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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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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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说明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水平,指导标底编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结合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制定本编制办法。

1.2使用范围

本办法用于我省境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1.3标底的使用

1.3.1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只能作为分析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在商务标评审时不得参与评标价的复合,不得作为计算平均报价范围的依据。

1.3.2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

1.4标底编制原则

1.4.1标底编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规章,兼顾国家、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

1.4.2标底应符合水利建设市场经济环境,反映社会平均先进工效和管理水平。

1.4.3标底应体现工期要求,反映承包人为提前工期而采取施工措施时增加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的投入。

1.4.4标底应体现招标人的质量要求,标底的编制要体现优质优价。

1.4.5标底应体现招标人对材料采购方式的要求,考虑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因素。

1.4.6标底应体现工程自然地理条件和施工条件因素。

1.3.7标底应体现工程量大小因素。

1.4.8标底编制必须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标底不应突破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1.4.9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1.5标底编制依据

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图纸以及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数据等;

⑵现场查勘资料;

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⑷浙江省现行水利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

⑸设备及材料市场价格;

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规划;

⑺其它有关资料。

1.6标底编制资质要求

标底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招标代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勘测设计资质;编制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

编制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公正执业,保守标底秘密。

第二章编制程序

2.1准备阶段

2.1.1项目初步研究

⑴为了编制出准确、真实、合理的标底,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和图纸,尤其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中的投标须知、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条款中的施工技术要求、计量与支付及施工材料要求,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数据等,这些内容都与标底的编制有关,必须认真分析研究。

⑵工程量清单说明及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了该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基础价格、工程单价和标底总价时必须遵照的条件。

如主要材料的供应条件及地点,施工供电、供水的方式及条件,主要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的条件及标底工程单价包括的内容等。

2.1.2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为了了解工程布置、地形条件、施工条件、料场开采条件、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等。

2.1.3

调查、搜集基础资料

搜集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交通等方面资料,向有关厂家搜集设备价格数据;搜集工程中所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价格计算方面的数据。

材料、设备询价的内容一般包括:

规格、数量、材料供应计划,供应地、运输方式,各种交通限制和影响供货的条件等。

2.2编制阶段

2.2.1计算基础单价

基础单价包括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用电、风、水单价、砂石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台班费以及设备预算价格等。

2.2.2分析取费费率、确定相关参数。

2.2.3计算标底工程单价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法,计算标底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的组成,按我省规定应包括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并参照现行我省水利工程费用定额结合招标项目的工程特点,合理选定费率。

税金应按现行规定计取。

2.2.4计算标底的临时工程费

要注意临时工程费用计算与分摊。

临时工程费用在标底中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⑴单独列项部分,如施工导流、道路、房屋等;

⑵含在其它临时工程中的部分,如附属企业、供水、通讯等,可用费率估算或列项计算;

⑶含在现场经费中的临时设施费,已包括在工程单价中。

2.3汇总阶段

2.3.1汇总标底

按工程量清单格式逐项填入工程单价和合价,汇总标底总价。

2.3.2分析标底的合理性

⑴明确招标范围,分析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和主要工程量,并与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进行比较,再将标底与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作比较分析,分析标底的合理性,调整不合理的单价和费用。

⑵标底总价和标底的工程单价所包括的内容、计算依据和表现形式,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

通常标底工程单价可能将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摊入工程单价中,这与初设概算单价组成内容是不同的;标底总价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也与概算不同。

在进行标底与概算的比较分析时应充分考虑这些不同之处。

第三章标底文件组成

3.1标底文件组成

标底文件一般应包括编制说明、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表、单位估价表、主要施工方法说明及相关编制表格等。

3.2标底编制说明

标底编制说明主要内容有:

⑴工程概况;

⑵主要工程项目及标底总价;

⑶编制原则、依据及编制方法;

⑷基础单价;

⑸主要设备价格;

⑹标底取费标准及税、费率;

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3.3标底编制表格

⑴表1工程施工招标标底汇总表;

⑵表2标底工程量清单计算表;

⑶附表1工程单价分析表;

⑷附表2总价承包专项分解表;

⑸附表3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⑹附表4主要材料(设备)预算价格汇总表;

⑺附表5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⑻附表6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⑼附表7施工用水、电价格计算表;

