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员工加班细则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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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员工加班细则正式版
建筑施工员工加班细则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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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员工加班细则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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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建筑施工员工加班细则
1.总则
为规范员工加班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加班办理手续
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
(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经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
(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经副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科长级主管加班
(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需打卡即可。
3.加班考核1)一般员工
(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加班工时与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管理部门的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科长级主管
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去职务加给。
4.加班薪资
(1)主管:
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其他人员:
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①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
日薪³[加班时数³(1.34÷8小时)]=加班薪资。
②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③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②款办理。
5.注意事项
(1)加班的操作人员超过3人时,应派领班负责领导,超过15人时,应派职员督导。
(2)公休假日尽可能避免临时工加班,尤其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加班。
(3)分派加班,每班连续以不超过12小时,全月不超过46小时为原则。
6.加班请假
(1)操作人员如有特别事故不能加班时,应事先向领导声明(没有具体事实不得故意推诿),否则一经派定即须按时到岗。
(2)连续加班阶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向领班或值日值夜人员以请假单请假。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发生事故不能加班者,应以电话向值日人员请假,次日上班后再检具证明或述明具体事实,填单补假(注明加班请假字样),此项请假不予列入考勤。
7.其他规定
(1)在加班时间中如因机械故障一时无法修复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值日值夜人员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2)公休假日,中午休息时间与平日相同。
(3)凡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其有偷懒、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或变相赌博者,经查获后,记过或记大过。
篇2:
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加班及餐补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 加班管理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班管理适用范围:
除业务、研发人员外其他部门的非工时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3、原则
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负责的工作。
4、职责
4.1部门经理
4.1.1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合理安排。
4.1.2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统计报表交至行政部。
4.2行政部
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加班申请及审批程序
5.1加班申请
5.1.1各部门员工如需加班,应向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简称部门管理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加班;部门管理人员要求加班的,需提前告知员工,并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
5.1.2公司总部(除技术服务中心外),加班前填报《加班单》(见附件),加班申请单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地点、加班事由、计划加班时间、加班人员,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5.1.3加班申请单填报完毕后由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审批,并在核准栏签字确认。
审批人有权对加班内容、实际加班时长进行修改及调整,并告知加班申请人具体调整的内容及调整原因。
5.2 技术服务中心
5.2.1以OA流程《技术服务中心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2.2投标方案部加班按《投标方案组员工调休、轮休考勤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5.3 业务大区
5.3.1业务大区技术、文员、仓管员以OA流程《业务大区加班填报表》形式申请,流程审批过程应符合加班制度中相关规定。
5.3.2大区技术人员加班、餐补按照原《大区技术加班、餐补及电话补贴办法》执行。
5.3.3 原业务大区工程、售后、司机加班按照现有工时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6、加班及加班餐补确认
6.1加班确认单填报要求
6.1.1加班完成后由加班人填报加班单中的加班时间。
6.1.2加班确认单填报时间要求:
加班申请人应根据实际加班时间,在实际加班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加班确认单交由部门经理确认。
