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轻轨3号线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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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总则 12
第二篇 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 14
2.1一般要求 15
2.2设计基础 15
2.3运营管理 17
2.4运营措施 20
第三篇车 辆 20
3.1.3供电条件 21
3.1.5车辆结构尺寸 22
3.1.8其他 22
3.3.2牵引与制动系统 23
3.3.6空调及通风 25
3.3.8车门驱动机构组件 25
3.3.9列车监控系统和信息系统 25
3.4列车运行噪声指标 25
3.6.2横向避难设备 26
3.6.3紧急缓降装置 26
3.6.4车门缓降装置 26
第四篇限界 26
4.1限界的含义及要求 27
4.2主要技术条件 27
4.3区间、车站的限界 28
4.4线间距的确定 28
4.5设备及管线安装 29
第五篇线路 38
第六篇轨道梁 41
6.1一般规定 41
6.2技术要求 41
6.3采用设计规范 42
6.4荷载 42
F=(V2/127R)·P 45
6.6轨道梁的计算要求 46
6.7支座 46
第七篇车站建筑 48
7.1设计原则 48
7.2总平面设计 49
7.3.3车站功能与组成 49
2、站台层 50
2)站台宽度 50
4、车站主要设施 57
1)自动扶梯 57
2)电梯 58
3)楼梯 58
(3)设计标准 58
6)无障碍设计 59
7.3.6车站建筑降噪 60
7.4车站换乘设计 60
7.5车站建筑消防 61
T=1+{(Q1+Q2)/0.9[A1(N—1)+A2B]} 61
7.6无障碍设计 61
7.7车站装修 62
第八篇 地面及高架车站结构 64
8.2.2高架车站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体系; 64
1、永久荷载 65
8.5构造要求 65
8.5.2基础沉降控制要求 66
8.5.3变形缝设置原则 66
第九篇高架区间结构 67
9.1.6工程材料 67
9.2.2参考规范 68
9.4荷载类型 68
F=(V2/127R)·P 71
9.6.14碰撞荷载 72
P=0.1W·V 72
9.7结构设计 73
9.8桥墩与基础 73
第十篇 地下车站与区间结构及防水 75
10.1.3荷载 77
10.1.4工程材料 79
1)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类别、环境条件和耐久性要求等确定; 80
10.1.6混凝土耐久性 81
1、混凝土材料 81
10.1.9结构设计 83
8、内、外墙间设有隔离层或防水层时,按复合墙进行计算分析; 84
1、设计原则 85
2、设计标准 85
10.2.3设计基本规定 85
2)矿山法车站 88
10.3地下区间隧道 88
10.3.1设计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89
10.3.2一般要求 89
10.3.3荷载 92
10.3.4矿山法暗挖隧道 93
10.3.5明挖法施工隧道 95
10.3.6敞开段区间结构 96
(3)荷载 97
第十一篇导向系统 98
11.1一般规定 98
11.2.3客流流线设置原则 98
11.2.4使用对象原则 98
11.2.5优先设置原则 99
11.2.6方便运营管理及维护原则 99
11.3设计范围 99
11.4为乘客提供的信息 99
11.5导向标识分类 99
11.5.1确认标识 99
11.7图案元素 101
11.7.2颜色 101
11.7.3文字 101
11.7.4确认标识 101
11.7.5导向标识 102
11.7.6资讯标识 102
11.8布局及设置 102
11.9导向标识系统的配电 102
11.10导向标识系统的控制 102
第十二篇道岔与车挡系统 104
12.1 道岔 104
12.1.2设计范围 104
12.1.3设计原则 104
12.1.4主要技术参数 106
12.2 车档 109
12.2.1 设计依据 109
12.2.2 设计原则 109
12.2.3 主要技术参数 110
12.2.4 与相关专业的接口 111
第十三篇人防 112
13.1设计原则 112
13.2.2防护单元 113
13.2.3风口的防护措施 113
13.2.4人防连通口 113
13.2.5战时生活设施 113
13.2.6平战功能转换 114
13.2.7车站装修 114
13.4结构设计 114
13.5通风设计 115
13.6给排水设计 116
13.7电气设计 117
第十四篇供电系统 119
