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数字考点最全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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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6m。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量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5、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量顶上。

6、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小于6m。

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7、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

8、防爆砖墙:

只用于爆炸物质较少的厂房和仓库。

构造要求:

柱间距不宜大于6m,大于6m需增加构造柱。

9、烟道不得从油库房及有易燃气体的房屋中穿过,排气口水平距离6m以内,不允许堆放易燃品。

燃煤锅炉房与煤堆场之间应保持6~8m的防火间距。

10、规模较大的封闭式商业街、购物中心、游乐场等,进入院内的消防车道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院内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

11、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

考虑到举高车的支腿横向跨距不超过6m。

12、凡在保护半径范围的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都可储存在该水池内,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m.

四、600mm(0.6m)考点总结

1、通风空调系统安装时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2、气体灭火系统输送气体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

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

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3、钢质防火窗窗框内填充水泥泥砂浆,窗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600mm

4、风机外壳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应≥600m

5、在梁凸出200-600mm时,在感温:

AIA2≤275mm,B≤225mm,C-G≤200mm,感烟≤375mm范围可不计梁的影响

6、消防水泵吸水口(高位消防水箱、水池、减压水箱出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喇叭口在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200mm

7、消防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时,在消防水箱的内部应贴白白瓷砖或喷涂瓷釉涂料料。

采用其他材料料时,消防水箱

设置支墩,支墩的高度≥600mm

8、将排风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竖风道,且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9、排姻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该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

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

10、自控仪表室、变配电室不应与有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及散发相对密度大于0.7的可燃气体甲类生产设备、建筑物相邻布置:

如必需相邻布路时,应用密封的不燃性实体墙或走廊相隔,必要时宜采取室内正压通风设施,其地面标高要高出装置地面0.6m以上。

11、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

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12、室外消防梯不应面对老虎窗,宽度不应小于0.6m,且宜从离地面3.0m高处设置。

当泡沫喷射口设路在罐壁顶部时,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不应小于0.6m.当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不宜小于0.6m

13、高倍数泡沫淹没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

14、局部应用系统淹没或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虽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五、0.8考点总结

1、人员密度办公建筑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部分;

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m2,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m

2、排烟窗有效面积计算时当采用百叶窗时,窗的有效面积为窗的净面积乘以遮挡系数。

根据工程实际经验,当采用防雨百叶时,系数取0.6:

当采用一般百叶时,系数取0.8.

3、建筑外墙上在上下层开口之间如果采用实体墙分隔,实体墙高度应≥1.2m,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墙体的高度不小于0.8m

4、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0.80m

5、细水雾灭火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1.6m,操作面与墙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6、坡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

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

1/3时,不应大于0.8m;

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

7、净空高度大于0.8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喷头,吊顶内高度超过0.8m时应在上下分别设置喷头

8、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无管道的侧面,净距≥0.7m且管道外壁墙≥0.6m;

有管道的侧面,净距≥1.0m;

人孔净空高度≥0.8m(6781)

六、1.4m考点总结

1、厂房内疏散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

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3、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的门应设置在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开启门的装置;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从门扇开启90。

的门边处向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疏散门应为推门式外开门。

1、二级充压(20.0MPa)系统,应为27.6MPa±

1.4MPa(表压)。

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置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置时,水霉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

七、2m考点总结

1、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光源型,并应设置在门洞边缘或门洞的上部,其上边缘距吊顶不应小于0.5m,下边缘距地面不应小于2m.

2、地下区间之间的联络通道洞口,应垂直于门洞设置具有双面标识的电光源型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疏散平台不应小于2m.

3、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动速度不应大于2m/s:

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4、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5、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

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由试验确定。

6、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

放空管一般应设在设备或容器的顶部,室内设备安设的放空管应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装卸找桥边缘与油品装卸中心线的距离,自轨面算起,高度3m以下的一般不小于2m。

7、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

8、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自然排烟口底部距室内地面不应小于2m,应常开或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开启,中庭的自然排烟口净面积不应小于中庭地面面积的5%;

9、区间防排姻。

区间隧道排烟系统宜采用纵向通风控制方式,有效控制烟气流动方向,保证火灾点疏散侧处于无烟区,为乘客创造不受烟气污染的疏散环境。

通常通风气流流速应高于2m/s,但不得高于11m/s.

10、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11、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当采用燃气热水器采暖时,热水器应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保护等安全装置。

12、加油站地上罐应集中单排布置,罐与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地上罐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不应小于2m。

埋地罐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m,罐与罐之间应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

13、地上儲罐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及以上。

地下储罐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地面2.5m及以上,放散管管口应设有防雨罩。

在储罐外的排污管上应设两道切断阀,阀间宜设排污口

14、沿地面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方向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3m,蓄光型发光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m建筑物外墙如为难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突出墙的外表面40cm,或防火墙带的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m。

15、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

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16、在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17、为保证防火阀能在火灾条件下发挥作用,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具备足够的刚性和抗变形能力,穿越处的空隙应用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18、风管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穿过防火墙的风管,其位于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19、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距房外墙不宜小于5m.

