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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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交通事故、维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
2、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国家监察和行业管理。
3、施工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进入施工现场。
4、按照(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配备齐全的安全装置,不带病作业,不超负荷使用,不在机械运转中保养,严格执行(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5、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脚手架严禁钢、木、竹混搭,且应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7、严格执行(JGJ80-91)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在高空作业时,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滑鞋,严禁打闹嬉戏和酒后上班。
8、职工进入工地前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建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9、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成立安全生产小组,由负责人为组长,按(JGJ59-2011)标准检查,做好文明施工。
10、进入施工作业人员,不论任何人违反各项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活动的各项制度,使全体职工自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之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教育的资料,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的防护知识,各种防护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各种严禁的事项,并经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殊作业的工种必须针对本工种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并按期进行复审。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或调换新的工作岗位时,必须进行对操作人员的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山岗操作。
5、项目部每月组织职工学习一次,并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批评和处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6、季节性施工、节假日前后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也可采用宣传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组织作业人员观看录像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并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增加检查的密度。
施工班组做到每天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2、检查的内容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按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进行填写。
脚手架搭设、三宝一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塔吊、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情况、生活设施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分别进行检查。
、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以及工地安全检察、事故分析会等安全生产活动的记录。
、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进行各自侧重的检查。
、定期的派专人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维修。
、检查脚手架是否按方案及规范等搭设安装。
3、检查的方法
、采取周查制、不定期制、巡查制、班组自查制、自我防护制等多种形式进行按全检查。
、周查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员、施工员等参加,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不定期的由专职安全员组成,电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及有关人员参加,对脚手架、塔吊等各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专职安全员每天在施工生产第一线巡回检查,发现有违章现象,要求立即整改,直到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班组自查,每天各班组长在上岗前,首先检查所属施工部位安全设施的状况,三宝一器的使用情况,操作中查职工的安全意识,下班查安全用品的回收和整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可靠有效。
、职工自我检查所在的工作面有无隐患,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轻重急缓列出。
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为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做好检查记录
四、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接受施工管理人员对于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2、班组成员应认真接受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人参加学习,熟练并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预防能力。
3、班前应做好上岗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
岗位周围作业环境;
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班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和施工特点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5、每周由班组长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活动,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分析、评比。
6、班组应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具体落实,责任到岗。
7、建立、健全班前安全活动台帐,对安全生产内容应详细记录。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有:
架子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起重司机、信号指挥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司索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工种。
3、施工过程中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年检和复审,如果资格证书超过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时,没有进行复审,则该工种证视为无效上岗证。
5、项目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证号码、上岗证发证部门、有效期年限和复审情况,可以监督项目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6、为更好地执行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地上必须实行挂牌上岗,便于管理。
六、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
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拆装,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
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建筑起重设备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
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体)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2、专项方案编制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部工程部为主责部门,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为配合部门。
3、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
3.2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3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3.4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3.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3.6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3.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4、专项方案的审核应根据工程危险性大小实行分级审查,并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公司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一般项目和规模较大项目两类,具体范围参见附录一、二。
5、专项方案的分级审核具体规定及审查流程如下:
5.2一定规模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项目经理批准,总公司管理部门审核和总公司总工审批后,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5.3根据建质[2009]87号要求,专项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通过专家论证后报总公司管理部门审核和总公司总工审批后,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方可实施。
5.4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重新审核。
6、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项目部(指挥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8、项目总工程师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9、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部(指挥部)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项目范围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项目范围
附件一
基坑支护、将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或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除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其支撑体系
(一)高度超过的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