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8091200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39.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0页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0页
亲,该文档总共2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中国领土争端大全文档格式.docx

翻看〈中国历史地图集〉就能知道,多少辉煌一时的民族最终灰飞烟灭,经过几千年的民族争斗变迁,中国能拥有现在的版图,汉族能够融合了55个少数民族形成中华民族大家庭是很幸运的!

如果我们坚持认为只要是历史上有汉族人到过居住过的土地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那就太自以为是了,很多地区都是历经无数代的变迁,早已物是人非了。

  如果说,曾经臣属就一定是中国的领土,那么除了印尼的部分领土,所有东南亚(其实还不仅是东南亚)就都是中国必须追求的领土目标了。

对于争议的领土,能有机会成为我们的,当然应该尽力争取!

 对于未定界地区的划分,一般是看历史上,(主要是指近代以来,否则一直翻历史老账,多数地区就会出现一大堆主人),谁对要求的地区进行过较长时期的实际管制,而且在管制期间,有没有对此地区的官方争议(注意,有没有争议,而且是官方争议是极为重要的)。

如果进行了管制而又没有争议,按照尊重历史现实的通行原则,即使没有正式定界,该地区一般也被承认为该国(实际管制国)的合法领土。

  现在所说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是建国初期周恩来总理命令解放军参谋部根据内战结束前的地图计算的,当时和许多邻国还没有划定边界,中国领土其实不是960万,而是1042万平方公里。

近年来互联网上流传着一些有明显倾向性和煽动性的评论中国划定边界的文章,这些文章多出于海外所写,在国内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对中国陆地领海边界的形成做个说明,供各位网友参考。

2006-07-2308:

59:

16

 陆地边界争端:

  1.中俄边界。

唐努乌梁海地区,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江东六十四屯、乌苏里江以东及库页岛地区,巴尔喀什湖东南部、伊犁河地区

  中俄边界西段50余公里,东段约4280公里。

  2005年6月2日中国和俄罗斯在符拉迪沃斯托克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中俄最后一部分有争议的边界土地,包括位于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交界处的黑瞎子岛和靠近内蒙古满洲里的阿巴该图洲渚在内近375平方公里,双方将各得约一半,中国得到的面积约174平方公里,加上位于黑龙江上的塔拉巴罗夫岛(银龙岛)的全部等共337平方公里的土地划还给了中国。

  中俄之间的第一个条约是1689年签署的《尼布楚条约》,以后陆陆续续签署了70多个条约。

1929年发生了“中东路事件”,斯大林下令苏联红军远东边防部队占领了这些河道和相关岛屿。

  唐努乌梁海是清代乌梁海三部之一,因境内有唐努山而得名。

它位于科布多和乌里雅苏台的北部,叶尼塞河上游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从战略上讲,是外蒙古的北方屏障,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这里历史上是中国的领土,唐朝时是突厥族分布区,归北庭都护府管辖。

元朝时,为岭北行省管辖区。

清代为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辖区,当时分为5旗46佐领。

1864年10月,中俄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中国领土,包括原属中国内湖的斋桑湖、特穆尔图淖尔在内的共计约44万平方公里土地被沙俄割占。

其中包括唐努乌梁海西北部的10佐领,以及原属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的阿尔泰淖尔乌梁海的两个旗。

