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黔组发6号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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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黔组发6号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Word文件下载.docx

有的领导干部在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的态度和行为上,存在思想政治修养方面的问题;

有的党员、干部精神懈怠、思想观念滞后、不敢担当,服务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这些问题不及时有效解决,势必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时期,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任务极为艰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民生的工作十分繁重。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防止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保证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的完成,意义十分重大,任务非常紧迫。

各级党委及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必须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发展紧迫感,进一步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机关党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必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机关党的建设和机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必须以干事创业的精神,不怕困难、勇于进取、敢于担当,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作出贡献。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邓(deng)小(xiao)平(ping)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始终,坚持走前头、作表率,把各级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心系群众、组织严密、富有活力的战斗堡垒,努力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创先争优、赶超进位、发挥作用。

(一)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

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健全和完善党组(党委)中心组、中层干部读书班和党支部学习“三级联动”机制,提升团队学习质量。

深入开展群众性读书活动,努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深厚氛围。

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专家讲理论、先进人物讲事迹、党员讲体会制度。

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充分运用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开展党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重视机关党建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学习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党性建设。

以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廉洁自律为重点加强党性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和亲民为民的公仆意识,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开展机关文化建设。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全过程,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价值取向,弘扬和培育以“开放创新、团结奋进”为核心的贵州时代精神,努力塑造以干事创业、加速发展、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文化。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诚实守信的模范、团结友爱的模范、互帮互助的模范,在构建和谐贵州、平安贵州、幸福贵州中发挥带动引领作用。

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广泛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二)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把机关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放在党支部建设上,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和发挥作用的能力。

机关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提高活动质量。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一岗双责”制度。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抓好党支部书记岗位培训。

进一步加强机关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机关党组织要以深化“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为主要载体,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和完成部门中心任务创先争优,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机关效能创先争优,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创先争优,围绕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创先争优。

要拓展活动领域,扩大活动成果,使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建设高素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

加强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把党校培训和机关党组织培训结合起来,发挥党校在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省直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省直机关党校的领导和管理。

加强能力建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尤其要学习和掌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把握规律,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实践锻炼,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群众中去,经风雨、受磨炼、接地气,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开门抓作风,广泛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机关”和“群众公开评议机关”活动。

要建立健全机关作风督察员制度,加大基层和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权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机关作风优劣的重要标准,把基层和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导向,不断推进“为发展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机关建设。

要探索机关作风建设与业务流程管理和督办的有机结合,自我完善,自我监督。

推行“作风谈话”和“作风问责追究”制度。

严格“四要十不准”规定,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

着力构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三道防线”。

加强教导管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构建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察帮诫劝,建立及早发现、事前提醒、诫勉纠正、整改跟踪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构建遏制腐败的预警纠错防线。

加强惩处罚治,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构建严惩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

大力开展机关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促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四)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和党内监督

大力推进党务公开。

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

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建立健全机关党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发挥机关党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

积极推进党内民主。

改进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和选举方式,推广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产生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建立健全党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组织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保障党代表充分行使权利。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搞好谈心交心和党性分析活动,提高党的组织生活会质量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尊重、支持、保证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切实落实机关党组织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规定。

在本部门年终工作考核中,机关党组织要全程参与。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三、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机关党组织服务功能

坚持服务发展。

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把“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针政策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共识和一致行动,为完成中心任务、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引导党员围绕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决策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建言献策,带头抓好落实。

组织和带领党员、干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在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危机面前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服务基层。

机关党组织应充分利用机关的人才、资源、信息和服务要素优势,大力开展帮助基层谋发展、帮助基层办实事、帮助基层提素质、帮助基层解困难的实践活动。

加强服务接待“窗口”建议,使其成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的重要平台。

畅通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及时了解舆情,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好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工作。

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和其他基层党组织资源整合的方式和途径,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深入开展“四帮四促”、“干部下基层”、党建扶贫、“双万”结对帮扶等活动,把机关先进的工作理念、科学的发展思路、优质的服务水平带到基层,帮助基层提高工作水平,推动任务完成。

坚持服务群众。

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机关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党员、干部的基本职责,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贯彻群众路线,努力做到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

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零距离工作法”,组织机关党员以各种形式开展帮促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真心实意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

坚持服务党员。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关注党员发展,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

坚持走访慰问制度,对生活困难党员实施关怀和求助。

做好机关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四、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和党的机关工委建设

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

按照工作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熟悉本部门业务,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的要求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素质条件,按照部门副职级领导干部选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

机关党委书记由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的,选配一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为保证机关党组织书记稳定,届内一般不作调整。

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务干部推荐交流制度。

对优秀的机关党务干部,党的机关工委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

加强机关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任职时间满两(liang)届(jie),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在同一职位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一般应进行轮岗或者交流。

抓好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训。

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干部到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轮训。

对新任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进行上岗培训。

在任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业务轮训。

健全党的机关工委机构设置。

在省和市(州)以及县(市、区)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

同时,设立党的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纪委和党的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提高党的机关工委领导水平。

党的机关工委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全面履职,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宏观规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激励约束,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对机关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拓展服务功能的实现途径和方法,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以提高效率、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育、严格制度为主要方式,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加强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建立党的机关工委与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任前谈话制度。

省直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市(州)机关工委工作的指导,市(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工委工作的指导。

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党的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对党的机关工委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对党的机关工委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发挥党机关工委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要采取有力措施,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解决党的机关工委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和干部交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

建立党委领导、党机关工委牵头抓总、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委书记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抓本地区、本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

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的机关工委工作汇报。

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

机关党组织书记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

各级党委常委、部门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党的机关工委要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全面推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

述职工作由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的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要科学制定评价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对机关党建工作实行三级联考。

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党的机关工委进行考核,党的机关工委对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考核,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目标绩效管理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本部门行政业务费用的2%—3%的标准列入部门年度行政经费预算,由财政统一划拨。

按照学费使用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机关党组织以不低于50%的比例留存党费,留存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和机关党的工作。

各地要根据《条例》及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要加强对《条例》和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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