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总 则Word文件下载.docx
《2 总 则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 总 则Word文件下载.docx(4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 总 则Word文件下载.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10/eb48b9fd-fed7-4f60-b357-d6aaa70c77bc/eb48b9fd-fed7-4f60-b357-d6aaa70c77bc1.gif)
进度控制
费用控制
1.6.2准备阶段工作流程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核查开工条件
检查质量保证体系
组织施工监理交底
参加设计交底
组织图纸会审
审批基准点复测
审批地面线测量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审批工程单位划分
1.6.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分项工程开工准备
审
批
施
工
方
案
核
查
机
械
设
备
检
质
保
体
系
复
测
量
放
线
程
材
料
监理过程控制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完工质量验收
签发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6.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确定工期控制目标
审批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审批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审批总体工程进度计划
审批月进度计划
核查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计划实施
进度滞后时采取弥补措施
计划、进度差分析
严重滞后时调整进度计划
1.6.5施工阶段费用控制工作流程
费用控制准备工作
额外费用的确定
费用索赔的确定
工程变更费用确定
组织地面线上测量
监
理
计
支
付
系
清
单
算
现场工程量确认
组织土方横断面测量
颁发计量支付许可证
分项完工结算计量
中间计量
中期支付
月度汇总
交工结帐
1.6.6工程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工作流程
参与交工验收
受理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审批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
受理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监督计划实施
交工结算
资料移交
工程监理报告
提交检查报告
最终检查和评价
管理职责
2.0监理工作管理与实施
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本工程监理工作在项目处的统一组织下实施与开展。
承接本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办可以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可根据需要设置监理组,驻地监理办是总监办的派出机构。
2.1项目处与总监办职责
2.1.1项目处主要职责
2.1.1.1作为建设单位对五环路二期(A段)暨四期丰台段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一个机构,全面负责五环路二期施工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
2.1.1.2负责对总监办监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2.1.1.3负责做好开工前工程管理准备工作和技术管理准备工作。
2.1.2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主要职责
2.1.2.1在建设单位的项目处领导下,负责并开展所辖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2.1.2.2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配备监理人员,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下属机构。
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做好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工作。
2.1.2.3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以便更周密的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控制,同时起到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工作操作的作用。
2.1.2.4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监理工作实施起到指导作用,可操作性强。
2.1.2.5监理工程师应将监理规划向承包单位进行交底。
2.1.2.6监理实施细则可针对专项控制工作进行编写。
明确规定控制目标,控制标准,控制程序,控制手段,监理工作标准等。
2.3项目处与总监办划分
2.3.1施工准备阶段
2.3.1.1设计交桩:
项目处负责组织实施交桩,总监办接桩复核无误后向承包人交桩。
2.3.1.2导线测量复核:
总监办复核并检查承包人的导线测量资料并报项目处备案。
2.3.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总监办负责审批,报项目处备案。
2.3.1.4第一次工地会议:
总监办组织,项目处参加。
2.3.1.5原始地面线测量:
总监办负责,与承包人共同实施,报报项目处备案。
2.3.1.6开工前准备工作检查:
驻地办负责,总监办核查。
2.3.1.7总体开工审批:
总监办审批,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2.3.2质量工作
2.3.2.1开工审批:
①分项开工:
驻地监理办负责审批一般分项开工申请,总监办审批重要分项开工申请。
各个单位工程的第一分项工程必须报项目处备案。
2.3.2.2工程验收:
①工序验收:
驻地组负责,驻地办抽查。
②分项验收:
驻地办负责,总监办参与并核查。
③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评定:
总监办负责。
2.3.2.3图纸会审:
总监办负责,组织驻地办共同负责。
2.3.2.4过程控制:
2.3.2.5材料审批:
①一般材料:
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批。
②重要材料(C50以上砼,斜拉桥拉索及球铰、伸缩缝、钢梁预制、防水材料、沥青砼)由总监办审查,项目处批准。
③现场材料管理:
驻地监理办负责,总监办检查。
④重要材料准入管理:
驻地监理办审查,报总监办审核,项目处审批。
2.3.2.6施工方案:
1一般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驻地监理办审批,总监办检查。
②重要分项工程方案:
〔基桩;
大型结构排架、模板;
大型砼结构(如桥台、箱梁、叠合梁)的浇筑;
预应力筋张拉;
钢梁预制;
大型预制构件的吊装;
顶管施工;
斜拉桥索塔、转体施工等〕驻地监理办审核,报总监理办审批。
2.3.2.7测量复核:
驻地办负责工序验收的测量复核并审批,总监办检查。
水准、导线、中线位置、分项验收的测量复核由总监办负责并批准。
2.3.2.8旁站:
驻地组负责,驻地办检查。
2.3.2.9质量事故:
①一般事件:
驻地监理办负责,总监办检查并备案。
