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市容环境建设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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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垃圾管理。

  三、精细管理

  

(一)建立市容环境建设标准体系。

  

(二)落实市容环境建设责任制。

  (三)搭建市容环境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规政策,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

  三、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综合考评

  四、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

  五、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参与

  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起步阶段。

在新的历史时期,北京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对城乡市容环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

为提高城乡市容环境建设水平,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围绕市政市容领域的城乡容貌景观、环境卫生和精细管理,特编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市容环境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规划依据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至2015年。

第一章 市容环境建设形势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经济持续发展为城乡市容环境建设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区县政府、社会单位及全体市民形成合力,落实“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三大理念,全面推进城乡市容环境建设,市容环境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一)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完成五环路内城乡结合部地区102个行政村、60个城市“边角地”、592条大街、952条胡同街巷、1086个老旧小区、171个“城中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清洗粉饰26000栋建筑物外立面,对1151栋多层楼房进行“平改坡”改造。

  对五环路内京山、京秦、京九、京包、京承铁路两侧及城铁13号线、八通线沿线两侧30米范围内进行环境整治,拆除违章建筑2.6万平方米、清洗粉饰沿线建筑物外立面28.9万平方米、绿化118万平方米;

完成484平方公里航空走廊核心区及辐射区环境整治。

  拆除违规户外广告54212块、违规牌匾标识50874块;

拆除附带商业广告的废物箱、街牌等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6000余个;

完成400公里路长的架空线入地。

  全市现有照明景观2000多处,新增道路照明6万盏,形成以天安门地区为中心,以南北中轴线和东西长安街为主线,由二环、三环、四环路立交桥环绕的城市景观照明体系。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新工艺、新装备,降低路面残存尘土量和扬尘污染;

制定以车代步和定人、定段、定点的人工保洁作业方法,车行道机械清扫作业率城区达到95%、郊区达到80%。

加大机械除雪力度,车行道机械除雪作业率城区达到90%、郊区达到70%。

  完成新建改建公厕5100多座,城乡公厕总数达12604座,公厕密度达标率达到85%;

设置公厕引导系统,配建无障碍设施,提高公厕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开展600个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和100个单位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

开展垃圾分类系统建设的区域试点示范,积极推进餐厨、果蔬、园林垃圾资源化处理试点。

2009年生活垃圾产生量首次下降,2010年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宣传环境卫生知识,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对外开放制度,开展“周四垃圾减量日”、“垃圾文明一日游”等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

  新建21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一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资源站和7座粪便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7%;

焚烧、生化、填埋处理比例达到10:

10:

80。

农村地区配备垃圾收集运输机动车1000余辆;

建设堆肥及资源化中转站800余处;

完成垃圾密闭化系统建设,建成密闭式垃圾站5441座。

  完成阿苏卫、高安屯等垃圾填埋场全密闭填埋工艺试点,首次提出全密闭作业理念,实现对填埋场臭气的有效控制。

建成北神树、阿苏卫、高安屯3座填埋场沼气发电系统;

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设施渗沥液处理系统改造,12座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渗沥液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能力增加到3100吨/日。

完成全部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风险等级评级工作,治理706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规范设置建筑垃圾简易填埋场,强化运行监督管理和环保措施落实。

  (三)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北京市城乡市容环境立法工作进入规范化发展时期,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取得长足进步。

  城乡容貌景观方面。

制定和修改《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道路功能照明联动管理工作办法》、《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北京市架空线入地工作方案》等,为实施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环境卫生方面。

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其11项配套规章;

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等16项地方标准;

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以《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基础,以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四)注重体制机制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为传承奥运成果,北京市设立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全面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首都环境建设工作。

建立层级清晰、职责明确的“三级管理、四级服务”体系,初步完成环境卫生责任区界划定,促进环境卫生质量提升。

建立垃圾处理区域负责、经费管理和经济补偿三个机制,有效减缓全市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

建立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体系,不断更新监管标准,细化监管内容。

  信息化城市管理方面。

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市区两级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

构建起相对独立的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问题处置的指挥协调机制、较为完整的监督评价考核体系。

