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专项方案.docx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夜间施工专项方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PPP模式融资
和部分路段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
(K106+500—K111+900)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台州湾大桥接线工程总承包PPP模式融资和部分路段
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第三项目经理部
2016年4月2日
一、编制说明 1
1.1编制依据 1
1.2编制目的 1
1.3适用范围 2
1.4安全管理方针、原则及目标 2
二、工程概况 2
2.1工程简介 2
三、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3
3.1项目部安全部职责 3
3.2现场生产经理职责 3
3.3安全员职责 3
3.4技术员职责 3
3.5现场工(班)长职责 3
四、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4
4.1夜间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4
4.2夜间施工车辆、设备安全措施 5
4.3夜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5
五、夜间施工风险辨析及防范措施 6
5.1起重事故安全防范 6
5.2高处坠落安全防范 6
5.3坍塌事故安全措施 6
5.4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7
5.5电工安全措施 7
5.6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8
六、防扰民施工 8
七、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 9
八、应急管理 11
8.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1
8.2危险源监控 14
8.3预警行动 15
8.4应急救援程序 16
8.5信息报告与处理 17
8.6应急处置 18
8.7通信与信息保障 20
8.8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20
九、平面概况图 21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1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最新修正)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
(7)《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JTGB01-2014)
(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
(10)《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D70--2010);
(1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2011年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TGB01-2001
(14)《公路隧道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F72-2011);
(1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
(1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
(18)国家、相关部委、浙江省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19)浙江省交通厅相关安全生产文件。
(20)浙江省、台州市有关民爆管理的相关规定;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业主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22)《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TS01标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23)《2016年3月11日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TS01标爆破设计与施工方案评审会专家意见》
(24)《2016年3月18日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PPP融资和部分路段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25)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
(26)现场勘察及在当地的调查情况;
(27)与被保护对象相关人签订的爆破安全协议。
1.2编制目的
本工程夜间施工需要进行安全与质量专项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浇筑、模板编制和钢筋加工及绑扎、材料进场等等工作。
为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与结构质量,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夜间施工作业。
1.4安全管理方针、原则及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依法对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目标:
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的保障夜间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相关设备的完好。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标起于浙江省三门县,止于浙江省临海市,设计桩号K99+000~K131+100,施工总承包路段总长32.1公里。
本段起讫桩号K99+000~K119+500,刺渡1#隧道190m(K106+510-K106+700)、刺渡2#隧道340m(K106+905-K107+245)、里加畔隧道285m(K111+450-K111+735)采用连拱隧道结构。
设计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采用33.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工程地址
台州三门县健跳镇
业主单位
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主要功能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施工工期
24个月
2
3、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3.1、项目部安全部职责
3.1.1夜间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保证夜间施工安全的措施。
3.2、现场生产经理职责
3.2.1技术组长是本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施工现场全局把控,协调组织各部室人员落实安全问题,及时坚决由各部门反应处理的现场安全问题。
3.3、安全员职责
3.3.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安全确认、隐患排查、施工工序安全控制、收尾工作,清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并对现场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
每天对施工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反复强调。
3.4、技术员职责
3.4.1现场技术干部做好相关夜间施工技术交底资料,配合安全员指出每天当晚施工中容易出现结构安全问题,对夜间晚上的不规范操作技术制止。
3.5、现场工(班)长职责
3.5.1工(班)长是本班组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3.5.2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5.3负责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施工安全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5.4认真组织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3.5.5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3.5.6在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参加施工。
3.5.7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4、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
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项目部需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采取降低噪声措施,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采用如下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噪声施工的时间和次数,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尽量不安排施工;
