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厦二装手册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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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装修日常检查改善通知书37
19.停车证样本(开发商)38
一、简介
首先,【XX大厦】热忱欢迎贵公司的加盟,并衷心祝愿贵司业务蒸蒸日上。
为确保贵司顺利有效地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我们特别编辑了这本装修守则供您参考,诚望各位在装修过程中能遵守物业管理处的各项规程,及顺利完成有关装修工程。
此手册是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制订,也是补充与完善,并非更改或取消租赁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仅属业主及物业管理处共同通过的文案,不代表任何政府意见。
如您需要,请在正常工作日的9:
00--17:
30直接与【XX大厦】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
(028)传真:
(028)。
我们会提供给您全方位的服务,全力配合贵司的装修工程。
二、释义
1.大楼/大厦-意为【XX大厦】
2.物业管理处-指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司【XX大厦】物业管理处
3.公共区域-指于【XX大厦】出租区域之外的综合设施及其周围区域。
包括地基及诸如柱、梁、外墙、下水等其它设施,地面(下)停车场、公共设施、屋顶、储藏室、机电设施(房)、共同使用的管道、告示牌、标志牌、广告牌等。
4.租户-指与业主/业主代理人签署租赁合约的承租者(公司)
5.承建商-指租户书面委托的负责装修、改造及附加工程的主要施工方和分包商
6.出租区域-指租户承租的本大厦区域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司
【XX大厦】物业管理处
三、二次装修流程
主要环节具体事项
四、二次装修前期申报所需资料明细
1.租户委托书(租户委托装修公司进行二次装修之证明书一份,租户盖公司章)。
2.装修押金付款单据复印一份。
3.(注:
装修押金建议由装修施工单位支付,如装修押金由租户支付,需在申请退还押金时提交未拖欠中心所有款项之证明书)
4.审图装修管理费付款单据复印件一份。
5.施工证工本费每张人民币:
10元施工证押金每张人民币:
10元。
6.(注:
上述费用请在入户前,至【XX大厦】财务部支付。
)
7.按有关规定递交质检审批意见的批文。
8.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需将发展商(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受益人。
请提供保单副本及保险发票复印件。
9.装潢施工在蓉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0.装潢施工在蓉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11.装修蓝图四套(包括室内平面图、天花板平面图、电力分布图、空调分布图、弱电分布图、给排水分布图(如有)、综合系统图,图纸上须盖有国家认可之设计单位图纸出图章)。
12.【XX大厦】二次装修申请表一份(须有租户的签字及盖章)。
13.【XX大厦】装修人员登记表一份(须有租户的签字及盖章)。
14.【XX大厦】室内装修保证书一份(须有租户的签字及盖章)。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一份(须有租户的签字及盖章)。
16.【XX大厦】二次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一份(须有租户及装潢公司签字及盖章)。
17.二次装修规定及《施工单位施工责任书》一份(须有租户及装潢公司签字及盖章)。
五、二次装修收费一览表
分类
内容
收费
备注
装修
装修管理费
人民币15元/m2·
月(按建筑面积)
1.最低收费5000元
2.不包括政府的行政费用
装修押金
20元/m2
1.低于1万元按1万元计收,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如在装修期内无违反条例及验收通过,可凭原收据退还押金。
垃圾清运费(建筑垃圾堆放点)
人民币5元/m2
最低收费500元
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人民币10元/人
不退还
工人出入证保证金
竣工后可凭收据退还押金
防
火
系
统
火警烟雾探测器移位
此几项费用由防火监督处指定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收费
增加烟雾探测器
火警喷淋系统移位
增加火警喷淋系统
喷淋系统及消防栓停水及恢复
消防调试
通讯
安装固定电话
根据中国电信有关标准
由租户向物业中心递交申请后向电讯部门申请
其他
申请额外电话线
人民币500元/条
每个租赁单元提供电话线6条,超出部分需额外申请。
注意事项:
1.上述各项费用标准为现行标准,遇有更改将以最新公布标准为准。
2.以上费用逾期清缴,将收取滞纳金(每月0.3%)。
3.租户未有违反规定,履约金当装修完毕及办妥相关手续时如数退还,否则将根据金额递减;
如有扣减金额大于履约金,将根据规定由租户补足差额。
4.缴费办法:
1)以现金缴付于大厦物业管理处财务部;
2)以成都通用支票缴付于大厦物业管理处;
3)以国外信证、电汇至大厦物业管理处银行帐户内;
4)以国际电汇至大厦物业管理处银行帐户内;
大厦物业管理处银行人民币帐户资料:
收款帐户银行:
收款帐户名称:
收款帐户号码:
六、二次装修递交图纸要求
1.室内平面图要求清楚显示
1.1室内平面之布置;
1.2室内地面至天花板高度,所有安放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及需改变原有
1.3隔墙的说明;
1.4任何提升地面之工程及地面装修用料、标高;
1.5摆放重型装置或设备(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及重量;
1.6各门之尺寸、材质及门框尺寸、贴面材质。
2.天花板平面图要求清楚显示:
2.1天花吊顶结构、高度及用料,任何穿越天花吊顶的间隔及施工大样图;
2.2照明灯具之位置及检修口之位置;
2.3现有消防喷淋头、烟雾感应器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2.4喉管大小与走向及弱电线路走向。
3.电力分布图要求清楚显示:
