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部-信誉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5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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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蒲铁路三项目部2015年度

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环保、文明施工有序可控,确保中铁十二局集团成蒲铁路三项目部在信用评价中取得良好成绩,维护集团公司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铁路总公司、成都铁路局、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成蒲铁路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及项目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129号文),《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文),成都铁路局、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成蒲铁路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二局集团成蒲铁路三项目部所管辖范围。

第二章信用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为加强项目部信用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部安质【2015】73号文件《关于印发〈成蒲铁路项目经理部2015年下半年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项目部成立“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降永强

副组长:

梁超

组员:

余先雄、赵雨新、杜元勋、马泽明、王自敏、张军茂、蔡晓良、钟磊、晋国革、向宗明、曾浩、王勇、黄瑞利

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梁超为信用评价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由王勇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用评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责分工

项目部主要负责信用评价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各工区现场工程实体及内业资料属于信用评价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工区是信用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

(一)项目部职责分工

1、组长

(1)负责信用评价的组织、策划工作,对信用评价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2)负责与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领导、质监站领导、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部领导的沟通及协调工作。

2、副组长

(1)配合组长做好信用评价的策划工作,对企业信用评价的结果负重要责任。

(2)督促施工现场迎检工作的落实。

(3)配合组长与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的沟通及协调工作。

  

(4)负责检查的组织、接待和协调工作。

3、信用评价办公室主任

(1)协助组长和副组长做好信用评价的策划,负责信用评价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将信用评价的各种信息,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2)在主管领导的安排下,负责信用评价活动信息的传达和督办。

(3)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和统计,分析原因,拟订措施,建立台账。

(4)督促各部门、各工区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及不良行为,负责过程资料的闭合。

4、副经理

(1)负责领导、组织工区的信用评价工作和标准化建设,对企业信用评价检查中本工区存在的问题负主要责任。

(2)作为信用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配合信用评价活动,根据信用评价检查相关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本工区范围的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工作。

5、工区技术主管及技术员

(1)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现场规范,内业资料真实、完整。

(2)负责现场检查人员的陪同和沟通工作。

(3)负责迎检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4)负责与监理部、现场监理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工作,建立良好关系。

6、安质环保部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项目经理部信用评价办公室的工作,及时传达有关信息。

(2)负责本分部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自查自纠,落实问题整改,完善相关内业资料。

(3)负责信用评价检查相关内容中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7、工程管理部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

(2)负责对本分部隐蔽工程、设计变更、技术交底、验收资料、施工日志等内业资料的监督检查。

(3)负责本分部测量管理工作,严格监控量测,加强轨道精测,杜绝质量事故。

(4)负责信用评价检查相关内容中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8、物资设备部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2)确保所进物资设备全部合格,负责物资设备的标识标牌、保管、运输、贮存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标定工作。

9、试验室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2)负责本分部试验检测工作,内业资料规范完整。

(3)完善委托试验相关手续,负责与监理单位试验室的沟通与联系。

10、测量队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2)负责本分部测量工作,内业资料规范完整。

(3)负责与市域公司信息办、监理单位测量工程师的沟通与联系。

11、计划财务部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2)加强合同管理,规范验工计价,避免劳务纠纷,杜绝民工事件。

(3)落实财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严肃财经纪律。

12、综合部(办公室)

(1)负责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

(2)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信用评价检查的相关后勤工作(包括车辆、住宿、就餐、拍照、会务、现场布置、新闻报道等)。

第三章信用评价内容及迎检程序

第八条铁路总公司开展的信用评价综合考虑施工企业在铁路建设中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稳定、标准化管理等合同履约情况。

第九条成蒲铁路项目信用评价检查主要包括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月度、季度检查,成都铁路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月度检查,半年综合信用评价,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半年或年度检查,以及各种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等,建设单位结合每次检查结果,每季度汇总一次,每半年进行评价打分并上报成都铁路局。

第九条项目部每月均按要求上报2个备检点,供抽签迎检。

(专项检查、指定工点检查、日常巡查不限工点)

第十条为了提高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形象,实现在成蒲项目“争一绝五”的信用评价目标,全体参建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每一次检查工作,超前谋划,提前预检,及时整改,分工合作,加强沟通。

每次检查前,各工区对现场、内业资料要进行自查自纠,项目部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要对沿线进行预检,针对现场及内业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各工区要无条件整改,对不重视、不提前自查自纠的,或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不积极落实执行的,对工区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章信用评价迎检要求

