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学院评奖评优细则以及综合测评办法 最新11926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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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有补考者;
(三)未修满年度规定学分者;
(四)内务卫生不合格次数多于优秀次数的学生;
(五)早操或晚自习出勤率低于95%者;
(六)在学院或学校公示期内有违反上述五条之规定或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者。
第十条我院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奖励或资助的学生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
第四章申诉
第十一条学生个人对奖励或资助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我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作出答复;
如学生对我院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校“评审委员会”提起申诉,校“评审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作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我院。
校“奖励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第五章颁奖
第十二条学校公示期满后于每年的五月份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奖金和荣誉证书(助学金于每年的1月份发放)。
第十三条陶铸奖学金获得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填写优秀事迹表,审核后存档备案。
荣誉证书由学校统一颁发。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陶铸奖学金和各类其他奖项的评比细则以学校学生守则(2009版)相关精神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起执行。
附件: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文明宿舍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陶铸奖学金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制度及评分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
第一条评选条件:
(一)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委会和团支部;
(二)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三)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晚自习出勤率高,各类过级、考证通过率高;
(四)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创新活动;
(五)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同学之间团结友爱;
(六)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内务卫生合格率高,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多于不合格次数;
(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早操出勤率高;
(八)班级成员中无任何重大违纪事件。
第二条评选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班级由班委会、团支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报,经学院学生会民主评议,学院组织交流汇报 公开答辩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核,评选比例为学院班级总数的1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陶铸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公认和好评;
(二)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修满学年规定学分,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
自觉锻炼身体,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3名;
(六)本年度无内务卫生不合格及其它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七)本学年度平均绩点3.5以上。
第二条 评选办法
班委会、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提名,经班级民主评议,我院在民主评议,组织交流汇报公开答辩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批。
第三条 奖励办法:
(一)奖励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
(二)奖金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授予学生“陶铸奖学金”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入本人档案。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二)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有突出成绩;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与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15%;
(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不少于不合格次数,但不合格次数不能超过3次;
(八)本学年度学分绩点3.0以上;
(九)本奖学金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同时评选。
第二条 评奖程序
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学院在组织交流汇报、公开答辩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第三条 奖励办法
(一)奖励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
(二)颁发荣誉证书,在全校通报表扬,记入本人档案。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六)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七)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30%;
(八)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不少于不合格次数,但不合格次数不能超过3次;
(九)本学年度平均学分绩点2.2以上;
(十)本奖学金不能与三好学生奖学金同时评选;
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学院在组织交流汇报、公开答辩的基础上进行评审,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批。
(一)奖励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
(二)颁发荣誉证书,在全校通报表扬,记入本人档案。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第一条 评奖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宿舍个人内务卫生优秀次数不少于不合格次数,但不合格次数不能超过3次;
(七)本学年度绩点2.5以上;
(八)综合测评成绩必须进入班级排名前25%
第二条 评选程序
(一)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根据本班同学德、智、体综合测评分数及学习成绩的排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推荐候选人,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我院评审小组。
(二)我院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公示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审批。
第三条 奖励办法及标准
(一)优秀学生甲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比例为3%;
(二)优秀学生乙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400元,奖励比例为4%;
(三)优秀学生丙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元,奖励比例为5%;
(四)记入本人档案。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在校期间无受处分现象。
(三)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六)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名列前茅(必修课平均分70分以上)。
(七)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一次;
2.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至少一次(助学金不包括在内);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市级评先评优。
(一)由各班班委会、团支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候选人,经班级民主评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所在学院评审小组;
(二)各学院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一)奖励比例为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总数的25%;