  (五)圆满完成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以举办奥运会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为契机,以“两轴、四环、六区、八线”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市容环境建设。

奥运期间,兑现垃圾分类收集率50%,资源化率30%,奥运场馆100%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奥运承诺,为市民和国内外游客提供良好服务,营造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使首都的市容环境迈上了新的台阶。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继续推进环境建设民生工程,积极做好国庆庆典环境景观布置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庆典活动的市容环境保障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首都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是城乡市容环境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实施精细管理美化市容的机遇期。

  “十二五”时期,随着市民对市容环境的清洁度、健康度、美誉度要求更高,对身边的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容忍度更低,对市容环境建设的关注度更多,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境美好期待的挑战期。

  

(一)比照世界城市目标,市容环境建设差距有待缩小。

  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对市容环境建设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

在容貌景观的整体性及和谐性、环境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及便捷性,尤其是在服务理念及保障能力等方面,北京与世界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迫切需要精细化、高标准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城乡市容环境,增强北京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

  

(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市容环境承载能力有待提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城市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

市容环境建设的管理方式粗放,整治难度加大,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结构、分类系统等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需要加大管理、技术、资金、人员方面的投入,建设系统完善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市民生活。

  (三)国际交往和市民的要求日益提高,市容环境品质有待提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对外交往活动的增加,政府和市民对身边的市容环境更加重视,对优质市容环境更加期待。

市民身边的大街、胡同街巷、老旧小区等工作生活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存在的“痼疾顽症”仍需大力解决。

需要把改善市民身边市容环境摆在更突出位置,努力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四)城乡统筹继续推进,市容环境建设有待协调发展。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旧城与新城、建成区与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与城镇地区、南城与北城的市容环境建设水平很不均衡,资金投入不足、专业作业覆盖率低等仍制约着市容环境建设的整体协调发展。

需要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总体思路下,集中力量加大城乡市容环境整治,缩小差距,促进城乡市容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要求,围绕提升城乡市容环境建设水平,以解决市民身边市容环境问题为核心,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不断推动长效机制建立,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使本市市容环境整洁优美、和谐宜居。

  

(一)坚持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战略目标,服从服务于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贯彻更好地为中央党政军机关服务,为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服务,为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服务和为市民工作与生活服务的要求。

  

(二)坚持以人为本。

  把提高人的工作生活环境作为城乡市容环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市容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使市容环境建设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发展愿望和市容环境需求。

  (三)坚持精细管理。

  探索建立市容环境建设精细管理新模式,从城市管理的细节抓起,从市民工作生活的环境抓起,通过小切口,常抓不懈,日积月累,逐步建立大纵深、全覆盖的市容环境建设精细管理格局。

  (四)坚持城乡统筹。

  整合市容环境建设的多方资源,广泛开展城乡市容环境建设,使城市基础设施向薄弱地区延伸,公共服务向薄弱地区拓展,逐步缩小城乡市容环境建设差距,促进城乡市容环境和谐发展。

  (五)坚持北京特色。

  尊重和保护首都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北京历史文化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形成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乡市容环境独特风貌。

  

(一)阶段性目标(2012年)。

  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十八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老旧平房区、学校、机场、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周边市容环境建设品质明显改善;

初步建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法规、规范、标准体系,拆除违规广告,抑制新生违规广告,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存在的破损、陈旧、脏乱等现象进行有效地整治和规范,降低户外广告违规率,提高违规广告拆除率,打造一批具有文化内涵、高品质、高档次、特色鲜明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示范街区;

城市照明秩序井然、特征鲜明、游客可赏、百姓满意、环保节能、持续发展。

  初步完善垃圾管理的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

开展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水平提提升工作;

逐步提高全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

  在远郊区县推广信息化城市管理模式。

建设本地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投入运行,基本覆盖本区县建成区和主要城镇。

  

(二)近期目标(2015年)。

  老旧小区、老旧平房区、胡同街巷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航空走廊、进京铁路、公路、地铁和交通枢纽周边市容环境建设工作收效显著,重点大街、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区、高端产业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高教园区、新城和小城镇市容环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市容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