1907年沙俄政府任命迦基洛夫大尉为国境监查官,在乌梁海中部一带地方建立沙俄殖民据点。

1914年6月,大批俄军侵入,尼古拉二世宣布唐努乌梁海地区归俄罗斯所有,强行霸占我国17万平方公里领土。

1915年中俄蒙恰克图会议时,中国代表提出唐努乌梁海问题,沙俄代表拒绝讨论。

沙俄侵占我国唐努乌梁海地区,不仅当时中国的北京政府未予承认,以后历届中国政府也从未声明放弃对这一地区的主权。

  江东六十四屯位于黑龙江东岸精奇里江口以南,瑗珲隔江相对,属中国的领土。

1858年,中俄《瑗珲条约》规定,江东六十四屯一带依旧归中国官员管辖,中国居民在原地有永久居住权。

1900年7月17日,俄军越过精奇里江,对江东六十四屯中的布丁屯居民大肆焚杀,强行驱赶过江。

接着派出骑兵,将未及渡江的二十八屯中国居民“聚一大屋中,烧死无算”。

18日晨,清军渡江与俄军激战。

同时瑗珲水师日夜接渡,把部分屯民接至江右。

当日,俄军枪杀了千名中国居民,将未来得及渡江的中国人不分男女老幼。

统统用刺刀逼入黑龙江中。

至21日,江东六十四屯全被俄军焚毁,枪杀、烧杀、淹毙的中国居民达2000多人。

《新中国边界条约-中苏边界(东段)1991》

附图

发帖时间2006-07-2309:

16: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界东段边界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为了明确和确定已达成一致地段的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同意,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精神,并根据中苏边界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中苏边界问题并明确和确定两国间的边界线走向。

第二条

缔约双方同意,中国与苏联之间的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如下:

中苏国界东段第一界点是塔尔巴干达呼646.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45.0米高地)。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831.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达关山乌拉877.0米高地)西北约18.7公里,苏联境内708.5米高地以南约3.6公里,苏联境内709.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09.5米高地)西南约4.8公里。

从第一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南行约30.4公里到第二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791.0米高地以北约8.2公里,苏联境内克鲁喀拉亚山850.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844.0米高地)南偏东南约3.0公里,苏联境内铁列房那亚山872.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863.4米高地)西偏西南约5.2公里。

从第二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偏东南行约16.8公里到第三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架子山723.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24.1米高地)以北约2.3公里,苏联境内822.8米高地(苏联地图为822.3米高地)东南约4.0公里,苏联境内克鲁喀拉亚山750.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49.9米高地)西南约5.3公里。

从第三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行约14.4公里到第四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铁西山666.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铁西乌拉667.0米高地)以北约4.2公里,中国境内693.0米高地北偏西北约6.4公里,苏联境内克鲁塔亚山767.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63.8米高地)以南约2.5公里。

该段国界线穿过中国满洲里车站和苏联后贝加尔车站之间的铁路。

从第四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偏东南行约13.7公里到第五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696.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达穆山695.8米高地)以东约3.5公里,中国境内731.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29.8米高地)北偏东北约1.2公里,苏联境内维尔布留日亚山607.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06.4米高地)西南约3.7公里。

从第五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偏东南行约13.2公里至第六界点。

该界点在达兰鄂洛木河(苏联地图为木特那亚普罗托卡小河)西岸上,位于中国境内二子山576.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二柳山578.0米高地)东偏东北约2.9公里,中国境内加纳山677.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78.4米高地)以东约6.9公里,苏联境内阿巴该图山611.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莫洛坎卡山610.6米高地)西南约3.9公里。

从第六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沿原方向行至达兰鄂洛木河(苏联地图为木特那亚普罗托卡小河)水流中心线处,然后沿该河水流中心线大体向东北行,至第七界点。

该界点在达兰鄂洛木河(苏联地图为木特那亚普罗托卡小河)河口水流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574.0米高地西偏西北约7.3公里,苏联境内阿巴该图山611.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莫洛坎卡山610.6米高地)以南约0.4公里,苏联境内637.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37.1米高地)东偏东南约4.5公里。

第八界点在额尔古纳河(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573.0米高地北偏西北约3.7公里,中国境内563.0米高地以西约8.1公里,苏联境内莫古里查克山605.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04.8米高地)以南约3.2公里。

从第八界点起,国界线顺额尔古纳河(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东北行,至第九界点。

该界点在额尔古纳河(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和黑龙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414.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410.7米高地)东北约1.8公里,苏联境内310.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309.6米高地)以东约2.1公里,苏联境内611.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10.0米高地)东南约4.3公里。

从第九界点起,国界线顺黑龙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行至第十界点。

该界点在黑龙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266.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伊里嘎山266.5米高地)东偏东北约9.0公里,苏联境内41.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41.1米高地)东南约6.3公里,苏联境内40.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39.9米高地)南偏西南约2.5公里。

