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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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版)文本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版)文本

(二零零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则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部分:

通则 4

第二章:

建筑建造规划控制 4

第三章:

综合交通规划控制 15

第四章:

市政设施规划控制 21

第五章: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控制 27

第六章:

景观环境规划控制 32

第七章:

历史保护建筑与保留建筑规划控制 40

第八章:

地下空间开发规划控制 43

第九章:

竖向规划控制 48

第三部分:

细则 49

第十章:

地块控制细则 49

第十一章:

附则 61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支持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促进园区健康、有序、高效、和谐发展,深化落实《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总体规划》的理念和布局框架,提供世博会规划区土地使用、综合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技术依据和措施,统筹规划区的合理开发建设,提供各个世博参展单位设计条件,提供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特制定《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版)》(以下简称《控详规划》)。

二、规划依据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总体规划(2005~2010年)》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注册报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年11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年11月)

《黄浦江两岸地区规划优化方案》(2002年)

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三、地位作用

《控详规划》是在规定的规划期限内参展单位等进行场地规划、建筑设计、建造和运营的依据,是指导世博会规划区发展的法定性文件。

本文本与分图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本文本与分图图则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

四、规划期限

本次控详规划期限规定自2006年至2010年。

五、规划范围

世博会规划区规划控制范围为浦西中山南路—外马路、南浦大桥—浦东南浦大桥—浦东南路—耀华路—打浦桥隧道浦东出口—克虏伯北边界—耀华支路—倪家浜—黄浦江岸线—卢浦大桥、鲁班路围合的区域,用地面积约6.68平方公里,其中浦东约4.72平方公里,浦西约1.96平方公里(不包括黄浦江水域面积)。

规划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和规划协调区两部分。

红线范围面积约5.28平方公里(浦东3.93平方公里,浦西1.35平方公里);规划协调区面积约1.40平方公里。

红线范围包括围栏区和配套区两部分,围栏区面积约3.28平方公里(浦东2.39平方公里,浦西0.89平方公里);配套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

第二部分:

通则

第二章:

建筑建造规划控制

规划重点对围栏区内展馆建筑及公共活动建筑、配套区建筑和协调区建筑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一、围栏区内展馆建筑建造

围栏区内展馆建筑包括主题馆、中国馆、外国国家馆、国际组织馆、企业馆、城市最佳实践区和博物博览馆七大类型。

规划分别对展馆建筑的建筑布局、建筑规模和建筑建造提出控制要求。

1、建筑布局

(1)主题馆

主题馆一主两副,分别位于浦东B片区、浦西D片区和浦西E片区。

其中主馆位于浦东B片区世博轴西侧,紧邻浦东主入口,北环路、园二路、南环路和园三路围合的街坊内,用地面积约11.5公顷(包括高架平台面积1.6公顷),为永久性建筑。

浦西D片区主题馆位于浦西世博轴以东,由原江南造船厂东区装焊工场改建而成,用地面积约5.0公顷。

浦西E片区主题馆位于城市最佳实践区滨江区域,由南市发电厂滨江大型厂房改造而成。

(2)中国馆

中国馆位于浦东B片区世博轴东侧,与主题馆沿世博轴对侧布置,紧邻轨道交通8号线周家渡站,由北环路、上南路、南环路和云台路围合而成,用地面积约6.5公顷。

(3)外国国家馆

外国国家馆位于浦东A片区、B片区和C片区,按照全球地理位置所在洲分布为原则,分为独立馆和联合馆两类情况布置办展单元。

浦东A片区主要为亚洲国家馆展区(不包括东南亚),由滨江往内陆依次布置独立馆和联合馆,用地面积约15.3公顷;浦东B片区主要为东南亚、大洋洲国家展馆,分布在园二路以西,用地面积约7.5公顷,包括联合馆用地面积约2.4公顷,独立馆用地面积约5.1公顷;浦东C片区主要为欧洲、非洲和美洲国家展馆,由滨江往内陆依次布置独立馆和联合馆,各展馆区由楔形绿带间隔,相对集中成组布置,联合馆部分利用保留老厂房改建而成。

