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控规文本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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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绿地系统26
8.2绿地规模及控制26
九、城市设计26
9.1城市设计目标26
9.2城市设计策略26
9.2.1总体控制构架26
9.2.2重要标志性区域及景观节点导引27
9.2.3景观视廊控制27
9.2.4山体保护27
9.2.5开敞空间设计导引27
9.2.6建筑容量控制28
十、城市生态环境26
10.1水体保护28
10.2山体保护28
十一、村民安置用地规划28
11.1安置标准及规模28
11.2 安置用地布局28
11.3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一览表28
十二、附则28
一、总则
1.1规划的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长宁公路以南,二环线以东,绕城线以西,桃花岭景区山体以北,总面积1479.97公顷范围内的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直接指导规划范围内各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2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和目标
1.2.1规划依据
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2、《长沙市林业生态圈规划》
3、《长沙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4、《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空间战略发展规划》
5、《大河西先导区总体城市设计》
6、《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
7、《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8、国家有关法律、规范、规定
9、相关文件
1.2.2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区内山环水绕,自然条件极其优越,规划应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强化对山体、水体、植被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制,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2、适度超前原则
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梅溪湖片区的建设,确定了国际化的定位和建设标准,规划要适度超前,结合城市发展趋势,前瞻性的预测梅溪湖片区在长株潭以及中部地区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部分指标可能突破现有规范和标准。
3、高效集约节约原则
充分发挥未来长沙大河西城市中心的集聚效应,应用TOD模式实现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合理确定城市建设标准。
4、可操作原则
在对城市开敞空间、道路、市政设施、绿地等“生命线”实行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下阶段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留有空间和余地。
1.3规划目标
作为先导区“未来河西城市中心区”的规划,将围绕实现“两型”这个目标,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和人文要素,展示和突出其亮丽的城市风貌,塑造作为河西城市中心的各项功能,使之成为“3+5”城市群乃至中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国际化商务、会展、创新中心;
山水城交融的生态宜居新城区。
1.4规划的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
本规划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
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二、规划区规模及用地布局
2.1规模
2.1.1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35.5万人。
2.1.2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1479.97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287.82公顷。
2.2布局
2.2.1总体布局
规划以梅西湖为核心,环湖布置商业、文化、会展会议和研发等公共服务功能用地,楔形绿地呈放射状纵深延伸,并以圈层模式向外扩散至居住和其他各类用地。
2.2.2分类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以居住小区500米服务半径作为控制发展边界,结合邻里中心配套完善设施,按9个居住单元控制,规划居住用地51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的39.9%。
小区级公共设施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及同长沙市的相关标准规划中学7所、小学13所、幼托19所,规划2个街道办事处、2个派出所。
其它居住区及小区配套以片(居住区)小区、组团为单元分级设置。
2、混合用地
考虑实际建设和沿湖城市景观的营造需要,区内规划设置部分商住混合用地,分为C2+R2和R2+C2两种形式。
其中C2+R2混合用地(C2占50%,R2占50%)面积37.2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89%;
R2+C2混合用地(C2占20%,R2占80%)用地96.3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7.48%。
3、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96.2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5.24%。
其中商业金融用地52.5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4.08%;
文化娱乐用地34.0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65%;
医疗卫生用地16.3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27%;
教育科研用地83.4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6.48%,其他公共设施用地2.2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0.17%。
4、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长途客运站用地(西站)面积5.0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0.39%。
5、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面积264.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0.25%。
其中道路用地259.4公顷;
广场用地2.6公顷;
社会停车场用地2.8公顷。
规划道路网总长度为115.83km,道路网密度4.74km/km2。
6、市政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17.7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36%。
交通设施用地为7.83公顷;
供应设施用地2.88公顷;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2.32公顷;
消防设施用地4.09公顷。
