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班强化讲义可编辑doc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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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考人数为万由于考试场次的安排增加必将导致题库内容的进一步扩充复习难度和考试难度都会有所增加考生需要全面复习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考前考后是骗子活动频繁的时期世上哪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请大家相信老师相信自己勿信谣言!

人生难得几回搏《经济法基础》的内容虽多但考题不难努力一回让自己的人生不留遗憾!

第一章总论

【复习方向】

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核心考点集中于第二部分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其中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考点应注意在选择题中以小案例形式考核并注意对比各解决途径的程序。

【考点透析】表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具体内容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表二、法律关系要素具体内容主体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国家 内容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表三、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周岁(<)ldquo完全不能rdquo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周岁以上不满周岁(leX<)ldquo不能完全rdquo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周岁(ge) 周岁以上不满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leX<) 表四、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类别举例适用范围物如土地、机器、货币、电力不包括活人身体常见于物权关系行为如运输行为、给付行为常见于合同关系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名称肖像、名誉公民的人格常见于人身关系智力成果如发明、著作常见于知识产权关系

【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就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合同关系认定为物。

表五、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行为(合法性)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表六、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名称规律宪 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 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timestimes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 timestimes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ldquo地方rdquo人大及其常委会 timestimes地方timestimes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ldquo上位法rdquo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timestimes办法timestimes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timestimes地方timestimes办法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表七、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矛盾双方裁判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 国务院法律与行政法规不一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制定机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副:

国务院主: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八、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记忆口诀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法成不成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诚实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祖国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目的是为了开公司表九、经济仲裁程序内容适用范围适用ldquo平等主体rdquoldquo合同纠纷rdquoldquo财产权益纠纷rdquo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效力()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ldquo前rdquo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ldquo法院rdquo裁定()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ldquo前rdquo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和解亦可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ldquo签收后rdquo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ldquo作出之日rdquo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表十、民事诉讼程序内容适用范围ldquo平等主体rdquoldquo财产关系rdquoldquo人身关系rdquo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回避制度()开庭并公开。

【注意】适用一审终审制的案件:

简易小额诉讼非诉讼民事案件【注意】ldquo证人rdquo不适用回避制度【注意】法定不公开:

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注意】意定不公开: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注意】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地域管辖普通一般情况被告住所地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身份关系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身份关系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注意】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rarr经常居住地特殊()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

【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ldquo被告住所地rdquo法院管辖专属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

【注意】不动产租赁合同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协议适用范围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协议法院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关地点【注意】协议管辖排除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但不能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共同ldquo立案在先rdquo原则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ldquo知道或者应当知道rdquo之日起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ldquo权利被侵害rdquo之日起年【注意】超期丧失ldquo胜诉权rdquo(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注意】当事人不能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中止适用情形客观原因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ldquo最后个月内rdquo法律后果ldquo暂停rdquo至障碍消除之日起满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适用情形主观原因法律后果从中断终结时起ldquo重新计算rdquo不适用()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ldquo不动产rdquo物权和ldquo登记的动产rdquo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调解一般民事案件可以调解行政案件不能调解特殊民事案件:

适用ldquo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rdquo的案件ldquo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rdquo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ldquo不得调解rdquo(注意与ldquo离婚案件rdquo区别)行政案件:

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调解判决一审ldquo送达rdquo之日起ldquo日内rdquo不上诉生效二审终审判决强制执行判决裁定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一审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调解书其它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表十一、行政复议程序内容复议范围复议事项()行政机关作出的ldquo具体rdquo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ldquo规定rdquo(不包括规章)可以ldquo一并rdquo提出ldquo附带审查rdquo排除事项()行政处分()对民事纠纷作出的ldquo调解rdquo()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程序申请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ldquo日内rdquo书面、ldquo口头rdquo申请均可可同时申请ldquo赔偿rdquo复议机关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俩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注意】参加人不包括复议机关【注意】不收费【注意】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复议决定()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可采用ldquo听证rdquo方式审理)()举证责任倒置(由ldquo被申请人rdquo承担)()答复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ldquo日内rdquo法律规定少于日的除外情况复杂可以延长延长期最多不超过ldquo日rdquo()决定种类:

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复议决定书ldquo送达rdquo生效表十二、行政诉讼程序内容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ldquo具体rdquo行政行为不受理()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ldquo县级rdquo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地域管辖一般情况ldquo最初rdquo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经过复议的ldquo也rdquo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特殊情况ldquo不动产rdquo不动产所在地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ldquo不适用调解rdquo(补偿、赔偿、自由裁量除外)

【注意】起诉时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ldquo个月rdquo一审判决时间自受理之日起ldquo个月rdquo内作出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ldquo日rdquo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ldquo日rdquo内不上诉表十三、法律责任责任种类内容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种类期限数罪并罚管制个月以上年以下最高年拘役个月以上个月以下最高年有期个月以上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年的最高不能超过年总和刑期在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年无期 死刑不是罪大恶极可以缓期年执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年新增的本章难度在各章中垫底总复习阶段请重点把握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具体要求及违法会计法律制度的处罚规定考试中应尽量做到不丢分。

【考点透析】表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要点内容概念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文件的ldquo总称rdquo会计关系主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法律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计法》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ldquo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工作管理rdquo的制度表二、会计工作管理管理原则统一领导ldquo国务院财政部门rdquo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ldquo县级rdquo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责任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注意】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但不要求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表三、会计核算核算要求具体内容基本要求依法建账根据ldquo实际发生rdquo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伪造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无中生有)变造在原有基础上改变手段是涂改、挖补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不得ldquo随意rdquo变更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所有单位ldquo应当rdquo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境内外资企业可以ldquo同时使用rdquo一种其他文字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核算内容款项、有价证券财物债权债务资本、基金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财务成果会计年度公历月日起至月日止本位币一般单位人民币特殊单位日常核算选定一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报告折算为人民币会计信息处理流程关于依据在会计信息处理流程中前一环节是后一环节的依据但必须有ldquo审核rdquo二字才能判断为正确原始凭证违规处理不真实、不合法:

不予受理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

退回要求更正、补充错误更正不得涂改有错误由ldquo出具单位rdquo重开或者更正并加盖ldquo出具单位rdquo印章【注意】ldquo金额rdquo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记载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账簿错误处理按规定办法更正并由ldquo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rdquo在更正处盖章对账包括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实核对、ldquo账表核对rdquo【注意】用ldquo账簿记录rdquo去核对财务会计报告构成四表、一注、一说明对外提供()编制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ldquo须rdquo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应ldquo一并提供rdquo()接触人员在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应对其内容保密表四、会计档案要点内容包括内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属于其他会计档案()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不属于会计档案管理程序仅保存电子档案条件()来源真实以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电算化系统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能防止被篡改()已备份()非需永久保存或有重要价值临时保管一般情况:

可由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一年特殊情况:

应经档案机构同意最长不超过三年【注意】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由ldquo会计机构rdquo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外借借出单位:

因工作需要或国家规定可以外借须严格办理手续借入单位:

妥善保管、按时归还保管期限分类:

永久和定期定期保管期限:

年、年起算日期:

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年凭证、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年其他财务报告、调节表、对账单、纳税申报表销毁程序ldquo档案机构rdquo编制销毁清册ldquo单位负责人、档案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及档案和会计机构的经办人rdquo销毁ldquo前rdquo在销毁清册上ldquo签署意见rdquorarr由档案机构会计机构(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rarr销毁后ldquo监销人rdquo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ldquo签名或盖章rdquo不得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表五、三类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监督种类主体对象内部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本单位经济活动外部监督政府监督(主要监督人)财政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ldquo县级rdquo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各单位会计工作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会计资料社会监督(主要监督人)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委托单位经济活动单位和个人检举违法行为表六、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要点内容内部控制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措施企业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运营分析、绩效考评行政事业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内部授权审批、会计控制、财产保护、预算、归口管理、单据、信息内部公开不相容职务政府监督监督内容()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注意】没有对ldquo税rdquo的监督查询权ldquo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rdquo可以向被监督单位的往来单位和金融机构ldquo查询rdquo有关情况审计报告要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审计意见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报告日期【注意】不包括ldquo说明段rdquo、ldquo强调事项段rdquo、ldquo其他事项段rdquo等报告类型标准报告不含ldquo说明段、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其他任何修饰性用语rdquo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标准报告带ldquo强调事项段rdquo或ldquo其他事项段rdquo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ldquo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rdquo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ldquo所有重大方面rdquo按照适用的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保留意见无论是否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错报影响重大但ldquo不具有广泛性rdquo否定意见ldquo能够rdquo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错报影响重大且ldquo广泛rdquo无法表示意见ldquo不能rdquo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错报影响重大且ldquo广泛rdquo表七、代理记账要点内容行政许可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其他单位经ldquo县级rdquo以上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ldquo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rdquo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业务范围ldquo审核rdquo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双方义务委托方ldquo填制或取得rdquo原始凭证并及时提供专人负责ldquo日常rdquo货币收支保管以及处理代理记账机构退回要求按规定ldquo更正、补充rdquo的原始凭证代理记账机构遵守法规按委托合同办理业务保密拒绝违法要求解释有关问题表八、会计机构及会计岗位要点内容机构设置依据ldquo会计业务rdquo的需要会计岗位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报表、稽核、会计电算化、ldquo会计机构内rdquo的会计档案管理、出纳、会计核算设置要求按需设岗可以ldquo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rdquo内部牵制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建立轮岗制表九、会计人员要点内容任职资格一般人员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机构负责人会计师ldquo或rdquoldquo年rdquo工作经验总会计师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五年见ldquo本章表十及表十一rdquo一辈子ldquo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rdquo被依法追究ldquo刑事责任rdquo回避制度具体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直系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配偶亲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工作调动、离职、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监交一般会计人员rarr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rarr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ldquo签名或者盖章rdquo()移交清册ldquo一式三份rdquo()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ldquo不得自行另立新账rdquo责任ldquo移交人员rdquo对所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会计专业职务高级职务正、副高级会计师中级职务会计师取得ldquo中级rdquo资格符合其他规定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取得ldquo初级rdquo资格(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满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满年、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担任会计员满年)会计员继续教育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的ldquo会计人员rdquo学时要求每年累计geldquo学时rdquo专业科目ge总学时的ldquordquo表十、十项违法会计行为及其行政责任违法行为行政责任()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罚款(单位~万元个人~万元)()给予行政处分(公务员)()会计人员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情节严重)()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账簿或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不依法设置账簿()私设账簿(账外账、小金库、两本账)()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和记账本位币()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注意】与ldquo税rdquo有关的不属于违法会计行为表十一、其他违法会计行为及其行政责任违法行为行政责任伪造、变造会计资料()通报()罚款(单位~万元个人~万元)()给予ldquo撤职直至开除rdquo的行政处分()会计人员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罚款(~万元)()给予ldquo降级、撤职、开除rdquo的行政处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给予行政处分补救措施:

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表十二、违法会计行为的刑事责任违法行为刑事责任十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个人犯罪:

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同个人犯罪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表十三、会计职业道德要点内容道德与法律联系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吸收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注意】道德是对法律的重要补充法律是道德的ldquo最低rdquo要求区别性质(他律、自律)作用范围(外在客观、内外兼修主观)表现形式(成文、成文不成文)实施保障机制(强制、一定的强制性更多靠自觉)评价标准(法律、道德)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

()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一身正气客观公正()端正态度、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如实反映、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ldquo熟悉rdquo准则。

()ldquo坚持rdquo按准则工作。

()发生道德冲突时依旧坚持准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提高技能()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参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ldquo合理化rdquo建议积极参与管理使管理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服务()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本就为元老级考试命题主力章节年老树发新芽同学们在关注历年常规考点的同时注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电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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