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定界报告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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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委托书
项目名称
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
定界
项目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委单位名称屏山县国土资源局
托
经办人联系电话方
单位名称宜宾市金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受
负责人联系电话托
资质证书方
号
委托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
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
事项
审批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宜宾市金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
司
签字(章)签字(章)
意见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技术说明
为报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确定其用地范围、界址、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受屏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由宜宾市金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用地勘测定界。
一、勘测定界依据
1、《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4、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
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
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1:
10000二调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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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04]731号文件;
二、施测单位及日期
该项目勘测定界由宜宾市金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承担,2013年7月完成野外作业及内业整理。
四、勘测定界工作情况
1、外业调查情况
(1)权属调查情况
从当地国土资源局搜集用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中的权属等相关资料,将收集到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勾绘到工作底图上;
在当地国土局的配合下,参考收集到的资料,组织各权属单位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到现场指界踏界,并将用地范围内的权属界线调绘到工作底图上,并由权属单位在调绘底图上签字认可。
(2)地类调查情况
采取了“S”形的调绘路线,然后依据《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时期适用),辅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以及地形图上的地类界线,通过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地类界线调绘到工作底图上,并标注三级地类代码和图斑编号。
2、外业测量情况
本次勘测定界测量仪器为南方NTS-102N全站仪,测量形成1:
2000比例尺地形图,同时对界址点进行解析测量,获得界址点的解析坐标。
界址桩设置:
主要拐点设置界址桩;
行政界线、权属界线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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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界线的交点加设界址桩,复测后并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埋设界桩共计668个。
3、面积量算与汇总
各类面积的量算均采用计算机全解析法,实测项目区面积13288.8亩。
面积汇总按乡(镇)、村进行分级汇总。
4、相关说明
(1)本次勘测定界工作采用由我公司测绘的1:
2000比例尺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
(2)本次勘界所含地类号对照表
农用地:
111----灌溉水田;
112----望天田;
114----旱地;
121----果园;
122----桑园;
125----其他园地
131----有林地;
132----灌木林;
133----其他林地;
152----设施农业用地;
153----农村道路;
154----坑塘水面;
156----农田水利用地;
建设用地:
202----建制镇;
203----农村居民点;
204----采矿用地;
206----特殊用地;
261----铁路用地;
262----公路用地;
272---水工建筑用地
未利用地:
321----河流水面;
324---滩涂;
316---裸岩石砾地;
311---荒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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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评述及自检情况说明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委托方的勘界任务。
内外业成果均进行了有效检核,符合《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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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定界表
屏山县国
单位名称经办人
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屏山县国土资源局电话主管部门宜宾市国土资源局所有制性质政府部门土地坐落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
用途土地整理
相关文件/
图幅号/
勘测定界单位签注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面积准确,土地权属调查在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所在乡、村、组配合下现场指界、施测。
地类调查根据实地现状实测。
经勘测定界的用地项目界址点、线、面积,地类界线、权属界线调查清楚,测量准确,满足《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
单位主管:
项目负责人:
审核人:
盖章:
(土地勘测定界专用章)
土地勘测定界自检报告
自检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
项目地址:
屏山县屏山镇龙溪乡
一、项目自检情况说明
内外业各步骤和成果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定、要求,进行了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外业部分
A.GPS控制测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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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2000地形图、地籍要素检查
2.内业检查
A.地形图要素按照1996年版地形图图式要求检查
B.勘测定界部分按照1993年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及省有关技术
要求检查。
三、检查方法
1、100%的作业人员自检、互检、小组检查。
2、80%的院级检查。
全部成果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勘测定界要求。
四、检查结果
界址点自检:
(界址点放样有无错误无差错
(界址点点位中误差<
?
5cm
(界址边长及关系距离的精度符合要求
(界址标志设置木桩
(界址测量记录手簿电子记录
勘测定界图:
(图纸精度合格
(图纸内容齐全
面积量算验收:
(面积量算精度符合要求
(面积量算内容齐全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内容齐全,装订规范
五、自检结论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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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内外业成果资料齐全,作业方法正确,权属界
线清楚,资料齐全,地类划分准确,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勘测定界图
编绘、面积量算等工序的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定要求。
提交的成果资料满足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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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一、项目概况
土地勘测定界项目:
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
测定界
项目区总面积:
项目区界内实测总面积为11.50平方公里
根据《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为控制网、权属调查、界址点、面积量算等项。
控制网自检:
(控制网等级E级
(控制点点间误差最大0.04米
(控制测量记录手簿正确
权属调查自检:
(权属界是否正确正确
(权属界有无遗漏正确
、界址点放样有无错误正确
、界址点点位误差最大0.05米
3、界址点边长及关系距离最大0.06米
4、界址标志设置已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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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界址测量记录手簿正确
勘测定界自检:
(图纸精度数字化输出1:
2000
2(图纸内容勘测定界图
面积量算自检:
1(面积量算精度0.1平方米
2(面积量算内容图斑面积.地块面积点线面一至关系自检:
正确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自检正确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TD/T1011-1013-2000);
2、《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简称
“GPS规范”;
3、《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简称“地籍规范”;
4、《城市测量规范》(GJJ8-85)简称“规范”;
5、《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6、《1:
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GBT17160-1997);
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
1984年9月);
8、1:
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
9、《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时期适用)四、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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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与龙溪乡八一村、改换村、翻身村、幸福村、新胜村、人民村、民和村、农民村、四合村、大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勘测定界面积准确,土地权属调查经相关各单位现场指界,地类根据实地现状调绘。
勘测定界的项目界址点、线、面积,地类界线,权属界线清楚,测量准确,满足《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及《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
验收人员签字:
姓名职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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