⑽附表8临时设施费计算表;

⑾附表9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⑿其它表格。

3.4主要施工方法说明

第四章编制方法

4.1概述

4.1.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是招标人对工程造价的预测价格和控制投标报价的上限。

通过编制标底让招标人对工程造价心中有数,避免盲目决策。

标底是评议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尺度,是选择适合本工程建设中标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4.1.2标底不同于投标人报价,二者都必须充分考虑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工艺方法、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优劣、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等情况。

但投标人报价是以自身拥有的施工设备、技术优势和管理水平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数量,以自己的采购优势确定材料预算价格,以自己的管理水平确定各项取费费率,即投标人报价是体现具体施工企业工效和管理水平的竞争价格;而标底是按社会平均先进工效和管理水平编制的价格。

4.1.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标底的编制方法应采用以定额法为主、其它方法为辅、多种方法并用的综合分析方法。

标底编制应充分发挥各方法的优点和长处,以达到提高标底编制质量的目的。

4.2定额法

定额法是参照现行浙江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确定完成单位产品的工效和材料消耗量,计算工程单价,以工程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总价的编制方法。

定额法的主要优点是计算简单、操作方便,因此目前水利工程的标底编制主要考虑采用定额法。

采用定额法编制初设概算时选用的定额是按我省水利行业平均工效水平制定的;而标底需要考虑具体工程的技术复杂程度、施工工艺方法、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优劣、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因此在采用定额法编制标底时,在认真分析,理由充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现行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一个合理的标底要有一个比较先进、切合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资源估算,在分析省内的施工水平和可能前来投标的施工企业的实际水平基础上,认真分析现行的各种定额,从而对标底编制采用的定额和取费标准作比较合理的调整。

4.2.1基础价格编制

基础价格的编制方法一般参照我省水利工程现行初设概算编制方法。

基础资料准备得是否充分,基础单价的编制是否准确合理,对标底编制的准确程度和质量高低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基础价格主要指人工、混凝土骨料、主要材料、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的价格。

必须保证选取的各种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均能符合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2.1.1人工预算单价

如招标文件没有特别的要求,人工预算单价按照我省水利工程初设概算人工预算单价的编制规定。

4.2.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的品种应结合招标工程项目确定。

凡是本招标项目中用量多或总价值高的材料,均应作为主要材料逐一落实价格,如钢材、水泥、木材、柴油、炸药、粉煤灰、砂、石子、块石、土工布、土工膜、止水等。

材料预算价格准确与否,对标底的影响很大。

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必须列出工程需用材料计划表,然后要调查有能力供应符合技术条件和数量要求的材料供货商,并获取各种材料的报价、各种运输方式和运输费标准。

首先,确定主要材料的来源地,调查材料的市场价;其次,确定运输方式、运输线路运距,准确计算运杂费;最后,合理选用采购保管费费率。

块石一般是自采和外购两种。

在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工程中,用量较大,大多数是外购,一般运距较远,运输费用较高。

在编制块石价格时,应重点调查运距及运价。

在用量大、运输集中时,运价可以适当调整。

在主要材料用量不大时,可采用当地建设部门颁发的信息价,但应同时考虑水利工程的特点,适当调整运输费用。

4.2.1.3施工用电价格

在招标文件中,一般都明确规定了投标人的接线起点和计量电表的位置,并提供了基本电价,因此编制标底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电能损耗范围、损耗率及供电设施维护摊销费。

如供电范围没有高压线路,就不应计高压线路损耗;在变配电线路较短、用电负荷较集中时,变配电设备及输配电损耗率及供电设施摊销费均可降低,反之应提高。

4.2.1.4施工用水价格

招标文件中常见的施工供水方式有两种:

一是招标人指定水源点,由投标人自行供水,供水价格计算方法与初设概算相同;二是招标人按指定价格在指定接水口向投标人供水,水价应以招标人供应的价格为原价,根据供水的具体情况计入水量损耗和供水设施维护摊销费。

4.2.1.5施工机械台班费

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方法可参照初设概算的编制方法。

养路费、牌照税、车船使用税等费用,在施工运输机械使用量较大的项目中,一般不宜按年工作台班计入施工机械台班费中,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单独计列。

