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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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安检科、和各分管科室对本旬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旬安全工作重点的汇报;
分析讨论有关隐患解决措施、协调安全隐患处理需要的人、财、物问题;
讨论安全有关的奖惩、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规划。
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矿安全办公会议纪要》,于会议后第二天下发各科室区队。
各科室区队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纪要,对照纪要要求研究落实措施。
六、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事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会议要求组织落实。
七、安检科负责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监督检查落实,及时将检查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安全上杜绝重伤及一级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建设,实现安全年。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确保达到省级建设矿井一级标准。
二、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凡是出现对上级及矿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不严格,对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安全建设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责任范围存在安全隐患处理不果断,发生重大侥幸事故、人身事故,易改易犯隐患重复发生等,要依据矿责任追究规定和安全管理有关处罚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严格执行安全、通防办公会议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制度,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2、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
每班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作业;
生产、掘进、准备区队,每个班必须有技术员以上干部带班作业。
带班领导和工人同上井同下井,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3、强化矿工安全教育培训。
(1)矿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
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2)开展矿工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通过班前会推行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使矿工对现场的安全状况更加深刻的认识,变被动管理为超前防范,实现安全管理从“过程控制”向“细节管理”转变,在工作中达到“自我提醒”、“熟练操作”的目的,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3)开展以全员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素质提升”活动。
注重提高矿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系统地向全体矿工灌输各类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储备制度,强化特殊工种和各类安全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此调动矿工学业务、学技术的积极性。
(4)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
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5)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
4、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
矿每月不低于三次安全全面检查,同时开展专项检查;
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大检查由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参与,重点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情况,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及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文明建设检查,确保动态达标,实现安全建设。
5、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
由安检科牵头,组织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矿安全检查组。
对全矿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形式:
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每月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表”形式落实处理,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人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狠抓“三违”治理和事故责任追究
建立完善“三违”查处制度。
实行管理人员制止“三违”定性、定量考核,着重抓好薄弱时期和薄弱人物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
对同一月份出现二次及以上违章的人员、严重“三违”人员,对其进行强制停班培训。
2016年要强化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不论是地面还是井下发生事故,都要按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层层分析,一查到底,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相关责任的事故责任者,从严从快给予处理。
严格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实行矿长负责制。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二、建立安全措施工程实施报告制度。
年初制定全年度矿井安全措施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矿长批准后,各科室按照计划逐月、逐季实施。
安全机构对项目进展情况要逐月检查,逐季公布。
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实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凡因质量不合格而引发事故的项目,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制度。
用于安全投入的资金必须全额提取、足额到位。
凡因资金提取不到位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证煤矿安全教育投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提取安全培训资金,确定安全培训内容,明确安全培训目标,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矿长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才可上岗。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为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〇一三年五月)印发的《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建设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前提条件
1.杜绝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
3.矿井准备,掘进巷道关系正常,掘进达到规定要求。
4.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
二、考核标准: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〇一三年五月)。
三、检查验收:
矿每月组织对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企业管理形象、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等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检查人员主要由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安检科、监控校验科、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瓦斯抽采工区、掘进队、探水队、综采队的管理人员组成。
四、矿井每月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自检,检查记录应存档,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
五、安检科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主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通知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以及表彰奖励等。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级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对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表现最差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奖励,用于奖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单位应严格兑现。
八、各科室区队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建设的基础。
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层层负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
九、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必需的各种投入。
不断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
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十、为确保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矿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评比、监督、检查工作。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
成员:
各安全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并成立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十二、附则:
本矿井适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奋斗目标
1、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力争全部达一级质量标准化要求,消灭最差专业。
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
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
二、建立六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质量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检查档案建立范围
按照专业性质将矿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安检科检查、矿井组织的各类检查,查出的有关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分别依据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五定表和有关现场笔录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
2、隐患的分类与管理
A类隐患:
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
检查时发现严重危及现场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矿领导、调度室、安检科。
矿领导对存在的A级隐患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单位、时间、措施、负责人和监督复查人“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由有关专业科室、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上级领导检查,查出A级隐患,按照隐患问题“五落实”的原则,及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有关单位。
B类隐患:
比较严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难度的隐患。
