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巿十三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项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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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5日止,每天8:
30-16:
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300元,若邮购,加收邮费100元。
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光盘),每张100元。
招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18日上午8:
30-9:
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5月18日上午9: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5室。
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公告媒体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官网()和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标答疑
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请于2015年5月5日16:
00时前以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于海龙张静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网址: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总体说明
“十三五”时期是落实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时期;
是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的突破时期。
北京市供热发展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期,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本市供热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推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力压减燃煤,推动清洁能源供热,建设“清洁、高效、安全”的供热体系,强化行业监管,保障供热安全,规划编制工作势在必行。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及服务等。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
招标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凡超出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要求法人、其他组织及及其联合体,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
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或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投标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定义
业主/建设单位”系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系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系指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满足合格的投标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及其联合体,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作为废标处理,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减轻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甲方:
指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乙方:
指中标的投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所有货物均为合法正当渠道、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
在验收货物时,投标人要提供有关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人需求
(4)合同(样本)
(5)投标文件格式
(6)附件:
评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通知应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答疑截至日期前收到。
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信函、传真等形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要时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未确认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3.投标总则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技术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一览表;
(3)详细报价清单;
(4)项目实施方案;
提交的技术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符合项目开展要求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6)2012年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7)技术商务响应表;
(8)合同条款响应表;
(9)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0)资格声明函;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4)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5)资格证明文件;
(16)自查表;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4.投标总则
.投标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壹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只限光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肆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将投标一览表(须签字盖章)1份密封入该信封。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交予招标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收件人名称:
_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帐号:
4237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一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
(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了足额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5.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授权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
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评标
评标委员会
(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其余4名评标委员均从北京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3)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结束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问题,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评标文件)
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各评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将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
(一)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社保记录、税收记录、财务状况报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5)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6)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8)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2)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被评委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或废标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检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经济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1)对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方案、商务和经济的评审。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详见评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相关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未中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定标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招标人确认,则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确认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签约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
(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中标服务费。
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_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_所有。
第三章招标人需求
招标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现状
二、工作范围及期限
工作范围:
北京市域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近期2016至2020年,远期2025年,规划基期为2015年。
应分别提出到2017年和2020年的目标安排。
三、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负责《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一)“十二五”供热发展回顾
总结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供热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分析“十二五”期间供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二)提出全市供热规划发展目标
结合北京市总体发展情况,提出十三五期间的供热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供热发展规模、供热保障、节能减排、行业改革等方面。
(三)供热发展需求预测与供需平衡
对“十三五”期间全市供热发展规模进行预测,分析评估建筑耗热量指标和设计热负荷指标,确定“十三五”期间的供热负荷需求,提出供应方案,进行供需平衡测算。
(四)供热发展方式和供热保障措施
根据全市“十三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任务和供热发展需求,确定可行的供热发展方式,制定供热能源保障方案,提出供热、燃气和电力联合调度运行的保障措施,确保城市能源运行安全。
(五)供热规划方案
针对全市中心城区、新城、重点镇及农村地区,分区域、分级确定供热规划方案。
(六)重点工程和重点任务
针对“十三五”期间供热发展目标,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
(七)行业管理精细化政策建议
分析当前供热行业的现状,针对能源保障、设施建设、节能减排、运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四、服务成果提交
1.文本内容
1).需提交《北京市市政市容“十三五”时期供热发展建设规划》文本文件10份。
2).完成以下主要任务,包括:
北京市“十二五”供热发展的回顾与总结;
北京市“十三五”供热发展环境趋势判断与预测;
北京市“十三五”供热发展的基本思路、指导方针、发展目标、主要任务;
北京市“十三五”供热发展的布局指导原则、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区域及项目;
保障政策与措施。
并提交书面报告10份。
2.电子文件:
包含应征文件的商务和技术两部分的全部内容电子文件。
文本为DOC格式文件。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第四章合同(样本)
项目编号:
密级:
规划课题项目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签署日期:
年月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项目合同书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系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为管理由市市政市容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市市政市容委规划课题项目而制定。
“甲方”为市市政市容委,“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2.本合同书填写内容涉及到名称,要写清全称。
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
确认所填信息完整无误后直接打印(A4)。
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本合同书一式四份以上,其中市市政市容委三份;
项目承担单位所需份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上报时附电子版一份。
4.本合同书“密级”和“编号”由市市政市容委确定。
通用条款
1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目标、服务方式、要求等见专用条款。
3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见专用条款。
4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提出或更改项目实施的目标、内容、服务方式、项目成果等具体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项目实施,由于甲方更改要求导致项目进度延迟或工作量大幅增加的,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延迟项目进度,但完成项目所需经费不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