3.1主配电盘的位置,型号及等级及开关位置;
3.2室内配电线路图及电线规格,包括空调、插座及照明用电线路及相关技术参数;
3.3总配电盘、分配电盘、开关及插座之位置及规格,最大负荷计算;
3.4照明、电源及电话点位置分配;
3.5紧急电源供应点及相关负荷计算。
4.空调及通风分布图要求清楚显示:
4.1空调内机之位置;
4.2各风管及冷媒管之走向、尺寸及阀门位置;
4.3送风及回风风口位置及尺寸;
4.4空调温度/风速控制器之位置;
4.524小时空调供应的要求。
5.电力综合系统图要求清楚显示:
5.1用电负载需与中心提供开关及线径相匹配;
5.2最高用电量(电流/功率)及各个单项用电量之计算;
5.3总开关分配及控制系统图。
6.电话、电视及综合布线平面图要求清楚显示(如需要):
6.1各终端、插座之位置及数量增减之说明;
6.2弱电线路走向及规格之说明。
7.给排水图要求清楚显示(如需要):
7.1给排水管之接驳位置;
7.2给排水管道之走向及水管尺寸与材料。
8.如有隔断,请提供尺寸、材质,与顶部及幕墙的连接方式。
9.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蓉资质证明。
10.装修设计方案的审批。
10.1如租户的装修设计方案涉及中心的建筑结构、消防、空调等设备的驳接更改,应当于装修开工前七个工作日将符合国家有关专业规范标准的新增或变更的设计方案审批单提交物业管理处进行审批。
10.2审图意见仅对违反此装修守则提出整改意见,并不代表对装修方案中的设备、材料、规格及效果负责。
请按国家规定设计施工,若因此原因未能通过消防及环保检测要求的,概由租户自己负责。
注:
以上几点均为交图基本要求,如租户有《装修手册》之外的设计要求,物业管理处将依据实际情况,要求租户补充相关图纸。
【XX大厦】物业管理处
七、室内装修保证书
【XX大厦】物业管理处:
本公司为【XX大厦】楼室之租户,现籍此通知贵处,本公司拟聘请为本公司之单位进行室内装修:
一、本公司明白该承造商及其装修工人均需配戴物业管理处签发之有效出入证方可进入中心内工作。
二、本公司明白非法接驳电源、水源及乱弃装修废料于公众地方均属违例,倘若本公司重新检查接驳电源、水源、或清理该废料,愿意支付所需之一切费用。
三、本公司愿意负责该承造商所导致公众设备损坏之一切费用。
四、本公司愿意遵守以下户门装修之规定尺寸及材质:
1.双开门具体尺寸为:
门框高2170mm,门框宽1500mm。
门框贴面材料为不锈钢,门为无框钢化玻璃结构;
高度、宽度误差不得大于2mm;
原则上大门必须位于单元中间(详见附图)。
2.单开门具体尺寸为:
门框高2170mm,门框宽900mm。
门框为硬木(完成面油漆颜色见色板),门为普通木制门结构;
(详见附图)。
五、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施工现场管理不慎所引致之一切后果。
本公司明确知道在施工前后须至双流消防部门申报相关手续,并保证在室内装修结束后取得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迁入办公,如因自身引起之后果由本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本公司承诺在装修质保期内,如发现装修质量问题(包括分包之空调、喷淋、弱电、强电等项目)将自行联系施工承造商进行解决。
七、本公司明确表示愿意遵守由【XX大厦】物业管理处所定的二次装修守则全部内容、条款,并承诺在装修期间内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督促。
租户签署:
盖章:
日期: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稳定社会治安和本大厦的安全,由物业管理处(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租户及装修公司一并为为乙方)一致同意如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制,并由乙方指定___________为治安负责人,联系电话。
一、目标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保证做到房屋门窗设备牢固,贵重物品、用具妥善保管,落实值班看管制度,严密防范,不发生案件、火灾、事故等。
2.加强法制宣传,经理与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依法营业,遵守财经管理制度,过夜现金不超过限额。
财务室、更衣室等要害部位确保安全。
雇佣外来人员,必须办好暂住人口居住证,方可雇佣。
不容留人过夜。
3.要积极支持物业管理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觉接受本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发现可疑人和事主动汇报或向警方报告。
二、事项
1.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2.如变更主管人,需及时向我公司通报,新主管人应及时办好签约。
签约单位: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九、二次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楼单元(租户)二次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成都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管理处(甲方),与(租户)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公司(装修承建商)(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中心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的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乙方:
1.负责_____楼______单元乙方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设立现场安全责任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4.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
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正式或临时用电申请单,由甲方人员检查其配电箱合格后在指定开关处送电,责任界面以甲方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甲方负责,开关以下乙方负责。