(二)颁发荣誉证书,记入本人档案。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综合测评制度及评分细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规范我院奖学金等评优评奖工作的综合测评,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在参考其他学院综合测评的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近几年各项工作和活动等自身情况,特制定《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综合测评制度及评分细则》。
一、测评的分数结构
每位同学的测评分数由基本分、奖励分、罚分三部分组成。
基本分为100分。
分别由德、智、体三方面素质按2:
7:
1比例构成,为了便于评分,又把德、智、体素质分数分别具体量化(详见测评量表);
奖励分和罚分均在各人所得总分基础上进行加减。
二、评比步骤
(一)个人总结:
每个学生根据自己上一学年的表现写出较详细的自我总结,内容包括:
1、一学年取得的成绩(德智体三方面,其中要求有各科的具体成绩);
2、存在的不足;
3、体会及努力的方向。
(二)组成评分小组:
评分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
(三)评分:
评分小组成员先认真审阅全班同学的自我总结,然后按表格规定给全班每位同学基础分部分进行评分。
评分完毕后要仔细检查分数是否有误、各等级是否准确,及时进行修正,确认无误后,将评分表上交学院学生会综合办公室。
三、奖励分与罚分
1、奖励分与罚分均在基本分基础上进行加减。
2、考虑到各班级具体情况的不同,奖罚分实施细则可由各班级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予以变动。
四、其他
综合测评基础分部分评定一次,在开学第二周评定上学期的学生德、智、体综合成绩。
奖罚分部分由班干部协助院学生会登记打分,并将总成绩累积。
为了较科学、准确地评价学生、班干部、学生会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志记录,以便当同学发现问题提出质疑时,有据可依,及时证实或纠正。
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情况,以便对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进行核实。
综合测评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优干”、“单项奖”及其他各项评优挂钩。
凡未开展综合测评的班级不准参加年度评优;
凡未参加班里综合测评的学生,不得参加各项评优。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
1、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计量表
2、奖罚分细则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量表
内
容
项
目
分(即满分)
等级标准
A(4)
B(2-3)
C(0-1)
德育素质
政
治
表
现
4
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参加学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和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积极靠拢党组织并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行,在集体中起着模范带头的作用。
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学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思想教育课,对重大原则问题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在集体中能发挥积极作用,有上进心。
能坚持思想基本原则,能参加学校、院、班组织的大部分政治活动,能参加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的学习,有缺席迟到情况,对有些问题认识一般。
道
德
教
育
讲文明,讲礼貌,有良好的文明习惯,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尊敬师长、同学,生活简朴,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爱惜粮食。
具有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简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较好,对自己要求严格,能爱护公物。
注意文明礼貌不够,作风不够扎实,处理事情易感情用事,不注意方式方法,团结同学不全面,不太注意勤俭节约。
法
纪
观
念
能严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自觉的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能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指挥,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遵守国家法律,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组织纪律观念较为淡薄,基本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集
体
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能正确的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主动关心集体,出色的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积极参加集体的活动,有一定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关心集体,完成任务良好。
能参加大部分集体活动,对集体关心不够,自觉参加的各项活动少,缺乏全局观念,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一般。
劳
动
能积极自觉的参加义务劳动,经常主动打扫公寓和环境卫生,注意保持清洁整齐,个人卫生好,在劳动中吃苦耐劳。
能够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有一定的吃苦精神,较好的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卫生劳动,个人卫生较好。
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够,不能完成劳动任务,卫生清洁一般。
智育素质
70
智育素质=课程平均得分(校选修课堂除外)*0.7
A(9-10)
B(5-8)
C(0-4)
身体素质
10
能积极参加体育文娱(比赛)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在各项体育活动中多次获奖,体魄健康。
为学院和班级争得荣誉。
能积极参加体育文娱活动,基本上能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良好。
能参加大部分体育文娱活动,有睡懒觉现象,一般不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一般或较差
奖罚分细则
内容
项目
类别
奖罚分标准
奖励分
综合奖励分
思想政治素质先进奖分
1、进入团校、党校学习并被评为优秀学员(1分)
2、积极参加或组织党团活动,表现突出,有证书证明,酌情加1分
学习成绩奖分
1、各科成绩均为80分以上(3分),85分以上(5分),90分以上(10)分;
2、单科成绩班级第一(实践选修课不算)(1分/科)
先进个人奖分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分);
2、优秀团干、团员、单项奖(0.5分);
3、大运会、军训优秀个人(0.3分)
学生干部奖分
1、校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主席团团员、院主席团成员(包括院学生助理)(1.5分);
2、校团委学生会常务副部长、院分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及各班班长团支书(1分)
3、校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分团委学生会副部长、各班班委及各部门优秀干事(0.5分)
4、以上两者中途退出者不加分,只计最高值,不累加。
先进集体奖分
1、先进班级、团支部每个干部(1分)其他同学(0.5分);
2、文明寝室寝室长(1分)其他同学(0.5分)
3、个人内务卫生优秀一次(0.2分)
科研、发明奖分
1、国家级奖一等20分,二等18分,三等16分;
2、省部级奖一等15分,二等12分,三等10分;
3、院校级奖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5分;
4、某科研项目得到学校资助(2分/项);
5、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分记取
过级及获证奖分
1、过英语六级(0.3分);
2、计算机二级(0.3分);
3、专业相关证书,如会计证书等(1分);
4、本学年度其他证书,如驾驶证、导游证、普通话等(0.3分)
发表文章及各类作品奖分
1、院级刊物0.5分/篇,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分;
校级刊物1分/篇,但累加最高不超过3分;
市级刊物3分/篇;
省市级刊物5分/篇;
国家级刊物10分/篇;
(能出示相关证明)
2、一篇文章或作品不累计加分,只计算其最高分
比赛奖励分
省级以上比赛奖分
获得名次的个人比赛前3名3分,4-6名2分,7、8名1分;
集体比赛前8名成员1分
校级比赛奖分
获得名次的个人比赛前3名2分,4-6名1分,7、8名0.5分;
集体比赛前五名成员0.5分
学院比赛奖分
获得名次的个人比赛名次前3名1分,4-6名0.5分,7、8名0.3分;
集体比赛前五名成员0.3分
罚
分
重修罚分
一门课程未通过参加补考,补考通过1分,未通过2分;
未参加补考直接参加重修2分;
重修不过2分(累加扣分)
课堂纪律罚分
1、旷课1分/课时(无故或事先没请假迟到者,迟到时间大于10分钟按旷课处理);
2、迟到、早退0.5分/次;
会议纪律罚分
1、无故不参加班会、院校集体会议者1分/次;
2、迟到早退者0.5分/次;
内务情况罚分
个人不合格一次扣1分
其他罚分
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警告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扣8分,记过处分扣10分,留校查看扣15分。
若有违反其他校纪校规的情况,经查实,视情节扣分。
(学生工作办公室拥有最终解释权)
注:
所有加减分项目的时间范围为所评奖学金学年内(2010-2011学年),加减分项目中获奖要有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