第十一界点在乌苏里江(苏联地图为乌苏里河)主航道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58.6米高地东北约18.3公里,苏联境内366.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特列赫格拉瓦亚山353.5米高地)西偏西北约5.6公里,苏联境内950.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波勒少依赫赫契尔山949.4米高地)西北约7.5公里。

从第十一界点起,国界线溯乌苏里江(苏联地图为乌苏里河)主航道中心线大体向南行,至第十二界点。

该界点在乌苏里江(苏联地图为乌苏里河)主航道中心线和松阿察河(苏联地图为松阿察河)水流中心线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地图坐标为52、68处的道路交叉口66.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道路交叉口)东偏东南约6.6公里,苏联境内132.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31.6米高地)西北约9.9公里。

从第十二界点起,国界线溯松阿察河(苏联地图为松阿察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南行至第十三界点。

该界点在该河由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流出处的水流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67.0米高地西偏西南约4.2公里,苏联境内70.3米高地北偏东北约0.6公里(苏联地图为70.9米高地东北约0.6公里)。

从第十三界点起,国界线向西北行约0.6公里(苏联地图为0.7公里)到第十四界点。

该界点在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上,位于中国境内69.1米高地西南约12.8公里,中国境内71.0米高地南偏西南约6.3公里,苏联境内70.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0.9米高地)北偏西北约0.9公里。

从第十四界点起,国界线在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湖面上向西偏西南直线行约0.5公里至第十五界点。

该界点在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上,位于中国境内71.0米高地南偏西南约6.3公里,中国境内80.0米高地南偏东南约17.5公里,苏联境内70.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0.9米高地)西北约1.0公里。

从第十五界点起,国界线向西偏西北以直线行约69.8公里,穿过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至第十六界点。

该界点在白棱河(苏联地图为图哩河)河口水流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102.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99.3米高地)西南约7.7公里,中国境内岭西台山127.4米高地东偏东南约5.0公里,苏联境内卡恰罗夫卡山167.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66.9米高地)以北约13.8公里。

从第十六界点起,国界线溯白棱河(苏联地图为图哩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西北行,至第十七界点。

该界点在白棱河(苏联地图为图哩河)水流中心线上,正对西侧流入该河的无名小沟沟口(苏联地图为无名小河河口),位于中国境内217.5米高地南偏东南约2.6公里,中国境内229.2米高地西南约2.7公里,苏联境内170.4米高地东北约0.8公里。

从第十七界点起,国界线沿上述无名小沟(苏联地图为无名小河)大体向西行约0.8公里,然后沿南侧山沟向西行,至第十八界点。

该界点在176.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76.0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217.5米高地西南约2.6公里,中国境内双顶山(苏联地图为杨子山)179.4米高地以东约3.6公里,苏联境内170.4米高地西偏西北约2.1公里。

从第十八界点起,国界线沿流入穆棱河的各支流和流入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各河流之间的分水岭大体向西南行,经过巴夫罗瓦山203.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巴夫罗瓦索布卡山202.4米高地)、185.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84.8米高地)、382.6米高地、525.8米高地(苏联地图为卡缅努什卡山525.8米高地)、万宝山(苏联地图为热姆丘日纳山)545.5米高地、552.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554.2米高地)、770.8米高地、553.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532.9米高地)、554.8米高地、654.6米高地,至第十九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分水岭上,位于中国境内峰平山663.9米高地东南约8.9公里,苏联境内776.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75.7米高地)西偏西南约4.5公里,苏联境内米得维什亚山737.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36.9米高地)西偏西北约6.1公里。

从第十九界点起,国界线沿流入小绥芬河的各支流和流入兴凯湖(苏联地图为汗卡湖)的各河流之间的分水岭大体向东南行,经过901.0米高地、933.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932.4米高地),至第二十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分水岭上的759.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58.9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1008.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天龙山1008.3米高地)东偏东南约8.2公里,中国境内917.3米高地以东约4.8公里,苏联境内柯兹亚山727.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26.5米高地)西北约3.5公里。