6.2加班打卡要求
6.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在公司加班,均需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行政部统计加班时数,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未按照制度要求打卡的,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6.2.2工作日加班,忘记打卡的,需在2日内找部门经理补签卡,补签卡后交考勤管理员,工作日补签卡次数计入每月正常考勤2次补签机会中;
6.2.3休息日加班需打上、下班卡,①在上午11点前上班的,需打卡3次,分别是:
在上班前打卡,中途打卡时间为12:
30至13:
00,加班结束后打卡;②在上午11点后开始加班的,需打2次卡(上、下班卡)。
6.2.4休息日加班忘记打卡的,需在2日内找部门经理补签卡,补签卡后交考勤管理员;每月休息日补签卡次数不得超过2次;
6.3加班统计规定
6.3.1工作日加班统计
a.中午休息时间工作不计算加班;
b.下午下班后一小时内的工作不统计为加班,一小时后开始计算加班。
例如:
17:
30下班后,某员工继续工作至18:
30,则加班时间记为:
17:
30-18:
30共计1h。
c.加班最小单位为1小时,以0.5小时为递增计算单位,核算工资时不足0.5小时的部分不予计算。
6.3.2休息日加班统计规定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应按照实际加班时间进行申报填写,休息日连续加班的有效时间,需扣除吃饭时间(每餐至少半小时);
6.3.3填报加班时间需以打卡时间为依据,经审核发现填报加班时长>实际打卡时长的,按照虚报处理。
6.4加班餐补计算方法
6.4.1在公司范围内加班,且进行打卡考勤记录的,可根据规定申请加班餐补。
6.4.2工作日下午下班后在公司连续加班时长≧3小时可申请一个正餐补助,连续加班时长≧6小时可申请两个正餐补助,当天申请正餐餐补不得超过2个。
6.4.3休息日一天内累计加班时长≧4小时,可申请一个正餐补助;累计加班时长≧8小时可申请两个正餐补助;连续加班≧12小时可申请三个正餐补助,休息日一天申请正餐补助不得超过3个。
6.4.5公司已提供饭餐或团餐,则不能申请餐补补助。
6.5 加班地点要求
原则上加班地点必须要在公司,如因工作性质或是特殊原因需在公司以外地点加班的,每次必须先申请,且在加班单注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计算;
6.6每月加班表统计
6.6.1各部门对每月1日至本月31日的部门员工的加班时长进行汇总,并在次月5号前,将部门经理审核签名确认过的纸质加班单及电子汇总表(附表二)提交至行政后勤管理员处,由行政后勤管理员将各部门的月度加班统计表汇总后交财务,由财务核算各员工加班工资
6.6.2加班单及加班统计表的保管:
在行政部存档,保存期限为三年。
6.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6.7.1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6.7.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6.7.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6.7.4节假日参加各种培训的受训人员;
6.7.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公司组织的团体活动,如:
年会、聚餐;
7、审核以及责任
7.1部门审核及责任
员工应根据实际加班情况提前加班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需审批加班内容;部门经理应当对员工加班时间及加班完成工作情况进行确认,并负有监督审核责任。
7.2行政部检查及责任
行政部检查:
行政部应对每月各部门提交的加班统计表进行抽查,核对员工加班考勤时间是否与填报加班时间相同并对加班餐补进行核对。
7.2.1由行政部查出加班未填写加班申请表的,不计加班;
7.2.2加班单填写不规范的,行政部有权退回并要求部门进行修正;
7.2.3加班时间与考勤数据不符的,按照虚报处理;
7.2.4每月至少对两个二级部门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的二级部门(投标方案部除外)全部人员均需检查,投标方案部至少抽检一个小组)。
对抽查到有问题的人员,次月继续抽查,直至不再出现问题为止。
7.3总经办监督检查
总经办至少每2月对加班抽查一次,由总经办查出有问题的,属于虚报的,按照虚报处理;属于其他问题的,按照《关于总经办对部门工作检查结果的处理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
7.4责任处理
7.4.1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经理扣减绩效奖金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7.4.2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申请加班的责任人以虚报数10倍扣减奖金,部门经理负管理及审核责任,绩效扣减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7.4.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经理扣减绩效奖金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7.4.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绩效扣减200元/次。
第二部份 餐费补助
1、餐费补助对像
1.1 公司餐补对象:
公司高层及研发中心外所有员工
1.2 出差餐补对象:
除固定餐补外所有员工
2、公司餐补标准
2.1工作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
补助10元/天(正餐),工作日休假不享有餐补补助。
2.2非工作日上班员工参照加班规定6.4相关规定执行。
2.3出差餐补定义及计算标准
2.3.1在区外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不能按整天出差餐补计算:
早餐不计算,13:
00以后回公司可报出差午餐,20:
00以后回公司可报出差晚餐;
2.3.2出差时间在两天以上餐补标准 工作日出差的员工:
早餐 4元/天
中餐 13 元/天(正餐)
晚餐 13 元/天(正餐)
2.3.3工作日员工如已享受出差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餐补补助。
(按出差天数扣除);
2.3.4出差工作地点指在番禺区外。
2.3.5餐补申报填写公司加班/出差申报表(附件三),由部门经理审批。
3、固定餐补标准
3.1 享受固定餐补人员不再计算加班、出差餐补。
3.2 固定餐补人员当月休假天数<3天不扣除当月餐补;休假天数≥3天,则按当月的日均餐费扣除餐补。
4、加班、出差餐报表
各部门将加班、餐补报表连同每月加班单及汇总表,并在次月5号前,交到行政后勤管理员处统计计算。
附件
附件一《加班单》
篇3:
主食产业公司加班管理规定
主食产业公司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一般科室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假日进行工作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主管级以上人员)签批后,方可计为加班。
第二条 除公司批准的加班时间外,未经申请批准的在司时间一律不认定为加班。
第三条 加班时间最小为0.5小时,加班费按统一基数计算。
第四条 助理级以上人员收入已包含加班费,不另计加班。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