第十一条端正态度,提高认识

1、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形象、信誉及经营承揽意义重大,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高度重视、全员参与,落脚点在各工区具体工点及各业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

2、各工区及所属各架子队要规范日常管理,全面落实标准化,夯实基础。

检查前一切以信用评价工作为中心,对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进行全面自查,彻底整改。

3、各工区副经理、副总工(技术主管)对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质监站、监理部及上级机关的检查要有高度敏感性,重视每次检查,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检查过程灵活应变,检查结束及时跟踪,迎检思路应随检查重点的变化及时调整,每个环节均应超前谋划,注重细节,仔细应对,认真总结。

第十二条迎检具体要求

(一)施工现场具体要求

1、场地规划合理,分区清楚,标牌齐全,清洁整齐,标语醒目。

2、电力电线、配电箱整齐规范,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措施得当,警示清楚。

4、机械设备停放整齐,操作规程明确,拌合机标定资料完善,材料分仓清晰,无混料现象。

5、材料分类堆码整齐、规范,特别是水泥、外加剂、钢材要按规范存放,标识准确,各种材料的进场检验符合要求,台帐健全,资料完整,频次符合规范要求,半成品、成品的保护措施得当。

6、文明工地建设符合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

7、施工便道通畅,不积水,无扬尘。

(二)工程实体具体要求

1、对扣分标准较高的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前应高度重视,减少扣分几率。

2、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含变更)及规范要求施工,位置准确,尺寸正确,项目齐全。

3、路基堆载预压符合设计要求,沉降观测数据准确,评估合格后方可卸载。

4、路基填筑填料合格,粒径合规,严格按照规范分段填筑,分层碾压,现场检测指标合格。

5、路基附属工程内实外美,尺寸准确,排水系统完善,无质量安全隐患。

6、桥面系预制构件集中生产,色泽一致,运输加强成品保护,现场安装及现浇线形顺畅,质量可靠,安全受控

7、混凝土工程外观线型顺畅,表面光洁,色泽一致,无跑模漏浆,浆砌工程表面平整,勾缝清晰,养护及时,工艺恰当,同条件试块存放、养护满足规范要求。

8、钢筋工程搭接和焊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间距准确,钢筋规格数量正确。

9、

(1)电缆槽:

勾缝平顺,标高平整度符合要求,不得有缺棱掉角,质量达标。

(2)防护栅栏:

基础混凝土几何尺寸、强度满足要求。

线形顺畅,安装牢固,整洁美观。

10、无砟轨道混凝土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报相关单位审批,并严格控制混凝土性能,加强养护,道床板的钢筋绝缘和接地端子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1、现浇梁预应力材料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并按有关检验项目、批次进行检验,张拉压浆设备按期标定,施工时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安装、张拉和压浆。

12、箱梁架设墩台支座中心线、支承垫石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架设后相邻梁跨梁端桥面之间、梁端桥面与相邻桥台胸墙顶面之间的相对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的砂浆厚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梁体架设后应稳固,梁缝均匀,梁体无伤。

(三)内业资料具体要求

1、内业资料管理规范,条理清楚,各种目录、清单、台帐健全。

2、人员、机械按履约要求进场,按时报批。

3、各种工程资料填写规范、整洁、齐全,施工日志连续,内容全面。

4、专项方案按规定审批,安全技术交底清楚,落实三级交底。

5、试验检测资料检验频率符合规定,监理见证资料及频率满足验标要求。

6、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并有演练记录;安全质量检查、劳保用品发放等台帐健全,记录清楚;监理通知单、业主及质监部门下发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回复、闭合。

7、各部门资料要相互对应,符合逻辑,避免自相矛盾,具备可追朔性。

第五章信用评价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

根据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质量安全监督站、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的历次检查结果及排名,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情况,每月末对项目部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和各工区进行考核,存在扣分或被通报问题的进行处罚,取得良好成绩或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每月度末兑现奖罚。

第十四条考核原则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兑现,透明管理,定期公布。

第十五条处罚

(一)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项目部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查以书面材料为准(包括总监巡视单、监理通知单、监理联系单)

1、每发生一个一般问题,处罚作业队伍200元,一个工点发生3个以上一般问题,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2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元,技术员50元;同一问题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每通报一次,另行处罚作业队伍1000-3000元,相关工区副经理500-1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300-500元,技术员200-300元。

