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福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福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11/7182602a-7ec2-4be4-997a-28cacda84798/7182602a-7ec2-4be4-997a-28cacda847981.gif)
第十条申报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策划书一式一份(彩页打印);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在1个月内组织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及专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初步评定,符合以下规定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工地醒目位置挂设“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附件4),接受社会监督。
(一)施工单位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要求,向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并相应依法履行职责;
(二)监理单位人员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
(三)落实“三项”费用,建立专项使用台帐;
(四)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对项目部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进行详细策划,并按照策划书组织施工;
(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总分达到80分且不存在违反强条的情形;
(六)《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附件2)无否决项目。
第十二条入选“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项目”的工程实行动态考核,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市管项目)实施。
考核频率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结合双随机检查),总次数不少于三次。
考核采用评分制,评分标准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同时对照填写《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附件2)。
第十三条每次考核由考核人员进行现场当场打分签名并存入该项目的申报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创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加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并应及时实施摘牌处理:
(一)在各次考核中有两次未达到80分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使用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设施的;
(四)因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责令全面停工改正或2次及以上责令局部停工改正的;
(五)在建设过程中,因被媒体报道和市级环保部门通报,并同时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的;
(六)对照《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附件2),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否决项的;
(七)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十五条经推荐的参评项目,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
(二)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
(三)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先行介入文件(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并加盖公章);
(四)反映施工全过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光盘一式两份。
施工单位应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图片应用专业相机拍摄),制作成PPT格式文件,刻录至光盘。
(光盘表面须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及联系人)。
PPT格式文件材料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施工各阶段现场总体形象和工程项目概况。
2、安全施工。
(1)基坑:
基坑支护、基坑集(排)水、基坑临边防护;
(2)外架:
落地架基础、架体立杆间距、扫地杆、悬挑架的悬挑梁设置及锚固、外架整体形象、架体与主体间的防护、脚手板、连墙件、密目网、剪刀撑设置;
(3)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基础、扫地杆、水平杆及剪刀撑设置情况、主次梁和板立杆顶部可调支托设置;
(4)施工升降机:
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进料口防护、卸料平台防护、卸料平台脚手板及临边防护;
(5)塔吊:
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塔吊转料平台;
(6)施工用电:
三级配电情况、线路架设、用电防护;
(7)安全通道、楼层、楼梯间、电梯井口和预留洞口防护,钢筋加工棚等;
(8)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消防制度、设施和器材);
临时设施活动板房使用的彩钢夹芯板。
3、文明施工。
(1)雾炮车、洒水车、喷淋系统、空气监测仪、土方和建筑垃圾覆盖、绿化等;
(2)围档(墙)、大门、门卫室、洗车台、排水沟、集水井、创建工程牌匾、五牌一图、导向牌、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安全标识牌、宣传栏;
(3)场地(总体)及道路硬化、环境卫生、材料堆放;
(4)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吸烟及饮水点等(受场地限制,临时设施中的宿舍、食堂、沐浴室未设置的可以不提供图片);
项目施工现场图片应如实反映现场施工场景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不得引用、抄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
第十六条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市管项目)负责收集参评项目相关材料及过程考核情况,于每年12月向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委员会集中报送一次。
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报送的相关资料、过程考核情况以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审核,同时通过质询、评议,提出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对已通过审核的项目,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项目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予以确认批准,发文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实事求是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对违反者予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撤销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称号,并予以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分别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项目审查细则,规范所负责的申报项目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考核、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申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工程,在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原《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榕建安[2011]23号)和《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榕建安[201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申报表》
2、《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选一票否决项》
3、《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
4、“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样式
附件1
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优良项目创建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施工许可证
号码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号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资格证书
项目专职
安全员
岗位证书
监理单位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意见(市管项目由所属监督科填写):
注:
本表一式三份:
施工单位、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市管项目所属监督科)、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评审委员会各一份。
附件2
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
一票否决项目表(2017年版)
工程名称:
形象进度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直接否决项目
评价情况
1
总承包及所有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不符合□
2
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使用横眉式大门以及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洞口、临边防护、电梯井口防护门、卸料平台防护门、安全通道、钢筋加工场等防护棚
3
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分开设置
4
工地办公和宿舍用房(采用活动板房)高度不应超过3层,且符合消防要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5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配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排水通畅、净车出场
6
施工现场按规定落实裸露土方和易扬尘材料的覆盖,建筑垃圾封闭运输,设置喷淋系统,配备风送式喷雾机、洒水车等防尘设备
7
对进场安全网、钢管及扣件进行检测且有合格检测报告,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
8
施工用电使用3C认证配电设施
9
外脚手架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且外侧安全网阻燃、全封闭、整洁卫生
10
落地脚手架和底层模板支架的基础按规范规定处理
11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且还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安装完毕及时办理验收及使用登记手续
12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硬化处理、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场区整洁卫生
13
模板支架搭设应符合闽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且还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
14
施工现场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未被媒体报道和市级环保部门通报,并同时未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
15
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套建设泥浆水处理设施,未被媒体报道和市级环保部门通报,并同时未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职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考核组组长(签名):
考核组成员(签名):
考核日期:
备注:
1、参评项目出现以上一票否决项目之一的,将取消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
一票否决项目可根据每年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重点目标任务适时调整发布。
2、考核组的检查考核结果,应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考核组2人以上签字确认;
尤其对存在一票否决项目的内容必须进行现场取证、打印,并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考核组2人以上签字确认。
附件3
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
申报日期:
安全生产许
可证书号码
安全监督
机构
负责人
项目监督
责任人
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意见:
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审组组长(签名):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意见:
(公章)
创建优良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及成果(可另附):
附件4
“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创建工程”牌匾样式
1、本牌匾中的“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黑体字,“创建工程”为隶体字;
2、本牌匾规格、样式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制作,材质不作具体要求,但应坚硬、牢固,不易受风雨浸蚀;
3、本牌匾应悬挂于工地项目部大门一侧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