若使用单元内电源,电表以后由乙方负责。
4.2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4.3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4.4乙方施工中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易燃品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烟感探头不受遮挡。
5.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平方米。
6.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打碎报警器(或拨打119)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现场当日废料应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8.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器设备电源切断。
9.乙方应严格遵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得到批准后再施工。
10.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服从,并制定安全制度。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租户)(盖章)
日期
装修承包商(盖章)
一十、二次装修规定及施工单位施工责任书
一、装修审批
1.二次装修之前,首先应当按照现行通用之政策条例(特别是“成都市消防条例”),取得一切必须之批准;
并付清所有有关费用及押金(包括二次装修管理费、装修押金、及建筑工程一切险保单副本及发票复印件)。
2.租户/装修承造商于装修前,应前往物业管理处,填妥相应的二次装修审批表格,并将装修申请表及相关的图纸、资料交与物业管理处进行审批。
3.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取得《装修许可证》,并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4.物业管理处对装修承造商的资格进行确认(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装修相关资料,在不完善及施工图审核有缺陷的情况下,不予开具施工许可证。
二、装修范围
1.不可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电路、上、下管线等;
2.不可擅自用超厚重材料进行装修;
3.不可擅自封闭或改变阳台用途(若有);
4.不可擅自改变原有门、窗的规格及墙面装饰。
5.不可擅自破坏外貌的统一美观。
三、装修施工规定
1.户门装修规定尺寸及材质:
双开门
单开门
门框高度
2170mm
门框宽度
1500mm
900mm
门材质
无框钢化玻璃
普通木制门
门框材料
不锈钢镜面
硬木(完成面油漆颜色见色板)
进户大门高度、宽度误差不得大于2mm。
2.请提供与中心幕墙连接之隔断连接详图,该连接必须是柔性连接。
本大厦中央空调为整层顶回风设计,因此单元分隔断不得到顶,否则将影响风平衡(整层的回风量),造成冷暖不均匀。
隔断不得设计、安装在玻璃中间,只能是以玻璃框架连接处为分割线。
3.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制、空调内机及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修孔。
所有木制吊顶必须涂上防火漆。
4.单元内的窗帘必须采用物业管理处统一要求的颜色、款式和防火、阻燃性,并由指定的承包商供货安装。
5.业户使用气焊或电焊前,必须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证”,原则上不同意使用电焊。
6.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规定配置有效且合格的灭火器材,每50平方米配备灭火器一只。
7.施工人员必须持本岗位有效上岗证和操作证。
8.配电箱、开关、插座应移到适当的位置,以便使用和维护。
信息点的连接不应绞接和焊接。
9.插座电源线的截面≥2.5mm2.。
10.提交施工图纸审核的同时,租户需提供单元内的用电负荷。
11.为了保证公共区域及单元内原设施设备的完好,严禁私自拉设电源,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严禁擅自在公共区域施工及损坏设施设备,否则一切后果由租户负责。
12.为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大厦各系统功能的完好,大厦内的消防喷淋、报警、应急广播系统及强电、空调、给排水系统等如须接入大厦主系统的部分工程,原则上不能由租户自行施工,由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承建商施工,但是租户承担所有施工费用,物业管理处将对承建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如若擅自接入的,物业管理处将责令其退场,对于造成大楼及其他租户损失的,物业管理处将对该单元及装修队伍追索赔偿。
13.任何驳接、改动、增加设施设备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效果图和质保书及恢复原状承诺书,在得到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4.地插座必须选用符合安全规范的,并加漏电保护开关。
立柱承重墙上不允许安装任何电气设备。
空调室内机电源线请独立放进该单元内的专用,导线采用2.5mm2三芯塑铜护套线。
四、装修注意事项
1.装修承造商与物业管理处签定装修施工责任书,在装修审批同意后领取二次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方可施工。
2.所有施工必须按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之方案进行,如需更改,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处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改。
3.装修人员必须至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大厦单元内装修。
办理时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1寸免冠照片一张,并交付工本费10元/张,押金10元/张。