教育工人在混凝土振捣时振动棒尽量不触及钢筋;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禁止鸣笛。
3、施工现场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作恶班组交接班组制度,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与生产调度。
4.1夜间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必须照国家及市安全和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2、夜间施工前由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岗前班组教育,必须告知工人当晚的作业任务、安全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
岗前班组教育必须留下书面记录,项目部将对书面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3、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4、夜间施工作业热暖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夜间作业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禁止酒后上岗与疲劳作业。
5、对于工期较紧的工序及中途不能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分班,并尽量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6、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要对作业前和收工后的人员进行清点,人不到齐不准离开施工现场。
7、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在一起,禁止一人单独作业。
4.2夜间施工车辆、设备安全措施
1、夜间作业使用的施工工具、机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安全质量问题及时维护及更换。
2、有夜间作业的车辆,施工前认真检查车辆灯光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自贴的反光标志能否起到夜间运输中的警示作用。
未贴有夜间反光标志的车辆,必须贴好反光标志后方可进行施工,以确保起到夜间行车的警示作用。
3、车辆会车时需及时变光,不得使用远光或强光影响来车视线;如车辆发生故障无法移动,必须打双跳灯,同时在车辆前后设置夜间反光的安全警示标志。
4、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夜间所有车辆在遇到交通车时要提前减速避让,保证交通车行车安全。
4.3夜间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1、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宜采用钠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合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不允许用碘钨灯作为作为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2、夜间施工作业前要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夜间施工作业时,禁止乱接、乱拉电线,如有需要接线、接电,必须由专业人员(电工)进行操作,禁止无关人员对临电设施进行作业;施工中队临时用电线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用电设备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工人私接电线,严禁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气设备;严禁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白天照明,做到人离开随手关好电源。
3、夜间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
对于夜间施工车辆作业场所的设施必须设置反光标志,防止车辆碰撞,对于开挖基坑等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以示警戒;存在较大风险的作业场所,做好围挡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牌以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完善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并派专人进行监督。
5、出现恶劣天气,如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
等天气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5、夜间施工风险辨析及防范措施
5.1起重事故安全防范
起重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物体滑落、碰撞、短绳、脱钩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1)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
(2)工作前确认参与施工的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地面、高处作业人员随时注意起重吊物所在位置,及时避让。
(4)设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进行全过程指挥起吊作业,并严格相互确认。
中途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和危险告知。
(5)现场地面、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5.2高处坠落安全防范
(1)高处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坠落、滑跌、物体打击等伤害。
(2)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十不准”。
(3)严格上下抛掷物件。
(4)高处作业“三宝”未齐备不许作业。
(5)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高挂抵用。
(6)合理设置安全通道、平台。
(7)患职业禁忌人员、酒后人员严禁登高架设作业。
(8)脚手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检验合格,方可作业。
(9)通道、平台铺设木板,及时处理挠头板现象。
(10)严禁徒手上下攀登脚手架。
(11)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5.3坍塌事故安全措施
1、路堑开挖时,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
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缝和坍方的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时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
2、基坑施工中,根据地质条件,基坑开挖采用不同的坡度进行放坡开挖,对于深基坑则采用多层放坡开挖;对于地质条件不好的情况,则在咔哇过程中做好边坡防护措施,避免边坡垮塌。
3、桥涵施工需搭设支架时,支架设计搭设方案要科学、合理,要通过应力验算。
搭设前,对于支架基础要进行处理,低级承载力需满足设计方案要求;搭设中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以保证支架结构的稳定。
搭设完成后,要进行预压,预压结果符合设计方案要求,方可施工。
5.4机械伤害事故安全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用手柄启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
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7、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
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8、“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9、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在进行各项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5.5电工安全措施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防雨、设门配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的原则,熔丝的容量必须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
现场手持作业等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6触电事故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中,存在易燃易爆物的场所和临时用电场所较易发生火灾。
针对火灾易发地点要专门安装消防器材,树立危险、禁止类标牌;
施工人员时刻保持防火意识,不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吸烟、点明火等危险行为;
经常检查电路,避免短路引起火灾,施工中若发现设备电路有异常,则应及时检查。
6、防扰民施工
1、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2、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周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措施:
(1)、认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认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砼施工采取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c、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2)强噪声机械的可降噪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成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地强噪声机械(如:
搅拌机、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3)加强施工现场地噪声控制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a、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应尽可能远离居民区设置,并要加强保养,防止发出尖锐的机械噪声;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不得使用鸣笛、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b、现场装卸物件应轻装慢放,并在装卸点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大型物件装卸,应当使用起吊设备,严禁汽车自卸。
c、施工期间,工地负责人员应当轮流值班,及时妥善处理市民投诉。
7、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
7.1夜间施工基本要求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通常在22:
00前结束。
(2)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
0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沟通,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及省内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4)对于工期不紧的工序,尽量不要安排夜间施工。
(5)对于工期较紧的工序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6)夜间施工的地点工程部必须及时安装充足的照明,安排人员隔时检查。
(7)夜间高空作业处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工程部、技术部及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夜间动火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确认动火点周围有没有易燃易爆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着火事故,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没有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9)夜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至少安排两个人,起到监护的作用。
(10)夜间车辆行驶驾驶人员必须要格外小心,谨慎驾驶。
(11)夜间吊装作业,驾驶人员和起重操作工支车时要注意地面的各类电线、氧气乙炔带灯物品,避免碾压损坏。
起重操作工要特别注意吊钩、绳索、物品的安全状态,避免事故的发生。
(12)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7.2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关。
做到不进不合格材料、不存放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材料。
(2)优化砼配合比设计,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混凝土的配合比砼塌落度适合泵送要求,砼自动计算要准确。
(3)砼在运输中采用搅拌装置,避免离析。
合理调度,减少运输时间。
(4)混凝土浇筑时分层要连续进行,捣固密实,利用泵送砼压力及附着式振动器灌注密实。
(5)所有砼施工缝进行凿毛清洗处理,并设止水条。
砼间歇2h以上按施工缝处理。
(6)专业化施工。
对夜间施工人员实行专业化培训、施工,不随意换人。
7.3制度保证措施
(1)实行技术交底制。
开工前对所有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程序、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并按要求施工。
(2)实行质量责任制。
建立质量责任卡,明确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3)实行“三检制”严格实行工程队自检、项目部复核、监理工程师把关验收制度。
8、应急管理
8.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两级应急组织体系,各级均设立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设置专业救援抢险队,施工队设兼职救援抢险队。
8.1.1应急小组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管段内的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毛赵武兼任,值班电话:
13096987654。
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吴旭明
副指挥长:
翟阳、王梦吾
组员:
毛赵武、李伟、王文敏、项目部各部门成员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机构图
(2)作业队根据自己的作业情况,成立风险应急小组,配合完成应急工作。
(3)成立专业处置组,专业处置组包括:
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主要应急救援人员分组名单一览表
序号
应急组名称
姓名
单位或部门
职务或岗位
1
抢险组
李伟
工程管理部
工程部长
组员若干
施工员、技术员
2
救护组
毛赵武
安质部
安质部长
组员若干
安全员
3
疏导组
翟阳(副组长)
项目部
项目总工
组员若干
项目部各部门人员
4
保障组
王文敏
物资部
物资部长
组员若干
材料员、设备管理员
5
调查组
王梦吾(副组长)
项目部
项目书记
组员若干
综合部、安全部
部门人员
6
善后组
吴旭明(组长)
项目部
项目经理
财务部、商务部、综合部
财务部、商务部
部门负责人
(4)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事故现场目击人要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在公路上时,目击者要进行现场防护,避免交通车辆引起事故损失扩大。
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备注
手机号码
1
吴旭明
项目经理
17701038911
2
翟阳
项目总工
18651710199
3
王梦吾
协调经理兼办公室主任
13973787978
7
毛赵武
安质部长
13096987654
8
李伟
工程部长
18305580720
9
王文敏
物资部长
18633626830
气象台
121
火警电话
119
急救电话
120
警务、事故报警电话
110
交通事故报警
122
三门县医院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路171号
0576-83361555
台州市安监局
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06号406号
0576-88510756
8.1.2各级组织的职责
(1)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建设部、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执行总包应急办的工作指令;
根据建设工程和工地实际,向总包提交应急资金和物资分配计划;组织作业队和各部门识别重大危险源,督促、指导、审查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落实情况;掌握全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对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与甲方、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发生突发事件请求甲方、地方部门支援;
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现场情况。
(2)作业队应急领导小组
在项目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队内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负责本队内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的实施,同时在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派下,协助其它单位应对其它管段内的应急工作;
结合本队的施工任务和施工特点,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接受项目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的统一指挥与调动,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负责向项目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及时汇报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