②事故:
总监办负责处理方案,报项目处审查批准。
2.3.2.10工程资料:
驻地监理办负责检查管理,总监办指导、检查。
2.3.3计量与合同管理
2.3.3.1计量支付:
驻地监理办审查,总监办审批。
2.3.3.2现场计量:
不适宜材料换填由承包人、驻地监理办会同项目管理处代表现场确认,超过500m3的,由承包人、监理办会同项目管理处主管部门现场共同确认,选料回填由项目管理处主管部门确认。
2.3.3.3变更费用:
按项目管理处确定的变更规定程序执行,总监办审查,报项目处审核批准。
2.3.3.4索赔立项和费用:
驻地监理办审查,总监办评估,报项目处审批。
2.3.3.5土方量计算:
驻地监理办审批,总监办核查。
2.3.3.6分包审查:
驻地监理办审核,报总监办审查批准。
重要材料按分包管理,报项目处备案。
2.3.3.7清单管理:
总监办负责,报项目处备案。
2.3.4进度控制
2.3.4.1总体计划:
驻地监理办审查,总监办审批,报项目处备案。
2.3.4.2阶段计划:
总监办审查,项目处审批。
2.3.4.3月计划:
2.3.4.4周计划:
驻地监理办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2.3.5信息工作
2.3.5.1周报:
总监办负责编制监理周报,驻地办负责编制所辖标段的监理周报报总监办汇总。
2.3.5.2月报:
总监办负责编制监理月报,驻地办负责编制所辖标段的监理月报报总监办汇总。
2.3.5.3统计:
总监办按项目处要求开展并提供工程实施全面统计资料。
2.3.5.4文件往来:
按监理规化的有关要求执行。
2.3.5.5监理资料归档:
总监办负责,按项目管理处要求实施。
2.3.5.6工程竣工资料:
驻地监理办负责,按项目管理处要求实施,总监办检查、指导与验收。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3.1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工程师进场以后,监理办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认真分析其特点,掌握控制重点和难点。
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消除,对应进行纠正的问题,书面报项目管理处。
3.1.1熟悉合同条件
a)业主、承包人和监理的合同关系;
b)合同条款所赋予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c)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
d)专用条款中的特殊规定和处理原则。
e)掌握合同文件的先后解释顺序。
3.1.2熟悉合同图纸
在熟悉合同图纸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仔细进行下列项目的审核。
如发现问题应书面及时上报项目处或根据项目处授权报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解决。
a)合同图纸签认手续是否齐全;
b)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c)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用与现行规定的相符性;
d)地基与基础的设计与地质勘测报告的符合性;
e)合同图纸中指定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
f)合同图纸规定采用的施工工艺与现行规范、规程的符合性;
g)图册在设计说明、坐标设计及各专业设计之间的矛盾之处;
h)原有设计是否有明显导致投资增加的项目;
i)设计是否有特殊工艺和材料要求;
j)图纸中的工程数量是否准确。
3.1.3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a)清单栏目的划分以及其所涵盖的工程细目;
b)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是否与合价相符;
c)合价的累计是否与总价相符;
d)计量依据、计量原则和通用计量方法;
e)清单数量准确性。
3.1.4熟悉技术规范
a)工程项目的范围和主要工程内容;
b)材料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
c)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
d)监理验收和审批程序;
e)工程量计量方法。
3.1.5熟悉施工现场
a)图纸标准是否与现场一致;
b)施工便道及其修建情况;
c)施工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情况;
d)料源情况;
e)现场挖探情况;
f)控制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
g)现场试验室建设情况等。
3.2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3.2.1监理规划内容
a)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名称、建设环境、项目等级、主要设计指标、主要工程数量、工程投资、工程特点、难点和重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督单位、总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
b)监理工作依据
c)监理工作服务范围
d)项目控制目标:
质量目标、工期目标、费用目标、监理工作目标。
e)监理一般控制措施:
体系措施、预控措施、指令措施、全过程监督措施、程序控制措施。
f)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分解、质量控制阶段划分、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g)费用控制:
费用控制目标分解、费用控制阶段划分、费用控制要点、费用控制程序和费用控制措施等。
h)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目标分解、进度控制阶段划分、进度控制要点、进度控制程序和进度控制措施等。
I)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原则、管理重点、管理要点、管理程序和管理措施。
j)信息管理:
沟通和反馈的管理。
包括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进度,质量费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反馈和传递的管理,及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有关管理单位的信息的接收和反馈。
k)工作协调:
对不同承包单位,相关建设单位和周边单位的关系协调。
包括协调原则、协调重点、协调要点、协调程序和协调措施。
l)监理组织机构:
组建原则、组织形式、职能部门或岗位设置、人员构成、部门职责划分、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人员进场与退场计划等。
m)资源配置:
按照合同要求,监理在办公、交通、通讯、试验与检测、生活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及其进退场计划。
n)监理细则编制计划及监理办工作制度:
主要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信息与资料管理制度、监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等。
o)监理的内部管理:
监理工作通病及其预防控制措施、监理工作的内部考核管理办法、监理工作纪律等。
3.2.2监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程序
a)在委托监理服务合同签订28天内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限内,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项目监理工作规划。