特殊工种的,需带好该工种的操作证复印件。
物业管理处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大厦。
4.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至下午18:
00,在此期间禁止一切噪声施工及异味施工。
5.异味及油漆施工时间必须在施工前至物业管理处填写油漆/异味施工申请单,施工时间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同时对相邻隔墙、门及空调出风口、回风口进行保护、隔离,以免气味通过上述部位外泄,影响其他租户。
如需开窗通风可至物业管理处提交开窗申请。
施工结束,需保持单元密封,防止油漆味散至公共走廊和其他单元。
6.如超过日常装修时间,需要加班装修的(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国定假日),应提前至物业管理处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装修。
夜间加班装修不可超过晚上24时。
严禁施工人员留宿在大厦单元内。
施工单元申请加班施工,施工人员必须登记,并必须佩带施工证和携带身份证以便我处管理员巡查。
7.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及运送货物,只能使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载货电梯及通道,并不得损坏中心的装饰设备,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将向有关租户/装修承造商追讨赔偿。
运送货物需使用货梯的,必须提前至物业管理处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8.施工方需对施工途径区域的公共部位及货运电梯前室的墙、地面进行设施、设备保护。
9.租户/装修承造商应负责单元装修人员的管理。
A)装修人员必须衣着整齐;
B)不得在公共区域赤膊露体;
C)不得在非工作区域逗留(只能在出入证上指定的装修楼层活动和使用指定的洗手间);
D)不得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严禁在中心公共区域及施工单元内抽烟、喝酒、吃饭;
E)不得随地大小便;
F)保证楼道清洁,不乱涂、乱画等。
如因此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处有权向有关租户/装修承造商追讨责任及赔偿。
10.消防通道及消防栓等处不得堆放垃圾或杂物。
每天装修工程完毕后应将垃圾搬至中心指定的垃圾堆放处(淡水路门岗处),所有垃圾必须袋装化。
如发现垃圾堆放不到位,通知相关租户/装修承造商后,仍未做出清洁安排的,物业管理处将安排清洁公司清理,但有关清洁费用将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11.施工垃圾清运须在18:
00时以后方可运输,必须袋装化。
12.施工人员公共洗手间使用前的设施设备确认。
13.装修期间注意防火安全,遵守消防条例。
A)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确定防火责任人,制定防火责任制度。
每天下班前检查施工区域有无关闭电源,有无遗留火种,并将可燃物清出现场。
B)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每50平方米配备灭火器一只。
C)施工动火,必须提前48小时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D)各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焊工,负责施工时的用电、用焊作业。
E)各租户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有责任,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人员遵守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及消防条例。
F)在建筑装修中使用装饰材料(可燃材料)不得超过整个墙面面积的10%。
14.装修期间,如开设门洞的,装修承造商须将单元门洞用临时门自行封闭,以保证安全。
否则任何损失,由租户/装修承造商自负。
15.装修完毕须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再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退还装修押金。
否则一切后果由租户自负。
16.所有施工材料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及环保规定之材料,若不因采用上述材料而造成怠工或返工,物业管理处概不负责。
17.施工期间产生粉尘应将烟感遮挡,当天施工结束,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检查,拆下烟感遮挡物,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8.施工期间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指定区域堆放并由专人看管。
物品存放以当日使用量为限。
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不得过夜。
施工单位每日离场前,需通知物业管理处,由管理员确认无任何易燃物品存放后,方可离去。
19.装修完毕后需对装修场地进行清洁,包括设施、设备的清洁(如温控开关、空调内机过滤网等。
)设备设施的清洁由物业管理处指定承包商负责,清洁费由装修公司承担。
20.装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装修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
否则,任何后果由租户/装修承造商负责。
物业管理处有权让违反规定的装修承造商停止施工。
21.于上述二次装修规定物业管理处有其解释权和更改的权利。
五、处罚规定
1.没有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勒令停止施工,罚款RMB200元,同时需立即补办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
2.不配置灭火器或使用过期灭火器的,罚款RMB1,000元,并立即予以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