14.2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119
14.3供电系统 120
14.3.1主要设计原则 120
14.3.2系统接线 122
14.3.3系统运行方式 122
14.3.4功率平衡 123
14.3.5无功补偿、电压调整 123
14.3.6系统谐波分析 123
14.3.7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 123
14.3.8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123
14.3.9系统防雷及防过电压 124
14.3.10接地 124
14.4主变电所 125
14.4.1主要设计原则 125
14.4.2主接线 125
14.4.3运行方式 125
14.4.4无功补偿 126
14.4.5系统谐波分析 126
14.4.6继电保护配置 126
14.4.7接地与防雷 126
14.4.8设备选择原则 127
14.5牵引变电所 127
14.5.1主要设计原则 127
14.5.2牵引变电所主接线及运行方式 127
14.5.3牵引变电所房屋及设备平面布置 128
14.5.4牵引变电所的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 128
3、控制与信号方式 130
14.5.5测量与计量 131
14.5.6交、直流自用电系统 131
2、直流自用电系统 131
14.5.7电缆敷设 131
14.5.8接地 132
14.5.9防雷、过电压保护 132
14.5.10设备选型原则 132
6、牵引整流机组 132
7、1500V直流开关柜 132
8、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 132
9、400V低压开关柜 133
10、控制信号盘 133
14.6降压变电所 133
14.6.1主要设计原则 133
14.6.2降压变电所主接线 133
14.6.3降压变电所配电变压器容量的选择 134
14.6.4降压变电所位置选择 134
14.6.5降压变电所房屋及设备平面布置 134
14.6.6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134
14.6.7控制与信号方式 134
14.6.8测量与计量 134
14.6.9交、直流自用电系统 135
2、直流自用电系统 135
14.6.10设备选择原则 135
6、0.4kV交流开关柜 135
7、控制信号盘 136
14.7刚性接触网 136
14.7.1主要设计原则 136
14.7.2接触网主要设备材料及性能 136
14.7.3接触网设计参数 137
14.7.4供电分段设置 137
14.7.5隔离开关的设置 137
14.7.6防雷与接地 138
第十五篇通信系统 139
15.1一般要求 139
15.2传输系统 140
15.3公务电话系统 141
15.4专用电话系统 143
15.5无线通信系统 144
15.6电视监视系统 146
15.7广播系统 147
15.8导乘信息系统 149
15.9时钟系统 149
15.10通信电源与接地 149
第十六章信号系统 151
16.1设计原则 151
16.1.1信号系统列车自动控制(ATC)系统由正线区段的列车自动控制(ATC)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设备构成。
本工程应选用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的信号系统ATC制式。
ATC系统包括列车自动防护(ATP)、列车自动运行(ATO)、列车自动监控(ATS)三个子系统及计算机联锁和正线列车辅助检测设备。
151
16.1.2信号系统应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凡涉及行车安全的设备必须满足故障-安全原则,系统应留有足够的接口以满足线路延伸需要。
151
16.1.3信号系统的设备配置应有利于行车组织和运营管理,实现行车指挥的自动化和科学化。
所采用的设备、器材必须满足重庆轨道交通三号线的环境要求,设备结构紧凑,便于安装和维护。
151
16.1.4主要行车设备的计算机系统应采用双机热备,联锁、ATP等安全设备的应采用二乘二取二的系统结构。
151
16.1.5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凡国内能提供的设备应优先选用,对于目前国内尚不能生产的设备选择引进合作生产。
151
16.2主要技术要求 151
16.2.1本阶段系统设备的选定,按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的信号系统制式进行设计。
151