实现城市景观的整洁、优美、和谐、有序,胡同景观风貌的保护与传承;

完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法规、规范、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户外广告规划的执行,加大违规广告整治力度,有效遏制违规广告设置行为,有效降低户外广告违规率,保持较高的违规广告拆除率,完成全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规范整治以及提升品质工作;

城市照明从“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转化,保持多元化的城市生态,在维持稳定的同时,不断自我完善。

  初步构建符合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环境卫生管理新模式,实现精细、综合、全程监管,形成城乡环境卫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全市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方便适用;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提高;

初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设施能力满足全市处理需要,处理结构实现优化和调整,污染控制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初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阶段目标。

  (三)远期目标(2020年)。

  通过全面、深入、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适应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施的服务功能满足市民需求,资源得到高效合理利用,污染得到有效防治,市容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坚持“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保障。

  

(一)规划指标(2012年)。

  景观建设:

完成50条大街景观、20条胡同景观和5个人行导向系统建设,解决城市景观存在的突出问题。

  生活垃圾:

党政机关、学校全部实行垃圾分类,全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5%。

垃圾焚烧比例达到20%以上,填埋比例下降到50%以下;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资源化处理需求。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0%。

  清扫保洁: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标率城区66%、郊区新城60%。

  公厕管理:

公共厕所服务质量达标率城区90%、郊区80%。

  

(二)规划指标(2015年)。

完成100条大街景观、100条胡同景观和10个人行导向系统建设。

垃圾分类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全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80%以上,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5%。

焚烧处理比例达到40%以上,生化处理比例达到30%以上,处理结构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资源化处理需求;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满足资源化处理需求。

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标率城区81%、郊区新城75%。

公共厕所服务质量达标率城区95%、郊区8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大力提升城乡容貌。

综合整治城乡四大区域环境、优化景观建设、规范户外广告、加强城市照明、完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架空线,让市民感受到整洁美观、愉悦的市容环境。

  为实现城乡市容环境建设目标,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完善、责任明确、机制到位的工作原则,全面统筹资源,突破难点问题,有步骤、有重点、分年度推进市民生活区域、进京第一印象区域、重点区域和薄弱区域市容环境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形象。

  市民生活区域

  全面开展老旧小区、老旧平房区、胡同街巷等城市居住区的市容环境建设;

开展城市拆迁遗留区域、开发甩项地区市容环境整治,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进京第一印象区域

  推进机场周边、484平方公里航空走廊、火车站周边、进京铁路沿线两侧,国道、高速路、城市快速路沿线,地铁(轨道交通)各站点、出入口周边、沿线两侧,长途汽车站周边市容环境整治,改善进京第一印象区域环境面貌。

  重点区域

  加强全市重点大街,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区、高端产业功能区、高端产业新区、交通枢纽、市(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学校以及医院等重点地区,新城和小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重点区域环境建设水平。

  薄弱区域

  基本消灭“城中村”等影响市民生活的脏乱差现象,实现城市规划;

深化开展全市城乡结合部地区整治,开展相应市容环境建设,适应城市建成区市容环境水平;

加大郊区农村市容环境整治力度,解决薄弱区域环境突出问题。

  大街景观

  在完善“两轴”、“四环”景观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实施重点地区和特色街区百条特色景观大街建设工程,构建北京城市大街景观的基本框架,全面提高大街景观水平,创造更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在城六区、远郊区县中心城区及11个新建城区的主要大街、重点地区和旅游景区道路两侧开展拆除私搭乱建、粉饰临街建筑、规范市容市貌、美化施工围挡、加强设施管理、完善道路设施、提升绿化美化、规范秩序景观等大街景观建设。

  研究制定大街景观建设指导意见、相关规范标准和长效管理措施,防止影响环境问题的反复,避免重复建设,使大街景观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城市景观精细化管理。

  胡同景观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围绕传统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用五年的时间,打造一批能够体现北京历史风貌和传统地方文化特色的特色胡同。

  对现有1200余条胡同街巷,开展路面整治、大门修缮、墙面修复、绿化美化、设施管理、线杆清理等胡同景观建设,让市民享受到更加美观、整洁的公共环境,建设更加和谐的社区。

