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家评审指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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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二、对申请认定企业与认定条件的相符性评价
申请认定企业同时满足以下6项条件即为通过。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申请之日前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额与总资产成长性等4项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其定量评价应达70分以上。
三、对申请认定企业的量化评价
(一)评价指标
1.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
2.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4.企业总资产及销售额成长性指标。
(二)评价结果
4项评价指标采取加权计分方式,评价结果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即为通过。
(三)4项评价指标权重结构
序号
指标
赋值
1
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
2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
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
企业总资产及销售额成长性指标
合计
100
(四)评价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1.指标测算。
(1)4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其中申请认定企业不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其赋值为零。
(2)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6个档次A、B、C、D、E、F,分别是:
1.0、0.79、0.59、0.39、0.19、0。
(3)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
(4)各项指标的选择均为单选。
2.指标测算说明。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满分30分。
——测算范围:
企业拥有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4类。
——测算年限:
企业申请认定当年的近三年内获得的4类知识产权的总和。
——测算分类:
□A.6项,或1项发明专利(30分)
□B.5项(24分)
□C.4项(18分)
□D.3项(12分)
□E.1~2项(6分)
□F.0项(0分)
——测算说明:
①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②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③自主知识产权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属受赠、受让方式、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除提供受赠、受让知识产权证书和双方受赠、受让协议外,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文件。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满分30分。
以企业申请认定当年的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的平均数计分。
□A.4项以上(30分)
□B.3~4项(不含3项)(24分)
□C.2~3项(不含2项)(18分)
□D.1~2项(不含1项)(12分)
□E.1项(6分)
①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软件著作权、新产品证书、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1项。
②购入或出售的技术成果应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计算。
③技术诀窍可计入本项评价,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
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④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
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机(样品)等。
⑤企业三年内所取得成果转化项目数汇总,再按三年平均计算。
⑥同一项技术成果多次转让,在评价时记为一项成果转化项目。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满分20分。
①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
②建立了企业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③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④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⑤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A.5项都符合要求(20分)□B.4项符合要求(16分)□C.3项符合要求(12分)□D.2项符合要求(8分)□E.1项符合要求(4分)□F.均不符合要求(0分)
(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满分20分。
企业总资产增长率10分,企业销售额增长率10分。
——测算方法:
①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
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
第二年总资产额)-1。
②销售额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
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
第二年销售额)-1。
成长性指标(20分)
得分
指标赋值
≥0.35
≥0.25
≥0.15
≥0.05
<
0.05
A
B
C
D
E
总资产增长率赋值(10分)
10
8
6
销售额增长率赋值(10分)
①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计算;
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
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0计算。
②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四、企业答辩提纲
(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要求的6项条件相符性说明。
(二)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我评价工作的说明。
(三)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4项量化评价指标的说明。
五、专家评价结果
(一)每位专家对申请认定企业形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附件1)。
(二)专家组对申请认定企业形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2)。
六、专家评价表填写说明
(一)研发项目核定数:
以专项审计报告核定数为准。
(二)研发项目经费核定总额: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核定数:
(四)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评价:
从市场前景、经济效益、技术水平等三个方面对该项进行简要评价。
(五)对企业整体情况的综合评价:
对企业高新技术特征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是否推荐的明确意见。
七、附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评审专家纪律》
(四)《评审专家承诺书》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
申请认定企业受理号
企业主营业务所属技术领域
职工总数(人)
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人)
研发人员数(人)
研发项目核定数(项)
研发项目经费核定总额(万元)
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核定数(万元)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核定数(项)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核定额(万元)
对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评价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得分:
□A.6项,或1项发明专利(30分)□B.5项(24分)□C.4项(18分)
□D.3项(12分)□E.1~2项(6分)□F.0项(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A.4项以上(30分)
□B.3~4项(24分)
□C.2~3项(18分)
□D.1~2项(12分)
□E.1项(6分)
□F.0项(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A.5项均符合要求(20分)
□B.4项符合要求(16分)
□C.3项符合要求(12分)
□D.2项符合要求(8分)
□D.1项符合要求(4分)
□F.均不符合要求(0分)
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20分)
总资产增长率:
销售额增长率:
对企业整体情况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
专家签名:
年月日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研发项目经费核定总额
(万元)
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总销售收入比例(%)
近3年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比例(%)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比例(%)
综合得分
其中:
自主知识产权得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分
研发管理水平得分
企业成长性指标得分
对企业整体情况的综合评价:
专家组长签字:
附件3
评审专家纪律
一、遵守《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评价。
二、不得压制不同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不得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对所形成的评价意见负责。
三、不得披露、使用申请认定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得泄露评审结果。
四、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认定企业提供便利。
五、未经认定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企业调查。
六、不得收受申请认定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
七、对综合评审结论不服的,可保留个人意见或拒绝签字认可。
附件4
评审专家承诺书
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
为参加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承诺如下:
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认定管理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评价。
二、不排斥其他专家意见,不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评价。
三、不披露、不使用申请认定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泄露评审结果。
四、不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为申请认定企业提供便利。
五、不收受申请认定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
六、未在申请认定企业兼职或担任职务,否则自行回避。
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专家签字
年月日