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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会计准则计提,直接核算到产品

应收工程合约款计提

手机保养费用

工程费用

按合同清单,根据产品收入比例进行分配

合同支出

融资费用

用户培训费

根据E学院培训统计查询数字分配计入

运费

按合同清单,按照各产品发货成本比例分配;

手机产品直接计入

税金及附加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照与国家税法对应的口径计算,直接核算到产品

印花税及营业税

按合同金额征收,按产品收入比例分配

赠送合同的税金成本

按实际发生金额

堤围防护费

以收入为基数征收

直接费用

产品直接费用

根据对应产品直接计入,不含奖金

平台分摊费用

按受益对象分配

广告宣传费

按《广告宣传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分摊原则

 应收帐款计提

合同清单,按照产品收入比例分配

汇兑损益

按应收应付余额乘以汇率差

间接费用

营销事业部费用

按对应营销事业部预算收入费用率进行提取,半年更新一次

 总部费用

年初预算金额按预算收入分摊

康讯费用

其他业务利润

主要为软件退税、科技拨款、返利等,直接核算到产品

公司投资

按当年补贴的金额-以前年度补贴在本年应摊销金额

其他调整项

特殊考核政策影响调整,如存货占用、高龄罚提

全程利润

全程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公司投资+其他调整项

(备注:

上述规定详细细则参见《公司销售收入确认基本政策V2.0(全程利润使用)》”。

财税报告部负责合同层收入核算及收入确认相关规则的制定与解释;

财务管理部负责将合同层收入分配到各个营销及产品考核单位。

”)

第二章相关要素的核算办法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范围,按公司对外报告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包括母公司数据、相关子公司数据两部分。

1.对外报告的收入确认原则

合同大类

合同小类

收入确认规则

通讯系统设备销售

国内普通建造合同、软件合同

实际到货90%,初验5%,终验5%,即90-5-5原则

国际普通建造合同(0-1000万美金)

根据完工进度确认相应收入(全成本),初验完成100%确认,确认起点:

实际到货时间和平均到货时间孰短。

国际普通建造合同(1000万美金以上)

30%配置成本到货后,根据完工进度确认相应收入(全成本),初验完成100%确认

转签合同

确认起点:

国际合同:

实际到货时间和平均到货时间孰短;

国内合同:

实际到货时间

以当地子公司确认收入为准(主要以完工进度方式)

分签合同

确认起点:

同转签合同

母公司完全到货100%;

子公司以当地确认收入为准(主要以完工进度方式)

商品销售

备件合同、供货合同

确认比例:

100%

终端合同

完全到货100%

提供劳务

技术服务公司服务合同、维护合同

按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起止时间平均计算确认收入

非技术服务公司服务合同、维护合同

按实际收款

培训合同

实际收款

技术服务公司工程合同

按合同额区分为大合同和小合同:

大合同≥100万,工期12个月,;

小合同<

100万,工期6个月。

收入在工期内平均分摊确认

非技术服务公司工程合同

初验90%,终验10%

补发合同、赠送合同、投诉合同等

不确认收入,但确认成本

技术服务公司服务合同、维护合同、工程合同按上述规则确认收入,因规则变更导致的收入差额,在绩效奖计算时考虑。

2.子公司数据合并

根据子公司类型不同,处理方式又可以细分如下:

(1)合同转签类子公司,如巴基斯坦中兴、香港中兴等。

这类子公司,主要业务就是对国际合同的转签、或签订分签合同。

对于这样的子公司,实际是截留了母公司的一部分收入,只有把子公司环节的收入调整进来,才是全部的收入数据。

这部分数据,主要体现为日常处理的转签差额。

由当地财务配合,提供对外签订合同金额。

(2)业务委托类子公司,如软创、力维等。

对于这种子公司,中兴通讯的作用是子公司的一个生产、销售平台,对于很多合同,子公司委托中兴通讯同客户签订并执行。

这部分数据,可以直接体现在CMS系统。

但同时,子公司也会有很大一部分合同,是独立签订的。

对于这部分合同,需要调整计入全程利润分解。

相关数据,由子公司财务人员提供。

3.综合合同收入分解原则

根据合同性质差异,综合合同收入在产品间的分配规则略有不同。

技术服务类合同。

按照服务合同规则确认收入,由全球售后服务中心,直接在系统中录入分配比例,从而在各产品间分配。

非技术服务类合同。

根据《综合合同划分补充规定》为依据分配合同额,进而获取收入数据;

手机数据直接计入。

4.产品间结算

产品间结算数据的计入,必须以公司正式发放的文件或考核办批准备案政策为依据。

各产品间私下签定的结算政策无效.