  公共艺术

  开展城市公共艺术系统研究,形成《北京市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导则》,开展建筑立面、橱窗门脸、绿化美化、公共设施、古迹地标、雕塑造型、施工围挡、活动布置等城市公共艺术提升,全面提高北京市城市部件的公共艺术水平。

  重点做好全市百条特色景观大街和百条特色胡同的公共艺术建设。

  编制“十二五”时期新建高速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需调整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全面推进规划实施工作。

到2012年,完成京平高速路19块户外广告以及京承二期、京津塘、京津、机场北线62块户外广告设施建设。

到2015年,完成机场二通道、西北六环、京承三期、京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南五环、机场南线、六环黄良、京哈高速路户外广告设施建设。

  完成长安街延长线、朝阜路、前三门大街等重点大街、重点地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整治提升工作;

清除全市环路、高(快)速路沿线各类违规户外广告设施;

推进全市高品质、高水平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示范街建设;

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力度,减少霓虹灯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断亮、残损。

  着力推进实施《北京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和《北京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进一步健全城市照明管理和法规、规范、标准。

通过统一规划实行规范管理,并采用源头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办法,提高照明能力、水平。

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照明管理系统。

积极开展照明节能工作,实现分区、分时、分级控制,探索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道路照明

  提高道路照明保障力度,按计划逐年解决有路无灯和有灯不亮现象;

淘汰现有汞灯等非节能照明设施;

实现重点地区单灯控制。

  景观照明

  结合道路桥梁改造,完善重点地区景观照明;

完成重大活动和庆典景观环境布置。

  每年完成100条大街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到2015年完成全市500条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建成300条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化大街。

并逐步对已完成规划编制的大街实施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和规划管理。

  按照系统研究、重点建设的思路,开展城市标识系统研究,探索城市标识系统统筹管理模式,加快人行导向系统规划编制和建设,使由地名标识、交通标识和人行导向标识三大系统构成的城市标识体系更加完备,以适应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

同时选择机场、火车站、长途车站、公交地铁换乘点、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建设百个人行导向重点工程,为构建全市完善的人行导向系统奠定基础。

  全面开展城市架空线整理规范工作。

完成五环路内主次干路、重点地区和新城地区通信架空线、10千伏及以下电力架空线入地。

  在架空线入地控制范围内,除经城市规划批准的10千伏以上电力架空线外,不得新建其他类别架空线。

  2011年完成260公里架空线入地。

2012年至2015年每年完成343公里主次干道架空线入地。

到2015年,实现五环路以内及郊区县新城区1632公里的架空线入地。

  着力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水平。

为市民创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运行良好、完备的环卫设施,满足市民对优质环境卫生服务的需求。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与道路清扫保洁

  制定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等标准,建设市区共用的环境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健全环境卫生指挥调度系统;

提高城市街巷胡同和农村地区清扫保洁的专业作业覆盖率,并纳入统一管理;

建立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技术监测系统,继续推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降低路面尘负荷,减少废弃物停留时间,巩固和提高机械化作业能力和清扫水平。

  城乡公共厕所建设和维护管理

  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精细管理,提高管理标准和运行服务水平。

建设和改造公共厕所2090座,全面解决城乡存留旱厕问题,结合改造过程调整公厕区域性布局和与街景的协调;

完成农村地区旅游村和景区公厕引导牌建设,方便群众。

  扫雪铲冰

  继续开展扫雪铲冰新工艺、新装备研究,提高机械扫雪铲冰能力,合理使用融雪剂。

新建融雪剂搅拌站12座、立交桥除雪系统26处,增强雪天道路通行应急保障能力。

  环境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督考核范围,将铁路、水系、园林绿化等行业部门环境卫生状况纳入环境卫生考核范畴。

完善环境卫生社会参与和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坚持垃圾处理设施对外开放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按照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与末端治理并举的原则,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加强源头分类投放,加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机构或场所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

加强对分类区域的日常监管,巩固工作成果。

  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制定和完善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户分类,提升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水平。

加快农村地区重点乡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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