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
C类隐患:
对矿井安全建设有一定影响,易改易犯的隐患。
由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施工队负责人落实整改,施工队将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书面报安检科备案复查。
3、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原始记录,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
各专业职能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检科以便分类建档管理。
4、矿井要及时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
5、对隐患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制度
1、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〇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组织验收、定级、考核。
2、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
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
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3、矿实行动态下的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次检查验收的覆盖率要达到100%。
对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检修项目都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质量标准、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批、有贯彻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验收。
4、工程验收后,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煤炭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
5、机电、通防、防治水专业每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性检查,由矿分管领导牵头,并及时召开专业会议安排落实整改。
6、各单位要制定质量验收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跟班验收,建立验收原始记录档案。
7、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三)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提高施工单位及质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1、巷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防设施及安装工程、防治水设施工程、支护材料的加工质量及其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服务年限内,对于施工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
2、各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检查的人员对质量定级结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各类工程档案,施工单位对新施工的工程实行挂牌管理,要记录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年限、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日期等,明确专人管理。
4、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特点,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验收考核,并记录存档。
5、质量验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现场填写所有验收书面记录,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和评分定级表格要一式三份,检查和陪检人员现场在原始资料上签字,一份当场交被检单位,一份交质标办存档,一份随时交矿分管领导。
6、对因施工质量差或检查验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验收结果公布制度
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复查结果、安全质量大检查结果、安全质量现场会检查结果、上级各类检查结果,每旬在矿井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对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嘉奖表扬,对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实行全员学习、横向专业负责、纵向分级落实、综合考试考核的制度。
2、要求每一名员工都必须熟知并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标准,各专业分别对本专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定期组织培训,每一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矿安检科负责质量验收人员的培训。
3、要求所有质量验收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矿年初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经费依据有关规定列支。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三、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
四、安全建设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凡外出学习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其培训费自理。
五、各科室职能部门、各工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事故案例、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培训。
活动日由科室主要领导,工队队长亲自组织,矿安全、技术部门安排学习培训内容,
六、井下新掘进和综掘工作面施工前,施工队必须学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此项活动由施工队领导组织,技术科派技术人员授课,安检科进行监督,否则不得施工。
七、宣传、工会部门要积极利用黑板报、班前会安全活动日的机会,抓住矿内、矿外典型事故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矿人力资源部必须为各职能部门、各工种职工购买煤矿安全技术教育所需的工具和学习资料。
安检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九、每位矿工都必须建立安全学习记录本。
每一次安全学习、业务技术学习情况必须由矿工本人认真记录,依次填写学习时间、学习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领学人。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时要写出观看的主要内容和体会。
书写要认真,记录要规范。
安全学习记录要集中存放在本单位会议室(办公室)内,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上交,确定专人保管,不准带回宿舍或家中,不准撕扯页面或内页,不得丢失。
十、各单位必须建立每位矿工的培训挡案,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主管技术员统一填写、管理、保存,做到专人负责。
及时填写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外出培训、业余培训,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可靠。
十一、安检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建档情况检查一次,凡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漏填或填写不及时的提出整改,连续二个月仍发现类似问题的通报批评。
十二、各单位正职是安全培训档案的第一责任者,技术主管是具体操作者,必须增强责任心,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对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领导将给与处罚。
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对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如下:
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
难度大,矿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
B级:
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
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人。
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
3、安全矿长负责矿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处理落实、监督考核。
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
5、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6、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复查整改落实。
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
8、安检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核工作。
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
1、查出:
矿领导、矿科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升井后,必须到矿调度值班室填写下井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注明地点、隐患名称,现场已盯住处理或需五定处理,以便值班人员筛选隐患。
2、收集:
矿调度值班室要将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记录及时转告安检科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
3、筛选:
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帐,不再五定,对注明需五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五定表五定落实。
4、报送:
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
C级隐患用隐患五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
5、处理落实:
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副矿长安排处理落实;
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
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
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矿值班室。
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进行,安检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有关事项规定
1、根据实际每日召开由安全矿长主持的隐患整改碰头会,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2、由安检科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隐患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3、隐患排查工作执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矿长监督制。
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
5、各队组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矿安检科,到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隐患,按规定进行处罚。
6、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
7、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
8、凡对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虽然整改,隐患又重复出现的,检查时对责任人要加倍处罚。
对于假报、谎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一经查出,从重加倍处罚。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
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职工安全培训情况;
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
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
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
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