20、消防电梯应选用较大的载重量,一般不应小于800Kg,且轿厢尺寸不宜小于1.5m×

2m。

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m和前方2m范围内,以及顶板或吊顶下不得有阻挡喷

八、10米高差考点总结

1、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

10m的地下楼层

2、埋深>

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消防电梯

3、地下三层及以上以及地下室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

10m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4、人防工程中医院病房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人防工程内地下二层及以下层;

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建规中医院病房是不不可以设置在地下的)

5、建筑面积≤500㎡,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10m,容纳人数≤30人的防火分区,当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相邻防.0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九、15-40m考点总结

1、距建筑外缘5m-15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量,但当为消防水泵接合器供水时,距建筑外缘5m~40m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建筑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GB509746.1.5

2、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的市政消火栓距出入口的距离5~40m。

7.3.4

2、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15-40米。

5.4.7

4、登高操作场地:

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边缘距离建筑外墙5m~10m.7.2.2

5、临时消防车通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宜5~40m.

6、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烃罐罐区等构筑物的室外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或防护墙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量内。

7.3.6

7、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应设置取水口,且吸水高度≤6.0m;

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15m;

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等构筑物的距离≥40m:

与液化石油气气储罐的距离≥60m,当采取防止辐射热保护措施时,可为40m.4.3.7

十、30米考点总结

1、每个防火分区应至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不应大于30m.

2、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30.0m;

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30m(行走距离≤45m)

4、敞开式汽车库以及建筑面积<

1000m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其汽车进出口可直接排烟,且面积≤一个防烟分区,可以不不设排姻系统,但内最不不利利点至至汽车坡道口≤30m.

5、对于建筑高度≤50m的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30m,但总长度任需满足高层建筑7.2

6、排烟口应设在防烟分区所形成的储烟仓内,每个防烟分区应分别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应尽量量设置在防烟分区的中心心部位,且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30m:

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

(机械不不放宽)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

(书本)

7、步行街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软管卷盘或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喷和自动报警系统;

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喷。

步行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8、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10m;

当>

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该部位宽度的1/3,且≤20m

9、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10、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宜)小于50m:

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宜)小于30m

十一、50米考点总结

1、每个报警阔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6.2.4

2、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应<

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宜>

50m.

3、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不应跨越避难层(50m)。

4、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排烟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且每段高度,公共建筑不不宜超过50m,住宅不不宜超过100m。

一台排烟风机最多可以担负竖向高度不大于50m内的防烟分区,当确需担负超过50m的防烟分区时,系统应设备用风机

5、高层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料,但建筑高度≤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6、登高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15m和10m;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20m和10m

7、当采用一路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量>

20L/s或建筑高度>

50m时应设消防水池

8、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及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量可按本规范表3.5.2减少5L/s

9、建筑高度≤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确有困难,可间歇布置,但间隔距离≤30m

10、建筑高度>

50m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11、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车行隧道内一般每隔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十二、60m考点总结

1、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60m;

当室内高度>

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75m

2、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60m

3、步行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行距离≤60m.

4、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取水的消防水应设置取水口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60m

5、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路口,但当市政道路路宽度>

60m时,应在道路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

6、除长度<

60m两端直通室外的避难走道外,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60m.

8、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9、除长度小于60m两端直通室外的避难走道外,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0、地铁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连续长度大于60m的地下通道和出入口通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和设置火灾探测器

11、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

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60m.

12、工艺装置区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工艺装置的周围,其间距不不宜大于60m,当工艺装置区宽度大于120m时,宜在该装置区内的道路路边设置消火栓。

十三、100m考点总结

1、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在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应设避难层。

3、对装修材料料的要求,对重要的建筑比一般建筑物要求严;

对地下建筑比地上建筑要求严对100m以上的建筑比对一般高层建筑要求严,100m以上的民用建筑不不允许放宽,外墙保温材料料应采A级用

4、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

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现行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不应减小

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对于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1.5h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

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便消防水龙

8、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100m

9、管路路采样式吸气气感烟火灾探测器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200m,单管长度≤100m

10、具有探测线路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保护线路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1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设计,且每段高度不不应超过100m

十四、300m和0.3m考点总结

1、防止液体流散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漫坡,一般高为150mm~300mm二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mm~300mm的门坎,再在门坎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

2、出水管上应设珞闸阀和止回阀。

DN≥300mm时,宜采用电动或水力闸阀。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的下方布置喷头时,喷头与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300mm。

电动机与墙壁之间,或成列装设的电动机一侧已有通道时,另一侧的净距离应不小于0.3m。

电动机与其他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当泡沫喷射口设珞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时,机械密封方式储罐的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3m,且应高出密封圈0.1m;

软密封方式储罐的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9m.当泡沫喷射口设罟在金属挡雨板下部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3m.

4、据实验测量,火灾初起时,烟气在水平方向扩散的速度为0.3m/s

5、电动机应安装在不燃材料制成的机座上,电动机机座的基础与建筑物或其他设备之间应留出不小于1m的通道,电动机与墉壁之间,或成列装设的电动机一侧已有通道时,另一侧的净距离应不小于0.3m

6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

7、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十五、5%考点总结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2、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可燃屋檐,每面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规定表格减少25%

3、测量值负偏差5%

十六、10%考点总结

1、丁、戊类厂房内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采取有效队火措施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确定

2、顶棚或墙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面积的10%

十七、20%考点总结

1、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封闭喷漆工艺+喷漆空间负压+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比例不大于20%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确定

2、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宜按敷设电线电缆的非金属材料体积预留20%

十八、25%考点总结

1、室内或走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姻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

2、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行排烟时,封闭式吊顶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气速度≤1.50m/s;

非封闭吊顶的开孔率≥吊顶净面积的25%,且应均匀布置。

3、步行行街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开口的有效面积≥步行行街地面面积的25%

4、下沉式广场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1.0m:

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60%百叶通风口面积

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墙体,无外露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洞口不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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