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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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
编号:
QJJS-2012026
招标人: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布日期:
二零一二年七月
投标邀请书
致:
1、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的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已由全椒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道路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其委托,负责本次招标的事务性、程序性工作。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为: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2)项目概况:
总长约5公里。
(3)本次招标的项目为一个标段。
(4)项目投资: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1.1亿元,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资金已落实。
(5)工期:
27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以及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招标代理机构于2012年7月6日17时前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各投标单位邮箱里面,请各单位授权委托人注意查看公司邮箱。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
孙绪安、王伟;联系电话:
13855003866、18225502597。
5、经考察研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必须签字确认已收到本函。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王爱林杜广生联系方式:
0550-5211011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183号1-201室
邮政编码:
239000传真:
(0550)3024105
联系人:
孙绪安、王伟
联系电话:
(0550)71290381385500386618225502597
日期:
二〇一二年六月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3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4
六、合同授予…………………………………………………………………16
附表一:
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费率……………………………………18
附表二: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19
第二章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20
第三章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24
2、通用条款…………………………………………………………………26
3、专用条款…………………………………………………………………26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34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商务标
1、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技术标
1、资格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3、拟分包情况
4、劳动力安排计划表
5、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简历
6、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另附)
第八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约5公里,计划投资约1.1亿元
2.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
工期要求
不高于270日历天。
4.
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下同)。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时间:
2012年7月10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rhzj95@(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附光盘。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20万元(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账号)
收款单位: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
银行帐号:
34001737308053005668
转账凭证附加信息栏必须注明:
永乐路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壹仟万元(投标保证金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1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12年7月23日15时30分前
地点:
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王曹西苑五楼第一开标室)
11.
开标
时间:
2012年7月23日15时30分
地点:
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王曹西苑五楼第一开标室)
12.
建造师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13.
中标价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14.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5.
招标代理费
采购交易场地交易费20000元及招标代理费170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该费用。
16.
最高限价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将在开标前三天,招标人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文本发给各投标人。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永乐路道路工程
工程地址:
京沪高铁滁州站南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建设单位:
全椒奥莱祥能置业有限公司
1.2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长约5公里。
1.3该工程施工图纸由安徽华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
1.4本工程计划投资约1.1亿元。
1.5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②施工用水、电:
已通;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中的所有内容。
3.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保安全)。
4.工期要求
要求工期:
不高于270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投标人若不能如期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
5.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2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壹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6.2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7.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
该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
本工程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0.计价方式
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11.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另附)
第八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4.2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于2012年7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签字确认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作用。
14.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文件为准。
14.4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4.5投标人对清单工程量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并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核对。
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开标以后也不再调整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误差±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
14.6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4.7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8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于2012年07月10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rhzj95@(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2年07月12日17时前以书面签字确认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16.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6.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应当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另附。
18.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18.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
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
“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8.4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措施费等,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标注。
18.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9.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19.2.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19.2.3工程控制价应当按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格式”编制。
19.3规范及定额: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4、《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9.4取费标准:
市政道路工程类别按贰类取费,挖填土石方工程按专业土石方工程类别叁类取费,市政给排水工程类别按叁类取费,④路灯工程按核定的市政工程类别叁类取费,具体见附表一。
19.4.1《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中的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列,在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中费率取0%。
19.5材料价格:
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同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
本工程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非泵送)。
19.6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预留金、暂定金:
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0.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不采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三部分组成。
21.2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背面需写上不可擦去的单位名称),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采用一点智慧通格式),在评标时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21.3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3.1投标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介质为光盘);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1.3.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2)投标总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5)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一);
(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二);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5)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6)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一);
(17)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8)需评审材料表;
(19)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20)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21.4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4.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及特殊说明资料;
(2)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4)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21.4.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资源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安装类工程项目从实际需要);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1.5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部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
21.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1.5.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1.5.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5建造师注册证书;
21.5.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1.5.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地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
21.5.8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1.5.9投标单位及建造师经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2.报价
22.1投标人应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定额、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析各项费用,确定工程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材料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图纸计算)以及总承包方服务费等。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质量要求下,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22.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的除规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施工工期内的风险费用。
投标报价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2.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22.3.1招标文件;
22.3.2设计图纸;
22.3.3工程量清单;
22.3.4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器具及设备清单;
22.3.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22.3.6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22.3.7《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22.3.8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22.3.9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22.4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
22.4.1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如遇清单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依据清单编制的办法进行补充,并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22.4.2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22.4.3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
投标时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22.5投标人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者安徽省建设厅发布的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22.6人工费:
按57元/工日。
其中31元按规定取费,另外26元仅计取税金。
22.7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22.8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22.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22.10工程材料
22.10.1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供应;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品种及价格详见控制价编制说明,结算时实行暂定价材料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2.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22.12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2012年7月12日之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
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22.12.1投标人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