C片区国家馆用地面积约30.9公顷,其中独立馆用地面积约23.2公顷,联合馆用地面积约7.7公顷。

(4)国际组织馆

国际组织馆位于浦东B片区,用地面积约2.7公顷。

(5)企业馆

企业馆位于浦西D片区与E片区,用地面积约19.0公顷。

其中,D片区西侧部分利用江南造船厂保留厂房改造成联合馆,用地面积约7.5公顷;东侧为新建独立馆,用地面积约7.0公顷。

E片区部分为新建企业独立馆区,为龙华东路、望达路、西藏南路南延伸线和滨江道路围合而成的区域,用地面积约4.5公顷。

(6)城市最佳实践区

城市最佳实践区位于浦西E片区,隔半凇园路分为南北两个区域。

其中北片由中山南路、保屯路、半凇园路和南车站路围合而成,用地面积约6.0公顷;南片位于花园港路以西区域,用地面积约8.8公顷(含主题馆用地)。

(7)博物博览馆

博物博览馆位于浦西D片区蒙自路以西临近浦西出入口处,利用江南造船厂保留厂房改建而成。

2、建筑规模

(1)主题馆

主题馆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为115000平方米,其中浦东B片区主馆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浦西D片区副馆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浦西E片区副馆现状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

(2)中国馆

中国馆包括中国国家馆展厅、中国地区馆和港澳台馆展厅。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为53000平方米,其中中国国家馆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中国地区馆建筑面积为30000平方米,港澳台馆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

(3)外国国家馆

为保证园区展馆建设的高效和适应招展管理的便利,外国国家馆按照全球地理位置所在洲以“展馆团”为基本单位,采取模块化标准模式,分独立馆和联合馆两类情况布置办展单元。

独立馆又依据建设主体分为外国国家自建馆和外国国家租赁馆。

外国国家自建馆办展单元模块按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划定(形状尺寸以办展方所提供的招展材料上的单元尺寸为准),独立自建馆建筑面积不作硬性控制,平均300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6000平方米,根据招展谈判,参展者可申请2个至12个办展单元自行设计和建设展馆;外国国家租赁馆由主办方负责建造并提供参展者选择,其办展单元模块也是按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划定(形状尺寸以办展方所提供的招展材料上的单元尺寸为准),根据招展谈判,参展者可申请1个、2个和4个办展单元建设展馆。

联合展馆的办展单元以建筑使用面积计算,按联合馆内可租赁的建筑使用面积324平方米(18米×18米)布置,根据新国际博览中心的数据,考虑到展馆内各种办展硬件设施、交通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需要,联合馆可向参展者租赁的建筑使用面积规划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50%左右,其余为交通和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规划外国国家馆建筑总面积为331000平方米。

其中独立馆包括有512个独立办展单元,建筑面积为256000平方米。

A片区可提供162个独立办展单元,建筑面积约81000平方米;B片区可提供60个独立办展单元,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C片区可提供290个独立办展单元,建筑面积约145000平方米。

联合馆建筑面积为75000平方米,按照每办展单元平均324平方米建筑使用面积,可提供115个办展单元。

其中A片区联合馆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约3个办展单元;B片区联合馆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约21个办展单元;C片区联合馆建筑面积为59000平方米,约91个办展单元。

(4)国际组织馆

国际组织馆分独立馆和联合馆两类情况布置办展单元。

独立馆又分为自建馆和租赁馆。

自建馆办展单元模块按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划定,联合展馆的办展单元以建筑使用面积计算,按联合馆内可租赁的建筑使用面积324平方米(18米×18米)建筑使用面积规划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50%左右,其余为交通和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规划国际组织馆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

其中独立国际组织馆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可提供47个办展单元;联合国际组织馆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可提供8个办展单元。

(5)企业馆

企业馆分D、E两片设置,建筑总面积为140000平方米以内。

世博轴以西D片区分为二部分,其中西侧部分利用江南造船厂保留厂房改建而成,以企业联合办展为主,建筑面积为60000平方米以内;东侧滨江绿洲以北以企业独立建馆办展为主,可提供独立展馆7处,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

世博轴以东E片区以企业独立建馆办展为主,可提供独立展馆7处,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

(6)城市最佳实践区

城市最佳实践区建筑面积为90000平方米。

(7)博物博览馆

博物博览馆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

(8)建筑容量指标

规划展馆建筑建筑面积766000平方米。

各类展馆建筑面积与办展单元分配统计见建筑容量细分表。

7

建筑容量细分表

分 类

合计

围栏区

A

B

C

D

E

浦东东

浦东中

浦东西

浦西西

浦西东

片区用地面积(公顷)