4.2.2建筑工程单价编制

工程单价一般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组成。

水利工程招标项目一般工程量大、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多,在编制标底工程单价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集中精力研究主要工程单价。

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共同研究施工方案,确定适当的施工方法、运距、辅助人员配备及施工机械的效率等。

4.2.2.1土方工程单价

土方工程主要分土方开挖和土方填筑两大类。

影响土方工程单价的因素主要有土的级别、取(运)土的距离、施工方法、施工条件、质量要求等。

土方填筑包括取土和压实两大工序。

计算取土工序单价时要注意:

1)料场覆盖层清理应按相应比例摊入土料填筑单价内;

2)对不符合含水量标准的土料,要采取挖排水沟、扩大取土面积、分层取土、翻晒、分区集中堆存、加水处理等措施,在单价中应计入土料处理的费用;

3)考虑土料损耗和体积变化,包括:

开采、运输、雨后清理、削坡、沉陷等的损耗,以及超填和施工附加量。

4)对于有开挖利用料的工程,要注意不得在开挖和填筑单价中重复计算土方运输工序费用。

在确定利用料数量时应充分考虑开挖和填筑在施工进度安排上的时差,一般不可能完全衔接,二次转运是经常发生的,二次转运的费用应计入土方工程单价中;

5)土方压实直接影响压实工效的主要因素有:

土料级别、设计要求、碾压工作面、铺土厚度、碾压次数等。

现行的压实定额通常是按坝体拟定的,而堤身压实与坝体有所不同,可根据堤防等级、堤身高度等适当调整,使压实单价符合实际。

4.2.2.2石方工程单价

⑴石方开挖:

影响石方开挖工程单价的因素与土方开挖影响因素基本相同。

洞挖石方的单价,按我省现行水利预算定额计算时,单价中不包括超挖等施工附加量,按规定应计入石方洞挖工程量中。

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将超挖等施工附加量摊入洞挖单价时,则标底编制中应按超挖等施工附加量占设计开挖量的比例摊入单价中。

超挖等施工附加量的计算,按有关规定并考虑该项工程的施工条件,地质因素,投标竞争激烈程度等作适当调整。

⑵石方填筑:

石方填筑在编制堆石坝的标底时,应根据堆石坝工程量的大小,施工道路条件等,对堆石运输机械中的养路费摊入量作适当调整,一般可以按车辆的使用时间、数量单独计列,以降低造价。

堆石料的单价应充分考虑可利用上坝的料源。

4.2.2.3砌筑工程单价

砌筑工程主要指浆砌石、干砌石、反滤料填筑、过渡料填筑、堆石体填筑等。

⑴反滤料填筑、过渡料填筑、堆石体填筑单价

主要由砂石料采备、运输及压实三道工序组成。

应重点研究砂石料的直接上坝(堤)与二次转运的比例,尽可能直接上坝(堤),对于堆石工程应多利用开挖料,以便降低堆石填筑单价。

砌筑工程受气候影响小,填筑效率高,由于材料费用较多,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现行取费标准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⑵砌石工程单价

砌石工程包括浆砌石、干砌石、抛石等,是以人力施工为主的项目,施工方法简单,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主要用于护坡、护脚、护基等工程。

编制标底单价时,可重点考虑两点:

一是尽量利用拆除料和从开挖料中拣集石料;二是应考虑人工用量较多、材料原价高等因素,在选定各项取费费率时可适当调整。

4.2.2.4混凝土工程单价

混凝土材料单价在混凝土工程单价中占有较大比重,在编制其单价时,要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配合比计算。

我省预算定额中混凝土材料消耗量不含超填量和施工附加量。

在编制标底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超填和施工附加混凝土量,计入项目工程量或者摊入混凝土单价内。

编制隧洞混凝土衬砌单价时,规范允许的超填及施工附加量在预算定额中未包括,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计入衬砌工程量或者摊入衬砌单价内。

编制标底时,可根据工程量的大小,施工难易程度,对规范允许的超填量作综合分析,适当调整超填工程量。

编制拦河坝等大体积混凝土标底单价时,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配合比数据。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提供参考数据,应考虑掺加适量的粉煤灰或外加剂以节约水泥用量,其掺量比例应根据设计对混凝土的温度控制要求或试验数据选取。