从第二十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南偏东南行约73.0公里穿过中国绥芬河车站和苏联格罗捷阔沃车站之间的铁路,至第二十一界点。

该界点在绥芬河(苏联地图为拉兹多利那亚河)左支流的左岸上,位于中国境内415.3米高地以东约2.9公里,苏联境内240.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239.8米高地)西北约5.8公里,苏联境内236.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236.0米高地)以南约2.5公里。

从第二十一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沿原方向行,穿过大密得扬岛(苏联地图为波洛温卡岛和别斯恰内岛),至第二十二界点。

该界点在该直线和绥芬河(苏联地图为拉兹多利那亚河)右支流水流中心线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415.3米高地东偏东南约3.9公里,苏联境内240.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239.8米高地)西偏西北约4.4公里,苏联境内105.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04.8米高地)以北约2.1公里。

从第二十二界点起,国界线溯绥芬河(苏联地图为拉兹多利那亚河)右支流水流中心线行,至第二十三界点。

该界点在该河右支流水流中心线和瑚布图河(苏联地图为格拉尼特纳亚河)水流中心线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415.3米高地东南约3.0公里,苏联境内240.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239.8米高地)以西约5.7公里,苏联境内105.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04.8米高地)西北约2.1公里。

从第二十三界点起,国界线溯瑚布图河(苏联地图为格拉尼特纳亚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南行,然后溯无名小河(苏联地图为德沃依偌依小河)并继续沿山沟向南偏西南行至第二十四界点。

该界点在瑚布图河(苏联地图为格拉尼特纳亚河)、青泥瓦河和阿木巴河之间分水岭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许霸头沟山770.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770.5米高地)以东约10.3公里,苏联境内桑杜嘎峰742.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波洛加亚山741.1米高地)西偏西南约4.4公里,苏联境内695.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94.6米高地)北偏西北约2.4公里。

从第二十四界点起,国界线沿流入珲春河的各支流和流入海的各河流之间的分水岭大体向南行,经过700.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98.0米高地)、666.2米高地、542.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541.7米高地)、538.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538.7米高地)、511.8米高地(苏联地图为509.0米高地),至第二十五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分水岭上的381.4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507.0米高地东南约4.9公里,苏联境内土利安玛柯勒山473.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什科里那亚山473.0米高地)西偏西南约3.6公里,苏联境内宋长玛科勒山507.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里亚扎恩卡山505.2米高地)北偏西北约2.2公里。

从第二十五界点起,国界线继续沿上述分水岭先大体向西、后向南、再向西行,经过596.5米高地、595.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593.4米高地)、425.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乌力特卡山418.7米高地)、876.4米高地、神仙顶子833.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波尔蒂格罗娃亚山830.4米高地),至第二十六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分水岭上的388.8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亚勃洛科山386.8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火龙山(苏联地图为火轮山)301.9米高地东偏东南约6.5公里,中国境内东草山(苏联地图为东左山)467.0米高地东北约4.8公里,苏联境内282.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科罗特什卡山280.0米高地)西偏西南约1.9公里。

从第二十六界点起,国界线继续沿上述分水岭先大体向西行约1.6公里,再转沿向西流入图们江(苏联地图为图曼纳亚河)的各河流和向东流入海的各河流之间的分水岭大体向东南行,经过374.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371.7米高地)、大三角山694.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波尔乔尔特瓦山697.7米高地),再转向东行,至第二十七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分水岭上的123.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波格拉尼奇那亚山121.5米高地)上,位于中国境内274.3米高地以东约2.0公里,苏联境内萨哈尔那亚哥洛夫卡89.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萨哈尔那亚哥洛夫卡山87.3米高地)西偏西南约3.3公里,苏联境内177.8米高地(苏联地图为列杜特山176.5米高地)以南约6.4公里。

从第二十七界点起,国界线继续沿上述分水岭大体向南行,经过89.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卡缅尼斯塔亚山107.1米高地),至巴尔巴什山303.3米高地(苏联地图为303.5米高地)。