327.9

43.72

95.26

99.73

50.69

38.53

外国国家馆

独立馆

独立自建

国家数(个)

68

18

8

42

——

单元数(个)

410

130

44

236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20.5

6.5

2.2

11.8

独立租赁

国家数(个)

47

16

4

27

单元数(个)

102

32

16

54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5.1

1.6

0.8

2.7

小计

单元数(个)

512

162

60

290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25.6

8.1

3.0

14.5

联合馆

国家数(个)

115

3

21

91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7.5

0.2

1.4

5.9

小计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3.1

8.3

4.4

20.4

国际组织馆

独立馆

独立自建

国际组织数(个)

8

——

8

——

——

单元数(个)

23

23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2

1.2

独立租赁

国际组织数(个)

8

8

单元数(个)

24

24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2

1.2

小计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2.4

2.4

联合馆

国际组织数(个)

8

8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0.8

0.8

小计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3.2

3.2

企业馆

独立馆

单元数(个)

14

——

7

7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8.0

4.0

4.0

联合馆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6.0

6.0

——

小计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4.0

10.0

4.0

中国馆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5.3

——

5.3

——

主题馆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1.5

4.5

6.0

1.0

城市最佳实践区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9.0

——

——

9.0

博物博览馆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0.5

——

0.5

——

总计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76.6

46.1

30.5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3、建筑建造规定

(1)建筑面积

a.主题馆地上建筑面积控制为115000平方米,包括浦东B片区主题馆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浦西D片区主题馆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浦西E片区现状主题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b.中国馆地上建筑面积控制为53000平方米;

c.外国国家馆独立馆办展单元模块按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划定(形状尺寸以办展方所提供的招展材料上得单元尺寸为准),独立馆建筑面积不作硬性控制;

d.外国国家馆联合馆办展单元以建筑使用面积计算,按联合馆内可租赁的建筑使用面积324平方米(18米×18米)布置,联合馆可向参展者租赁的建筑使用面积规划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50%左右;

e.国际组织馆建筑面积为32000平方米;

f.企业馆建筑总面积为140000平方米;

g.城市最佳实践区建筑面积为90000平方米;

h.博物博览馆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

(2)建筑退让

a.浦东主题馆建筑后退北环路、园二路、园三路、南环路的距离均不小于20米,建筑北侧可与高架平台结合设计;

b.中国馆建筑后退北环路、南环路、云台路和上南路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均不小于8米;轨道交通8号线的控制线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

c.建筑退让宽度24米以上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

临时性展馆不得小于5米,永久性展馆建筑不得小于10米;建筑退让宽度为24米或24米以下城市道路红线距离:

临时性展馆不得小于3米,永久性展馆建筑不得小于8米;

d.展馆建筑主要入口处必须退让机动车道5米以上,且不得面向机动车道转弯处开口,建议做入口小广场;

f.展馆建筑退让地块内部道路控制线距离不应小于3米,高于20米的展馆建筑,则退让地块内部道路控制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

g.展馆建筑对于广场、绿地和步行通道不做退让;

h.展馆建筑对相邻建筑地块退让不应小于3米,相邻建筑间距需满足消防要求。

(3)建筑高度

a.浦东主题馆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0米;

b.各地块展馆建筑底层高度不应小于5米;

(4)建筑界面

a.在集中绿地或活动广场周边的展馆建筑界面贴线率不得低于70%;

b.在集中绿地或活动广场周边的展馆建筑界面建议采用局部底层架空形式;

c.底层架空适用于建筑转角或入口处,底层架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米;

d.外露的建筑设备应考虑景观要求。

(5)平台与屋顶设施

a.建议建筑平台与屋顶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b.屋顶层各种建筑设备应考虑景观要求。

