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常规巡察工作问题清单一览表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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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严格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
核心意识
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
1.座谈了解党员干部的认识水平;
3
上重点检
查服从的
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坚决同危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
2.进驻期间观察了解党员干部言
力度
导的行为作斗争;
行。
3.维护党组织团结的情况。
看齐意识
是否自觉主动经常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
1.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对党中
4
查看齐的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旗
帜鲜明从严治党,经常和中央的方针政策对对表,经常用中央的要
央路线方针的态度;
2.查看执行县委决策部署是否存
程度
求照照镜,经常根据中央的新部署新任务调整步伐。
在跑偏走样。
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单位)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重点看班子团结不团结,党组执行力强不强
1.巡察进驻期间参观;
2.查看会议记录,看决策过程
检查坚持
是否对党的全面领导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重点看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觉悟及对党的知识的了解情况。
1.巡察进驻期间个别谈话了解;
2.对党的基本知识简单测试。
和加强党
的全面领
1.日常观察,了解社会反映;
导情况
是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2.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听取汇报
综合了解党组织凝聚力强不强。
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领导本镇办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顺利推进;
1.查看会议记录;
2.座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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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党委(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1.查看会议记录,了解决策过程;
2.座谈了解决策是否民主。
1.观察党员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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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2.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了解具体
情况。
7
是否存在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服务人民不实等问题
1.查看会议记录文件等;
2.日常观察等。
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工作
1.查看会议记录、文件资料
2.对具体工作进行了解
检查被巡
是否坚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开展各项工作,有无畸轻畸重、片面推进工作的问题;
查看各种档案资料了解
察党组织和党员领
是否按照新发展理念指导推动工作,有无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举步
不前等问题;
导干部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问题;
查看各种档案资料、看工作落实情况、看工作态度
策
是否存在对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传达研究、重表态轻落实等问题;
查看党组织会议记录
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查看各种档案资料、看工作落实情况
思想建设
检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
是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查看党组织会议记录
2.抽查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
是否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1.个别谈话了解
2.对党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试
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解决思想入党问题;
1.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看是否搞形式、做样子
2.个别谈话了解
是否存在学做“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
等问题。
日常观察
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主要领导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
1.查看会议记录、档案资料
2.座谈了解
是否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查看会议记录、党员干部学习笔记
是否加强和改进网上舆论引导,加强网络舆情发现和跟踪研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查看会议记录
2.具体了解对舆情的处置情况
是否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和指导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1.查看相关制度
组
织
建
设
检查选人用人情况
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
选人用人导向;
2.发放测评表
是否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做到“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
3.个别谈话了解
4.走访调查了解
是否存在任用干部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问题;
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
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
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是否存在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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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认真落实“三项机制”要求,有效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能力不足“不善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力、责任不担当等问题。
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是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查看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资料
2.具体了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3.查看党建工作相关资料
4.查看党费收缴花名册
主要领导是否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无重业务、轻党建、长期不抓基层党建等问题;
是否存在基层组织不健全和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基层党组织是否应设尽设、按时换届;
是否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组织的力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是否严肃规范,有无长期脱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等问题;
党员是否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主动、及时交纳党费,党费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
党内政治生活是否具有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无不讲政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问题;
2.抽查部分领导干部党课讲课
3.抽查部分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4.了解党内民主决策过程,看是否存在“一言堂”或提前定“调子”等问题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否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有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等问题;
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是否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和党员主体地位,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征求党员意见的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等基本规范。
作风
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
1.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看是否进行了贯彻落实;
2.查阅会计凭证是否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票据;
是否联系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落实措施;
建设
是否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3.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民主测评,了解具体情况;
4.进行个别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的发挥;
5.对相关信访件进行处理,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巡察了解。
一是经费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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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
法的问题。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
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
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
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
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是公务接待,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
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
、
三是会议活动,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
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
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
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
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
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
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是公务出差,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是临时出国,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六是公务用车改革,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是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起
,
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已批准但尚未开
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
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
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
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
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
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
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
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
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
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
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
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
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身体力行、以上率下,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
问题,发挥“头雁效应”。
检查“四风”方面突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