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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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每次200~500元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
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教育活动,(如:
安全宣传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11、禁止驾驶员用运营车辆搭乘客人。
12、不开英雄车,不能满目追求产值相互追赶,违者,由其自行承担所有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
13、同向行驶的空车,不得强行超车。
空车必须选择安全路线主动重车先行。
如遇重车爬坡,前车动力不足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超车,重车必须主动让线。
如发现故意占道恶意不让线的、以及强行超车的,经查证属实的。
第一次另行加处500元,第二次加处1000元,第三次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予以解聘。
14、酒后驾车第一次另行加处500元,第二次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出车条件。
3、注意听取货物、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填写出车记录表。
二、发车时
1、驾驶员上车必须系好安全带,以减少不必要的违章,缓解潜在事故可能对您造成的伤害。
2、车辆启动时,用怠速预热2至3分钟。
严禁加大油门或轰空油门以降低机械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不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车辆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转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起步
三、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乘运营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耐心、细致的处理善后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公司负责人联系接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五、车辆到目的地和回队后:
1、办好货物卸车手续,检查车辆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对车辆进行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规定位置,保证下一趟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公司负责人或车队管理人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行车单,做好其他交接工作。
4、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5、每次出车回队后必须自觉加满油,交加油本统计、考核(特殊情况除外)。
6、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负责人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货运规章制度、车况路况,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公司负责人的临时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车队司机在接到送货指令后,必须确认送货物品的细节、装货的具体地点和时间、装货的具体联系人、卸货方式、限达时间、详细收货人的资料、详细货物签收、特别收款方式、随车携带的物品及签收细节等相关内容清楚明确。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公司决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当注重节油意识。
第十八条驾驶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爱护车辆,降低各种运输成本,增加出车率,并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
第十九条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严禁搭乘其他无关人员,货箱内严禁载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第二十条严禁将所驾驶的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驾驶带病的车辆,严禁任意改变和取消车辆的结构及设施。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由驾驶员或公司安排的随行人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迅速汇报车队负责人。
驾驶员或公司安排的随行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
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负责人,在事故现场做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负责人(电话:
)。
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
如遇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车门,在事故现场做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驾驶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公司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
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对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事故真相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给予严厉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车辆维修必须报车队管理人或公司负责人批准,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果因工作业务的需要,车辆在长途运输的过程中坏损的,驾驶员必须报车队管理人或公司负责人批准维修,并配合车队管理人做好维修记录,如果是因日常维护不到位,造成的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轮胎的非正常挫伤,导致轮胎爆裂,造成损失由驾驶员承担,轮胎如正常挫伤,必须报管理人员,经认定后,有价值的进行缝补,费用由公司承担,如不报,经抽查发现不缝补的,缝补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七条因刹车水不通、用完、无刹车水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他零部件损毁的全部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有权对公司的管理等问题书面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若未涉及的事项本公司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处罚细则
第二十九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实行底薪+提成制,即按照公里数进行提成,若超限被交通警察罚款的,公司给予报销,若因为个人违章被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该费用。
不得另行向公司要求报销。
1、对一年期满不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责的予以1000元作为奖励金。
2、按照节油比例发放奖金,节油按照公司油料定额为标准,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对用油量高出规定标准的车辆,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超出的全部油费。
第三十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修理及更换费,并赔偿停车损失,情节严重的,其当月工资和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三十一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一个月内安全违规处罚金额达到1000元,年度内发生一起全责、主要事故二起、轻微事故三起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三十三条严格服从公司管理人或车队管理人的调配与管理,无故不服从调配管理得,第一次罚500元,第二次罚1000元,第三次即予以解聘,如果未造成公司损失的,发给当月工资以及信誉保证金。
如果造成公司损失较大的,扣罚当月工资以及信誉保证金。
第三十四条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安全、高效完成运输任务,严禁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及全部保证金,并予以解聘。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必须严守作息时间,不得熬夜影响第二天的行车安全,无故停班,在行驶途中玩耍,经查证属实,每次罚款200元,停班一天罚款500元。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车队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上班严禁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赌博,违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严禁拉帮结派及不利于车队的言行,严禁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不听劝阻者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后果自负,并处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和全部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
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驾驶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未经车队管理人和负责人许可,私自运输其他物资的,公司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及全部保证金,并予以辞退。
第四十一条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
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第四十二条车辆必须按时维护,正常保养,及时维修,不能盲目追求产值而将病车继续运营,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元,因不及时维修造成车辆损毁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维修费。
第四十三条驾驶员或者车队管理人私自变卖物资,或于供应商、维修商勾结、弄虚作假,有损公司利益的,公司予以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及全部保证金,并予以辞退。
第四十四条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车辆损毁的,将车辆借给他人行驶的,或车辆出问题不及时反映的,擅自处理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予以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及全部保证金,并予以辞退。
第四十五条驾驶员不按时请假,擅自离岗的,每次罚款1000元。
擅自离岗三日的,按为自动离职处理,当月工资及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十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自觉对照本条例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执行。
车队负责人:
驾驶员:
签定时间:
年月日
附驾驶员选聘条件
一、驾驶员将面面相社会公开择优选聘。
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身高1.65米以上,持A2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力达5.0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巨额欠款,经审查合格者。
四、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000元(不计息)。
五、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