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8089921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5.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盐安9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机械制造、纺织制衣、化工、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

商贸企业;

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

渔业、水利等单位;

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道办、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6月20日之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本实施方案,确定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专项部署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本次活动落实到全区重点行业与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务求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

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行业监管部门。

在此期间,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

7月底,各街道办、各部门要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对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

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五是查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打击情况。

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在7月25日前,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安委办。

(四)督查阶段。

8月初至8月中旬,区安委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各街道办、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

综合组主要督查各街道办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

各街道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

各街道办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

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

机械制造、石油、化工、商贸、纺织、建筑施工、渔业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

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区属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8月下旬至9月初,市安委办将派督查组赴各区进行督查,请各单位届时做好准备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由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

主要检查企业和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道办、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本次活动落实到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

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各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各单位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作重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共同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要求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在企业成本中专项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情况,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在成本中列支的情况,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实行专户管理的情况;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

三同时"

制度情况。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

班组(工段)、车间、厂级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落实监控管理措施;

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情况。

(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调查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落实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的责任追究决定或建议的情况;

吸取教训、认真整改的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

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二)机械制造企业

1.落实《广东省中小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办法》和《广东省中小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标准》以及《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等标准的情况。

制定适宜、有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对作业环境与员工职业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规范管理,对从业人员作业过程进行量化管理的情况;

对从业人员的进行生产过程的全方位控制与管理培训,以及危险设备设施与危险作业因素的分析、规范、考核等的情况。

2.贯彻落实《机械压力安全使用要求》(AQ7001-2007)标准的情况。

使用带有安全保护装置的压力机的情况;

对压力机使用的企业主、车间负责人和冲压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情况;

提高各企业主及冲压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劳动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商贸企业

1.仓库的安全情况。

货物的码堆按国家标准堆放情况,电器线路的敷设和新旧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仓管人员的管理等情况。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叉车、起重设备等定期检测、维护保养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3.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考评试点的落实情况。

(四)纺织(制衣)企业

1.老化、陈旧设备的更新,防尘防噪音设备的保养应用和其他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情况。

2.员工的安全防护。

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定期进行职工健康体检,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情况。

(五)烟草企业

行业标准和要求的落实情况,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的落实情况。

(六)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1.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

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

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2.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

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

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GPS和行驶记录仪等)以及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

承运剧毒化学品车辆是否载明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携带运输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

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

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七)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

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7.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8.长大隧道施工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内通风、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工作落实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情况;

预防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演练情况。

  (八)道路运输企业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

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2.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4.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

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5.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

  6.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

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九)公路养护施工单位

  1.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2.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的规定,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以保护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的情况。

  3.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现场按规定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十)水(海)上运输企业

  1.经营资质及其主管人员、船员、港口仓储作业人员取得资质情况;

旅客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2.建立恶劣天气停航、防止超重货物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况。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

未执行船舶修理计划使船舶带病营运情况。

  4.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船舶实施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费用未实施安全管理问题。

  5.航运公司特别是中小航运公司对聘用船员的把关情况,对聘用船员的资格、适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训情况;

按最低配员要求足额配备船员情况。

  6.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作业企业取得合法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情况;

危险货物堆存地点、仓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情况。

  7.港口作业部门为控制船舶超载装卸、客运站点超额售票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十一)铁路运输企业

  1.保障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护情况。

  3.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

铁路道口平改立推进情况。

  4.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

  5.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

  6.铁路线路保护区内的道路及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标志及限高防护架的设置、维护情况;

提速站区、线路封闭设施的设置、维护情况。

  7.道路、铁路共用桥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电力企业

1.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情况。

2.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等情况。

  3.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4.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5.防火、防雷电设施的配备、使用和维护情况。

  6.对重要用户供电管理情况。

7.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措施落实情况,电网运行方式的复核审查情况。

(十三)水库

  1.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情况。

  3.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储备情况。

  4.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情况。

  5.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况;

投入蓄水运行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情况;

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调度运行方案的落实以及对病险部位加强巡视检查情况。

  7.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看护人员落实情况;

日常巡视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措施落实情况。

  8.通航建筑和设施的可靠性情况,制订船舶避洪方案情况。

  (十四)渔业企业

  1.渔船安全隐患治理和经费投入情况,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情况。

  2.取得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簿等情况,证书内容与实际相符情况;

渔业船员持证情况,职务船员按规定获得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情况,普通船员持有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情况;

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3.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运行情况;

航行信号设备配备情况;

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设备配备和完好情况。

  4.渔船编队生产情况,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安全生产状态情况。

5.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情况,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十五)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

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

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

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

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活动情况;

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

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主题词:

安全生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