4)三原则之间的关系:
三原则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
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物质保证。
考点—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我国已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们应该珍惜、巩固、发展这种民族关系。
考点—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1)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它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自治地方机关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2)体现: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的精神;
体现了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
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3)自治地方:
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4)自治机关: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5)核心内容:
自治权。
(6)优越性: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
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考点—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
1、宗教信仰自由的内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
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