16.2.2有道岔车站可为联锁设备集中站,设置信号设备室、电源室,其余车站仅设置信号设备室,每个车站均在信号设备室附近设置和通信等其他弱电专业共用的电缆引入室。
在双龙东路车站设置信号维护工区。
151
16.2.3列车运行通常由控制中心集中控制(自动或人工),必要时在办理手续后或在紧急情况下,可由车站控制设备控制。
当车站控制时,应有必要的自排进路功能。
151
16.2.4正线区段按双线双方向运行设计。
对反向运行的列车不进行ATO控制,但ATP必须保证反向运行列车的安全。
列车在正常情况下由ATO驾驶,信号设备负责到站开门的安全及车门和屏蔽门(安全门)之间的安全联锁关系。
151
16.2.5信号机 151
16.2.6在正线车站每一站台列车正向停车位置前方的适当位置设置发车指示器1个。
每侧站台设紧急停车按钮2个。
152
16.2.7正线区段最小行车间隔150秒,设计行车间隔120秒。
152
16.2.8正线区段的室内信号设备尽可能设于设备集中站,设备集中站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各系统设备的控制距离要求。
152
16.2.9ATC系统应能满足与通信(时钟、传输、广播、无线、旅客向导)、机电设备监控(BAS、FAS、SCADA)、牵引供电、车辆、线路、屏蔽门/安全门等系统的接口要求。
152
16.2.10信号系统供电为交流三相五线,380/220V50Hz(+10%~-15%),一级负荷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在所有的信号设备室均设UPS电源,电池备用时间为30分钟。
152
16.2.11正线车站信号室内设备的接地接入综合接地系统,接地电阻要求≤1Ω。
区间设备接地采用在桥墩上预留的接地端子接地,接地电阻≤4Ω。
152
16.2.12信号系统应具有抗电磁干扰能力,特别是对车辆采用VVVF变频变压交流电动机牵引和直流斩波器直流电动机牵引时的抗高次谐波干扰能力。
152
16.2.13线路及轨道主要参数 152
1、折返线安全防护距离≥30m 152
2、线间距:
一般直线为3.7m 152
3、轨道梁:
152
梁高1500mm,梁宽850mm;标准长度24m(用于直线和R>700m地段)和22m(车站和R≤700m地段)及少量小于20m的非标准长度。
152
4、道岔类型 153
正线采用可挠型和关节型道岔两种,一般开通直向不限速,关节型侧向限速15km/h,可挠型侧向限速25km/h。
153
16.2.14信号按二期工程初期配置列车数考虑车载设备。
153
16.2.15设备集中站设置交直流电源屏,满足信号机及有关电子设备的供电要求。
153
16.2.16采用的信号机、电缆箱盒等室外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153
16.2.17ATC系统信号设备的使用环境(暂定)见下表14.3-1。
153
16.2.18信号系统所有室外设备的安装必须满足跨座式单轨系统限界的要求,设置于站台区域的设备在满足运营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与车站的装修布置相协调。
153
16.2.19用于正线地下区段的室内外电缆,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和防鼠咬的性能的电缆;高架线路明敷的电缆,采用低烟、低卤、阻燃和防鼠咬的性能的电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防太阳辐射能力的铠装电缆,对电缆引入等应进行防火封堵。
153
16.2.20地面、高架线路的有关室外设备应考虑防雷措施。
153
16.2.21设备室内限高不大于2200mm,设备单位重量不应大于5.5kN/m2,电源设备不应大于10kN/m2。
154
16.2.22信号设备室采用完善的通风空调系统。
154
16.2.23信号设备进行防腐、防霉、防潮等处理; 154
16.2.24强电与弱电的馈电设施分设并做防护处理,并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54
16.3ATS系统 154
16.3.1ATS系统由ATS控制中心设备以及ATS车站设备组成。
ATS控制中心设备已于一期时实施,二期不单设控制中心设备,车站ATS设备接受原中心设备的监控,互传数据并完成相应功能,车站ATS设备设于设备集中站。
154
16.3.2ATS车站设备除接收和发送各种运行数据和设备状态信息使ATC系统正常工作外,还应完成对列车发车指示器的控制,以及向通信、综合监控等系统传送信息。
154
16.3.3ATS系统在ATP、ATO系统的支持下完成对列车运行的自动监控,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154
1、当控制中心集中控制时,应根据联锁表、计划运行图对进路控制输出命令是否实行进行校核。
154
2、列车车次和目的地的追踪,应以列车出段进入联络线开始,随车运行从一个列车识别窗移到下一个列车识别窗,直至列车到达终点站后一定时间自动熄灭,反之亦然。