(6)建筑景观

a.浦东主题馆建筑造型应具有与其功能相符的鲜明个性,同时建议结合世博会主题采用生态节能技术;

b.中国馆应成为标志性建筑,同时结合世博会主题采用生态节能技术;

c.建筑风格应考虑形式、功能与展示主题的统一;

d.鼓励采用生态技术,达到绿色建筑的设计标准;

e.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

(7)绿地控制

a.保留滨江35米作为公共开放空间;

b.浦东主题馆绿地率不小于20%;

c.中国馆绿地率不小于25%。

(8)交通组织

a.浦东主题馆的主要人行出入口建议设在北环路、园二路与园三路;主要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南环路、园二路与园三路;人流活动组织考虑与北侧的+10.0米高架平台和东侧的世博轴联系;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50个;

b.中国馆主要人行出入口建议设在上南路与云台路上;主要机动车出入口设在上南路、南环路与云台路上;建筑二层应与建筑西侧、东侧的+10.0米高架平台衔接。

(9)地下空间

a.浦东主题馆地下空间东侧与世博轴地下空间相连,北侧与北侧街坊的公共建筑相连;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衔接;

b.中国馆地下空间西侧与轨道交通8号线的预留出入口和连通口相连;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衔接。

(10)其它

a.中国馆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与地铁通风口、地铁临时出入口、地铁预留出入口等设施的衔接;

b.中国馆建筑密度不大于40%;

c.街坊地面计算标高应高于周边道路设计标高0.20米,主题馆、中国馆街坊地面标高为+4.2米。

二、围栏区内公共活动建筑建造

世博会围栏区内公共活动建筑主要包括世博轴、公共活动中心、演艺中心、浦西活动中心及游乐中心等其它公共活动设施。

世博轴是园区浦东、浦西主入口之间的南北向活动和景观轴线,设置架空平台,是园区庆典等公共活动的主要场所。

公共活动中心以会议中心为主,包括新闻中心、贵宾接待等综合功能。

会展期间为召开各类会议提供场所,同时兼具召开新闻发布、宴会和贵宾接待等服务功能。

演艺中心在会展期间承担系列大型公共活动和各类演出活动功能,后续保留将成为集观演和艺术交流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演艺场馆。

浦西活动中心利用老厂房改造,会展期间承担系列大型公共活动。

其它公共活动设施包括浦东游乐中心及休闲、娱乐和服务设施等,分散布局,部分为新建临时设施,部分可结合保留建筑和环境设置,如浦西江南造船厂的船坞,部分保留厂房。

1、建筑布局

(1)世博轴

世博轴位于世博园区浦东、浦西主入口之间,浦东部分自南端主入口(上南路)广场开始一直延伸至滨江绿洲的世博广场,浦西部分自北端主入口(西藏南路)广场一直延伸至江边。

(2)公共活动中心

公共活动中心位于滨江绿地内,南侧为浦明路,东侧为世博轴,用地面积为6.65公顷。

公共活动中心为永久性建筑。

(3)演艺中心

演艺中心结合庆典广场位于滨江绿地东部,北临黄浦江,南至浦明路,西起世博轴,东至保留成品码头东边界,用地面积为6.9公顷。

演艺中心为永久性建筑。

(4)浦西活动中心

浦西活动中心位于D片区,结合江南造船厂西区加工工场保留厂房设置,会展期间承担系列大型公共活动。

(5)其它公共活动设施

其它公共活动设施根据场馆建筑组团分布,同时综合考虑人流集散密度等因素分散布局,多为临时设施。

其中游乐中心靠近浦东西入口设置,占地面积约3.4公顷,为临时设施。

2、建筑规模

公共活动中心建筑总面积为100000平方米。

演艺中心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

浦西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3、建筑建造规定

(1)建筑退让

a.公共活动中心建筑后退浦明路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小于20米;建筑与世博轴平台的间距控制为50米;建筑主入口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综合考虑大流量参观人群的要求;退让地块内部道路控制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

b.演艺中心建筑后退浦明路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小于80米;建筑后退黄浦江规划蓝线驳岸线距离为35米;建筑后退西侧地块边界的距离为23米;东侧后退地块边界应保持保留现状的完整;

c.退让宽度24米以上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

临时性建筑不得小于10米,永久性建筑不得小于15米;退让宽度为24米或24米以下的城市道路红线距离:

临时性建筑不得小于5米,永久建筑不得小于10米;

d.考虑到永久保留公共活动建筑大多为大型公共活动设施,为人流密集区,永久保留公共活动建筑主要入口处必须退让机动车道10米以上,且不得面向机动车道转弯处开口,建议做入口小广场;

e.沿地下轨道交通线路两侧的新建建筑,其后退距离除规划另有规定外,应满足《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的第42条要求。