5.与运营类子公司签定合同收入确认原则:

若子公司购进系统设备是自用或用于运营,产品线不计算收入。

手机合同按公允价格和最终销售数量计算收入,子公司库存由子公司财务经理提供。

二、主营业务成本的确认

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范围,除合同中的发货成本外,还包含以下内容,具体包括存货减值准备、保养费用、工程费用、合同支出、融资费用、用户培训费等。

(一)发货成本

1.与收入确认对应的硬件发货成本,包含子公司独立签订合同成本、转签合同当地成本等。

2.子公司返利。

作为中兴的设备供应商,如康讯,由于价格加成、时间差异等,会使得销售中兴的成本价格,高于材料的实际价格。

为了真实核算产品全程利润,就必须把差异部分,从材料成本中扣除。

产品间分配,可以根据物料代码、合同清单等处理。

相关数据,由子公司财务提供。

3.软件成本。

通过软件公司采购形成的软件成本,已经在研发费用中体现,全程利润核算不包括该部分成本。

4.制造费用调整,将ERP系统自动吸收的制造费用调整为各产品的实际制造费用。

(1)中兴通讯制造费用,包含人力支出、折旧、物料消耗、其他费用等。

具体分配准则如下:

人力支出、折旧,由物流体系各部门,根据实际资源分布,给出在产品间的分配比例,并不定期调整。

物料消耗数据,由ERP系统导出明细清单,并根据物料代码和产品的对应关系,计入产品。

其他费用,由于所占比例较小,根据已经计入的费用比例分配。

(2)康讯制造费用,按照物料生产工时进行分配,由康讯财务提供。

5、高通返利,按合同清单计入对应产品。

(二)预提亏损合同损失

合同的设备成本预算与累计工程成本预算超过合同额部分,将预提为亏损额列示在成本中,相关数据由财税报告部提供。

(三)存货减值准备

1、手机产品

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的减值准备,原材料、在产品等全部折合为手机套料,视为产成品计提跌价准备。

根据计提额分配到对应产品,具体步骤如下:

(1)手机财务和康讯财务以及各相关物流部门,准备期末时终端类库存(包括非正式)明细清单(在终端大类下细分至各具体型号)。

(2)手机财务及相关部门整理会计期末后各型号手机销售合同及价格(会计期末后无销售的则以最近一期销售为准)。

(3)分别由各产总或市场总监,按各大类库存在期末时的市场情况,结合未来可能对终端销售有重大影响的行业政策,对各大类库存进行现行售价评估。

(4)按孰低法确定各大类库存预计可销售价格(不含税),扣除8%的销售费用后,计算各大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5)手机财务同时整理各大类库存会计期末后销售情况,并按先进先出法扣减进入计提减值的库存余额;

并最后整理出当期终端类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2、系统产品

按照库存类别不同,分别不同标准计提减值准备:

(1)对在制品,货龄超过1年的,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其他在库库存,含康讯部分,根据货龄进行计提,1至2年货龄,计提50%;

2年以上货龄,计提100%。

根据物料代码直接对应到产品。

(3)不齐套发货。

对于已经部分发货,但是没有发货完成的合同,根据货龄期间计提减值准备。

规则为对于存续期间超过一年的合同,按照发货成本100%计提减值准备。

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国际合同,不计算减值准备。

(4)非正式合同。

对于已经发货完成的非正式合同,区分合同属性不同,根据货龄计算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标准如下:

货龄划分

计提比例(根据实际发货成本计算)

借货

实验局

测试

展览

0—3个月

4-6个月

15%

7-9个月

50%

10-12个月

80%

30%

13—15个月

16-18个月

18个月以上

(四)应收工程合约款计提,年末计提一次。

应收工程合约款:

是指合同已经实际发货确认收入而尚未到期的对应债权,当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时,应收工程合约款将转为应收账款。

1、合同额≥50万,帐龄≥1年的合同

应收工程合约款的计提根据合同风险判断逐单分析,检查该合同风险与客户信用情况,主要查看:

(1)合同条款,是否存在宽限期,分析1年以上没有确认为应收帐款的原因是否正常;

(2)没有初验的原因,正常情况下发货后1年应该初验,没有初验的原因是否正常;

(3)客户付款记录,客户是否正常付款,有没有中断付款的行为。

当出现异常原因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合同中各产品收入比例分配至产品。

2、合同额<50万,帐龄≥1年的合同,按照合同帐龄计提,并根据合同中各产品收入比例分配至产品。

具体标准如下:

帐龄划分

计提比例

0-12月

0%

13-18月

19-24月

75%

24月以上

(五)手机保养费用

手机保养费是公司在销售手机时向买方提供一定期限内的保用(保修或更换)或退货保证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按照外部审计准则计提。

手机保养条款:

一周包退、一月包换、一年包修

手机保养费的计提公式是:

(一年内实际发生的售后费用/两年内整机发货台数)*一年内整机发货台数,按照一年内各产品大类的返修数量(由售后物流部提供)分摊。

(六)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

对于国内合同,主要是工程转包费用;

对于国际合同,指按照全成本核算的大项目工程成本(含转包费用)和工程商务费。

根据合同清单核算,按照合同中各产品收入比例分配。

对于已经按照产品大类单独核算的终端类产品,不参与此费用的分配。

(七)合同支出

合同支出:

合同专项支出,可以根据合同清单进行分配。

每年底对已符合支付条件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支出要进行预提。

对无法对应到合同号的合同支出,按片区和产品两维收入(含MI值等于1.1的产品)分摊。

(八)融资费用

主要包括:

出口信用险、保理、保函、现金折扣等。

对这部分支出,根据全球金融业务中心提供的合同清单,分配计入产品。

(九)用户培训费

公司对用户的培训,需要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并由中兴学院策划部统一操作执行。

在中兴学院E学院系统中,可以查到明细的培训信息,包括合同号、培训人数、培训级别、培训天数、产品类别等。

根据各产品的统计数据,进行费用的分配。

(十)运费

根据合同清单,按成本比例分配计入产品。

手机运费直接计入。

三、税金及附加

(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企业需要在实际缴纳的税金基础上,缴纳一定比例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比例分别是应缴纳税金的1%和3%,根据合同直接核算到代表处。

对国际合同,出口设备的增值税是减免的,但是减免的增值税应负担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仍需计算缴纳。

国际/国内合同的税金=(收入-发货成本)*17%*4%

(二)印花税

公司的销售合同,都需要按照金额交纳合同印花税。

对于这部分支出,可以根据收入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配。

(三)营业税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公司服务性收入需交纳营业税,根据合同直接核算到代表处

营业税=收入*对应的税率

其中服务税率为5%,工程及培训税率为3%。

涉税合同及税率清单由财税报告部提供。

(四)赠送合同产生的税金成本,由财税报告部提供合同清单。

赠送合同产生的税金成本计算公式:

税金成本=赠送设备成本额×

(1+20%)×

17%+赠送设备成本额×

20%×

15%(其中:

20%为税务机关核定公司赠送设备的成本利润率,17%为增值税税率,15%为企业所得税税率。

(五)堤围防护费

缴费基数为:

财务核算确认的不含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包含国内收入及出口收入。

年累计收入(亿元)

超额累进费率

1以下(含本级)

0.5‰

1—10

0.4‰

10—20

0.3‰

20—30

0.2‰

30以上

0.1‰

四、直接费用

(一)产品直接费用

产品研发费用和产品管理费用,能直接核算到产品的直接计入。

对能够直接与产品对应的子公司费用,如软创、力维等,直接计入相应产品。

(二)平台分摊费用

1、中研院、美国中兴、康讯研究所等平台研发费用。

中研院等平台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与产品的对应关系核算到产品;