然后,国界线继续沿上述分水岭先大体向西行约3.5公里,再转向南行,至第二十八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分水岭上,位于中国境内86.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一号无名山)东南约2.0公里,苏联境内27.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29.9米高地)西偏西南约1.4公里,苏联境内194.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92.9米高地)西偏西北约6.2公里。

从第二十八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南行1.8公里,至第二十九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86.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一号无名山)南偏东南约3.6公里,苏联境内27.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29.9米高地)南偏西南约2.8公里,苏联境内194.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92.9米高地)以西约6.0公里。

从第二十九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南行3.5公里,至第三十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沙草峰77.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二号无名山)东北约2.3公里,苏联境内12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25.5米高地)以西约1.9公里,苏联境内194.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92.9米高地)西偏西南约3.7公里。

从第三十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南行1.8公里,至第三十一界点。

该界点位于中国境内沙草峰77.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二号无名山)以东约1.2公里,苏联境内12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25.5米高地)西南约2.8公里,苏联境内61.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0.3米高地)西北约4.7公里。

从第三十一界点起,国界线沿哈桑湖和图们江(苏联地图为图曼纳亚河)之间的分水岭先大体向南行,经张鼓峰155.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札欧焦尔那亚山157.3米高地),然后转向东南行,至第三十二界点。

该界点在图们江(苏联地图为图曼纳亚河)左岸上,位于中国境内58.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三号无名山)东偏东南约2.8公里,苏联境内61.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0.3米高地)南偏东南约1.9公里,苏联境内郭鲁泌尼乌脚石山182.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80.3米高地)以西约9.0公里。

从第三十二界点起,国界线向南以直线行约0.1公里至图们江(苏联地图为图曼纳亚河)左岸,然后沿图们江(苏联地图为图曼纳亚河)河流中心线的垂直线行至第三十三界点。

该界点在上述垂直线与图们江(苏联地图为图曼纳亚河)河流中心线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58.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三号无名山)东南约2.8公里,苏联境内61.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0.3米高地)以南约2.0公里,苏联境内郭鲁泌尼乌脚石山182.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180.3米高地)以西约9.2公里。

上述中苏国界线,用红线标在比例尺为十万分之一的中国地图和苏联地图上。

在国界线叙述中所用长度均系从这些地图上量取的。

上述用红线标绘中苏国界线的中国地图和苏联地图附在本协定之后,并作为其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条

缔约双方同意,根据本协定第一条的规定,继续谈判解决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从第七界点至第八界点和从第十界点至第十一界点的走向问题。

第四条

为了实地确定本协定第二条所述中苏国界线,缔约双方决定根据对等的原则成立联合勘界委员会并责成该委员会实施勘界工作--确定界河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确切位置,根据本协定第五条确定国界河流中岛屿的归属,树立界标,起草勘界文件,绘制详细的勘界地图,以及解决与完成上述任务有关的各项具体问题。

第五条

缔约双方同意,本协定第二条所述中苏国界线,通航河流沿主航道中心线行,非通航河流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行。

主航道和作为国界线的主航道中心线、河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的确切位置和据此划分河流的岛屿归属以及在国界线沿分水岭行地段的分水线,待中苏勘界时具体确定。

确定主航道的主要根据是航道水深,并结合航道宽度和曲度半径加以综合考虑。

主航道中心线是标示主航道的两条相应的等深线之间的水面中心线。

第六条

缔约双方同意,实地勘定的中苏国界线同样应沿垂直方向划分上空及底土。

第七条

界河可能发生的任何自然变化不影响实地勘定的中苏国界线位置和岛屿的归属,除非缔约双方达成其他协议。

在界河中界线勘定以后,界河中新出现的岛屿,按勘定的界线划分,如果新出现的岛屿骑在勘定的边界线上,由缔约双方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其归属。

第八条

缔约双方同意,各类船只,包括军用船只,可从乌苏里江(乌苏里河)经哈巴罗夫斯克城下至黑龙江(阿穆尔河)无阻碍地往返航行。

航行规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