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安全职责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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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展开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需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结案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填写事故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年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员工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进行一次全车间安全巡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找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六、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各车间、各部门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安排并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地总结经验.
七、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危险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腐蚀的物品
5.未由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排制度;
8.不是自己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设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拭;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
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入厂教育
(1)新进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术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教学课时不少于12学时。
2.车间、岗位教育
(1)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2)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
教学课时不少于6学时。
3.全员安全教育
(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2学时。
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等内容。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工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6.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为了能及时地发现诸如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中的失误,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这些事故隐患,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1.查物品是否检查车间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服务器、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的设备,设施行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运输工具,报警装置、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处于适用状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是否安全可靠,急救药箱是否齐备完好,库房温度是否适宜存储要求,货物的摆放是否按相关要求存放等。
2.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
检查操作工劳保用品的佩戴是否符合要求,有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现象,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
3.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车间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从而使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得到提高。
(三)根据本厂的生产规模,主要的检查形式为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安全检查。
1.巡回检查
注册安全主任每半月进行一次深入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检查:
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生产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否违章违纪行为,安全消防器材及设备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协助生产岗位的工作人员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各部门主管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工作。
2.夜班安全检查
本厂车间有两班倒的作业,帮安排一名夜班专职人员担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主要检查:
巡视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密切注意一切可疑人员;
巡视车间,查看生产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有否打磕睡,离岗等现象;
检查厂内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及一切物资的安全,严防失窃。
3.节假日安全检查
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组,负责节假日期间厂内的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
以查防患为主,重点检查各种设备状态否完好、安全,安全防护措施的进否有效;
作业场所和物品旋转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检查库房及厂内物资的存储状态。
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落实为重点,严制度,抓管理,严考核,严处理,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对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下列情况之一:
(1)进入工作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脱岗或生产岗位打闹、看报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发现一人次,对个人罚款200元。
(3)发生重伤事故对所在岗位及相关人员连带罚款500元;
2.凡是发生重伤或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所在部门的领导给予降级处分,并处罚金。
3.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发生严重违章2次以上,调换工作岗位。
4.节假日期间查到违章违纪行为,一律加倍处罚。
5.公司各部门组织安全活动,无故不参加的,罚款100元,第2次不参加的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6.仓库台帐记录不全或不规范记录,罚款人次20元。
7.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无故不进行整改,罚款100元。
8.不按照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罚责任人200元。
9.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灭火器等罚款100元,并处赔偿。
10.饮酒后上岗操作罚款500元,班中饮酒开除处理。
11.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无理取闹者,加重处罚。
12.检修挂牌:
检修中未挂牌罚款100元。
13.员工上岗未带工作牌罚款50元。
14.设备检修要有操作票制,不执行操作票罚款100元。
15.员工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元。
16.禁火区内发现烟头罚单位责任人200元。
本规定批准之日起执行。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
(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内容: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10.不准战胜消防设施及器材1米范围内的地方;
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六、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1)安全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2动火作业部门发行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公司防卫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
七、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日常保养须做到认真检查,及时加润滑油,使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2、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3、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
4、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5、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6、设备报废原则
(1)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2)设备发生操作或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3)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符合上述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7、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论证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生产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二)当由独立变压器供电时,宜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
当使用电网直供或由邻近企业转供电时,用电设备的保护方式应与供电网保持一致。
(三)电气器具、线路必须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外应紧密牢固无腐蚀。
(四)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要先用防护型灯具。
(五)对电气密封部分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六)不得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七)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二、防雷、防静电规定
(一)设备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
(二)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其接地电阻值:
不得大于10∩
(三)弱电系统(通讯、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四)定期检查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九、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2、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保证灵活、好用,严禁超期使用。
4、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5、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7、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8、进行危险作业时,要有可靠安全措施并在有人监护下方可工作,作业区间必须将易爆物品清理干净,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9、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地面要有人监护,雷雨大风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
11、特种工作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十、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
(2)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3)保证生产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4)保护环境。
(1)安全督导委员会负责执行本制度;
(2)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1)凡在公司范围内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国标分类标准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压缩气体、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几类危险品;
(3)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规则;
(4)化学品必须设立专用仓,且要远离作业人员,由专人管理;
(5)公司所购之危险品必须要有省级检验部门测定的相关安全数据。
如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燃烧性等安全资料,并且有符合国际的标志和包装;
(6)使用危险品的部门,要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静电及隔离等措施;
(7)使用危险物品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动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施;
(8)部门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内,并且领用量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使用数量,超过一个工作日使用的危险品,当班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
(9)危险品仓内储存的危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危险品要分堆存放,堆垛要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
2)遇火、遇热或在阳关照射下,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之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炽热的地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准存放于同一地点;
(10)危险品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内之人员要采取放火措施
(11)危险品出入库必须检查和登记,分类存取,定期检查;
(12)配备适合的灭火器材及通风装置;
(13)危险品出入库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跌落;
2)遇热及明火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存取过程中,要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十一、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3、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