康研所和美国中兴研发费用,按照预算比例分配到产品。

2、方案营销部等市场体系平台费用,按收入比例分。

(三)广告宣传费

按照品牌部制定的《广告宣传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分摊。

(四)应收帐款计提

按照合同帐龄计提,并根据合同中各产品收入比例分配至产品,具体标准如下。

0-6月

6-12月

12-18月

18-24月

(五)汇兑损益

1、汇兑损失。

计算方法:

按每月的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应收工程合约款、预收工程合约款四个科目的帐款在3个月以上的余额(原币)*当月的汇率差。

相对人民币升值的币种不参与计算。

参见《关于汇兑损失作为项目成本纳入决策的通知》。

2、康讯汇兑损益

当期汇兑损益=所有外币科目(货币资金、应收款、其他应收/应付款等)账面余额(原币)*(ERP本期记账汇率(如果是本期入账则以入账的实际汇率)-ERP下期记账汇率)例如:

2月的汇兑损益就是以2月份的ERP记账汇率-3月份的erp记账汇率。

按各产品线向康讯的采购金额分配。

五、间接费用

(一)总部费用

将总部费用预算数按产品预算收入比例分摊,分摊数按月平均计入。

(二)营销费用

按照收入对应的营销事业部预算收入费用率计算营销费用,终端和系统产品分别测算。

为避免发生数与吸收数出现重大偏差,费率每半年滚动更新一次。

某营销事业部预算的收入费用率=(该事业部预算的营销费用+海外子公司所得税)/(该事业部预算的总收入-CAF收入)

海外子公司所得税以审定数为准,如果没有审定数,以预提数计入,审定数与预提数间的差异在下一年度补计。

(三)康讯费用

将康讯费用预算数按产品预算收入比例分摊,分摊数按月平均计入。

CAF不承担间接费用。

年底CAF的全程利润按零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业务利润

1、软件退税,按照各产品硬件毛利比例分配计入。

2、科技拨款,直接计入产品。

不能直接对应到产品的,按照各产品研发费用比例分配计入。

(二)公司投资

公司为平衡长短期业绩、引导业务单位经营行为,对业务单位不同期间的利润适度调节,主要包括市场投资和研发投资。

市场投资可以根据投资清单直接计入代表处;

研发投资按研发费用比例分配。

投资对全程利润影响额=当年新增投资额—以前年度投资在本年应摊销额

按季度计入。

(三)其他调整项

1、存货占用成本

累计资金占用费=(累计实际平均库存—按年周转目标核定库存)*0.5‰*库存天数

库存包括康讯库存、产品事业部库存及非正式合同库存。

2、高风险欠款专项计提

根据货款风险状况,由收款团队发起,财务总监审批。

3、未退回货物成本

由物流体系逆向物流部,将超期未退回的货物成本额提交财务管理部直接扣减产品线全程利润,货物退回后,返还当期扣减的全程利润。

具体见附件一:

逆向物流部拟定的《退货损失处理工作规程》。

4、追加预算

如果业务单位(营销以事业部;

产品以经营部、手机事业部为单位)预算达成度未到100%而需追加预算,则由申请单位双倍承担预算超支数;

如果业务单位预算达成度超过100%需追加预算,则由申请单位一倍承担预算超支数。

扣除数体现在12月份报表中。

产品预算达成度=(发货进度×

30%+收入进度×

30%+全程利润进度×

40%)/非变动支出进度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考核调整政策。

特别提示:

绩效奖金基数=全程利润*收款系数

其中:

以产品为单位计算,收款系数=当年累计不含税收款额/当年累计收入

收款额按照公司计入收款考核的数据为准。

附件一:

退货损失处理工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系统产品退货定损的工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系统产品退货,不适用于手机产品及子公司产品的全程利润损失计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逆向物料回收评审规程》

《国内、国际退货工作规程》

《合同变更废止管理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不需回收物料

根据《逆向物料回收评审规程》,确认合同对应的不需回收物料;

3.2应退未退物料

根据《逆向物料回收评审规程》,确认合同对应的需回收物料清单的未退回部分;

3.3已退回物料

根据《逆向物料回收评审规程》,确认合同对应的需回收物料清单的已退回部分;

3.4跌价损失

已退回物料的跌价损失=已退回物料的成本×

(设备回收日-设备发出日)×

每日折旧率(0.15%)

注:

设备发出日,指CMS中设备发货完成日期。

设备回收日,指最后一批退回的设备抵达公司日期。

折旧损失超过退回设备物料成本的80%时,按80%计算。

4、职责

4.1销售处

如销售处为合同申请方,则

a)负责与产品线/物流体系/手机体系/子公司协商确认退货损失分担比例

b)负责输出、传递齐套变更废止资料

在损失分担比例确认完毕后,将损失分担比例记录在合同变更废止单上,并附带《合同变更废止的责任划分》(参见《合同变更废止管理规程》附录D)所要求的相关证据、邮件

4.2产品线

如产品线为合同申请方,则

c)负责输出、传递齐套变更废止资料

d)负责与物流体系协商确认退货损失分担比例

4.3逆向物流部

e)负责接收保存涉及退货的合同变更废止资料

f)负责处理定损,并将结果知会相关部门后提交财务管理部

4.4财务管理部

g)负责将损失按各方(包含但不限于营销、产品线、物流体系、手机体系)的协商分担比例在各部门之间予以调整

5、要求

5.1不需退回物料损失计算规则

h)不需退回物料,其成本不计合同申请方损失

5.2应退未退物料损失计算规则

i)应退未退物料,其成本全部由合同申请方承担

5.3已退回物料跌价损失计算规则

j)已退回物料,其跌价损失由销售处、产品线、物流体系按损失分担比例分担

k)营销、产品线、物流体系间的跌价损失承担比例按照《合同变更废止管理办法》执行,并在合同变更废止单上明确。

5.4已退回物料实物损失计算规则

l)以次充好。

1)若名称不相同,且成本小于原设备成本50%,则按应退未退物料处理,全部成本损失由营销承担。

2)若名称相同,且成本大于原设备成本50%,则按实际物料接收,设备成本差额由营销全部承担。

m)配件短缺。

按原物料接收,折旧损失照计,短缺的配件成本按应退未退物料做处理,由营销全部承担。

5.5冲回规则(应退未退物料定损)

属于下列情况,将在以后,货物退回后的统计数据中冲回

n)货物于考核当月已退回,系统上还未接收。

o)补发货还未发出,影响货物退回。

5.6暂不参与考核规则(应退未退物料定损)

属于下列情况,暂不参与考核

p)临时合同对应的回收单虽有未退回物料,但未退回物料为不需回收物料或未退回物料已经由办事处承担损失。

临时合同已经关闭

q)退货原因为合同货物货损,或合同货物系统上显示已经发货,但实物未发出。

r)回收单重复下发原因,造成未退回物料虚增

s)国际退货已退回香港,且提交的清关资料齐备。

香港接收人员有记录,还未退回深圳

6、流程说明

6.1应退未退物料定损活动

表1 应退未退物料定损活动流程说明

裁剪说明

不可裁减

入口准则

国内退货,回收单生效3个月后,货物未全部退回

国际退货,回收单生效6个月后,货物未全部退回

输入

同上

活动说明

(1)每季度第1个月(如1季度,月份=1;

2季度,月份=4;

3季度,月份=7;

4季度,月份=10)10号前,逆向物流部提取(N-4)月(国内)、(N-7)月(国际)的回收单未退回成本额(N指当月月份),发送给各营销事业部、产品线指标主管。

举例:

如当月为12月份,则提取8月(国内),5月(国际)的数据。

(2)营销、产品线如对数据有异议须在20号前提出并举证,如情况属实,逆向物流部安排数据更正。

(3)每季度第1个月(如1季度,月份=1;

4季度,月份=10)20号逆向物流部提交给财务管理部并抄送给各营销事业部、产品线指标主管,对全程利润进行相应调整。

(4)如后续应退未退物料退回,则应将原扣减额冲回,逆向物流部将冲回金额提交财务管理部进行全程利润调整

(5)核销主管根据全程利润扣减清单对于当期考核的回收单进行批量性的合同成本核销

输出

全程利润调整数据

参与角色

逆向物流部、财务管理部、营销、产品线

支持工具

Notes

6.2退回物料定损活动

表2 退回物料定损活动流程说明

不可裁剪

国内退货,回收单生效3个月后,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回

国际退货,回收单生效6个月后,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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