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培训教材4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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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培训教材4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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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培训教材4Word格式.docx

--0-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儿童视力筛查率分别达到100%;

--婴儿母乳喂养率95%以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访视。

主要内容:

(1)第1次访视时间为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

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情况等,了解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

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体温。

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新生儿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若发现危重症状,及时转诊。

督促家长为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

(2)第2次访视时间为新生儿28-42天。

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情况等。

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和发育评估。

2、婴幼儿健康体检。

分别在婴幼儿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时,共8次。

(1)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之间的儿童发育和患病情况;

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者,分析原因,对家长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及时转诊。

(2)根据家长意愿,为6个月龄幼儿进行视力筛查,对视力发育不良的幼儿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开展幼儿综合发育评估,对此类发育评估较低的孩子及时转诊。

(3)在儿童8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对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中、重度贫血儿童建议转诊。

对18个月婴幼儿进行第二次视力筛查。

(4)除上述规定时间外,在儿童预防接种时,对儿童进行身高、体重测量,并记录在《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图上。

3、3-6岁儿童保健。

包括:

(1)为3-6岁儿童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

(2)健康体检,含体格检查、视力筛查、辅助检查(血红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其他必要检查)。

(3)通过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形态、生理功能、智力发育等指标的衡量,进行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干预意见。

三、工作职责

1、卫生部门

市卫生局:

与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计生局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进行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具体实施和定期督导。

市妇幼保健院:

协助市卫生局做好儿童系统化保健管理,对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督导和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相关培训、指导,对镇(街)卫生院(中心)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

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管理。

抓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和视力筛查工作管理和具体实施。

负责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托幼园(所)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入园(所)儿童健康体检,以及儿童生长发育健康评估等工作。

定点助产机构:

在产妇和新生儿出院前,负责为新生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填写首页内容并录入山东省妇幼保健信息网。

镇(街)卫生院(中心):

(1)0-3岁儿童保健。

负责新生儿出院后2次访视和8次婴幼儿健康体检,并做好《儿童保健手册》的填写和网上信息录入。

针对儿童保健相关问题,开展儿童保健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常见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2)负责3-6岁散居儿童(未入幼儿园)系统化保健,为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体检、生长发育评估等。

(3)妇幼保健信息报送。

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分布。

按照妇幼信息管理要求,向市妇幼保健院上报有关儿童保健信息,协助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儿童疾病调查、死亡调查等工作。

(4)对村(居)卫生室乡医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村(居)乡医:

(1)根据保健时间,督促儿童家长按时到镇(街)卫生院(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对未建立《儿童保健手册》的要督促家长到所在辖区镇(街)卫生院(中心)建册。

(2)信息管理。

每月向镇(街)卫生院(中心)上报儿童保健管理信息和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写儿童出生和死亡登记簿等。

2、教育部门

市教育体育局:

把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作为实施儿童健康成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教育综合考核目标体系。

将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情况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托幼机构:

(1)做好儿童入园前的证件查验工作,包括:

经市妇幼保健院健康体检后合格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2)协助市妇幼保健院做好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

实行入园(所)儿童定期健康查体制度,组织入园儿童每年一次健康体检、视力筛查,并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3)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经市妇幼保健院健康体检,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园(所)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市妇幼保健院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3、计生部门

收集和汇总生育证发放、出生申报、出生缺陷、新生儿死亡、死胎死产等信息,每月5号前向市妇幼保健院反馈。

镇(街)计生服务站安排村(居)计生专职干部,督促儿童家长按时参加儿童保健。

4、财政部门

负责儿童系统化保健专项及配套经费的拨付,保障工作经费,做好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儿童健康成长工程工作机制

0-6岁儿童系统保健是实施儿童健康成长工程、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惠民、利民工程,要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成立兖州市0-6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考核全市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建立我市儿童健康成长工程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儿童保健和儿童健康成长工程顺利开展。

制定具体的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工作检查、考核。

2、努力营造儿童保健工作氛围

卫生、财政、教育、计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专栏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大力宣传儿童系统化保健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确保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健康开展。

卫生部门把实施儿童健康成长工程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宣传册,举办健康教育讲座,让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在家长、教师、儿童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儿童保健、常见病防治等知识。

教育部门利用课堂教育、家长学校等途径,提高广大儿童、家长对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的认识和主动参与的热情。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健康体检、生长发育评价、影响健康成长不利因素的干预等工作。

计生部门将儿童系统化保健纳入优生优育宣传工作,重点是科学喂养、科学育儿等知识,让母亲和家庭重视并参与儿童系统化保健。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未纳入系统化保健儿童家长的工作,督促和动员其按时参加健康体检。

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实施儿童健康成长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儿童系统化保健的惠民、利民政策。

3、建立儿童健康成长工程医疗保健工作机制

成立兖州市0-6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技术指导组(附件2),协助市卫生局规范儿童保健服务、业务培训、督导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业务上存在的问题。

市妇幼保健院明确一名副院长和儿童保健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同时,查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续。

市疾控中心负责安排各镇(街)卫生院(中心)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的同时,查验《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情况,没有按时健康查体的要督促家长及时补查。

市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要设立儿童保健科,并明确专人负责各镇(街)卫生院(中心)转诊的高危儿、体弱儿的确诊、治疗和危重儿抢救等工作。

各镇(街)卫生院(中心)要设立儿童保健门诊,并有专人负责。

积极组织适龄儿童健康体检,实行高危儿、体弱儿专案管理,每月汇总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情况,于次月5号前报市妇幼保健院。

指导村(居)卫生室乡医,协助做好儿童保健工作中的宣传发动、信息报送、人员组织、高危儿、体弱儿筛查等工作。

村(居)卫生室乡医负责督促未按时健康体检的儿童家长补查,同时向辖区镇(街)卫生院(中心)报告。

4、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市直各医疗保健机构和各镇(街)卫生院(中心)应按照国家要求,明确儿童保健科室设置、安排办公房屋2-3间、配置必需的设备,使用妇幼保健信息网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5名。

从事儿童保健的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市妇幼保健院协助市卫生局组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率100%。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在做好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的同时,将儿童保健信息完整录入山东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附件:

1、兖州市0-6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2、兖州市0-6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技术指导组

兖州市卫生局兖州市财政局

兖州市教育体育局兖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兖州市0-6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迟庆双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

韩兆玉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培屹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朱玉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员:

吕志鹏市卫生局社会卫生科副科长

马庆峰市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

周丹荣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朱宁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王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科科长

孙玉逊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附件2:

兖州市0-6岁儿童系统化保健工作技术指导组

朱前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副主任检验师

吕志鹏市卫生局社会卫生科副科长

王涛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王国荣市铁路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扈剑峰市中医院副院长、主治医师

孙玉逊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治医师

范宝生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主任医师

吴新泉市铁路医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刘璐市中医院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许广美市妇幼保健院社会保健科主任、主管医师

张波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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