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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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浮现如下状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
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
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
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抄袭她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合计在两次申报中发既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研究生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如下规定申报:
具备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级别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规定。
第六条继续教诲
完毕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继续教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承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完毕规定教诲教学任务。
二、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校级领导3年以上。
三、每周学时:
专任教师14节以上(健康教诲课教师学时减半),班主任10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种教学班学科教学任务。
四、教研员每年进一步学校调查研究、指引教学时间:
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省级不少于40天;
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纯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可以胜任低年级或高年级循环教学;
幼儿园教师担任过各年龄班教诲工作;
教研员至少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诲教学课题研究,已经结题或获得阶段性成果。
(二)积极参加教诲科研活动,并在研究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
(须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至少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
教研员每年主讲一次以上培训课,或组织一次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或推广一项以上教科研成果,成效明显。
(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六、独立开展课外活动,承担培养指引青年教师任务,对的指引教师开展教诲教学研究活动,获得良好效果。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一、教诲效果明显: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先进班主任。
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具备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
二、教学成绩明显:
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水平达到《课程原则》规定,学生自主学习、合伙探究和综合实践能力获得较大提高。
三、教诲科研成果明显:
(一)积极参加教诲教学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至少获得县级教诲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或独立完毕教诲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2篇,并至少获得县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
(二)每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效果良好。
四、幼儿园及其她类型教师、教研员、校级领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幼儿园教师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增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
幼儿具备较强求知欲望,积极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活泼个性,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二)健康教诲课教师教诲教学效果好,学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常用病发病率有所下降,学生体质明显增强。
(须提交有关数据)
(三)教研员开展教诲科研活动成绩突出,参加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教学改革实验获得良好成效,指引本地学科教学获得明显成效,成为本地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科研骨干。
(四)校级领导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可申报小学(幼儿园)高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三、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以本条件为准。
四、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必要同步具备。
(二)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三)在第二条“合用范畴”中:
1.“成人初等教诲机构”涉及农民业余小学、职工业余小学和经批准定为中心小学建制成人教诲中心或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2.“校外教诲机构”含少(青)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活动站、残疾人特殊教诲培训机构等。
(四)本条件中规定“学历”,是指国家承认国民教诲序列学历。
获得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诲主管部门认证材料。
(五)在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
1.“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办法:
年级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
担任副班主任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2.图、音、体、劳技、心理健康、教诲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3.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规定。
4.“循环教学”指小学1-3年级、4-6年级或小学1-2年级、3-4年级、5-6年级教学。
(六)“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指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七)“论文、教诲科研成果奖”指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社会科学类先进成果奖,以及由县级以上教诲主管部门所属教诲科研机构、市级以上教诲学会颁发教诲科研成果奖、先进论文奖、优质课奖等。
(八)“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学术性刊物(“ISSN”或“CN”刊物)。
(九)最后学历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三年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中学一级教师须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实执行党教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专业基本知识较夯实,教诲教学能力较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
掌握当代教诲技术和教学办法,在实行素质教诲、增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诲教学质量等方面获得较好成绩;
理论联系实际,具备较强教诲教学科研能力;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承担教学公开课,获得较好效果;
积极参加继续教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本评审条件合用于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市、县级教诲科研机构、电化教诲机构(当代教诲技术机构)、校外教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中学教师、教研员、教诲技术教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四、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如下规定申报: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第六条继续教诲条件
一、承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完毕规定教诲教学任务。
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二、每周学时:
专任教师10节以上(健康教诲课教师学时减半),中层干部、班主任6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种教学班学科教学工作。
教研员每年进一步学校调查研究、指引教学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纯熟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有一次以上初中或高中学科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初三年级或高三年级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引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参加培养、指引青年教师工作,获得较好成效。
(三)教研员、教诲技术教研员至少承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诲教学课题研究。
教研员协助推广教研成果,参加组织过教师培训工作或组织过教学经验交流会;
教诲技术教研员参加过教诲技术软件编制和教师培训工作。
一、教诲效果明显
(一)实行素质教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整体素质比较高。
(二)面向全体学生,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担任班主任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二、教学效果良好
(一)任教受学生欢迎,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有明显进步,及格率、先进率在本年级处在较高水平。
(二)每年承担公开课、教学研究课效果较好。
三、教诲教学研究成果突出
(一)独立完毕本专业教诲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2篇。
(二)参加教诲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明显成果。
(三)非学科任课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教师
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培养学生干部,转化后进生工作成效明显,学生犯罪率为零。
所管班级至少被评为2次校级以上或1次乡镇级以上先进班级;
或者个人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
(以上各项均须提交证明材料)
2.教研员、教诲技术教研员
开展教诲科研(教诲技术)活动成绩较突出,至少参加1项县级以上学科(教诲技术)科研课题研究,或者推广先进课题成果1项,并获得一定效果。
积极参加培训教学(教诲技术)骨干工作,在提高教师(教诲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方面获得成绩。
指引本地学科(教诲技术)教学获得成效,成为本地教学、科研骨干。
3.校级领导
学校管理成绩突出,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一、凡符合上述资格评审条件,可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必要同步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学历”,是指国家承认国民教诲序列学历。
(三)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市级”指地级市;
“县级”指县、县级市、县级区。
(五)“德育教师”指分管德育工作学校领导、政教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心理健康和其她担任德育工作教师。
(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办法:
1.年级组长、少先队总辅导员、团委书记、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
(七)“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组全体教师参加,并有辅导处、校领导参加公开课。
德育教师可举办德育公开课或主题班会课。
(八)“循环教学”指义务教诲7-9年级、普通高中1-3年级教学。
(九)“论文、教诲科研成果奖”指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社会科学类先进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及由县级以上教诲主管部门所属教诲科研机构、市级以上教诲学会颁发教诲科研成果奖、先进论文奖、优质课奖等。
(十)“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学术性刊物(“ISSN”或“CN”刊物)。
(十一)最后学历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