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术语解释大全 概要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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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术语解释大全 概要Word格式.docx

21、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

22、投标人

23、投标有效期

24、投标联合体

25、投标担保

26、投标报价

27、围标

28、银行保函

29、议标

30、资格预审

31、招标公证

32、中标通知书

33、招标公告

34、招标人

35、中标

36、中标无效

37、招标文件

1、标底价格的定义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依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

标底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限额内。

2、标书的定义

标书是指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而告知和要求性的书面性材料。

阐明需要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性质.通报招标程序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告知订立合同的条件。

招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名称、人员要求/机械设备数量、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投标报价的方式及计算方法:

评标的标准和评标的办法:

开工、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采购合同的基本条款及订立方式等。

按照2003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3、标底的定义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

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标底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使标底在招标过程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标底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晌工程造价。

所谓不正当竞标,是指经营者在工程承包等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者之间或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相互勾结、串通,排挤竞争对手,以谋取高额利润的行为。

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就是串标,串标是一种投机行为,其根源是工程建设领域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

由于政府、企业、公众的诚信问题,工程建设上的种种不良、不法行为屡见不鲜,串标只是其一。

串标行为的分类

(1)投标者之间串标: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某一投标人给予其他投标人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后,这些投标人的投标均由其组织,不论谁中标,均由其承包。

(2)投标者与招标者串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招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者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招标者为某一特定的投标者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其他投标者。

6、定标的概述

定标也即授予合同,是采购机构决定中标人的行为。

定标是采购机构的单独行为,但需由使用机构或其他人一起进行裁决。

在这一阶段,采购机构所要进行的工作有:

决定中标人,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经被接受,向中标人发现授标意向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并向他们退还投标保函等。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中选的投标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的;

(2)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的。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授予合同习惯上也称签定合同,因为实际上它是由招标人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并由双方签署的行为。

在这一阶段,通常双方对标书中的内容进行确认,并依据标书签定正式合同。

为保证合同履行,签定合同后,中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还应向采购人或业主提交一定形式的担保书或担保金。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于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的数量,当事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结果或公平竞争等情况,由有关当事人提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已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予以终止,废除已中标人的行为,称之为废标。

①工程量清单是把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准备实话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它们的数量、单价、合价等列表表示出来,用于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清单是承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分项要求,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用于投标报价。

③工程量清单,严格的说不单是工程量,工程量清单已超出了施工设计图纸量的范围,它是一个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经济标指与设计方案相对应的具体工程报价及报价说明。

主要是预算报价部分,即结合自身和外界条件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报价。

  投标中,商务标是准入,经济标是入围,技术标是投标中最后一环,经济标是整个投标的重中之重

技术标是指: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以及对招标文件中特殊技术性内容的承诺内容。

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唱标内容应完整、明确。

只有唱出的价格优惠才是合法、有效的。

唱标及记录人员不得将投标内容遗漏不唱或不记。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形式有履约保证金(又叫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履约银行保函是中标人从银行开具的保函,额度是合同价格的10%;

履约担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卷公司、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担保书,担保额度是合同价格的30%。

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是在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证书后15天或14天退回。

大中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至两年,中小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所谓陪标,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简单地讲,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是一个关键问题,也是评标的原则问题。

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列明了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目的就是让各潜在投标人知道这些标准和方法,以便考虑如何进行投标,最终获得成功。

那么,这些事先列明的标准和方法在评标时能否真正得到采用,是衡量评标是否公正、公平的标尺。

为了保证评标的这种公正和公平性,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采用招标文件未列明的任何标准和方法,也不得改变招标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专家是指各类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和在工程技术、经济及相关专业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聘用的人员。

所谓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顶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既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大多数招标活动中经常采取的一道程序。

  资格审查程序是为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这种程序,对复杂的或高价值的招标项目特别有用,甚至对于价值较低但技术复杂或高度专业化的招标项目,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如果越过这道程序,而直接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不仅费用要高得多,而且也更加耗费时间。

采用资格审查程序,可以缩减招标人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的数量。

另外,有的资信较好、能力较高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往往不愿意与不合格或名声不好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竞争,以免失去他们的“面子”。

因此,资格审查程序,可能是这些资信较好、能力较高的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的一个重要条件。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要求和标准,对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资格作出审查决定。

招标人应告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审查合格。

商务标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公司的资质、执照、获奖证书等。

  投标中,商务标是准入,经济标是入围,技术标是投标中最后一环。

商务标的内容:

应对招标文件,如果没有规定,商务标应该有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6)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

  (7)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投标报价说明

  (9)报价表

  (10)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

  (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函。

开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先前附来的银行投标保函立即生效。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

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

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主要目的一是担保投标人在招标人定标前不得撤销其投标,二是担保投标人在被招标人宣布为中标人后其即受合同成立的约束,不得反悔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

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

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投标人的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受要约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

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

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在特殊情况下。

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一般定为投标报价的2%,这是个经验数字.因为通过对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招标投标的统计数据表明,通常最低标与次低标的价格相差在2%左右。

因此,如果发生最低标的投标人反悔而退出投标的情形,则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授标给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用该投标保证金弥补最低价与次低价两者之间的价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或减少招标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

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

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

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21、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

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如果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无法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则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身也有一个有效期的问题.如银行一般都会在投标保函中明确该保函在什么时间内保持有效,当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我国的招标投标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但这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到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仍然象在投标有效期内那样享有对投标保证金的追索权。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按照目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般惯例,招标人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提交主体:

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

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

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

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4.目的:

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有二:

其一,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投标人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首先具备一定的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包括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工作经验与业绩等。

投标人享有的权利一般包括:

(1)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2)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投标人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2)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提供投标保证金或其它形式的担保;

(4)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合同。

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于建设工程投标来讲,其实质就是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这种能力体现在不同资质等级的认定上,其法律依据为《建筑业企业资格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发布),根据该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各有其相应的等级规定。

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来讲,其法律依据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7月25日建设部发布),根据该规定,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所谓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

也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为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属于要约。

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是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共同投标组成的、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的非法人组织。

投标担保是指由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

投标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或保证金担保方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自主选择投标担保方式。

投标担保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担保或提交的投标担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投标有效期为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到完成评标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30至180天。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未按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立案查处的。

  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函。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出示的愿意付出的工程项目的价位。

围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

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

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谋,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

围标成功后,围标人按照事先约定支付陪标人好处或利益互换。

有时候围标全过程为围标人一手操办,陪标人提供资质、人员和必要条件予以协助。

有时候是投标人入围后将入围资格卖给围标人,围标人借用入围投标人资格操纵投标,而陪标人则保持沉默。

  广义上讲,所谓“串标”,顾名思义就是串通投标,即投标人为获取中标而互相串通、损害项目业主利益,或是投标人与发标人、代理机构互相串通,损害其他投标人或项目业主利益(实质上是国家利益),是招投标领域常见的一种企图非法获取中标的手段和行为。

狭义上讲,一般所指串标(俗称串标)是指除围标外的串通投标,即排除围标现象的一般串通投标行为,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串通和两个以上投标人松散型非正当合谋投标(即未达到围标的操纵强度和影响)。

  狭义上的串标与围标处于平行关系是同为串通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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