(2)建筑高度

a.公共活动中心建筑高度不超过40米,根据空间景观需要,建筑高度局部可有所突破;

b.演艺中心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

c.其它公共活动建筑以临时为主,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

(3)建筑景观

a.公共活动中心建筑造型考虑黄浦江面及浦西的景观视线需求;建筑设计与滨江绿地、庆典广场、世博轴、演艺中心的景观协调;建筑东西两端山墙之间必须保证设置不小于建筑东西长度30%的视线通廊;

b.演艺中心建筑造型应充分考虑黄浦江面及浦西的景观视线需求,建筑设计以及设计控制范围内的绿化设计应与滨江绿地、庆典广场、世博轴、公共活动中心、主题馆以及中国馆的景观充分协调;

c.建筑以现代风格为主,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鼓励采用生态技术,达到绿色建筑的设计标准。

(4)绿地控制

a.公共活动中心绿地率不小于20%;

b.演艺中心绿地率不小于35%。

(5)交通组织

a.公共活动中心主要人行出入口建议在北侧与南侧;主要机动车出入口设在浦明路;建筑南侧标高为+10.0米处预留与浦明路南宾馆的高架步道衔接的接口;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000个;

b.演艺中心主要人行出入口建议设在南侧浦明路以及西侧庆典广场、世博轴;主要机动车出入口设在浦明路;演艺中心人流组织与世博轴和滨江活动人流衔接,建筑西侧场地与世博轴、庆典广场衔接;保留东北侧码头,改造为vip码头和公共活动场所;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450个。

(6)地下空间

a.世博轴地下空间与周边四大场馆地下空间相连,并通过东西向主轴线与其余地块地下空间相连;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衔接。

b.公共活动中心地下空间与周边城市地下空间系统、公共空间相连,并考虑其使用的合理性;

c.演艺中心地下空间与西侧世博轴和公共活动中心的地下空间相连;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与周边地下空间的设计标高衔接。

(7)其它

a.演艺中心建筑密度不大于30%;

b.街坊地面计算标高应高于周边道路设计标高0.20米,公共活动中心、演艺中心街坊地面标高为+4.2米;

c.公共活动中心防汛墙设于建筑外侧,允许结合建筑设计,按照千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防汛墙墙顶标高为+6.7米;

d.演艺中心防汛墙设于建筑外侧,允许结合建筑设计,按照千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防汛墙墙顶标高为+6.7米。

e.世博轴平台层标高为+10.0米。

三、配套区建筑建造

1、建筑布局

配套区规划设置世博会展览、娱乐功能延伸的各类公共设施,以及提供各类世博会办博期间正常运营和服务保障必需的辅助性设施。

主要包括世博村、浦西博物馆以及各类配套服务设施等。

(1)世博村

世博村安排住宿和相关服务设施,是集居住、商业、娱乐、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包括酒店、酒店公寓、特色公寓和普通公寓等居住设施以及世博中心、配套服务设施等。

规划世博村位于浦东白莲泾以东的配套区,用地面积约37.2公顷。

(2)博物馆及配套服务设施

结合求新造船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建设博物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博物馆位于浦西苗江路以东,用地面积约2.9公顷。

(3)配套服务设施

指各类为世博会正常运营服务保障功能,在办博期间提供各种必需服务的设施,包括各类商业、服务、娱乐、管理后勤、市政等设施,分布于围栏区周边区域以及各主要出入口附近。

2、建筑规模

世博村建筑总面积约498000平方米(含世博行政中心4.8万平方米)。

3、建筑建造规定

配套区建筑退让红线和地块边界线的距离、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参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控制。

其中工业博物馆及各类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5米;世博村建筑高度由沿江向内陆逐步提高。

四、协调区建筑与环境建造整治

1、建筑布局

协调区范围现状以居住用地为主,包括各类保留用地、在建用地和待建用地,用地面积约1.4平方公里。

浦东主要分布于浦东南路沿线,用地面积0.77平方公里;浦西主要分布于中山南路沿线,用地面积0.64平方公里。

协调区以居住生活功能为主,并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完善。

2、建造整治策略

协调区以环境引导整治为主,有针对性地进行局部地块拆迁新建与改造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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