7、绿地
规划绿地面积15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15%,人均绿地4.43㎡/人(低于国标9㎡/人);
其中规划公共绿地118.5公顷,人均规划公共绿地3.4㎡/人(低于国标7㎡/人)。
规划绿地充分利用现有山体、水系形成市区级及居住区级公园。
规划防护绿地38公顷,为绕城线、二环线和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带。
三、土地利用性质
3.1用地统计表
表3.1-1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用地比例(%)
1
总用地
1479.97
100
2
城市建设用地
1287.82
87.0
3
水域和其它用地
192.15
13.0
其中
水域
表3.1-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ha)
比例
(%)
大类
中类
R
居住用地
513.9
39.9
R2
二类居住用地
458.24
35.58
R22
中小学托幼
55.66
4.32
混合用地
商住混合用地
133.59
10.37
R2+C2
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96.35
7.48
C2+R2
商业金融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37.24
2.89
C
公共设施用地
196.28
15.24
C1
行政办公用地
7.63
0.59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52.57
4.08
C3
文化娱乐用地
34.08
2.65
其中:
图书展览用地
20.64
1.6
C5
医疗卫生用地
16.35
1.27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83.43
6.48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2.22
0.17
T
对外交通用地
5.02
0.39
T2
长途客运站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264.8
20.25
S1
道路用地
259.4
20.14
S2
广场用地
2.6
0.2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2.8
0.22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7.73
1.36
U1
供应设施用地
2.88
U2
交通设施用地
7.83
0.61
U3
邮电设施用地
0.05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2.32
0.18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09
0.32
G
绿地
156.5
12.15
G1
公共绿地
118.5
9.2
G2
生产防护绿地
38
2.95
小计
3.2地块划分的原则
为便于下阶段规划和实施管理,本规划按两级控制单元考虑,即片、地块。
片区划分原则:
用地功能明确,容量控制相对一致,由城市主次干道围合,规划共划分11个片区。
地块划分以规划道路,用地单位红线、土地使用性质为依据进行,共划分339个地块。
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3土地使用兼容性
土地使用兼容性原则上在中类相同的小类间进行,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居住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除外,具体规定按照《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在土地采用兼容性后,原有各项配套指标应经过有关程序重新核定。
四、土地开发强度
4.1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表4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A区控制指标一览表(表4.1-1)
地块编号
用地性
质代码
质名称
面积(M2)
净用地
容积
率
建筑密
度(%)
绿地率
建筑限
高(M)
居住户
数(户)
居住人
数(人)
配建车位(个)
主出入
口方位
公共配套设施
A-01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6575
4052
0.50
25
40
12
0
ES
加油站
A-02
58124
49028
3.00
30
45
441
N
A-03
31338
25198
0.00
SW
A-04
30695
29143
1.00
24
87
小学
A-05
17957
12737
A-06
164929
152959
2.00
2549
8110
917
A-07
68685
60816
1013
3226
364
SWN
托儿所邮政所门诊部文化活动中心居委会
A-08
44636
34433
ESN
A-09
73709
62958
1049
3341
377
A-10
79799
67433
1123
3570
404
A-11
84168
59084
177
中学
A-12
54853
43816
A-13
67780
55926
3.50
28
60
1631
5140
587
WN
托儿所文化活动中心
A-14
19381
16562
35
50
483
1077
173
A-15
6381
5238
4.00
174
388
62
A-16
688810
574995
1149
A-17
62907
125
W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A-18
103456
87350
2.20
1601
5000
576
托儿所社区服务站
A-19
33495
25526
76
SN
A-20
28867
21341
26
355
1130
128
A-21
112627
101457
2.50
2113
6700
760
托儿所邮政所警务室社区服务站
A-22
25793
15229
ESWN
公共厕所垃圾站绿化管理点
A-23
62996
47504
989
3150
356
A-24
141828
126434
2634
8380
948
ESW
A-25
53435
43937
915
2900
329
EWN
A-26
23668
18420
85
A-27
19098
10346
垃圾站绿化管理点
A-28
22647
12753
A-29
22454
12655
A-30
14521
7785
A-31
17745
10175
A-32
18906
10744
A-33
U12
供电用地
4510
2685
B区控制指标一览表(表4.1-2)
地块
编号
公共配
套设施
B-01
61255
47110
4.50
百货商店
B-02
14381
10315
EN
社会停车场
B-03
65424
53690
1565
3400
B-04
51641
39922
3.20
22
1064
3389
B-05
91439
75660
1891
1200
B-06
19021
15285
B-07
83094
69727
2324
5180
B-08
41912
31595
658
2096
B-09
85231
70357
1465
4666
B-10
86787
77219
1608
5121
邮政所卫生站文化活动中心警务室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
B-11
8029
7415
B-12
37878
31167
20
259
824
B-13
67738
55829
B-14
22060
16961
B-15
44499
38570
400
B-16
13810
11033
B-17
47368
44383
1.50
36
554
1764
B-18
26474
22224
敬老院
B-19
37563
28236
588
1873
B-20
84667
62374
80
2079
4600
B-21
9520
5345
B-22
36897
30315
75
1136
2500
B-23
60814
48342
1812
4000
托儿所卫生站派出所社区服务站
B-24
51883
42718
5.00
1779
3960
B-25
71642
70977
5.50
120
3253
7200
B-26
70698
64379
1609
5100
B-27
123966
113293
2360
7510
B-28
310281
242459
公共厕所垃圾站居民运动场绿化管理点
B-29
82257
63604
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