2、每发生一个较大问题(偷工减料,不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无证上岗,对安全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不服管理、违反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行为等)处罚作业队伍1000-10000元,相关工区副经理500-1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300-500元,技术员200-300元;同一问题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每通报一次,另行处罚作业队伍5000-20000元,相关工区副经理1000-2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800-1500元,技术员500-1000元。

3、对于主动发现问题并附照片上报,下发整改(处罚)通知书督促作业队伍落实整改并以电子版上报的工区管理人员可免除处罚;根据整改处罚通知书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的作业队伍,可按上述50%处罚。

(二)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区域性指挥部、工程公司等上级部门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查结果以书面材料为准

1、发生一般问题,每扣1分(或一个次问题),处罚作业队伍1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2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元,相关责任人50元。

2、发生一般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5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3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2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3、发生较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1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5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300元,相关责任人200元。

4、发生重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2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8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500元,相关责任人300元。

(三)月度检查结果(以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成都监督站书面材料为准)

根据我项目部在月度检查中的排名,当排第一名时,受检工区不受处罚(奖励按第十六条考核),当排第二名时,当月出现问题或不良行为的受检工区领导在月度施工计划会上作交班发言,当排第三名及以后时,当月出现问题或不良行为的受检工区相关人员除了交班发言外,另接受以下处罚:

1、发生一般问题,每扣1分(或一个次问题),处罚作业队伍1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2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元,相关责任人50元。

2、一般不良行为,发生一个问题,处罚作业队伍1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1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500元,相关责任人200元。

3、较大不良行为,发生一个问题,处罚作业队伍2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2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0元,相关责任人500元。

4、重大不良行为,发生每一个问题,处罚作业队伍3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5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2000元,相关责任人10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结果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核备。

(四)监督总站检查结果(以成都监督站或监督总站书面材料为准)

1、发生一般问题,每扣1分(或一个次问题),处罚作业队伍2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5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2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2、发生一般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1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1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500元,相关责任人200元。

3、发生较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3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2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0元,相关责任人5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结果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核备。

4、发生重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5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5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2000元,相关责任人10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区管理层和作业队伍进行调整更换。

(五)半年信用评价结果(以书面材料为准)

1、发生一般问题,每扣1分(或一个次问题),处罚作业队伍1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5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2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2、发生一般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2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1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500元,相关责任人200元。

3、发生较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4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2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0元,相关责任人5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结果上报公司核备。

4、发生重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作业队伍80000元,处罚相关工区副经理5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2000元,相关责任人10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区管理层进行调整更换。

(六)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罚

1、针对每一次检查结果,项目部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2、我项目部在月度检查中排名第二时,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月度施工计划会上作交班发言,当排名第三及以后时,每扣1分(或一个次问题)处罚相关部门负责人200元,主要责任人100元。

3、发生一般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相关部门负责人300元,主要责任人15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

4、发生较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相关部门负责人400元,主要责任人300元,相关责任人2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结果上报公司核备。

5、发生重大不良行为,每扣1分,处罚相关副组长800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相关责任人300元。

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罚结果上报公司核备。

第十六条奖励

1、单项奖励

在日常施工中管理良好,操作规范,工程实体在全线起到标杆作用,在信用评价中表现积极,为信用评价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受到表彰的,项目部给予相关作业队伍5000-30000元奖励,并对相关人员给予1000-5000元奖励。

2、项目部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结果奖励

在施工过程中日常管理良好,操作规范,工程实体质量外观达标,在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过程中表现突出(一次发生问题少于3个且无重复性问题),落实整改及时到位,项目部给予相关作业队伍1000-5000元奖励,并对相关人员给予200-1000元奖励。

3、月度检查结果奖励

根据我项目部在月度检查中的排名,当排第一名时,受检作业队伍奖励5000-20000元,相关工区副经理2000-5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1000-3000元,相关责任人500-1500元。

当排第二名时,按上述50%给予奖励,当排第三名及以后无奖励。

4、总站及半年信用评价结果奖励

根据我部在成蒲项目中的排名(若我标段少于三个检查点,以标段在成蒲线排名为准),当排第一名时,受检作业队伍奖励10000-50000元,相关工区副经理5000-10000元,工区副总工(技术主管)3000-5000元,相关责任人2000-3000元。

当排第二名时,按上述50%给予奖励,当排第三名及以后无奖励。

5、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奖励

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奖励参照受检工区人员标准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铁路总公司、成都铁路局、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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