列车车次和目的地可自动修正和由列车调度人工修正。
当传输过程中发生错误,应报警并可自动修正和人工修正。
154
3、列车运行图为基本列车运行图及实施列车运行图。
基本列车运行图编制后存在机器内供选用,每天由调度员从中选出,修改确认后作为当天实施列车运行图,列车实迹运行图和时刻表均能打印输出,并能保存48小时。
154
4、基本列车运行图或时刻表内的数据只能由指定人员在维修工作站或单独设置的运行图编辑工作站上编制和修改,编成后存入数据库内,供调度员选用,并能显示在工作站的显示器上。
车次号由三位数字组成,目的地由二位数字组成。
154
5、调度员能人工调整或修改:
列车始发站和始发时间;列车目的地,取消或增加列车。
154
6、列车运行异常,设备故障应有显示和音响报警功能。
154
16.3.4对于终端站及中间折返站应具有自动排列折返进路的功能。
154
16.4ATP系统 154
16.4.1ATP系统是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系统,应符合故障—安全原则。
155
16.4.2正线区段按移动闭塞方式给予列车移动授权,并确保信号设计间隔要求。
155
16.4.3应自动检测列车位置,保持前、后行列车之间的安全距离,确定列车运行的最大安全速度,连续速度监督,实现列车超速防护,列车后退保护。
155
16.4.4ATP室内设备原则上设于设备集中站,与联锁设备之间的信息必须采用安全通道。
155
16.4.5只有列车停在站台区规定停车范围内,才允许向列车发送开门命令。
开左或右门应符合站台的位置和运行方向。
当车地通信正常的列车在车站停车,停车精度大于±0.3m时,ATP设备将禁止打开车门和站台屏蔽门/安全门。
此时,ATP应允许司机以小于5km/h(暂定)速度前后移动不大于5m(暂定)的距离。
155
16.4.6在每个车站的站台及值班员室设紧急停车按钮。
当紧急停车按钮按下时,应禁止站台接近、离去区段和站台区域的移动授权;如有地面信号机,还应切断信号开放电路。
155
16.4.7完成与ATS接口,实现控制中心对车站联锁设备的控制。
155
16.4.8应具有自动诊断、故障报警、检出故障后停止输出控制命令的功能。
155
16.4.9车载ATP设备应在下列驾驶模式中对列车实施监控:
155
1、ATO自动驾驶模式; 155
2、ATP防护下的人工模式(编码人工模式); 155
3、ATP限速下的人工模式(限速人工模式)。
155
16.4.10车载ATP设备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155
1、超速防护及报警; 155
2、设备故障时实施紧急制动; 155
3、列车非正常移动的检测并实施紧急制动; 155
4、监督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开启和关闭,并应具有与车站屏蔽门/安全门对位功能; 155
5、向车载ATO传送有关信息; 155
6、速度信息的采集记录和显示;并存贮7天以上的运行数据,亦可打印输出。
155
7、具有自动和人工的轮胎磨耗补偿功能; 155
8、车载ATP设备和车辆控制设备间的接口应保证安全和对列车连续有效的控制。
155
16.5列车位置检测 155
列车通过地面信标获取列车的绝对位置,并通过对车轮运转的计算获取相对位移从而在电子地图上确认自身的位置,通过设置在列车头部和列车尾部车载无线天线连续地把列车的位置信息发送给轨旁AP,并通过轨旁AP,接收其他车辆的位置信息以获得移动授权。
155
16.6正线联锁设备 156
16.6.1联锁设备是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设备,实现列车进路上道岔、信号机、区段正确的联锁关系,因此必须满足故障—安全原则。
为确保正线区域内行车、折返、出入场及转线等作业的安全,本工程全线均纳入联锁范围。
156
16.6.2正线有岔车站的联锁设备均采用微机联锁系统。
采用的微机联锁设备必须是冗余的,具有成熟使用经验,并满足本工程的所有联锁和接口要求,系统需经有关权威机构进行安全测试。
156
16.6.3站台紧急停车按钮按下时,应禁止站台接近、离去区段及站台区域的移动授权;如有地面信号机时,亦应切断信号开放电路。
156
16.6.4微机联锁故障停用时,可通过设置在车室的应急盘控制道岔。
156
16.6.5具有故障报警、自诊断功能,可经通信传输通道在维修中心实施故障诊断。
156
16.6.6能根据运营提出的要求完成与屏蔽门/安全门和道岔等的接口,完成必要的逻辑判断以及对接口对象正确控制和监督。
接口方式根据选用的信号设备及相关接口专业的要求,在设计联络时协调确定。
156
16.6.7在联锁控制工作站上,能对不同的操作人员赋予相应的职责、权利,以确保对设备的正确控制。
156
16.7ATO系统 156
16.7.1主要功能 156
1、ATO系统是自动控制列车运行的设备。
