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技能大赛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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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三等奖3名(各赛成绩累加积分第4、5、6名)。
团体一、二、三等奖学校获奖杯一座和获奖证书。
(二)单项奖项(指导教师按指导选手获奖人次发奖)
各单项一等奖2组6人(单项积分第1、2名),奖励每位选手价值500元的奖品,同时奖励每位指导教师800元奖金。
各单项二等奖3组9人(单项积分第3、4、5名),奖励每位选手价值300元的奖品,同时奖励每位指导教师500元奖金。
各单项三等奖4组12人(单项积分第6、7、8、9名),奖励每位选手价值200元奖品,同时奖励每位指导教师300元奖金。
五、大赛方式及内容
烹饪赛项包括热菜、面点、冷拼与雕刻共3个竞赛项目,每个项目均由规定作品比赛和自选作品比赛两部分组成。
(一)热菜
1.规定作品比赛
(1)比赛内容为“炒青椒土豆丝”,时间为8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带皮土豆2个(约350g)、青椒1个(约50g)。
◎土豆去皮不得使用去皮器。
◎成品与剩余废弃料分别用现场提供的直径23cm的平盘盛装,一同送评。
(2)规定主料作品,时间为60分钟,具体要求为:
现场提供新鲜草鱼一条,重量为1250克~1500克,制作一款菜式。
比赛时间为60分钟。
烹调方法不限。
位菜需要制作6份,4份送评,2份品尝。
制作份菜为10人量。
(3)比赛要求:
◎作品应表现选手的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色、香、味、形、质、养俱佳,以味、质为主,讲求营养卫生,注重实用性、大众化,体现创新意识。
◎所带配料进场前均须经过检查验证,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用于美化菜肴的各种饰物,须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后才能携带入场。
菜品饰物须在场内摆放在盛器中,不喧宾夺主。
◎每个热菜只限制作一次。
送评的份量以品种要求为准。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直径23cm的平盘盛装,份量应满足10人食用量要求,另备2人食用量供评委品尝。
位菜需要制作6份,其中2份供评委品尝。
2.自选作品比赛
比赛内容为鸡肉类菜,时间为30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鸡脯肉(约为350-400g),现场备有青菜、水发香菇、青椒、西兰花、胡萝卜、鸡蛋供选用,特殊调料自带。
◎烹调方法不限,作品应体现选手的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注重实用,有一定创新意识。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直径35.5cm的平盘盛装,份量应满足10人食用量要求,另备2人食用量供评委品尝。
(二)中餐面点
(1)比赛内容为和制水调面团、分剂子、擀皮,时间为15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干面粉(300g),其中250g调制面团,50g用作饽粉。
◎剂子、饺子皮要求一次成型(不得修整),形圆均匀,大小一致,边缘光滑。
饺子皮直径7cm,中间略厚于周边。
◎成品需15个剂子、15个饺子皮,按照7887的排列方式,用现场提供的直径41cm的平盘盛装送评。
(2)比赛内容为发酵面团提褶包子,时间为50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按照现场提供的动物性馅料,场内入味调制馅心,并用提供的干面粉300g,现场和面,使用酵母发酵。
◎成品大小一致,数量不少于10个。
◎包子褶应花纹清晰,间距均匀。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直径35.5cm的平盘盛装送评,所有成品均需送评。
比赛内容为油酥面团的面点制作,时间为60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干面粉、色拉油,现场完成和面制酥、面点成型熟制。
现场备有豆沙馅供选用。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直径35.5cm的平盘盛装,份量应满足10人食用量要求,另备2人量供评委品尝。
◎成品应能体现选手的基本功和手法技巧,注重实用,有一定创新意识。
(三)冷拼与雕刻分项
(1)比赛内容为月季花雕刻,时间为5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心里美萝卜(1只)雕刻成月季花。
◎月季花直径5-7cm,带芯不少于4层(外两层花瓣要求5片以上,形状完整,厚薄均匀,互不粘连,内收芯片数、层次不限)。
◎应以整雕形式完成,严禁使用胶水粘接,要求花瓣自然、完整,形态逼真。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外径17.5cm的平盘盛装送评。