b)监理规划编制的总体原则是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程序合理、制度键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控制有力,既有创新精神,又具有较强的项目现实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严禁照抄规范。
c)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项目管理处前批准备案。
经批准的监理规划,是进行项目监理控制的总纲领,应下发下属监理部门或监理工程师贯彻执行。
d)未经项目处批准,总监办不得就监理规划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本身发生实质性改变或项目管理处认为原定的内容不适合,监理办应及时进行修订,并报项目处审批同意后实施。
3.2.3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编制与审批
a)对于大型或重要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管理处的要求,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
b)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一般应写明工程概况、控制目标、控制重点、控制要点、控制措施和验证措施等。
c)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处同意后执行。
3.3参与设计交底
3.3.1组织
项目处组织实施设计交底工作。
设计交底工作前承包人应组织技术、质量和计量等相应人员完成图纸会审驻地办负责检查并报告总监办。
监理在独立进行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同承包人共同就图纸会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议,达到共识,以便交底时解决。
原则上不允许承包人尚未进行图纸会审就安排设计交底工作。
设计交底应由设计代表、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控负责人、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参加。
3.3.2主要内容
a)设计代表介绍设计构思、工程地质、水文、主体结构、主要设计指标、采用的设计规范、施工要求、施工注意事项等。
b)设计代表回答或澄清承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问题。
c)编制设计交底记录,设计代表、业主代表、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代表予以签认。
符合设计变更要求的,还应按设计变更手续办理。
3.4参与监督交底
3.4.1项目处组织负责监督交底工作。
监督交底由项目处、政府监督代表、承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3.4.2主要内容
a)监督代表介绍监督方案。
b)监督代表回答或澄清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
c)编制监督交底方案,与会代表签字。
3.4.3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合同号的整体控制目标为对象进行编制,承包人进场后重新编制。
a)文字说明:
描述工程概况(地理位置、工程地质、当地气候条件、水文条件、主要设计指标等)、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总体部署、质量要求、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施工用水、用电、道路交通的解决方案、地面、地下障碍物调查等。
b)施工平面布置图:
注明主要构造物、施工便道、生活区、料场、拌和场、仓库、机械停放场所,临时占地位置等。
c)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从整体安排和重要阶段安排上都要符合施工合同对工期的规定。
工期目标(说明工期总目标和阶段性工期目标)、时间计划(用网络图和横条图两种形式绘制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切实按照指导施工的原则表示出主要施工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
在网络图中要明显表示出关键线路,注明各个工序的时间参数。
按照关键线路确定的工期必须符合合同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的要求。
计划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季节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要预留足够的动员、清场时间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对各有关事项的审批、验收、签认时间)、
费用计划(根据总体时间计划安排,计算出每工程月拟完成的工作量,用“S”图的形式绘制资金流转计划)、工、料、机计划(根据总体时
间计划,用直方图的形式表达出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主要机械设备在合同期内的计划安排。
人员安排必须充足,主要工程材料必须落实,主要施工机械必须配套,以满足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3.4.4审查承包人交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将按市政工程要求进行。
每个合同号均包括多项交工单位工程,不论是从交工单位工程施工管理的角度,还是从工程资料归档的角度,都需要按单位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交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有:
工程平面布置,工程
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和横条图计划),主要工序或部位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主要施工设备选用,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质量保
证体系,质量控制目标和质量目标分解,创优计划,人力、材料、设备计划,材料见证计划,资金使用计划,交通导改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地下拆迁解决方案等。
交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得到承包人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总监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对交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并报项目处备案。
各合同号的交工单位工程项目的确定将按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和项目管理处对竣工资料的管理规定执行。
3.4.5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要点
a)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b)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
c)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