在ATP的保护下,根据ATS的指令实现列车的自动驾驶,能自动完成对列车的牵引、巡航、惰行和制动的控制。
156
2、根据不同的条件选择最佳工况,确保列车按照运行图运行,达到节能及自动调整列车运行的目的。
能以较高的速度进行追踪运行和折返作业,确保达到设计间隔。
156
3、在ATO自动驾驶模式下,区间走行时间误差不大于±5%(暂定)。
156
4、ATO自动驾驶时的停车精度,应保证误差不大于±0.3m。
156
5、能根据停车站台的位置及停车精度,自动地对车门、站台屏蔽门/安全门进行控制。
156
6、在ATS监控范围的入口及各站停车区域,进行车—地通信,将列车的有关信息转送至ATS系统,以便于ATS系统能对在线列车进行监控。
156
7、与ATS和ATP结合,实现列车在折返站的有人或无人自动折返。
156
16.7.2主要技术参数 157
1、无线频段:
2.4GHz的ISM频段 157
2、传播方式:
空间无线波 157
3、每个集中站控制容量:
48列车 157
4、无线天线最大间隔:
200m 157
5、地面逻辑部处理周期:
500毫秒 157
6、轨旁AP发送周期:
320毫秒 157
7、传输标准:
IEEE802.11g 157
8、应答器类型:
欧标应答器 157
9、车地通信通道:
轨旁定向天线 157
10、冗余:
车载及地面设备均为2乘2取2。
157
16.8维修工区 157
16.8.1.工区用房设置 157
信号的维修工区设在双龙东路站。
工区用房应包括独立的工区值班室,工区办公室和信号材料室。
工区值班室面积为15m2,工区办公室面积为20m2,信号材料室面积为20m2。
157
16.8.2维修设备 157
1、在维修工区设置维护检测子系统终端。
157
2、在工区配备电子设备维护及维修所需的仪器仪表和专用工具。
157
第十七篇综合监控系统 158
17.3系统构成 163
17.4系统工作模式及功能 166
1、综合监控系统通用功能 167
2、实现集成子系统的功能 167
3、实现互联系统的功能 168
17.5火灾报警子系统 169
17.5.1子系统功能 169
17.6环境与设备监控子系统 173
17.7电力监控子系统 175
17.8门禁子系统 179
17.8.4中央计算机与车站计算机的通信采用通信专业提供的10M以太网进行数据传输。
180
17.8.6车站计算机 180
17.8.7主控制器 180
17.9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用房要求 181
17.10系统性能指标及环境要求 182
17.11供电和接地 184
17.12系统接口 184
1、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的接口 184
3、与电力监控系统(SCADA)的接口 185
第十八篇自动售检票系统(AFC) 191
18.1一般规定 191
18.1.11中央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系统提供的100M以太网传输通道,与车站计算机进行通讯;车站计算机系统通过10/100M以太网,与车站售检票设备进行通讯。
191
18.1.13车站计算机和车站售检票设备应满足车站的环境和抗电磁干扰的要求,适应24小时不间断工作。
191
18.1.15设备布置原则 191
18.2采用设计规范 192
18.3系统组成及功能 192
18.3.1中央计算机系统 192
18.3.2车站计算机系统 193
2、系统功能 193
18.3.3车站售检票设备 193
2、功能 193
18.4与其它轨道交通线的换乘 194
18.5系统接口要求 194
18.6设备选型 194
18.7用房要求 194
第十九篇通风与空调系统 196
19.1设计原则 196
19.1.1地下车站按站台设置屏蔽门设计通风空调系统;高架车站(含地面站)按站台设置半高安全门设计,车站公共区不设空调系统; 196
19.2基本规定 196
19.3系统组成及主要功能 198
19.3.1系统组成 198
19.3.2系统主要功能 199
19.4系统设计 200
4、新风量标准 202
7、空气质量标准 204
8、风速标准 204
1) 正常工况 204
2) 事故通风工况 204
19.4.3隧道通风系统 205
3、隧道通风系统设备配置要求 206
19.4.4地下车站空调通风系统 207
2、车站小系统 207
19.4.5高架站(含地面站)通风空调系统 209
19.4.6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通风空调系统 210
19.5系统运行方式和要求 211
2)正常运行 211
2、阻塞运行 211
3、火灾事故运行 211
2)空调季节全新风工况 211
3)非空调季节工况 212
3、火灾事故运行 212
1、正常运行 212
2、火灾事故运行 212
19.5.4高架站、车辆段、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