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300020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考试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

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

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

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听力考试期间,请保持安静,不得向监考员提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迟到15分钟后(有听力测试的外语科14:

45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考试时间内一般不得离场。

七、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

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二、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①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②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③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④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⑤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入学资格的,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其所在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①组织团伙作弊的;

②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③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⑤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六、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①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②组织团伙作弊的;

③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