d)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e)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证明材料;
f)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g)专项施工设计是否全面、可行、合理、先进;
h)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进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是否协调。
控制办法按“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执行。
3.5验收承包人施工定线
监理办参加项目管理处组织的设计交桩工作,并独立完成导线点复测工作。
在此基础上,审查承包人的导线复测工作成果。
本工程中,承包人应提出自己的测量控制方案,在完成施工定线后,监理办对测量控制方案和施工定线放线工作进行复测验收,符合
要求后予以批准使用。
3.6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原始地面线测量是土方工程量计量的基础依据,承包人应在地面
现况未被扰动前完成地面线测量工作。
总监办组织有关人员独立完成地面线测量工作,并与承包人的地面线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对照,双方地面线测量结果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的,将以监理测量结果做为土方计算的依据。
若本工程准备阶段时间紧张,将组织监理与承包人共同完成地面线测量工作。
3.7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
在具备条件之后,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的合理时间内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将按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占用工程场地情况进行检查。
对建设单位难以按进场计划进驻的工程场地,监理将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做出合理安排,并对施工安排做出合理的调整。
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人尚未开始施工或尚未进行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渣土等,由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工程费用也不予认可。
3.8检查承包人施工环境调查工作
施工环境调查是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基础工作。
施工环境调查包括周边社会环境和地理环境内容,还包括地上障碍物和地下障碍物情况。
此项工作必须具体、细致、数据准确。
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完成施工环境调查报告,监理对报告内容要进行现场核查。
3.9单位工程划分
3.9.1总体开工以前,各承包人根据五环项目管理处下发的《北京市五环路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工序的划分办法》对所辖工程进行交工单位工程确定和评定,单位工程划分,详细列明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及涵盖关系,报总监办审批。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作为将来申报和审批开工申请、进行工程交工质量评定和信息统计的依据。
3.9.2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工程单位划分之前,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
3.9.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须报项目管理处备案。
3.10施工监理交底
3.10.1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总监办应组织施工监理交底。
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计量负责人、统计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和有关监理人员参加。
3.10.2施工监理交底主要阐述合同文件赋予业主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详细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
3.11检查承包人自保体系
3.11.1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要求
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应以质量自保为目的,以质量自检为手段,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我控制与调节,使监理首次验收合格率达到85%以上。
a)配备足额的合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和技术工人;
b)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约束与激励机制;
c)建立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工地试验室和现场砼试件养生室;
d)配备足够数量、满足工程需求的仪器和设备。
3.11.2承包人自保体系的审批要点
a)各类人员的资质、资历和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b)质量保证体系各职能部门职能划分和工作流程是否清楚;
c)质量保证体系总负责人是否明确,并在质量问题上具有否决权;
d)工地试验室和养生室是否满足工程需求;
e)仪器设备是否与工程需求相适应。
3.11.3承包人自保体系的核查程序
a)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总体工程开工前,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将自保体系建立、运行和约束的有关文件,书面报告驻地监理办。
b)驻地监理办在收到上述报告之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c)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合格的,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
3.12检查材料和机械设备
3.12.1材料质量控制工作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控制重点是检查承包人材料报批准备工作。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提交总体材料采购计划(含构件采购)和材料试验计划,材料见证计划。
材料准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准供资质,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
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在申请审批时,必须留出满足监理进行材料质量验证的时间。
3.12.2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