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甲烷安全技术说明书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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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吸入高浓度本品蒸气出现头晕、四肢无力、呼吸困难、紫绀、意识丧失、癫痫样抽搐。
对呼吸道黏膜有轻度刺激作用。
可发生肝、肾损害,继发肾病。
血中高铁血红蛋白含量增高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强烈震动或受热均能引起燃烧爆炸
(4)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医
食入:
(5)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强烈震动及受热或遇无机碱类、氧化剂、烃类、胺类及三氯化铝、六甲基苯等均能引起燃烧爆炸。
燃烧分解时,放出有毒的氮氧化物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容器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
禁止用砂土压盖
(6)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
消除所有点火源。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
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
使用洁净的无火化工具收集吸收材料。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
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7)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
远离火种、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至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接触。
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库温不宜超过37℃。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监测方法:
无资料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隔绝式防毒服
手防护:
戴耐油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9)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油状液体,水果香味
PH值:
6.12(0.01mol/L水溶液)
熔点(℃):
-29
沸点(℃):
101.2
相对密度(水=1):
1.1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11
饱和蒸气压(kPa):
3.71(20℃)
燃烧热(kJ/mol):
-708.1
临界温度(℃):
315
临界压力(MPa):
6.30
辛醇/水分配系数:
-0.35
闪点(℃):
35(CC)
引燃温度(℃):
418
爆炸下限(%):
7.1爆炸上限(%):
63.0
溶解性: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二甲基甲酰胺
主要用途:
用作溶剂、火箭燃料、汽油添加剂及用于有机合成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禁配物:
强还原剂、酸类、碱类、卤代烷烃、金属氢化物、金属烷氧化物、氨、胺类等
避免接触的条件:
震动、受热
聚合危害:
不聚合分解产物:
氮氧化物
(11)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940mg/kg(大鼠经口)
1440mg/kg(小鼠经口)
刺激性:
致癌性:
IARC致癌性评论:
G2B,可疑人类致癌物
(12)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LC50:
450mg/L(48h)(斑马鱼,静态);
<278mg/L(96h)(黑头呆鱼,静态)
生物降解性:
密封瓶试验,初始浓度2ppm,4周后降解4%,初始浓度10ppm,4周后降解5%非生物降解性:
(13)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14)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3520
UN编号:
1261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
易燃液体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15)法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危险化学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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