(2)比赛内容为冷盘三拼,比赛时间为35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午餐肉(300g)、象牙白萝卜(1根,约300g)、胡萝卜(2根,约300g)。
◎用上述三料拼摆成半球形,每料均为120°
角扇形(以排片盖面),相邻间应保持0.5cm的齐直缝隙。
◎不得使用茸泥、粒形料垫底,不得借助扣碗等工具帮助成型。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23cm的平盘盛装送评。
比赛内容为冷拼组合(各食),比赛时间为30分钟,具体要求为:
◎选手一律从现场提供的11种原料中选择不少于4种,制作1人量的冷拼组合三份。
◎作品应能体现选手的刀工基本功和拼摆技巧,注重实用,有一定创新意识。
◎成品用现场提供的外径23cm的平盘盛装送评。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现场提供常规设备用具,包括炉灶、蒸锅、炸锅、炒锅、案板、常用调料等,特殊调料由选手自备,经检查验证后自带入场。
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除规定携带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赛场。
2.现场提供的原料中,不适于信奉伊斯兰教选手使用的,由相关参赛队在报名时注明,临场调换适用原料。
3.各分项除面点分项的规定作品和自选作品操作时间可以套用,其他分项的各个作品均单独计时。
(五)竞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各队之间应讲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选手需按要求佩戴参赛证。
2.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参加检录。
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裁判长及评审小组组长的管理。
比赛结束后,经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带好自己的工具,迅速撤离赛场。
3.本次大赛将严格进行赛前检录,选手经检录后进入比赛场地指定区域。
4.选手到达比赛场地后应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等用具,整个操作过程中须保持环境整洁,废弃物倒入指定垃圾桶,但不需要自行清理出比赛场地。
5.整个比赛过程中,指导老师不得进入赛场。
6.参赛选手须服从裁判。
如有问题,应由指导教师在当天向组委会提出陈述。
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7.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组委会将对选手资格进行验证。
8.所有选手不得自带未经许可的设备设施入场,现场也不提供压面机、搅拌器、打蛋器等器具。
六、评分方式与奖项设定
(一)评判规则
1.热菜评判
前场评分(操作过程评判)与后场评分(成品质量评判)相结合。
其中,前场评分由2位评委对每位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两项比赛的现场表现进行评判、各自打分,后场评分由2位评委对每位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比赛的作品质量分别进行评判、各自打分。
2.面点、冷拼与雕刻评判
前场评分(操作过程评判)与后场评分(成品质量评判)相结合,由5位评委对每位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比赛的现场表现、作品质量分别进行评判、各自打分。
(二)评分标准
1.热菜
(1)前场评分。
针对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两项比赛的现场表现,按照加工过程、烹调过程、安全卫生、赛场纪律等方面进行评分。
满分为100分。
①加工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
加工流程不合理扣1-4分;
刀功不熟练扣1-4分;
原料使用不合理扣1-4分。
②烹调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
烹调流程不合理扣1-3分;
勺功不熟练扣1-6分;
烹调技法使用不当扣1-3分。
③安全卫生(20分,扣分幅度1-8分):
原料存放不合理扣1-2分;
操作现场不整洁扣1-2分;
餐、炊、用具不清洁扣1-2分;
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扣1-2分。
④赛场纪律(20分,扣分幅度1-8分):
不服从指挥扣1-4分;
多做挑选扣1-4分。
(2)规定作品“炒青椒土豆丝”,按照观感、味感、质感等方面进行评分。
①观感(40分,扣分幅度1-16分):
粗细不匀扣1-6分;
色泽不佳扣1-6分;
有连刀现象扣1-4分。
②味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
口味不正扣1-6分;
有异味扣1-6分。
③质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