4.2.2.5钢筋制安工程单价

钢筋制作安装包括钢筋加工、绑扎、焊接及场内运输等工序。

定额中一般包括切断及焊接损耗、截余短头废料损耗。

但定额中不包括搭接帮条、架立筋、垫筋等附加量(应计入工程量或摊入单价中)。

在钢筋制安工作量较大时,钢筋材料的利用率高,损耗率可相对降低。

4.2.3设备价格编制

编制设备的标底价格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⑴向多家设备生产厂商询价,确定有竞争力的设备出厂价格;

⑵对于进口设备要计算到岸价、进口征收的税金、手续费、商检费及港口费等加上国内段的运杂费、保险费、采保费等各项费用;

⑶搜集有关设备重量、体积大小及运距等数据,确定合理的设备运输线路和运输方式;

⑷搜集有关设备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调车费、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包装绑扎费、变压器充氮费及其它可能发生的杂费标准;

⑸合理计算运杂费用,要注意价格高的设备运杂费率要相对低;

⑹采保费的费率也可根据设备价格高低、运距远近、周转次数多少适当调整。

4.2.4设备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目前,我省使用的安装定额是以实物消耗量形式表现的。

计算工程单价时,量价分离,计算较准确。

但相对繁琐。

编制标底的主要设备安装单价时一般应按定额套用。

对于投资不大的辅助设备和次要设备,编制标底时可以采用安装费率形式计算安装工程单价。

金属结构设备有外购与自制两种方式。

对于自制的设备价格需要套定额计算单价,根据设计提出的重量,计算金属结构的设备费。

闸门及埋件单价通常要划分为主材(钢材、铸件、锻件)、辅材、制造费、防腐、水封等项目。

要注意闸门的水封、压板、压板螺栓、锁定梁、拉杆的价值要计入设备费;闸门喷锌、喷铝防腐不要漏项。

启闭机单价通常要划分为结构件、外购件、电气部分、机械零部件及其它等项目。

要注意负荷试验用的荷重物的制作和运输不要漏项。

设备安装费一般占设备费的5~10%左右,对标底影响不大,可参考现行定额编制。

4.2.5临时设施费编制

4.2.5.1单独列项的临时工程项目

单独列项的项目包括导流工程、道路、桥梁、供电线路、缆机平台、大型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供水系统等,按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乘标底工程单价计算。

对于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和供水系统等临时工程,标底的编制通常只计算土建费和安装费,不包括设备费。

设备费按折旧摊销计入相应的砂石料单价、混凝土拌和单价和施工用水单价中。

4.2.5.2其它临时设施费用

编制标底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施工人员的生活、文化福利建筑费用和施工仓库面积,场地平整,大型机械安拆、排水、支护的工程量,采用工程量乘单价编制标底。

其它临时设施可用费率估列。

4.2.6利润和风险附加费的计取

4.2.6.1投标人在报价时的企业利润要根据建筑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工程的具体条件来确定。

但编制标底时,企业利润应按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

4.2.6.2风险附加费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种类不同计算风险附加费的方法也不同,对不调价合同,如果工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物价上涨趋势较明显时,标底编制时可以加进一笔风险附加费,而可调价合同的标底可不计或少计风险附加费。

4.3其它辅助方法

在采用定额法编制标底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对标底影响不大的次要工程项目和工程量较小的项目,可采取较为简便的计算分析方法,加快标底编制进度。

主要方法有:

经验方法:

根据已完工程的相关数据进行经验估算。

概算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招标设计与初步设计的不同,对概算的价格进行调整,作为标底价格。

模拟分析方法:

根据已计算的主要工程单价,模拟分析得出次要工程项目单价。

百分率方法:

在已计算的主要工程项目的造价的基础上,乘以一个经验百分率得到次要工程项目造价。

参照其它行业方法:

其它行业在某些项目上有较成熟的施工工艺和造价数据,在标底编制中可以参照引用。

第五章标底的管理

标底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标底文件应加盖编制人员造价专业执业资格章。

标底文件一式两份,一份在开标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在开标时公布;另一份密封由招标人送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对标底的合理性负责。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底的编制和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并每年例行对备查的标底进行一次抽查,监督和抽查的结论作为编制单位和造价执业人员业绩和资格的考核依据。

对发现标底存在泄密或重大差错等问题的编制单位和人员,将取消其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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