火候不当扣1-6分;
口感欠佳扣1-6分。
(3)规定主料作品,按照观感、味感、质感等方面进行评分。
①观感(40分,扣分幅度1-12分):
造型欠佳扣1-4分;
色泽不佳扣1-4分;
盛装不当扣1-4分。
③质感(30分,扣分幅度1-8分):
火候不当扣1-4分;
口感欠佳扣1-4分。
其他:
草鱼使用率低于80%,扣1-10分;
严禁使用自备餐具和原料,凡违反此项规定者均按作弊处理,给予基本分(60分);
成品不能食用的,不予评分。
(4)自选作品“鸡肉类菜”,按照观感、味感、质感等方面进行评分。
鸡脯使用率低于80%,扣1-10分;
2.面点
针对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两项比赛的现场表现,按照成形过程、成熟过程、安全卫生、赛场纪律等方面进行评分。
①成形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
操作流程不规范扣1-4分;
成形技法不熟练扣1-4分;
②成熟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
操作流程不合理扣1-6分;
不能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备,有浪费现象扣1-6分。
操作现场及过程不够整洁卫生扣1-4分;
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扣1-4分。
(2)规定作品“提褶包子”,按照味感、质感、观感等方面进行评分。
①味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
口味不当扣1-6分;
②质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
不松软、无弹性扣1-6分;
馅心口感不佳扣1-6分。
③观感(40分,扣分幅度1-16分):
表面不光洁扣1-2分;
色泽不正扣1-2分;
大小不一扣1-3分;
穿底漏馅漏油扣1-3分;
褶纹不清、间距不均扣1-3分;
馅心不居中扣1-3分。
成品数量少于10个扣1~2分。
(3)自选作品“油酥面点”,按照味感、质感、观感等方面进行评分。
用料配比不当扣1-4分;
制作工艺不当扣1-4分;
质感欠佳扣1-4分。
形态不佳扣1-8分;
色泽不正扣1-4分;
装盘不当扣1-4分。
3.冷拼与雕刻
针对选手规定作品、自选作品比赛的现场表现,按照切配过程、拼摆与雕刻过程、安全卫生、赛场纪律等进行评分。
①切配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
刀功(法)不熟练扣1-4分;
②拼摆与雕刻过程(30分,扣分幅度1-12分):
操作流程不合理扣1~6分;
拼摆与雕刻技法使用不当扣1~6分。
食品没有防止二次污染措施扣1-2分;
个人卫生不合要求扣1-2分。
在比赛中使用自带原料,均按作弊处理,计零分。
(2)规定作品“雕刻月季花”,按照观感、卫生等方面进行评分。
①观感(80分,扣分幅度1-32分):
与规定大小不符扣1-6分;
花形层次不符合要求扣1-6分;
渣滓余料去除不充分扣1-6分;
花瓣形状不匀称、边角破损、毛糙扣1-6分;
花形长高比例失调扣1-4分;
花瓣片张过厚扣1-4分。
②卫生(20分,扣分幅度1-8分):
成品不洁扣1-4分;
装盘不卫生扣1-4分。
(3)规定作品“冷盘三拼”,按照观感、刀工、卫生等方面进行评分。
形态不匀扣1-6分;
拼摆不齐扣1-6分;
缝隙不齐直扣1-4分。
②刀工(40分,扣分幅度1-16分):
刀面不光扣1-6分;
有连刀现象扣1-4分;
薄厚不匀扣1-6分。
③卫生(20分,扣分幅度1-8分):
盘面不清洁、有污迹扣1-8分。
(4)自选作品“冷拼组合(各食)”,按照用料、观感、刀工、卫生等方面进行评分。
①用料(20分,扣分幅度1-8分):
原料使用少于规定4种,扣4分;
搭配不当扣1-4分。
②观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
形态不美扣1-6分;
色泽不当扣1-6分。
③刀工(30分,扣分幅度1-12分):
刀面不光扣1-4分;
薄厚不匀扣1-4分。
④卫生(20分,扣分幅度1-8分):
4.其他事项说明
(1)所有比赛项目,迟到15分钟者禁止入场,均作为自动放弃比赛处理。
(2)热菜、面点、冷拼与雕刻各分项扣分总数不超过该项目扣分幅度。
(3)实践操作超时均在该分项的前场评分中作扣分处理,扣分标准:
超时5分钟内扣1分,之后每超时1分钟扣1分。
(三)成绩计算
热菜、面点、冷拼与雕刻分项各自计算成绩,独立排名。
各分项选手最终成绩组成:
前场比赛成绩×
30%+后场比赛成绩×
70%。
其中,后场比赛成绩组成:
规定作品一比赛成绩×
30%+规定作品二比赛成绩×
30%+自选作品比赛成绩×
40%。
七、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行为可提出申诉。
(二)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本赛项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赛裁判组提出。
(三)对提出的申诉,由裁判长召集现场裁判和监督人员分析事实,在不影响大赛工作情况下,当场处置或赛后处置。
裁判长拥有最终处置权,并做好记录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